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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路

“师傅,你看!”

三个人影,如三只小蚂蚁般,出现在西岆国砍哈拉沙漠边缘。

显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副美得令人不忍心惊扰的图画。那是一片一望无际,似烟非烟,似雾非雾的辽阔沙漠。

茫茫大漠,风景虽然美不胜收,但谁都知道,这是一种死亡的美丽。

砍哈拉大沙漠纵横数千公里,北至暴流海峡,南至车刺国和滇皖国的边境,东至卡拉群山脉(在昆魔的最东段),西至凸碗城(一刀镇过去约五百公里就是凸碗城。)因此,砍哈拉沙漠整体成长条形,南北宽约约一千公里,最窄处约四百公里(而一刀镇的位置恰好在大漠最窄处的南端),而大漠东西极长。

出了一刀镇,按照蛤蟆与和尚的原先计划,先往北,而后沿着暴流海峡一直往东。可被行澜那么一折腾,若要及时赶到灵岛,将会非常的悬,于是蛤蟆与和尚商议之后,他们决定,由南直接往东北方向越过砍哈拉大沙漠,再趟过死罣沼泽地。就到了暴流海峡中灵岛地段。

但此条路不用说是一条险恶之路!大漠,沼泽地,哪个地方都不是好过之地,

和尚所走的这条线路,在大漠中几乎是一条直线呈七十度角斜斜岔到暴流海峡。经过蛤蟆粗粗一算,他们如此走法,至少缩短了数千公里的距离。

这条道还是蛤蟆家族之人跑生意时,为了能及时将货送到而走的一条道!为了那趟生意,蛤蟆家族为此断送了三条性命。其中一人还包括蛤蟆的亲弟弟。

如今,为了能见女王一面,蛤蟆又要重续那早已淡忘的伤痕。此刻,蛤蟆不知道自己的这番冒险是否值得。

“蛤蟆,你怕了吗?”

“谁怕了!”蛤蟆吞着喉咙里的唾沫,艰难的回答着。对于蛤蟆来説,虽然他跑过不少地方,但横穿沙漠。他也是第一次尝试。要説不怕,那是假的。

“在一刀镇我就叫你自己先去灵岛,可你不听,非要等到我才能走。这下可好,怕了吧?如若后悔,你还得及!”

“哼,师傅,不要如此低估你徒弟我的毅力!我怕什么,大不了多在里面晒晒太阳而已!”

“好!我今天才发觉蛤蟆你像个男人!出发!”和尚催动着脚下的骆驼,朝着大漠深处迈出了第一步。

昆魔的骆驼相对于我们平时看见的骆驼,有非常大的区别,它们不但身躯超级庞大,每走一步,相当于普通骆驼的三倍距离,并它们在沙漠中行走的步伐频率也是普通骆驼的数倍。

他们准备过沙漠前,花重金请了一个车刺国的向导,更换了坐骑。备足了水,食物。向导看样子很年轻,样子也很普通。是那种放在人群里立刻消失的一类。

大漠行路,可没有两个人施展爱意的地方,迎接他们的只有烈日,黄沙,风暴,流沙,而这每一样都是要人命的因素。当然大漠里还有一样东西更为要任命,那就是旅途的孤独。

好在,和尚和蛤蟆客观来说都是属于那种乐观,意志坚定的男人,他们很幸运,又遇上了一个很有经验的向导,他们不停的走,包括睡觉的时候有时也在骆驼的驼背上。

一路上,虽然数次碰到惊心的风暴,也有过迷路的险情,但是在神灵的护佑下,他们有惊无险的走了过来。

过了沙漠便是戈壁。

戈壁相对沙漠来説,好了一些。至少,他们可以见到人的踪迹,运气好的话,有时还可以找到水源。来到荒漠的戈壁滩上,蛤蟆对着太阳,虔诚的跪下,他在感谢上苍对他的恩惠,在大漠中最危险的时候,他几乎放弃了对生命的渴望,可是他走过来了,他在感慨,为自己的好运而感慨,不过,他原本瘦弱的身躯着显得更加瘦削,整个人看起来黑瘦的令人可怜,就像个非洲黑人一样。

