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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高塔双艳(2)

“想起来了。”小四停止摸下巴,道,“虽然不清楚花爷是哪里来的,但他似乎与济美大药房老板的儿媳朱芳华在逸园跑狗场密会的是同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唐晖忍不住问道。

小四没有理会,转身便走,招呼都不打一个。

杜春晓方才气鼓鼓地对唐晖道:“你不喜欢这个人吧?”

“你怎么知道?”唐晖惊道,眼睛却一直盯住小四的背影。

“因为你这记者都挖不出来的事,他却挖得出来!”

唐晖方才听明白杜春晓是变着法儿调排他,于是红了脸讪讪道:“我也不是包打听——”

“跟了金玉仙那么久,我以为你早就是半个包打听了。”杜春晓那话里分明透着一股蹊跷的酸味儿。

他只得低头不语。孰料她倒反而将脸凑近了看他,他再次避过。

她幽幽地开了口,道出症结所在:“其实,金玉仙与小胡蝶就是同一个人吧?”

3

施常云比从前更瘦了,面颊瘪如开过膛的死鱼,朱芳华也是一样的干瘪,于是此刻的情形便像两个长影促膝而谈。

“为什么要害我?”倘若不是皮肤枯黑,朱芳华也算得美人儿。当年施常风去江西做生意,在茶坊闲聚,她恰巧手提一篮水蜜桃路过,秋日阳光斜穿过她透水的明眸,那一对瞳孔都是金褐色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因被过路马车碰撞,桃子落得到处都是,他出来替她捡,她红着面,脖子都是粉的,二人默默无语捡了半篮未碰破皮的桃子,随后便有些“生死相许”的味道。所以施常风擅自将朱芳华带回上海的时候,施逢德一丁点儿没有惊讶,这女子确是施家容得下的。

那个辰光,唯独施常云在旁冷笑,只说了一句,便教一家人都在饭桌上放下了筷子。

他说:“但凡太美貌的人,都不会善良,无论男女。”

此后两年里,朱芳华便将施常云视作一个心结,每日求神祈佛他能早日成婚,搬出去住,何况施老爷也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未曾想事情发展到最后,竟是这样的血淋淋。

她至今仍记得那个小阳春天气,她从施常风那里拿了两千块,要出去买件皮草。刚走到前花园里,便觉面上沾了一颗湿湿的东西,以为是下雨,便有些恼。抬起头来看天,手指不由得去抹滴在鼻尖的液体,这才发现雨是红的。遂听见头顶传来的惨叫,抬头看去,她的丈夫已血肉模糊。她刹那间似被抽干了脑髓,已无从思想,连发出声音都已是难事。待清醒过来时,喉咙已火烧火燎,将她带回屋里的娘姨说当时她只是一个劲儿干嚎,怎么都劝不住。

事到如今,她才想清楚当初要嚎的是什么话,便是那一句:“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我讨厌你。”施常云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在饮一口茶,慢条斯理,绝无半丝邪意。

她被这一记回答彻底击碎,于是又问:“在床上的时候也一样讨厌?”

“嗯。”他点头,“一样讨厌。”

“那又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大哥?”她眼球干干的,已落不下泪来。

他却保持残忍的悠闲与坦荡,口中甚至轻轻哼起小调:“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她站起来,离开的姿势形同鬼魅。这“鬼魅”恰与杜春晓擦肩,她们互相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各自奔向目的地。这二人外貌气韵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却似被某种相同的、微妙的情愫控制,于是吐息都变得有些合拍起来。

所以杜春晓坐下的瞬间,竟让施常云有些目眩神迷。

“你连秦亚哲家的那只鬼都没捉住,还敢来见我?”施常云虽在摆弄指甲,却难掩眼底里的高兴,他喜欢见到这个女人。

“你放心,只要毕小青还活在世间,就一定能捉到。”她轻笑,燃起一支香烟。

“去见了斯蒂芬么?”

她点头,将烟雾埋进身体深处,似要埋掉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

他露出豺狼一般的冷笑,嘴边即刻挤出几道弧线皱褶:“你应该晓得自己逃不开他的,对不对?”

她漠然地吐出一口烟,此时才似是有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女人味,风情里饱含沧桑。

“你居然跟自己的嫂嫂有一腿,这难道才是动手弑兄的真正动机?”

