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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人性的辉煌(1)

林肯外传

1.奋斗的历程

林肯15岁时开始认字母,虽说非常吃力,但总算还能阅读,而至于写作的能力,根本就谈不上。

1824年的秋天,一位在森林中漂泊的阿策尔·朵西教师沿着鸽子溪来到这片垦殖地,设立私塾。林肯姐弟每天都要走4英里的森林小路,到阿策尔·朵西老师的私塾中去上课。朵西老师认为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是否认真。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若是谁不开口,就用教鞭打谁。所以,每一位学生都尽可能念得比别人声音更大一些。朗朗的读书声在1/4英里外都可以清楚地听到。

林肯上学的时候,戴一顶松鼠皮帽子,穿着鹿皮制的马裤。马裤短得离鞋面还有相当距离,以至好几英寸发青的胫骨就裸露出来,任凭风吹雨淋。上课的小屋又矮又粗糙,老师几乎不能站直腰,教室的四面各省去一根圆木,罩上一层油纸当做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由圆木劈开而做成的。

当时的阅读教材以圣经章节为主;并用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作为练字的范本。林肯的字体既清晰而且和这两位总统的字体很相像,不但引得众人议论纷纷,连不识字的邻居都步行几英里路来请亚伯拉罕·林肯来帮他们写信。

林肯对于求学逐渐地热衷起来,上课的时间太短,他就把功课带到家里做。纸张又贵又稀少,因此他就用炭棒代替笔在木板上书写。由于木屋是用劈开的圆木而筑成的,他就利用圆木扁平的一面来做算术,当光秃秃的表面布满了字迹和图形之后,就用刀削去一层,又可以重新使用了。

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算术书,于是就向别人借了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片抄写下来,然后再用麻线把它们缝合在一起,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在林肯去世时,他的继母手中还留有部分这种书页。

在上学期间,他开始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不但想写出自己的意见,有时候甚至还写起诗来。并且把自己“作品”拿去给他的邻居威廉·伍德请他指教。他记诵诗句,然后再背给别人听,而他写的文章更是引人注目。有一位律师对他谈论国政的文章印象很深,帮他寻求发表的机会。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就曾刊出过一篇林肯所写的关于“克己”的文章。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后来的事情。他在学校里写的第一篇作文,是在看了伙伴们玩的游戏很残忍有感而发所写的。他和朋友们经常一起去抓甲鱼,他的朋友捉到甲鱼之后,就把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的背上,以此来取乐。林肯求他们不要这样做,并且光着脚把煤炭踢开。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为动物请命而写的。足见他自幼就显示出特殊的怜贫恤苦之心。

5年后,他以不定期上课的方式在另一所学校求学——他自称那是“一点一点学的”。他所受的正规教育也就到此结束了,总计起来上学的日子,也只不过12个月左右。直到1847年他当选国会议员时,填写自传表,在“你教育程度如何?”一栏内,他的回答是“不全”二字。

他在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之后,曾说:“我在有了相当年纪时,所知并不多。不过我能读、能写、略懂算则,如此而已。此后我就没有再上学了。在如此贫乏的教育基础上,我能够达成现在这一点小成果,完全是日后在基于需要的情况下,时时自修取得的知识。”

而曾经当过林肯的老师的人,则都是一些相信地球是呈扁平状、信仰巫术的无知流浪教员。但是林肯在断断续续的求学过程中,养成了人类最珍贵的特质——甚至大学教育的目的也不过如此——对知识的热爱,对学问的渴求。

学会阅读,使得林肯见到了另一个新的神奇世界——一个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从而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他的视野阔大,有了梦想,而且20多年间,阅读始终是他生命中最热爱的事情之一。他的继母为他们带来了5册藏书:伊索寓言、鲁宾逊漂流记、圣经、天路历程以及水手辛巴达。小林肯将它们视为无价珍宝,认真地精读。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反复阅读,不论他的说话方式、文风、提出的论点都深受这两本书的影响。

