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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遗藏

敏塔-阿玛多瑞斯初冬的午后,阳光懒散地照射在敏塔(Mintha)岛上。

马克西米利安和阳光一样懒洋洋地躺在堆满毛皮的软绵绵的躺床上,就如他那只吃饱喝足的诺德斯(Nodes)猫一般无聊。透过精灵制作的淡绿色玻璃,一层朦胧的神秘感笼罩了他的全身。

在他的对面,昂贵的玻璃阳台的背阴处,几乎与他形影不离的‘漂亮朋友’菲恩,正端坐在椅子上,摆弄着某件精巧的东西。他偷窥一眼躺椅的方向。说实话,他并不喜欢多芬子爵的新宠物。那只短毛长腿的猫,来自遥远南方,帝国疆域之外,坠星海的某个岛屿。由擅长阴谋、毒药、怪异魔法的尤克理商人赠送给他,期望在帝国上流社会能流行开来。

这种猫有一个小小的脑袋、楔形的脸蛋,耳朵大而尖,四肢修长敏捷。它的嘴角似乎永远带着不可捉摸的笑容,但它那双杏仁状的双眼、琥珀色的眼瞳,总是用一种狐疑不定的目光扫视四周。特别是眼睛四周那圈像是眼线的色环,总是让他联想到某些不怎么值得信任的东西——弄臣、小丑、演员?抑或,以往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

“菲恩,你知道吗,诺德斯猫是无法承受敏塔-阿玛多瑞斯的冬季。也就是说,在这里它只能依附我而存在。就像我离开了皇帝,便会被嫉妒和仇恨撕扯成碎片。”马克西米利安的手指把玩着猫的下巴,猫从喉咙深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心满意足地就像子爵的前一任情-妇。

“离开他,你照样能活的很滋润。”

“不,我不像你那么多才多艺,也不像伦纳德那么意志坚定到顽固。真的失去皇帝的信任,我会像风中的百合那样凌乱飘零罢。”马克西米利安的脸上带着调笑的表情,模仿着近来颇为出名的某位女演员的台词。

“所以在此之前,在我们的力量足以自保之前,我们需要给皇帝找一个新的对手,增强他对你的依赖性。”以马克西米利安为首,他们这一小搓人私下里被少数深知帝国内情的圈内人称做皇帝的猎犬,专门替皇帝做些隐秘、黑暗的事。然而马克西米利安之志怎么可能仅限于此?至少菲恩知道,马克西米利安对皇帝不是尊重,而是利用。皇帝呢,恐怕也不是单纯地借种。

马克西米利安不置可否,继续耍弄着他的宠物,逗得它四肢朝天仰躺在椅上,露出脆弱的腹部。“你弄懂那个小玩意怎么使用了吗?”

“还差一点。”菲恩有些赌气地撅起嘴。“伦纳德总是这样,送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却又不写好详细说明。这里扭过来,那里压下去,再连接上半和下半。这都什么稀里古怪的步骤啊。”

“伦纳德又去哪了?”马克西米利安的手开始给小猫挠痒了。“我和他说了都有一百遍了——他被人从帝国议院赶出来,并没给我造成什么麻烦。没必要老是觉得亏欠了我什么似得。”他揪了揪猫的胡子,好笑地看着它无可奈何的表情。“或许好处还多于麻烦呢!首先,皇帝陛下认清了哪些是他的朋友,哪些又是对他不满的人士。其次,我们从那些贵族们操纵民意的手段中也学得了不少,还探查出不少他们在敏塔-阿玛多瑞斯底层所安置的暗棋。再则,议会高层如此激烈的反对,那些家道中落却还勉强维持着与财富、实力不对等地位的派系也感到了自危。近期,有不少表达出想与我谈谈的意向呢。”

菲恩停下手上的工作,轻轻叹了口气。

“他才没你想象的那么脆弱呢。怎么说呢,我觉得他根本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以前被他父亲责骂的时候是这样,老婆离开他的时候也是这样。就连被人逼债上门的那天,他还毫不在意地继续研究一个炼金水磨呢。我们的霍姆子爵,恐怕早就不把被议会扫地出门这件事放在心上了。”

“那他去哪儿了呢?”