她的反击在施常云的爆笑声里化作烟尘,末了他摇头道:“我从不为女人失去理智。”

“那又是什么让你向亲人举起了屠刀?”

他亦不曾回答,像是与她交换一个沉默的权利。

“你知道花爷吗?”

施常云摇头,道:“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从哪里得知的?”

“从包打听那里得知的,似乎此人与你嫂子,还有小胡蝶都有联系。”

“找到小胡蝶了?”

“找到了。”

“她死了?”

“死了。”杜春晓脑中浮现出小胡蝶以金玉仙的身份当上花国大总统的照片,眉开眼笑,芳华舒展,有温润若玉的美。

“怎么死的?”

“与本届花国大总统金玉仙一样的死法。”

“哈!”施常云干笑一声,“果然是她本人?”

“嗯,这就是奇怪的地方。既然拼命逃离了,又缘何要去抛头露面参加竞选?”杜春晓抛出一个问题,是想引出施常云的建议。

孰料对方竟向她伸手,要那副塔罗牌。她犹豫了一下,便将牌给他了。

他洗了三次,竟也摆出大阿尔克那的菱形阵,翻启第一张:正位的太阳。

“过去她风华正茂,被人捧在手心里哄着。”

现状牌:正位的恶魔与逆位的恋人。

“嗯,最后一张牌就不用翻了,看看这个便好。原是逃走了,却不想又改头换面,用另一种身份出现,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他拿起逆位的恋人牌,道,“想获救或者想死。”

“怎么个获救法?”

“就是冒险浮出水面,让想帮她的人注意到她,又不想死在另一些人手里,所以只能换一个身份。”

杜春晓此刻眉头却皱得更紧了一些:“那么想她死的人是谁?是邢志刚?”

“与其想这个,勿如想想她有什么把柄抓在手里,可以让自己不受百乐门老板的控制。可惜啊!恐怕她还是死在其他人手里的。”施常云眼里掠过一丝切实的哀伤。

“你可知道是死在谁手里?”

施常云即刻回复一脸的诡秘,把背面朝上的将来牌推到杜春晓跟前,道:“那就要乔安娜你来解了。”

红石榴餐厅里依旧弥漫着食物的香气与食客的轻声慢语,仿佛有没有斯蒂芬在都是一样的,但夏冰晓得,其实不一样,有他在的辰光,气氛总是无比柔和。

埃里耶来找夏冰的时候,跟他讲过:“斯蒂芬是只聪明的老狐狸,很难对付。”

说他“难对付”兼因两个对高文行凶的俄国侨民已经逮到,他们均供认作案系斯蒂芬背后指使,但问及分赃情况,却没有半文钱落进斯蒂芬口袋。即是讲没有确凿证据证实他与这次的劫杀案有联系,从高文那里抢来的珠宝悉数从凶手那里搜到。无奈之下,只得将斯蒂芬释放。

“既然他没有半分的好处,为何要指使那两个俄国人去抢劫呢?”

“这就是问题所在,两名疑犯在策划作案的时候,提出过分赃的方案,斯蒂芬却拒绝要钱,还讲了一句让人费解的话。”埃里耶用生硬的中国话回道。

“什么话?”

“他说就算他不拿钱,也是最后的赢家。”

话毕,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都在一门心思推敲斯蒂芬那句“狂言”。最后还是埃里耶打破僵局,继续道:“他明知道俄国人作案是很显眼的,因为外形的关系,很容易找到目击证人,所以自己肯定不会出马。但是一切都布置得非常巧妙,比如让这两个家伙带上灰色女褂,是为了陷害女佣人,可是那女褂是用俄文报纸包着的,所以现场才会留下这两件证物,我怀疑那也是斯蒂芬下的圈套。一来,高文家根本就没有女佣人,他是性格孤僻小气的独居者;二来,两个犯人招供,这件女褂连同报纸都是斯蒂芬为他们准备的,那么斯蒂芬的意图很明显,给他们女褂是假,让他们把俄文报纸留在现场才是真。”

“那也不对。”夏冰摇头道,“斯蒂芬怎么能保证那张报纸会留在现场?万一他们行凶之后把报纸带回去了呢?”