除了这些书之外,他渴望有更多读物,但却无力购置,只好向别人借阅书、报和其他印刷品。他沿着俄亥俄河往下走,向一位律师借阅修订版的印第安那法典;接着,又尝试阅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向一个经常请他帮忙掘树桩、种玉米的农人那里借了二三本传记,威姆斯牧师写的“华盛顿传”正是其中的一本。林肯看到此书时,很是着迷,傍晚总是尽量利用日光看到很晚,临睡时,把书塞在圆木缝里,当第二天日光一照进小屋,就拿起来继续看。有一天晚上下起暴雨,书本被浸湿了,书的主人不肯罢休,林肯只得以割捆三天的草料来做赔偿。

在他所借的书之中,最有价值的莫过于“史考特教本”。这本书教他如何公开发言,引导他认识莎翁名剧中的精彩演说和西塞罗·狄莫西尼斯(古希腊的雄辩家)。他常常捧着“史考特教本”,在树下走来走去,朗读哈姆雷特对伶人的吩咐,复述安东尼在恺撒遗体前的演说:“各位朋友,罗马同胞,乡亲们,请听我说句话;我来是要埋葬恺撒,而不是来赞美他。”

每当读到特别吸引他的段落时,如果手边没有纸张,他就用粉笔写在一块木板上。后来,他自己做了一本粗陋的剪贴簿,写下所有他喜欢的句子,随身携带,仔细研读,很多长诗和演讲词就这么背会了。

下田工作时,他就把书本带在身边,马儿躲在谷堆后面休息,他就坐在围墙顶栏上看书。中午他不与家人一同进餐,只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书,两手高举过头,看得入神。

法庭开会期间,林肯就徒步走15英里的路程,到河边的城镇上去听律师的辩论。跟别人一起下田的时候,他偶尔会放下锄头或草耙,爬到围墙上复述他在布恩维尔或洛克港律师那儿听来的话。除此之外,他还模仿过顽固的浸信派牧师,星期日的时候,在小鸽溪教堂里发表演讲。

林肯把“奎恩笑话集”也带到田间。当他跨坐在圆木上朗读的时候,听众的轰然笑声响彻森林,不过,这么一来,谷物中间杂草丛生,田里的小麦也发黄了。

雇用林肯的农夫抱怨他太懒,“懒得可怕”。他坦承这种指责。他说:“家父只教我干活儿,可没教我喜欢它呀。”林肯的父亲老汤姆终于断然命令:一切蠢行必须停止。可惜命令并没有产生效用,林肯继续说笑演讲。有一天老汤姆当着众人的面,打了林肯一个耳光,把他打倒在地。林肯哭了,但他却没说什么。父子之间的隔阂从此产生了,并且终生都没有改善。林肯虽然曾在父亲晚年时资助他,可是1851年,老汤姆卧病垂危时,林肯并没有前去看望。他说:“如果我们现在碰头,恐怕不但不太愉快,反而会很痛苦。”

1830年的冬天,“牛乳症”再度蔓延,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喜欢搬家的老汤姆感到既害怕又灰心,慌忙处理了猪只和谷物,将长满树桩的田地以80元的价格出售,造了一辆笨重的篷车,这是他拥有的第一辆车子,将家人和家具全都搬上车,吩咐林肯执皮鞭,对公牛吆喝几声,就动身前往伊利诺伊州的一处山谷了,印第安人称该地为山嘉蒙,即是“粮食丰富的土地”的意思。

公牛慢慢前进,笨重的篷车不断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翻越印第安纳州的山丘,穿越密林,横渡无人居住的荒凉伊利诺草原,在夏季骄阳炙烤之下,他们在长满六尺高枯萎黄草的荒原上,足足走了两星期。抵达文生尼斯,21岁的林肯第一次见到印刷厂。一家人到达狄卡特之后,在法院广场上搭营。26年之后,林肯指着当年停放篷车的地点说:“那时候我真想不到自己会有当律师的智慧。”

