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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miss,miss

miss,也许是最好表达内心感觉的词了,不仅对于我,某些人和我一样,也是如此。

这其中包括小芸。

前段时间,《我是歌手》火的不行不行的,在某一期里,张信哲的歌里面有两句歌词:“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我爱你,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

屏幕前的小芸哭的稀里哗啦。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首歌,这个很多人都有过的经历,只是最终,是miss。

小芸认识小蓬,是高中文理科分班的时候。

那时候小芸相当纠结,到底选文科呢还是选理科。对于每门课成绩都很稳定,文科理科旗鼓相当的小芸来说,这个很难。其实小芸比较喜欢文学,但是又特别讨厌背书。

小蓬和小芸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过交集,小蓬十分调皮捣蛋,还特拽,但是成绩好的很,老师也拿他没办法。班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似乎他生来带着光芒,而小芸生性内敛,在班里一直是最不起眼的存在。

在某一天,小芸去厕所的路上路过小蓬,小蓬说:“我当然选理科呀,做题多有劲,要是天天背书烦死了。”

就在填表的时候,小芸想起小蓬的话,于是一咬牙,在理科前面画了钩。

那个时候,会重新分班(我们那边不是这样,是进来一部分,出去一部分,大部分还是原来班里的人),分班结束后,小芸发现,班里居然大部分都是男生(理科班都是如此),她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下学习,然后,一双一尘不染的球鞋进入小芸眼帘,然后停在小芸身边,小芸抬头,不可能,天,居然是小蓬。

俩人成为同桌。

课余时间,小芸一直在好好的做作业,推导公式,而小蓬基本上是很闲的和别的男生嘻嘻哈哈的聊天。

男生都会聊什么?废话,当然是聊女生啦,男生在一起会把班里的女生进行严格的分类,好看的不好看的,喜欢的不喜欢的(我也干过这事)。

有一次小芸身体不舒服,中午那会,趴桌子上睡了,但她隐约听到有人问小蓬,你觉得你的同桌怎么样?小芸顿时没了睡意,屏住呼吸,努力听接下来的回答。

然后传来小蓬温柔的声音:她啊,长得还不错,就是有些土,人也木讷。我俩同桌这么久,都没怎么说过话。

然后传来一阵哈哈哈。

那些话伤害了小芸,他们以为小芸睡了,其实并没有,小芸起身,跑了出去。

当晚,小芸请假,没上晚自习。

其实小芸的确有些土,小芸是农村人,经过努力考进市里的重点高中。

得亏要穿校服,要不那副穷酸相得多落魄(此系小芸原话,并无改动)。

在上高中以前,小芸学习好,各种好,到了重点高中,成绩就排到中等了,而且选择学理科后,物理化学生物,有些吃力。

小蓬和小芸完全相反,家境富裕,鞋子永远是崭新的,脑袋又聪明,那些变态的计算题,他很容易就做出来了,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小芸觉得自己和小蓬差距太多,而且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越发不敢和小蓬搭话。

之后的早自习,小芸去的很早教室了一个人也没有。拿出书背会,但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不一会儿小蓬走了进来。他走到小芸身边,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小芸小声说,没事呀,昨天就是有点不舒服。

小蓬说,不是,我不是问这个,是昨天我的话,我想给你道个歉。

小芸说,什么话啊?

小蓬惊讶的瞅了瞅小芸说,你没听见?噢,那没事了。

说完小蓬也拿出课本来读,教室里只有他们俩人,小芸没有读出声,整个教室只能听到他的“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的背书声。

关于这一段,小芸回想起来说:我最喜欢他的时候,不是他在百米冲刺胜出的那一刻,也不是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刻,而是他安静背书的那一刻,他是发光的。

后来,小蓬下课不再那么活跃了。

每次看到小芸在苦苦思索物理题的时候,他都会主动耐心地给小芸讲解。

时间久了,就会有流言。

高中是很忌讳早恋的。于是在某次考试以后,老师调换了座位。

也因为小蓬的原因,小芸成为其他女生课余的谈资,成为众人的焦点。小芸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小蓬。

在某一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小蓬喊住了小芸,小蓬也许察觉到了小芸的变化,而小芸正也想把话和小蓬说清楚,于是她俩一起去了操场。

据说,那天的星星很亮。

小芸说,我们还是保持一点距离比较好。

小蓬问,为什么?

