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沙比。嗯,如题,我的名字叫沙比。
今年芳龄十九岁,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毛劳资突然间就穿越了啊?!
劳资我今天早上照常八点起床,刷牙洗脸准备去上班,结果却在路上遇见了一只正在发羊癫痫的蓝毛狗狗。
话说这狗为啥是蓝毛狗,又话说这狗为啥是蓝毛的而不是黄毛的?
憋住心中的疑惑,我抬头目光深情的凝视着眼前这只蓝毛狗狗,而对面的蓝毛狗狗也不约而同的眯起它那双三厘米的狗眼注视着我。
而后,那蓝毛狗狗呲了呲牙,发出一声音贝极高的吼叫,然后便是直直的冲我扑来,它羊癫痫发作啦~
诶,话说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不仅不惊慌失措却反而有种兴奋不已的感觉?!
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因为这只疯狗已经扑到我面前了!
说时迟,那时快!
说时不迟,那时更快!!
然后我就死了。
我穿越了。哼哼,没错,本少爷也穿越啦!
而我穿越来到的这个异世界,是一个魔法与武力并存的世界,它名为——“神一般的大陆”。
嗯,您没听错,就是神一般的大陆。
而这块大陆地又被一条巨大的山脉分割成两大王国,即“随便取个名字王国”跟“不知道叫啥名字王国”。
而我大沙比的牛逼哄哄的奇幻异世界之旅,似乎便是从这里开始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穿越到这异世界所做的第一件事居然不是修习魔法啊啥的,诶?话说劳资为什么就一定要修习魔法?因为这是异世界吗?还是因为劳资是男主角?
不过,算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无所谓了。
哼,我偏偏就是要这么任性。剑走偏锋,不跟风,不走寻常道路。
那么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
答案是:我在河里拔了一斤草。
哈哈哈!牛掰吧?我拔了一斤草耶~本少爷拔了一斤草耶~~
是的。拔的是草。而且还是满满的一斤,惊呆了有没有!?
那么将这么一堆干啥啥都没用,几乎毫无用处的废草拔出来我究竟是想做什么呢?
答案当然是:拿到县城里去卖啦。
首先,必须介绍一下,我现在所处的地理位置。
这里是“随便起个名字王国”的西部地区的其中一个省,叫爱丑女省。说起来这还算是一个人气较为一般的小省。
我走了三天三夜,终于,终于走进了爱丑女省的内部,并且,并且还找到了一个店铺。
“老……板,呼呼呼,呼……麻烦你,”我气喘吁吁的冲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胖子说,“麻烦你……帮我……”
“这位客人您贵姓?!”那穿白色西装的胖子,即是这个店铺老板似乎是被我这副上气接不上下气的模样吓坏了,赶紧问道。
我说:“我叫沙比……啊呸!这并不重要,我是来卖草的。”
那店铺老板疑惑的说:“卖草?什么草?”
我回答说:“河里的草。”
此言一出,店铺老板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有些鄙夷了,他说:“哼,什么草这么珍贵,能拿来卖?”
“劳资的草!”我大吼一声,说道:“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草!!”
“为,为什么,”店铺老板颤抖着满身的肥肉,再次被吓坏了,问道:“为什么你能够这么肯定?”
“不为什么,只因为劳资是男主角!”我再吼。
店铺老板依然浑身颤抖着,显得非常的怂包,真不知道他这种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真替他的前途担忧啊……
就见他犹犹豫豫地说:“我看你长得歪瓜裂枣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一定是生活费紧缺吧?这样……”
妈蛋!自己长得这么怂居然还敢污辱别人,这他妈这种人前途最好就现在断绝!
“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的话,”店铺老板说,“我就拿四个汉堡包换你那堆草!”
“此言当真?”我严肃地道。
“噢,当然是真的。”
“什么条件?”
“你,你能够……”店铺老板扭扭捏捏的说,“你能够叫我一声干爹吗?”
“纳尼?!”我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
“不要杀我啊~”店铺老板被我的反应吓坏了,变得更加怂包。
“不要开玩笑了!”我深吸一口气,表情认真严肃的说:“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可能说不出口?我现在就叫给你看,干爹!干爹,请给干儿子我两个汉堡包!”
这件事情的最后,便是那位跟我原本素不相识且无怨无仇的店铺老板,含着高兴的泪水拿了四个过期的馒头跟我换一斤河草。而他最后看向我的眼神中充满了优越感,嗯,就像在看一个比他自己还要怂的怂包。
而我呢,伟大的沙比则捧着四个小馒头屁颠屁颠的吃着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当一个人穿越到另一个世界时,他所要做也是必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必须要先填饱肚子,若不然,一个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人,还谈什么修习魔法之类的啊!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在爱丑女省的街道上,我一边愉悦的唱着歌,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小馒头。
突然,街道上传来一阵骚乱。
路上的行人皆是不约而同的朝街道两边靠站,将街道中间空出了一大片空间。
我好奇的看去,就见一辆华丽丽得令人发指的马车差点亮瞎了我的金狗眼。
呃,怎么说呢……就是那是一辆几乎全由纯银纯金制造而成的豪华马车!