林肯先生曾向我描述那次远行的经过。他说,那时路面上的冬霜白天融化,晚上冻结,走起来又慢又累人,再加上牛只同行,一步踩破一块薄冰,行程更是艰辛。河上没有桥,除非绕路,否则就非涉水不可。有一天,摇摆在车后随行的小狗脱了队,直到大家都过了河,它还站在对岸,慌得乱叫乱跳,望着水流过破冰边缘,却不敢过河。此时大家都急着赶路,不愿再涉水回去,于是决定抛下它,继续向前走。林肯回忆说:“但是我连一只狗都不忍心抛弃。于是我脱下鞋袜,涉水过溪,得意洋洋地夹着发抖的牲畜赶上队伍。尽管吃足了苦头,但是小狗种种感恩的表现和快乐让我觉得很值得。”

在公牛拖着林肯一家穿过草原的同时,国会里正在激烈地辩论:州政府有没有权利退出联邦政府。其间,丹尼尔·威伯斯特从参议员席起立,用低沉嘹亮的声音发表了一篇日后被林肯视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那次演说名叫“威伯斯特答海涅书”,后来,林肯将它的结尾奉为政治信仰:“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

谁也没想到,美国的分裂问题在30多年之后才得到解决,而且也不是由才华洋溢的克雷,伟大的威伯斯特或著名的卡豪恩所达成的,而是由一个笨手笨脚、没有名气,当时正赶着牛前往伊利诺伊州的小伙子林肯,完成美国的统一大业的。而现在他正头戴树狸帽,身穿鹿皮裤子,起劲地唱着:“万岁呀!哥伦比亚,快乐的园地!你若不肯开怀畅饮,那么我可真罪过。”

2.失败是成功的起点

林肯卓越的说故事能力和源源不绝的幽默感,令人难以忘怀。如果当时他娶的是安妮·鲁勒吉的话,他很可能就会幸福一生,但他却不会当总统。他不论思想还是行动都是慢吞吞的,而安妮也不是那种会逼他拼命争取功名的女人。反之,玛丽·陶德一心想住进白宫,刚嫁给林肯没有多久,就撺掇他争取自由党的国会议员候选人的提名。

当然,竞选是非常残酷激烈的,林肯的政敌因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教会,而指他为异教徒,又因为他跟高傲的陶德和爱德华家族联姻,说他是财阀和贵族的工具。这些罪名虽然可笑,但却足以给林肯的政途带来一些伤害。

他对批评者答辩道:“我到春田以后,只有一个亲戚来看过我,他还未出城就被控偷窃口风琴。如果这也可以算是贵族世家的一分子,那我当之无愧。”林肯败选了,这是他政治生涯中所遇到的第一次逆流。

两年之后林肯再度出马,终于当选了。玛丽欣喜若狂,她坚信林肯的政治生命才刚刚开始。她订购了一件新的晚礼服,并且猛练法文,等她丈夫一到华府,就立刻写信给“可敬的亚伯·林肯”,她也希望住在华盛顿。她渴望跻升社交名流之列。可是当她到东部与丈夫会合之后,才发现实情与她的期望完全不一样。林肯太穷了,在还没领到政府的第一张薪水支票之前,不得不先向史蒂芬·A·道格拉斯借钱来开销,因此林肯夫妇只得暂住在杜夫格林街史布里格太太的宿舍。宿舍门前的街道未铺石板,人行道上由灰土和砂石构成的,房间阴森森,也没有水管设备。后院里有一个鹅栏、一栋小屋和一个菜园,邻居们养的猪经常闯进来吃青菜,史布里格太太的小儿子时不时地拿着木棍跑出去赶牲畜。