小芸说,马上就要高三了,压力会很大。

小蓬很久没有说话,小芸静静跟在小蓬走着,忽然小蓬停住了脚,转过头,抱住了小芸。小芸吓了一跳,挣开小蓬的怀抱就跑了。

小芸有些害怕小蓬,那天晚上小蓬的举动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已经打乱了原本的生活。

但那个拥抱,让小芸的脸不自觉发烫。

“他是喜欢我吗?可我却没有勇气和他在一起。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不懂爱情,可实际上是,不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我与小蓬,相隔太远,他站得太高,我跳起来也够不着。”这恐怕就是小芸的心里所想吧。

小蓬也没有找过小芸。

高三的时候,又分班了,他俩分到了不同的班级。

那时候,QQ刚开始火,大家都开始申QQ号。

收拾桌子的那天,小蓬给了小芸一个QQ号。

我知道你还没有QQ,这个是我给你申请的号码,密码是你的名字。上面只加了我一个好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用这个交流。

其实对于啥也没有的小芸来说,有QQ号和没有QQ号一样,也没法用。

高三的生活就这样过去,各自努力学习,不停学习。

填报志愿前,小蓬问小芸:你填哪里的学校?

我还没想好呢。你呢?

我想去厦门,听说那里的风景很美。

高考结束,小芸第一志愿:厦门大学。

小蓬第一志愿:厦门大学。

真是造化弄人,结果,俩人都没有考上。小芸留在山东,小蓬去了上海。

暑假里,小芸在超市做导购。

遇到小蓬。

小蓬心疼小芸,没有钱我可以帮你。

小芸对小蓬说:我只是把你当同学而已。谁要你的施舍。

这是小芸倔强的尊严。

是谁规定王子喜欢了灰姑娘,灰姑娘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的?这本来就是一段不平等的爱情。小芸以为小蓬只是因为觉得对小芸愧疚而喜欢她。

小芸说:许多年以后,我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不那么倔强,也不那么固执,我对他说,小蓬,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然后我们相濡以沫,将一生交付给他,做他的妻子,做他孩子的母亲,为他做饭,洗衣服,缝一颗掉了的纽扣。

然后,我们一起在时光中变老。

醒来后,只是小芸自己一个人和被泪水浸湿的枕头。

上大学以后,小芸留起了长发,穿上白色连衣裙,很是好看,她进入学生会,当上主席,拿到奖学金。

大二时,小芸用打工的钱买了一台电脑,小芸小心翼翼的输入曾经的那串号码和密码。

并没有消息通知,但是却有好多邮件,所有的邮件都来自一个人——小蓬。

“我喜欢你,喜欢你做物理题想不出答案时焦急的样子,喜欢你默默背书的神情。可是我不敢告诉你。所以我只能在这里悄悄告诉你,我喜欢你,你知道吗?”这是小蓬的第一封信。

“你会不会是讨厌我,那一次哥们儿问我对你什么印象,我怕别人看出我喜欢你,于是违心说出那样的话,你是不是听到了?那不是我的真心话。”

最后一封在那个暑假:“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是真的喜欢你。可那好像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打扰了。好好照顾自己。”

小芸忽然哭了起来,她猛然发现,原来拒绝掉的,是这样一个如此爱她的少年。

之后,小芸再也没和小蓬联系,期间也有也有几个不错的男生追求过小芸,小芸都一一拒绝。

其实她知道的,不是他们比不上小蓬,而是小蓬在她心里已经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小蓬陪她度过了一段无法回头的青春。

后来,小芸自己去了厦门大学转转。

她照了好多照片。至于照片背后的话,我来替小芸说。

如果当初我和小蓬一起考入了这所大学就好了,好可惜。无论怎样,我都感谢小蓬,路过我斑驳的青春,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

你想说的,是这个吧。

爱是一种信仰,把你带回我的身旁。那句歌词,应该是,爱是一种信仰,虽然没能把你带回我的身旁。

Imissyou,同时,Imiss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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