提起当老板,相信很多新移民自然会与那西装笔挺,呼风唤雨,能指挥一群人行动,在社会上小有名气的任务挂上号。这样的老板确实很多,很自信,处处可见。但更有那些腰系围裙,手拿锅铲炒菜,或者穿着牛仔裤,自己驾车进货出货……忙得像“鸡婆”,连小老板都称不上,摆摆地摊的“婴儿”老板。毓超刚开始当的就是那种“婴儿”般的最小的老板。本钱是找二姐夫借的,厂棚似的房子是租的。一个合伙人,再请两个工人,加上自己就算开
公司了。摊位在七街与中央街交口处,三百六十行仍不离本行,开始打工是在菜果市场做苦力,虽然劳累,也学到了些做生意的门道,认识了不少人。自己当老板,就从卖菜、卖水果开始。
毓超自从当了老板,每天星星还挂在天上就得起床做准备工作,六点钟准时送货。
残星数点风透骨,
长笛一声脚转轮。
这是当年毓超形容工作辛苦,改写赵嘏《长安秋夕》的诗句。寒冬早起,冷得全身发抖,市场开始营业的长笛一响,忙得双脚像车轮一样转动的情景。
为他人做苦力,每星期只能挣到三十块钱工资,要养活香港、广州和乡下一大群人,无论怎么勒紧裤带,都只能勉强糊口,一分也没有多余。做梦都想当老板,目的在能多赚一点钱。其实,当了老板,比打工更辛苦劳累,而且到农贸市场进货要自己先掏本钱。但不同的是,银行有了账户,摊位上有了贴有自己相片的执照,卡车有了自己半份本钱……总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和做打工仔最大的不同,是不再受别人指挥了。更美的是所赚的钱,比为人家做苦力时多了好几倍。毓超没有当多久老板,便渐渐地还清了债,开始有了积蓄。路是人走出来的,毓超就那么小打小敲,在美国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