年轻的向导在送他们过了大漠以后,也礼貌地和他们道别,原路返回。看着向导那坚定的远去步伐,和尚默默为他祈祷。

向导已走,蛤蟆跪在地上却一直不起来,他的祷告还没有结束。

“嘿。蛤蟆,别拜了!你不是没事了吗?”和尚不耐烦的説道。

“无极神保佑!师傅,我还活着!”蛤蟆站起身,对着太阳,大声説到。

“好了,别什么有极,无极神了,我们的赶快赶路!你可知道,我们在沙漠里走了都快十天了。”

看了看方向,和尚骑上骆驼,向东北方继续而去。戈壁滩上,植物稀少,仅生长一些红柳、骆驼刺等耐旱植物。

眼前的戈壁滩,是一片失血般萧杀和枯衰的戈壁滩,显出的是沧桑和悲壮的苍凉,历经万年风雨滋润,雪霜浸染,尽管面庞仍然显得有些僵硬,甚至生冷,萧条,但和尚看来,他却仍然具有生命力。

远处带着红色,光秃秃的的连绵群山,似乎在宣誓着它们的不屈。和尚眼中的的那些大山,看不见什么绿色,只有红褐色的岩石,可山势很险要,似一根根巨大石柱直插云霄。它们如同一个个裸露出脊梁的巨人般,将自己雄壮,巍峨的身躯伸向蓝天。使人不容侵犯。偶尔有几只高飞的大鸟在山顶盘旋,那嘹亮的鸣叫声越发将戈壁滩衬托的更加悲凉,空旷,和辽阔。

戈壁的低势处,沙的份量便多了起来,平缓的沙滩里,却有着许多无名草,它们密密麻麻,宛如满天繁星,稳稳当当钉住了流沙的脚步,挽住了暴风的翅膀。

风劲草痕白,虽然草色绿少黄多,但这些在和风沙搏斗中已经捐躯的英灵,即使枯死了,却依然能够昭示着人类的希冀。沙渍中还常常出现一条条又窄又浅的河床,不知是季节性小河的轨迹,还是一场大雨随意而散漫的手笔。在这些干涸的小河床边,偶尔会冒出一两株野草,摇曳着一两点生命的翠绿。它们虽然并不茁壮,却让戈壁旅人的眼睛为之一亮,更让人懂得了生命之水的重要在这干燥焦枯的戈壁滩里,只要有水,就会有绿色的希望存在。

此情此景,和尚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的豪迈感,他想对天大吼。他不知道为何会在这样的环境里产生如此怪异的感觉。

在杳无人烟的戈壁滩上默默地苦行了二天之后,两人来到一峡谷前。眼前的峡谷,两边绝壁耸立,山风呼啸。高不可及,中间只有一条容一人一骑的崎岖小道。

“和尚,这地方真是险那!”蛤蟆仰着头,眯着眼,竭力想看清头顶的绝壁有多高。

“小心点!别让落石砸了脑袋!”和尚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们已经断水三天了。从大漠中出来后,那剩余的水大多给了那回程的向导。

本以为,出得大漠很快可以找到水源,可事与愿违,他们连个水泡都没看到!

如果再找不到水源,恐怕会大大的不妙,他想到了那些在前面路上枯萎的草,没准他们没有倒在大漠中,倒要歇菜在戈壁滩上。这是和尚没有预料到的事情。

“知道!我又不是小孩!”自从进入大漠后,蛤蟆的话也变得简洁起来。他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发表的演説。他渴得要命!累的要命。

一进峡谷,那绝壁的庞大山影挡住了火辣的太阳,这使两人立刻感觉好受了许多,他们已经有太久没有享受到如此舒服的待遇了。

“真舒服!我不想走了!歇会儿!”蛤蟆下得驼背,一坐在地上,再也不肯起来。

“起来,快起来!我们别停下!要不然,你就可能死在这里!”和尚再次催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的师父,我的大师!就知道催我,一路催,不停的催!像个催命鬼那样催!你让我歇会儿就不行?不走了,不走了!我真的走不动了!要死就死吧!反正我不走了,你爱咋地就咋地!”看得出,蛤蟆的意志力又在开始崩溃。

“你”和尚正要训斥,猛然,他止住了嘴巴。耸了耸鼻子,忽道:“蛤蟆,我好像闻到了泉水的味道!”