“他临走前给我留了这么个东西。还有一封信,背后就是简陋的使用说明书。在信里他告诉我要到东面去探险。或许是一直到希努利亚,据说那里也有些矮人族留下的遗迹。”

“先是精灵,这次又是矮人。”马克西米利安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伦纳德说,精灵的制品太精细,只能提供少数精英使用。要是在最短时间内强化我们的实力,矮人制造的简单、威力巨大的武器最适合不过了。”

这个世界拥有数万年已知的历史。在人类成为主流种族前,蜥蜴人、侏儒、精灵都曾创建光辉灿烂的文明。即使是从异界引入的矮人族,也建立过好几个迄今都被人类社会所知的伟大城市。凭良心说,这些种族的成就在某些方面的确超过人类。譬如精灵的魔法、矮人的锻造,人类的技艺就从未达到过他们的水准。虽然由于战争、天灾的摧残,许多如同文明之星的聚居点都被毁灭了。却也在这个世界的地下、地面乃至天空,留下无数千奇百怪的遗迹。

这便造就了人类中一类特殊的职业——古物发掘系。遗迹探险家、宝物猎人、古物鉴别学者、魔法物品交易商人等。那些通过向国家、城市、皇帝、领主提供独一无二的服务而赚取到大量财富的术士,愿意花费几百乃至上千枚金币的价格购买寻找到的古代文献、魔法物品。就算那些卷轴、装备、药水已经无法使用了,也可以拆解出宝贵的原材料用于研究和晋级。贵族和领主,甚至平民百姓,同样渴望获得魔法物品。一架精灵古帝国的魔法床弩,可以让你的城堡固若金汤;一把矮人族锻造,术士附加了魔法的盾牌,在战场上能挽救你的生命;一枚古代侏儒制作的魅力宝石,能让一个容貌平庸的少女成为万众瞩目的交际花。帝国境内每年的魔法物品交易量,预估价值在数十万帝国金币,已经称得上是举足轻重的一个产业了。

说到魔法遗迹和魔法物品,在人类前曾经繁荣昌盛的精灵古帝国所遗留下来的,数量上无疑最为庞大。而且精灵现在的活跃区域,也早已萎缩到不足巅峰时期的十分之一的面积。因此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不是挖了史书有记载的知名精灵的坟墓,或者动了在一个精灵世代,也就是前溯三百年之内,无论精灵族在用还是不在用的设施,就都不会遇上麻烦。当然,要是有人非要冒天下之大不讳,他也会亲手体会到精灵族绝对是个睚呲必报的种族,程度上仅次于术士。更要命的是,他们的寿命还特别地长。曾有个宝物猎人窃取了一件近代的精灵墓葬品。于是,他剩下的半辈子都用来躲避那个精灵后裔及其亲友的追杀。那件魔法物品也没人敢买,只要传给了自己的后代。然后,还是同一批精灵,继续追杀他的儿女。到了宝物猎人的孙子的那一辈,终于受不了持续不断的流离失所,不得不乖乖地把遗物交还给了原主,才算解除了这个笼罩在家族头上的诅咒。

马克西米利安回想到这里,狐疑地看了几眼菲恩手里组装中的圆形护身符状物件。不过想来,伦纳德是不会让他和菲恩陷入类似的尴尬情况的罢——应该是吧。

说话间,菲恩终于把那个圆环型吊坠样的东西组装了起来。当两个半环扣到一起,环的表面顿时浮起一层蓝色的涟漪。

诺德斯猫骤然窜起,四肢扣在椅子的毛皮上,双眼紧盯激活的魔法吊坠。这种罕见的动物具有奇特的感知能力,周围一弗隆内的细微魔力波动都能引起它的警觉,因而被尤克理共和国的术士当作预警魔法攻击的作用。

“不怕,不怕。”马克西米利安抓住宠物猫的两个前肢,将它抱在自己怀里。但猫还是不安地转动脑袋,努力将那个蓝色的怪东西保持在它的视线范围内。

菲恩手里的吊坠上涌出的魔法能量迅速汇聚成一个球体,颜色也越来越深,仿佛碧蓝的晴空化作深邃的大海。不过随即球体便向四周扩散开来,如丝绸般包裹住菲恩整个身体,形成一个半透明的球形区域。

