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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中英文熟语的表达与修辞(3)

总之,中西方文化在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社会关系、社会礼仪和社会风俗等方面都有不同表现,它们不仅仅表现在熟语上,更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注意到,在跨文化交际中,由于文化障碍而导致的信息误解,甚至伤害对方的现象屡见不鲜。有时善意的言谈会使对方尴尬无比,礼貌的举止会被误解为荒诞粗俗。因此,研究文化差异,研究得体的跨文化交际行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中国,对别人的健康状况表示关心是有教养、有礼貌的表现。但对西方人的健康表示关心,就不能按中国的传统方式了。一个中国学生得知其美籍教师生病后,会关切地说you should go to see a doctor!(你应该到医院看看)。不料,这句体贴的话反而使这位外教很不高兴。因为在这位教师看来,有病看医生这种简单的事情连小孩都知道,用不着任何人来指教。如果就某种小事给人以忠告,那显然是对其能力的怀疑,从而大大伤害了其自尊心。另外,中国人在饭桌上的热情好客也常常被西方人误解为不文明行为。因为西方人认为客人吃多吃少完全由自己决定,用不着主人为他加菜添酒;而且饮食过量是极不体面的事情,因此客人自感吃饱后,主人不必劝其再吃。一位美国客人看到中国主人不断地给自己夹菜很是不安,事后他抱怨说“主人竟把我当猪一样看待”。中国人路遇熟人时,往往会无所顾忌地说:“啊呀,老兄,你近来可是又发福了!”或者以关切的口吻说:“姐们儿,你又瘦了,要注意身体啊!”而西方人若听你说“you are fat”或“you are so thin”,即使是比较熟悉的朋友,也会感到尴尬和难以作答。可见文化障碍的确会影响跨文化交际,研究不同文化间的差异非常有必要。

应当说各民族自身及赖以生存的一切条件,比如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差异,加之地理状况、生态环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构成了各民族自己的独特文化。而汉英谚语、习语正是这种民族文化的突出体现和艺术结晶,理应引起我们格外地关注。

三、中西方谚语在表达手法运用上的异同

语言中的修辞手段大多集中在习语之中,而比喻则是其最重要的修辞手段。我们看到汉、英语言中大部分习语都是利用形象化的事物来打比方,当然中英文习语中用来作比的事物往往有差异,但都能使语言更加栩栩如生,从而引发人们的无尽联想,比如:英语中把“车站搬运工”叫做red cap,因为干这一行的人都带着红色的帽子;把“酒店侍者”叫做bellboy因为在酒店里客人一按门铃,侍者就会跑过来服务。汉语中的类似用法是将“保证安全通行”称为“小黄帽”,因学龄儿童过马路为保证安全提倡都戴醒目的黄色帽子。汉语中有“鸡皮疙瘩”一词,在英语中相应的是goose flesh,可能英语民族认为因寒冷或恐惧所引起的皮肤现象更像是“鹅皮”。

汉语中把话语无趣或文章枯燥乏味,比喻成“味同嚼蜡”,把陷入绝境、无计可施说成是“山穷水尽”等等。但是这种联想是由各民族的现实环境和生活经验决定的。因此有许多习语明显地表现出不同的民族形式。具体表现为喻体的不同,例如:汉语中常用“雨后春笋”来形容事物迅速而大量地产生。而英国不产竹子因此就用like mushrooms(像蘑菇一样)来表达相同的含义。像这种比喻意义相同而比喻物体不同的例子俯拾皆是。如形容一个人喝水很多,汉语常说“牛饮”,因为中国几千年来以农耕为主的农业国特点,因此表达时很自然地常以耕牛为喻。而英语则用to drink like a fish来形容喝得多,大概因为英国是个岛国,四面环海,渔业发达,因此常用鱼儿来做喻体。例如:all at sea(不知所措);between the devil and the deep sea(进退两难);sail under false colors(挂着假冒的船旗航行/欺世盗名);cry stinking fish(毁自己的商品/拆自己的台);make fish of one and flesh of another(厚此薄彼)等等。每个民族都生存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其文化会因地域、环境的特点而具备不同的特征,从而赋予习语不同的喻体。汉语中有些习语例如“斩草除根、拔苗助长、桃李满天下、**************”等等均是汉民族农耕文化的真实写照。自然环境的差异也反映在习语的形象差异上。中国盛产竹笋,有许多与竹子有关的习语,如:胸有成竹、势如破竹、罄竹难书、竹篮打水一场空等等。

从本体和喻体之间相似的选择上来看中西方的差异也是明显的。比如同样是形容一个人笨,汉民族会说“笨得像头猪”,英国人却说“笨得像只鹅”,而据说俄罗斯人认为“像母鸡一样笨的人”是无可救药的。汉民族习惯于将有情人比喻成“鸳鸯”,而西方没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大多会用“猫头鹰、蛇”来形容,或者用著名作品中的人物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来比喻坚贞不渝的爱情。形容一个人胆子小,汉语习惯用“鼠”作为喻体,说“胆小如鼠”,而英语则用“鸡”或者“兔子”作喻体,说成chicken-hearted 或as timid as a hare。汉语中将姑娘们束在脑后的长发称为“马尾巴”,而英语中则称作the pig tail(猪尾巴)。汉语中用“水中捞月”来比喻白费力气或空欢喜一场,而英语却比喻成fish in the air(空中钓鱼)或者plough in the air(空中犁田)。这些不同语言氛围所产生的喻体差异,充分体现了汉语和英语各具特点的民族性。

从汉英比喻的使用中,我们注意到,由于文化蕴积的不同,即使喻体相同的情况下,喻义也可能不同。汉语中有“眼中钉、肉中刺”这样的惯用语,用来比喻人们心目中最讨厌、最痛恨的人。而英语中的a thorn in the flesh则用来比喻烦恼的根源。例如:

I am sure the memory of this treacherous act will be a thorn in his flesh for the rest of life.