埃里耶摸了一下唇上的胡子,笑道:“没错,所以我认为当时还有一个人暗中帮他留下那证据了。”

“孟伯?”夏冰脑中又闪过那个胖老头傲慢的眼神。

埃里耶点点头,喝了一口红茶。

“埃里耶先生,您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去找了同丰面馆那个姓张的伙计。”埃里耶挺了挺大肚皮,道,“我现在最感兴趣的,还是斯蒂芬教唆那两个俄国人的目的。”

夏冰瞬间明白了埃里耶的想法,忙道:“您可是想与我合作?”

“没错。”埃里耶一对精明的灰眼在丰满的面颊上方闪闪发亮,“在红石榴餐厅看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是同行,好侦探都长着一样的眼睛。”

“可是我要收费。”

“没问题。”埃里耶当下将一沓纸钞丢进夏冰怀里,然后整好帽子,拿了手杖,起身告辞。

4

夏冰手里的巴西咖啡已然冰凉,斯蒂芬正在吧台后操作咖啡机,生铁滑轮“叽叽”作响,转了十秒钟左右,他把底下的木制抽屉拉出,将里边的咖啡粉倒进烧瓶内,再盖上滤纸……一系列的动作,慢条斯理中带有别致的细腻与性感。

所以斯蒂芬上来为夏冰续杯的时候,后者竟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乔安娜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请随意一些。”斯蒂芬周身都散发出咖啡豆黏稠的焦香。

“我们能坐下聊聊么?”不知为何,夏冰一想起埃里耶先生说的“好侦探都长着一样的眼睛”便无比自信,因自身能力已被优秀的同行认可。

斯蒂芬耸耸肩,坐到他的对面,笑道:“这次又是什么事?高文的那个案子已经破了,埃里耶也抓到人了,还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别误会,今天找你,纯粹是为了私事。”夏冰忙道。

“哦?”斯蒂芬挑了一下右眉,又是极招女人爱慕的俏皮表情。

“我只想问一问,你与杜春晓,也就是乔安娜,是什么关系?”

“那你和她又是什么关系?”

“我是她未婚夫。”

斯蒂芬轻轻吹了一记口哨,转头看了一下玻璃窗外的萧飒风雨,似乎是想掩饰一下笑意:“乔安娜的人生果然要重新开始了。”

夏冰意欲回应,却被一记犀利的尖叫割断思路。

随即传来砰砰的瓷器碰撞声,正在用餐的客人纷纷离座,往后头移去,因开门进来的那位金发女子实在悚人。

她披头散发,额角流血,大张着嘴巴,吐出浓血,像是牙齿已被拔光,只血糊糊的牙床敞开着,于是更如恶煞一般。尤其是手中高高举起的一把菜刀竟还是明晃晃的,与粉绸旗袍胸口处一摊发黑的液体对比鲜明,两条胳膊更是白得触目,上头密布粗糙的红色颗粒。因口腔受伤的缘故,那诡异疯狂的女子虽大喊大叫,却没有一个字能教人听得懂。眼见她朝夏冰的桌子冲来,菜刀在空中划出初雪般的弧线,刀锋甚至已快贴到他的鼻尖。

他瞬间头皮发麻,身子竭力往后仰去,连人带椅倒在地上,屁股登时失去知觉,只得眼睁睁看着那女子扑向旁边的斯蒂芬。

斯蒂芬没有躲闪,只等她的菜刀挨到面门的刹那才飞起一脚,正踢中她的腹部,她遂叫得愈发惨厉,人亦远远弹了出去,恰巧倒在夏冰身上。夏冰下意识地将她拦腰抱住,然而她比他丰满得多,力气亦出奇地大,所以她即刻挣脱出来,起身发动第二轮进攻。夏冰眼睁睁看着那女子站起来,高大的身影遮住了他的视线,他看不到斯蒂芬,只知道斯蒂芬即将成为她的刀下鬼……

就在这个时候,一记古怪而熟悉的轰响传来。挡在夏冰眼前的黑影突然往后退了,接着重重倒在他身上,他听见肉体被过度挤压发出的摩擦声。

待推开那女子,夏冰方发现她已面目模糊地昏死过去。肉体虽然还是温热的,头发却与血水雨水混在一道,紧紧贴于头顶,金黄发色变成了肮脏的褐红;胸口的污迹似乎又扩大了不少,正有一道血流从乳峰处潺潺淌向地面。

夏冰勉强站起,看见斯蒂芬手里的白色勃朗宁手枪正对住他,说道:“让你受惊了。”

埃里耶警长赶到后,一见夏冰便笑了:“看来我们是真有中国人所说的缘分。”

但当斯蒂芬被问及这名被他击毙的女子是谁时,他果然回答:“不认识。”

更有趣的是,夏冰回去将这件突如其来的凶杀未遂案告知杜春晓后,她竟没有如平常那样细细分析一番,只一个人坐在前院的藤椅上抽了一包烟。她的反应教他百爪挠心,又不敢问,只不过他后来竟忍不住赌气道:“若是不放心,自己去看看他!”