在当时的华盛顿市政府并没有为市民收垃圾的服务,所以堆积在后巷里的废物,也就全靠满街乱跑的猪、牛、鹅来吃光,来帮助他们收垃圾。

华盛顿的社交圈相当排外,林肯太太根本不被接纳。她受到了冷落,孤零零地坐在凄冷的卧室中,与娇纵的儿子为伴,常常闹头疼。特别是在听到史布里格太太的儿子大声地把猪只赶出卷心菜圃时,此情此景虽令人失望,但与当时潜伏着的政治风险相比起来,也算不了什么。

林肯进入国会的时候,美国正在与墨西哥打一场为时20个月的战争——这是一场可耻的侵略战争,由于国会中主张蓄奴的人故意掀起,希望让奴隶制度推及到更多的地方,选出赞成蓄奴的参议员。

美国在那场战争中得到了二项利益:原属于墨西哥的德克萨斯州割让给美国;而且夺取了墨西哥的一半领土,改设亚里桑纳州、新墨西哥州、内华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格兰特曾说过这是一场历史上数一数二的邪恶战争,他不能原谅自己也参加打仗。许多的美国军人都倒戈投向了敌方;圣塔安那军中则有一营军队完全是由美国逃兵组成的军队。

和其他的自由党人一样,林肯在国会中大胆发言:他谴责总统发起一场“掠夺和谋杀的战争,抢劫和不光荣的战争”,宣布上帝已“忘了保护无辜的弱者,容许凶手,强盗和来自地狱的恶煞肆意屠杀男人、女人和小孩,使这块正义之士饱受摧残。”

林肯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议员,华府对他的演说置之不理,但是在春田镇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伊利诺伊州有6 000人从军,他们相信自己是为了神圣的自由而战,而现在,他们选出的代表在国会中说这些军人是地狱来的恶煞,是凶手。激动的党人公开集会,指责林肯“怯懦”“卑贱”“不顾廉耻”。

聚会时,大家一致决议,宣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林肯做过这么丢脸的事”“对勇敢的生还者和光荣的殉国者滥施恶名只会激起每一位正直的伊利诺人的愤慨。”这股恨意郁积了十几年,直到13年之后,在林肯竞选总统时,还有人用这些话来攻击他。

林肯对合作律师说:“我等于是政治自杀。”此刻,他怕返乡面对选民,他想谋求“土地局委员”的职位留在华盛顿,但并没有获得成功。他想叫人提名他为“俄勒冈州长”,希望在该州加入联邦时,成为首任参议员,不过这件事也以失败而告终。

于是他又回到了春田镇那间脏兮兮的律师事务所,再一次将爱驹“老公鹿”套在摇摇欲坠的小马车前面,驾车巡回第八司法区。他成了全伊利诺伊州最没精打采的人,他决心放弃政治,专心投入他所从事的法律工作。

林肯为了训练自己的推理和表达能力,买了一本几何学,每次骑马出巡的时候就随身携带,以方便自己随时都可以读。荷恩敦在《林肯传》中说:

“我们住乡下小客栈时,通常都共睡一张床。床铺总是短得不能配合林肯的高度,因此他的脚就悬在床尾板外头,露出一小截胫骨。即便这样,他仍然把蜡烛放在床头的一张椅子上,连续看好几个钟头的书。和他同室的另外几个人早就熟睡了,他仍以这种姿势苦读到凌晨2点钟。每次出巡,他都这样手不释卷地研究。后来,六册欧氏几何学中的所有定理他都能轻轻松松地加以证明。”

几何学读通之后,他又开始研究代数,接着又读了天文学,后来甚至写了一篇谈语言发展的演讲稿。但是,他最感兴趣的还是莎翁的名作。在纽沙勒时杰克·基尔梭为他养成的文学嗜好现在依然保存着。

3.攀登胜利的顶峰

世人从没有听到过这样大的闹嚷声,这真是最精彩的一刻。

1860年春天,新成立的共和党在芝加哥开会,要提名总统候选人,谁也没有想到亚伯拉罕·林肯还会有机会上榜。就在不久以前,他自己还写信给一位报社编辑说:“坦白说,我认为自己不适宜当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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