猫嘶嘶地叫着,乍起了尾巴,发出尖锐的威胁。

“拿些东西丢我。”菲恩对马克西米利安道。

马克西米利安好奇地看着面前的情景。他随手从手边的果盘里拿起一颗坚果,轻轻投了过去。那坚果飞跃了一段距离,便像撞上一面透明的墙似得被弹开。铛!它反弹到一个陶制的花盆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有意思!”马克西米利安又拿了一些东西丢过去,杏仁、栗子、苹果,一件比一件大,都被魔法屏障给弹开了。一时兴起,他还泼了一杯水。水在一个弧面上炸开,随后流淌而下,就仿佛一面水幕。

菲恩说:“找个重一点的,有杀伤力的。”

马克西米利安环顾四周,狠狠心选了一块大理石的镇纸。平常使用来压平潮湿后有些弯曲翘起的羊皮纸的。掂了掂份量,他用力抛了出去。

没想到这时发生了意外。注意力转移后,马克西米利安的手放开了被压制着的诺德斯猫。那只猫从他的怀里窜了出来,四足稳稳地落在地面。它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狠狠地瞪向屏蔽中的菲恩。菲恩莫名地感到一阵心悸,维持着的魔法也一下子放松了。

马克西米利安像是头猎豹般站起,一脚将猫踢到角落里。随即,他合身扑出,将菲恩重重地扑倒在地。三指宽的大理石石板,此时才从从半人高的地方掉落下来。没有砸到人,而是直接在地上摔得粉碎,燧石般锋利的石片四处飞溅。

这声巨响,把门外伺候着的仆人们吓得都冲了进来。不过,在看到室内的场景后,他们连忙低下头,以同样的速度退了出去,还不忘把门掩上。

“呃哼,我想,你压着我的时间有点长了。”位于下方的男子低声道。

马克西米利安的双手撑在菲恩的脑袋两侧,修长手指衬托下棕褐色短发显得格外整齐。听到朋友的抱怨,他潇洒地甩了甩头,像是逗弄猫一般扰乱了菲恩的头发,然后才爬了起来。

菲恩喘着粗气,慢慢站起身。

“你没事罢?”马克西米利安递过来一杯酒。

肋骨有点痛,是被他身上的装饰物撞了罢。其他……,一切正常。呼吸急促是其他的原因,譬如——这杯酒你刚喝过了罢。

“那只猫……。”

“即使是在诺德斯猫中,也是较为稀罕的品种呢!它用的应该是一种邪术,送它来的尤克理商人称之为魔眼之视,通过双眼传递心灵震荡。你还真是不小心,和它对视了吧?要是意志不坚定的,说不定当场就昏厥了。”

菲恩抱怨道:“怎么现在才告诉我。”

看他的确没什么异常,马克西米利安的心思又转到宠物的身上。那只猫刚才被无辜踹了一脚,现在畏缩地躲在一个硕大的陶瓷花瓶后面,怎么也不肯露出头来。马克西米利安向它伸出一只手指,却被它恨恨地用爪子打开。再向后面伸进一点,就被一口咬住了。马克西米利安并没有缩回,而是用同一只手的小拇指轻轻挠猫的下巴。猫的上下颚松开了一点,尖利的牙齿并没有插入手指的皮肤。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恼怒吼声,但它显然不再那么怒气冲天了。当主人的另一只手探入,把它从躲藏的角落拽出来,它便有些半推半就地顺从了。直到被拥在怀里,它依旧余怒未消地咕哝着。

“你该找个伴侣了,真正能陪你一辈子,能为你生儿育女的。”菲恩看着马克西米利安把愠怒的宠物猫轻松地玩弄于手掌之中,不由提起这个话题。“近来和你通过几封信的你那个亲戚,克里斯坦森家的安格斯-路德维希,他有个姐姐,比你小九岁,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我顺便调查了一下——相貌不错、智力也在均上,身体健康。乔鲁姆伯爵家虽然是皇族,但没什么强力的背景势力,不会影响到你的事业。她作为联姻对象,再合适不过了。”