真的?

蛤蟆立刻来了精神,跳上骆驼,急急往前赶路。

穿过这条险峻的峡谷,眼前的地貌逐渐变得有生气起来,低空呼叫的风儿也越来越有活力。

不久,青草,杂树,越来越多,跟着,一大片青草地中,他们发现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河流!

河中之水在阳光下泛着点点磷光,仿若少女羞涩的脸。

“有水了!有水了!和尚两人痛快的跳入那小河中,尽情的痛饮和冲洗身上的污垢!

在笑声中,小河的另一边,行走约二十公里后,一块漫无边际的沼泽地出现在眼前。

不用说,这就是的死罣沼泽地。

进沼泽地之前,蛤蟆介绍,这片沼泽地,方圆三百公里左右,里面毒气遍地,陷阱无数,恶兽成群,是块极险之地。

算算时间,他们离灵岛九国联军祭天的日子还有大约不到九天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五天之内走出这片沼泽地,剩下的时间,他们还得乘船横渡暴流海峡,前往急流中央的灵岛。

初入沼泽地,和尚也是被吓了一跳,不知是气候原因,还是其他的缘由,这里一年四季见不到太阳,阴暗无比,灰黑色的天空,灰黑色的大地,连水草和清水也是灰黑色。表面上看去,似乎死寂荒凉一片,而实则上却是处处危机。

和尚的细心,神勇。临危不乱再次显露出来,在他小心翼翼的警戒下,不管蛤蟆是陷到淤泥里只露出个脑袋,还是被奇形怪状的恶兽叼到口里,但都被和尚一一化解。

但人都不是万能的,令和尚头疼的是,死罣沼泽地里有一种叫阴人的可怕生物,这种生物形似人,头部丑陋,有双眼,眼珠为绿色,单鼻孔,无耳,口尖,有两排使人生畏的獠牙。四肢修长,柔软,有力,犹如章鱼的触角一样很有攻击性。它们的全身都被一层鲜艳,而又令人毛骨悚然的鳞甲所覆盖,这些阴人属于两栖怪物,平时喜欢群居于沼泽的大湖,淤泥,河流中,一旦捕食便会成群结队的上岸。

如论这些阴人群起而围攻,和尚并不惧怕。但是阴人是一种智商极高的沼泽地生物,它们除了会喷出剧毒毒雾来毒死猎物外,它们有一种很奇特的捕食怪招。阴人能模仿昆魔一切会发出声音生物的腔调。这也包括人类的声音。并且,它们可以根据它们眼中猎物的种类,性别,大小,而发出不同的引诱声音。对于和尚和蛤蟆,它们当然是发出年轻女人呻吟发春的缠绵之音。并且它们能模仿的惟妙惟肖,比真人还真!仿佛眼前就有一个叫春的女子在你脚下娇喘连连。对于蛤蟆这样的情圣,他当然不能抵挡!对于和尚那样‘心志坚定’的人,刚开始,也不免中招。两人被晕乎乎地拖进了一个毒湖中,差点毙命,关键时刻,和尚咬破自己的舌头,将大批阴人击碎,才捡回了一条性命。

有了这样深刻的教训,和尚,蛤蟆学乖了,每当碰到那诱人的糜烂之音,两人抓来两把水草和着泥巴把耳朵塞住,也不和阴人纠缠,只顾向前。

五天中,他们没有任何的停顿,几乎是跑着前行。如此行路,普通人如何顶得住?沼泽地中,没有坐骑可用,蛤蟆累了,实在不行的情况下,跟着和尚一边赶路,一边睡觉。和尚不同,他的精神旺盛,气力无限,见到蛤蟆走着走着睡着的时候,他就将蛤蟆提在手里,如提一只破麻袋一样,闷头急速赶路!蛤蟆睡醒了,立刻被和尚踢着朝前赶。

如此,他们才跌跌撞撞地走出了沼泽地。

出了沼泽地,再走约三十公里,和尚已经遥遥看见了远处的一座城池,从那城池的另一面,他隐约听见了海风的咆哮,清晰的闻到了那略带咸味的温热海风!

我们终于到了暴流海峡!到了!到了!啊

和尚与蛤蟆同时对天高呼,甩来脚丫,朝前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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