倒吸一口冷气,我的瞳孔紧紧的收缩,坐在这辆马车里面的人,绝对非富即贵!
这时,就听到距离我旁边最近的几个人讨论说。
第一个人说:“嘿,菲林,知道坐这车里的大人是谁吗?”
第二个人说:“卖汉堡喽,卖汉堡喽,一个管饱,只要5毛钱!”
“别插嘴啊,该死的菲林他的弟弟!”这是第一个人说的。
第三个人回答第一个人说的话:“噢,亲爱的拉米斯,坐在这车里可是一位男爵大人啊。”
“噢,那是哪位男爵大人呢?”
“……”
我本能的无视了他们接下来要说的话。
“男爵吗?那因该算作贵族了吧?”我自言自语,眼睛深处也渐渐燃烧起一丝跃跃欲试的火焰。
之前我也说过了,我是一个不喜欢走寻常套路的男主角。
话说你哪有这么说过啊喂!!!
呃,好吧,细节就不要注意了……不要再吐槽了!
呼,总之,就是我突然想学反派们作死。
以前看的那些电视剧,作死的往往都是反派,却没有一个是主角,所以,我要作死!
我要做第一个作死的男主角!
抱着不顾一切,舍生取义的必死决心,我冲到大街上,朝那辆马车大声咆哮道:“草你妈的傻叉!车上面的人,速速给我滚下来!”
静。
一片寂静。
整条街道的人都惊呆了。
那辆马车旁边的侍卫们也都惊呆了。
就见一个衣着光鲜华丽,长相英俊的男子浑身颤抖的从马车里跳出来,指着我说:“哪里来的****?!吃饱了没事故意来找茬!”
咦,他怎么我的名字叫沙比?没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我为了不能怂,理直气壮的说:“我他妈就是看你不爽,就是要装逼,不服?小子你来打我呀!”
那英俊男子沉默的盯了我近三十分钟,随后便是小手一挥,顺口说:“打他!”
他话音刚落,旁边那一千八百多个虎视眈眈已久的侍卫,便迫不及待的朝我扑来。
然后……
砰!
“啊~”
砰!
“嗷~疼嘞我去!”
砰砰砰!
……
最终,劳资被揍得鼻青脸肿,连发出惨叫声的力气都没有了。
朗朗天空,突然间,乌云密布。
我抬起疲惫的头颅,四十五度角的看向天空,目光远眺,而且目光深沉犹如哲学家。
“嘀嗒……”
一滴水珠落在我的鼻子上,下雨了。
没错,而且是倾盆大雨。
雨水全部都嘀嗒嘀嗒的落在了我的鼻子上,顺势流进了我的鼻孔里,衬托着我悲伤的心情。
“妈蛋……咳咳……咳咳咳!”被雨水呛到的我忍不住怒骂道,打破了这富有诗意的气氛,“该死的雨水搞我是吧?是要活活搞死我是吧?!”
而倒在地上的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街道上那些路人对我的指指点点。
“噢,这个家伙真不要脸,竟敢跟伟大的男爵大人作对。”这是第一个路人说的。
“真不要脸!”这是第二个路人说的。
“胆子真好,这种事换成我想都不敢想。”这是第三个路人说的。
“胆子大有个屁用啊,有本事就再去骂一次。”这是最后一个路人说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最后面的那句话突然犹如被某个扩音器扩大了10倍,不,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么形容的——这他妈就像是被一架大型喇叭扩音了一百倍啊!
所以啦,你们懂的,原本离我接近一千米的路人说出的这句话,就非常非常的凑巧地落入了同样距离一千米开外的我的耳朵里。
这不能忍啊!
这绝对不能忍啊啊啊!!
于是乎,自尊心极强的我,为了撼为自己的尊严,当即朝那最后一个说话的路人反驳道:“劳资的胆子就是,大!嫉妒狂不要跟我说话。哼,别以为劳资不敢再骂人。劳资偏偏骂,骂得他不要不要的!”
最后一个说话的路人斜眼看着我,语气带着不屑的说:“噢,那你再骂给我看。”。
我一听,急了,顿时有些粗俗的话语不经过脑袋思考便脱口而出:“死男爵,我诅咒你变太监!我诅咒你生儿子没**!我诅咒你刚刚摸到你老婆的那一秒就阳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