“等我们见过了小安格斯,再考虑后面的事情罢。”马克西米利安的回应明显有些敷衍。

菲恩叹了口气。他从地上捡起掉落的魔法吊坠,此时它已经断开了两瓣,递给马克西米利安。“顺着槽口,把两个半圆合并到一起,用力捏紧,就能激活刻印的防御魔法。效果类似防御物理攻击和防御一般魔法伤害的叠加,能维持一刻钟左右的时间。它具有自动蓄能的功能,每次使用后需要在看得到太阳或月亮的地方蓄能一整天才能再次使用。基本上就是个应急手段,只要不是中阶以上的术士或是装备大量弓弩的军队要对付你,都能帮你临时应付一下了。”瞅了一眼已经平静下来,躺在马克西米利安怀里撒娇的诺德斯猫。“另外,需要注意使用时候尽量保持心境平和,否则魔法术式随时可能崩坏。”

“这么精细的玩意,估计是精灵制作的罢。要在一个嫉火中烧的术士面前,或者一个不死不休的父亲的私兵队面前保持平静心态,对我来说还真是个不小的考验呢。”虽然嘀咕,他还是接过圆盘,放到衣服的内袋。保命的东西,多一个也不为过。

菲恩几乎是叫了出来。“混……混蛋,你想把这个用在什么时候啊。”

“啧啧啧!”马克西米利安优雅地轻轻摇动手指。“正因为要担心这样、那样的危险,和那些女士们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感到额外的兴奋啊。要是随便我这样、那样的女人,我才提不起干劲呢。”

这男人,没救了!

认命了的菲恩又说:“伦纳德从双头龙之堡附近的一个精灵遗址发现了这个东西,他觉得应该是几世纪前的精灵哨兵用的。也只有那个时代的精灵族,才会如此奢侈地为边疆哨兵配备这种魔法防具吧。”

“双头龙之堡。”马克西米利安又仔细查看了一番银色吊坠。“不会和纳兹塔或者撒匹特尼塔斯的精灵产生什么纠葛罢?”

“上面没有任何精灵王族、贵族、知名工匠的徽章,伦纳德觉得它的年代可以追溯到纳兹塔精灵分裂之前了。你若是担心,就谨慎些使用,不要随便拿去哄女人开心。”

“知道了,知道了。”马克西米利安显得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那么,以后我们就不必每次都带上六、七个面目狰狞的彪悍壮汉了。”马克西米利安又笑着说:“就你和我,找个安静的地方,美酒、佳肴,还有热情的……女人。”

菲恩义正言辞地回答:“如果我告诉你的卫队长,你把他形容为‘面目狰狞’,他会不会因为失落而离你而去呢?”

“菲恩,我亲爱的小菲恩,你不会就出卖你的主人罢。我在那些护卫中还是很有些人缘的。要真遇上危险,还要指望他们替我挡箭挨刀呢。”

这男人,真的没救了!——菲恩不禁腹谤。不过也只有他,才能真正改变这个社会,让真正有才的人代替腐朽没落的贵族,让这颓废的帝国重新焕发容光。对于这点,他同样从未怀疑过。

唉,或许是物以类聚罢,马克西米利安自己不怎么着调,身边聚集的也是些性格怪异的家伙。有脑袋里塞满肌肉的暴力分子,有把研究魔法物品当作毕生事业而花钱如流水的败家分子,还有明明缺乏魔法天赋却又动辄喜欢拿战略性法术解决问题的狂热分子。想起来,还真让人头痛啊。

让菲恩头痛的成员之一,此时在五百弗隆外,进行一场可能危及到自身生命的探险。

“哦!这就是古代文明残留的遗迹,北方领主的瑰宝,奠基于符文与机械之上的王国。呵,呵,这可真是……了不起啊!帝国历前两百年,甚至可能更早一些的矮人族遗迹。”穿着厚实探险服的男子大声而激动地宣布,他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地下洞**回荡。

伦纳德-冯-霍姆子爵(Lennart-Von-Hom),是一位帝国贵族。按照家谱,他的血统甚至可以追溯到玛威堡公爵抵抗北方霸主雷瓦布的时代,一位威名赫赫的骑士。可惜,他本人并不是一个勇武有力的人士。当然,当代也绝少有贵族,即便是传统的武勋贵族,以此自傲。他也不是那种寅吃牟粮的败家子,为了吃喝玩乐不惜把祖产抵押给奸诈的商人。他的坏习惯也不多,欺男霸女、蓄养妓姬、嗜饮幻剂,这些他都是不屑于做的。他唯一的爱好,是研究并制造魔法器具。然而遗憾的是,他本人并没有任何魔法天赋。可想而知,他所选择的这条道路是多少艰辛了。