(我相信,他在有生之年,每当想起这桩背叛行径,就会感到苦恼。)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但富有表现力的语言却能跨越不同的疆域,穿越时空,让不同国籍操不同语言的人们领会其意,如汉语中有“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狮子大张口”等熟语,英语中则有play knife and fork(舞刀弄叉,大吃一顿),make a pig of oneself(吃得像猪一样)等习惯用法。表现抽烟之意,汉语中有“吞云吐雾”、“老烟鬼”、“大烟枪”等固定组合,英语中则有smoke like a chimney(像烟囱一样抽烟),chain—smoker(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的人)。表现忐忑不安的心情,汉语中有“怀揣了个小兔子”、“如坐针毡”,英语中则有have butterflies in one"s stomach(肚子里有许多蝴蝶),have ants in one"s pants(裤子里钻进了蚂蚁)等。

有时我们必须关照不同语言的民族差异,才能更准确地理解其含义。上面谈到中西方习语的表达中都有用典的情况,但是其出处及其表达的色彩各不相同。

典故是每个民族日常交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常常在不自觉间运用出于各自民族文化遗产重要成分的典故,比如中国人会说“他真是个马后炮!”“费了半天的劲儿,原来是个空城计啊!”这两例一个来自传统的中国象棋术语,一个来自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西方人则会讲That all Greek to me(我对此一窍不通)、He"s a Shylock(他是个守财奴)。这两个典故均来自莎士比亚戏剧。如果我们对交际对方的文化了解不够,就会感到相当费解进而产生交际障碍。英语注重运用各种具体的语法手段以达到语法形式的完整。这些句子组织严密,层次井然有序,其特殊格式的句法功能一望便知。比如: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冬天来了,春还会远吗?)一见到if,两句间的逻辑关系便一目了然。而汉语则很少使用连接手段,句子看上去松散混乱,概念、判断、推理不严密,句子间的逻辑关系从外表不易看出。比如:“让看就看一眼,不让看就走人,还怕没办法?”这几个分句间没有关联词语,全凭动词杂沓堆砌,句间关系外表上根本看不出,但句子的意思却清晰明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这些差异反映了英汉民族思维方式的不同。英民族重理性,重视逻辑思维。而汉民族重悟性,注重辩证思维。

中国熟语多讲究深沉含蓄,以淡为美,词语可直接拼合,语法关系松散,有种浓缩感,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空间。而英美习语意象表达则比较奔放,率直清晰,语法关系逻辑性很强,以感情激越为胜。

英语中有一句俗语:a bull in a shop如果我们凭字面意思,翻译成“一头牛闯进摆满精美瓷器的店”,就跟原意相背离,它实际上指的是“在一个需要得体灵巧举止的场合,突然闯进了一个举止粗鲁的人”。

由于东西方人的思维模式的不同,从而导致了东西方语言方面的显著差异。按照季羡林先生的说法:西方人的思维模式是分析型的,侧重理性与推理;东方人的思维模式是综合型的,侧重感性与归纳。由此而论,汉语能“随物赋形”,重“意合”而轻“形合”,它更接近人的心灵体验而非理性思维。

英语是通过相对固定的语法规则将人的言谈举止等的行为过程与状况描绘的准确和精细,同时它的语法规则也能很好地表达说话或写作人的感情色彩。而东方的汉语则是一种相当感性的语言,它的结构保持了其与生活真实间的暗喻关系,可更直接地呈现感觉到的真实世界。与此同时,由于汉语没有时态(英语有16种时态)和语态(英语有10种被动语态)等固定变化,它反而是可以灵活的借助其丰富的词汇来表示各种时间和动作。

应当指出的是,在汉语的固定词语有语义分化的现象,而且分化后的语义在某些场合常常远离原词的意义,例如汉语的“白”字原本指代一种颜色,但由白字组成的词语往往与颜色无关,如:白拿、抢白、白吃、坦白等,而由“白”字组合成的汉语词语也不能从字面做简单的分析,如“瞎子点灯白费蜡、白吃饭不干活、光翻白眼不开腔”等。我们发现在英语对应词中并无white(白)一词,“白菜”英文为Chinese cabbage,“白熊”英文为polar bear,“白蚁”英文为termite。英文表示“待劳”之意用in vain,如:“瞎子点灯白费蜡”英文则用all in vain, a waste of time and energy来表达,“白吃饭不干活”英文用give away, free of charge, for nothing来表示。此外,汉语中的所谓“白开水”(boiled water),“白肉”(plain boiled pork)。“坦白”(to confess, to make a clean breast of something),“白痴”(idiot),“白话”(vernacular)等等对应的英文形式都没有white。

因此用美国语言学家范诺洛萨的话来说就是:“汉语汉字充满动感,不像西方文字被语法、词类规则套死。”而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总结说“西洋人做文章是把语言化零为整,中国人做文章几乎可以说是化整为零”。中西方语用之差异由此可见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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