说毕,便用扫帚清理了地上的几十个烟头,径自回屋里去了。

之后,二人再未提及这件事,仿佛斯蒂芬这个人从未存在过。

孰料过了十天,埃里耶却兴冲冲来寻夏冰共享下午茶,与他讲发生在红石榴餐厅的那件案子。

“死者生前被严重虐待,不但身上有被鞭挞的伤痕,嘴里的牙齿也是被一颗颗拔出来的,像是刻意要让她受苦。”埃里耶拼命往茶杯里倒牛奶,似是要冲淡某些可怕的回忆。

“那么说她跑来红石榴餐厅前,被人严刑逼供过?”

“我也认为应该是那样。而且,我们也查清了死者的身份。”

“她是谁?”

“她与前不久轰动上海滩的花国大总统被劫杀一案有关。此人正是金玉仙的姐妹,就是她死的那天一起搓过麻将的英国籍妓女珍妮。”

唐晖跟进金玉仙的案子已有半个多月,这期间,他几乎贴了自己所有的薪水,只想最快得到查案的进展。所幸警署有个安南阿三从前受过他关照,便时不时透些消息给他。这才晓得,原来警方亦调查了当天将金玉仙约出来的两个人之真实身份。根据娘姨的形容,也已确认那接人的车子是苏大少的,于是便将正在长三的温柔乡里抽鸦片的苏大少拖出来,对方却打死不认,只说当晚将车子借给了一个时常一同逛窑子的嫖友,叫周启生。周启生因出手阔绰,时常替他还赌资,所以当他提出要借车子的请求时,便不得不答应下来,孰料那车子次日未还,人也找不到了,正憋着气呢,便被抓了。警察将苏大少审了两日,他都对周启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方家住哪里,做什么营生,均一无所知,且认识他才两个月,于是查案线索中断,只是间中终于在金玉仙陈尸现场附近的河塘内捞到了那辆车。而唐晖亦被叫去警察局认人,证实苏大少与接走金玉仙的男子相貌差距颇大,那男子显然要更俊俏一些。

周启生是谁?

这问题在唐晖脑中一直萦绕着,令他日夜无眠,似是倘若不想出个所以然来,小胡蝶的冤魂便不会放过他。

他认出金玉仙就是小胡蝶是必然的,因他与她肌肤相亲过,熟悉她的气息、肤色、每一颗细痣在身上的位置,甚至头顶的两个发旋。为了认得更真切一些,他想方设法与她接近,而她似乎亦不排斥,仿佛懂得他的苦心,反而主动伸出手来挽着他。如今想起来,那些全都是求救信号,他竟浑然不觉,还一心想着如何识破她的伪装。

小胡蝶的死,杜春晓与唐晖斟酌再三,还是决意先不告知燕姐,依杜春晓的话来讲:“恐怕说了之后,麻烦会更多一些。因这件事牵扯的血案一桩接一桩,可见这个事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知情人是越少越好。我们按兵不动,把案子查清爽了再说,免得去告诉了那边,原是要领赏,却一不小心变成了自寻死路。金玉仙不就是原想着去傍大公子,反而把命搭上了?”

一席话唐晖倒也听得进去,不过仍不放心地问:“那下一步要怎么办?”

杜春晓一听便撑不住笑了:“怎么办我哪里晓得?只是好奇三件事。一是毕小青的下落,二是那个花爷是谁,第三件——”

“第三件是什么?”

“现在且不要讲,只把前两件查清楚了再说吧。”

可是要晓得毕小青的下落,唯有从秦亚哲那边的人里头下手。秦家的几房夫人都死的死,送走的送走,那与花弄影私通的管家亦不知去向,如今唯一能找到的,便是尚留在秦公馆,从原先的娘姨被拨到厨房打下手的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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