为了购买昂贵的魔法物品,为了雇佣魔法师、炼金师把草图化为实物,他花费了大笔金钱。在继承爵位和封地后,更是变本加厉。领地的收入被投了进去,除了一些破损或耗尽能量的残片,几乎连声响都没听到。家族上百年的积蓄被出售、抵押,他组织制作的魔法磨坊,日常开销抵得上几十个驴子拉的磨盘,还被领地上的农民集体抵制。他花费重金雇佣保镖、宝物猎人出外探险,用各种真真假假的文献中获得信息,搜寻古代魔法文明的罕见遗物,却屡屡铩羽而归。短短十年他就把家业折腾了个一干二净,连他的妻子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离他而去,

不过,让他在整个贵族圈成为一个笑话的原因还不是这个。帝国历851年,霍姆子爵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得到了皇帝的私生子多芬子爵的赏识。在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力推荐下,威廉姆十四世动用皇帝的特权,将其引入帝国上议院。成为议员的伦纳德,有了一笔可观的稳定收入,支撑他的奢侈爱好。可惜,不到半年他就被卷入某项政治丑闻,莫名其妙地丢了议员的位置。弹劾期间,只有他一个是收获了百分之九十的否决票,可见其在领主派和皇权派中的不得人心了。此后,他便顶着一个‘扶不起’的绰号,成了上流社会中丑角一般的人物。甚至在花街柳巷,霍姆子爵偶尔也会被当作某项能力低下的代名词。

他本人倒是对此毫不在意。或者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现在的名声有多臭。通过多芬子爵的关系,他又有了一笔资金,从而在一个月前发起了新的探险。这次,他去了迪卡德,一个帝国西部希努利亚(Sinvliai)省的城市。精确地说,是迪卡德城以北30弗隆外,靠近撒加河的一处台地。他也不在地面,而是地面以下一百厄尔的某个洞穴里。

伦纳德手里拽着一条银链,链的尽头坠着的一块打磨光滑的圆石,散发出暗红色的光泽,照亮了周边五、六厄尔的距离。一条恒定了照明术的魔法项链,在敏塔-阿玛多瑞斯的奢侈品市场,能卖到五十至七十奥瑞金币的高价,约等于一家农户整半年的收入。那块玉石,通过指定的一句话或一个字能发出各色的光芒,是女士们参加烛光晚宴,或者是纨绔子弟夜晚偷情的必备用品。只有伦纳德这样不解风情的,才会把发光魔石当作探险时的安全光源来用。

伦纳德身后,是两名看装扮就知道身份低下的的男子。就脸上、手臂刺身来看,基本确定是痞子混混之类的人物。地位较高的叫做法戈的,脸色阴沉还缺了半剌耳朵,可以升级到黑帮的等级。他的跟班人高马大,却是一脸白痴的表情,估计这辈子只配做打手、根本的角色。

他们三个人,之前穿过二十弗隆阴森的密林,又在一片据说遭到诅咒的废墟挖掘了几百戛拉尔(Galer)的泥土,终于找到一处漆黑的洞口,进入这个瘆人的地底溶洞。即使是混迹在迪卡德最肮脏街区,为了几个银币什么苦活脏活都愿意干的地头蛇法戈,此时也是又累又怕。要不是为了贵族许诺的五个奥瑞的佣金,他早就甩摊不干了。

埋怨归埋怨,这个贵族还真是有钱啊!

他带的帐篷,轻柔的像是女人的裙子,撑起来后里面却又别有洞天,像城里旅店最高档的客房那么舒服。他的披风似乎带有自洁功能,过一晚上就能变得像是刚洗过似得的那样光鲜。还有他的项链,他用来确定方位的稀奇古怪的仪表。法戈是明白人,知道这些都是魔法。而魔法,意味着钱——大把大把印着皇帝侧脸的黄色金属片。与雇佣他和他的跟班做向导的五奥瑞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财富。为了这个,法戈也必须坚持下来,直到……不用再坚持的那一天。今天,似乎就是期待已久的那天了。

“让我们来看看。”

贵族老爷拿着发光的宝石,靠近从坚硬平坦的岩石地面突兀矗立而起的一根柱子。柱子不高,略超过人的头部。在暗红色光线的笼罩中,表面反射着一种怪异的光泽。很奇怪,即使是在潮湿的地下,这根石柱也没有覆盖厚厚的青苔。那些一路上到处都是,毛绒绒的青绿色植物,踩上后散发出一种土腥的味道,让法戈不由想起从小吃到现在,让他恶心欲呕的白煮甘蓝。

“嗯,是楔形的文字,有浓重的矮人风格。”

法戈凑过去看了一眼,不耐烦地说:“就是些乱涂乱画。你给街上的乞丐娃子三、四个铜板,就能在你对头的房子外用尖石头刻上一满墙的这种东西。要是嫌不够刺激,多两个铜板,他们还会贴上几张刚剥下来的癞蛤蟆皮当添头。”

贵族没有发怒,而是宽厚地笑了笑,将注意力转回柱子和那些字符上。

法戈退了两步,凑到同伙身边低声道:“斯达特,准备动手。”

法戈的跟班斯达特,身高和体重都是普通人的两倍。真不知道在迪卡德城的贫民窟里,靠领主不定期施舍的南面运来的稻米和切碎了的卷心菜做成的菜粥,是怎么喂出这样的身板的。面包?就算是掺了一半麸皮的黑面包,也是城里做工人家的壮劳力才能享用的。女人、孩子和学徒的主食,就是那种惨绿色的菜粥,要么就是白煮甘蓝。春荒的时候,卷心菜和甘蓝甚至可能被替换成磨碎的草根或榆树皮。

“好嘞,我去拿棍子。”斯达特闷闷地回答,法戈连忙捂住他的嘴巴。他这跟班什么都好,身体壮实、能打耐揍、听话老实,唯一的缺点就是缺心眼。还好,那个贵族沉溺于研究稀奇古怪的图画,根本没有听到他们俩说的话。

“闭嘴!我是说准备,不是现在。”法戈几乎是在斯达特耳朵边嘀咕。“贵族老爷似乎找到些什么,我觉得应该再等等。说不定他找的是一个大宝藏呢。我听说过那些矮人,他们都喜欢在地下打洞,然后藏起来成箱的宝石和黄金。”

“金子,斯达特喜欢金子。”傻子的情绪顿时高涨。“找到金子,斯达特就只打断贵族的两条腿,看他在地上爬啊爬的,最有趣了。”

“不,这次我们要让他彻底消失。”法戈恶狠狠地说:“好几个人看到我们收了贵族的钱,答应给他引路。”他摸了摸好几天没刮胡子的下巴。“回城后,就说我们带他到了遗址,他就打发我们走了。对了,就说他一个人去寻宝了,不愿意让我们跟着。至于他后来怎么样了,我们一概不知道。”

“走?为什么走?我们不要那些金子了吗?”斯达特傻傻地问。

法戈用力拍了一下跟班的脑袋。“你傻啊!怎么可能不要。只要他挖到宝藏,你就上去用棍子砸开他的脑壳,然后我就拿走宝藏和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我提醒你,回了城如果有人问起我们,‘那个贵族到哪里去啦’、‘他找到什么好东西啦’之类的问题,我们说——贵族就没一个好东西,把我们这些下等人当贼一样防着,根本不让我们陪着去找宝藏。至于他最后怎么了,是遇到了塌方还是掉到深坑里了,恐怕只有暗龙神才知道。”

“嘿嘿嘿嘿,我知道,他被斯达特砸破了脑袋,然后就死了。”

傻子就是好糊弄。卖命出力的活他干,捞好处的时候没他的份。他还不会抱怨,反而乐呵呵地帮你数钱,虽然超过十的数目他根本数不清楚。法戈决定,这一票干完了,请斯达特吃顿好的。可怜的家伙,出生到现在吃肉的次数屈指可数。一只鸡,或者一只猪肘,应该能让他开心上一个月的了。

两支老鼠正在做着发财的美梦,没注意到贵族的手按上光滑石柱表面,一个刀刻斧砍般的字符。嗡——,一阵低沉的轰鸣声响起。宁静了不知几百年的洞穴,突然将活动起来,就仿佛它才记起它建造者,希望它呈现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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