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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们永远忘不了那天晚上,布兰登·范德库尔飞过克劳福德家族的那片雪原,逮住了来自乌有之乡的王子和公主。事情太不寻常了,所以人们乐此不疲地重复了无数遍,每一遍都说得栩栩如生,如同身临其境,让你忘了自己根本没有亲眼目睹过事情的发生。故事似乎已经和边境两边的人的记忆,交织在一起了。

那一夜,和前四个晚上没什么不同。布兰登的目光掠过飞逝的田野、树木和小卡车,打量着人群、汽车、麻袋、影子以及所有外来之物。他总也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怎么当上警察的,但他也一直尽量避免把自己想成是滥竽充数的人。

布兰登开着车子,晃晃悠悠地驶过汤姆·邓巴那片正在冬眠的树莓地。地里耸立着一座自由女神像的复制品,有六米多高,是某次老汤姆突然大发爱国主义精神建造的。石像很快就老化了,老汤姆却不以为然,一口咬定是被那些加拿大小流氓糟蹋成这样的。布兰登极不情愿地向埃里克森兄弟挥了挥手一这两个家伙,每次看见他穿制服就嘲笑他,故意朝他敬礼……他加大油门开了过去,路过德克·霍夫曼的牛奶厂。德克正站在木梯上,赶着完成最近刚做的一个阅读板,上面写着:漱口水也是杀虫剂!……这是他专门用来抨击环保主义者的。布兰登礼貌地鸣笛示意,然后一转方向盘,压过路上结冰的小坑,越过了中线。啊!他终于看清红尾鹰那优雅流畅的侧影了,这是第二十六只;还有琢木鸟那白色的小屁股,第二十七只;当然,它们都比不上那一只来回不停穿梭的树燕,第二十八只。

现在,布兰登不仅可以在自己热爱的道路上来回巡逻,还能因此拿上一笔工资。在外人看来,这样很好。他做着自己钟爱的工作,可以一遍又一遍地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这种周而复始的工作也刚好适合他,况且没人比他更熟悉这里了。他长到二十三岁,还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些农田和周围平淡无奇的小镇。这片土地处于群山和内陆海之间,在华盛顿州最北部。只要布兰登稍稍跨出这个圈子之外,就一准儿迷路。要是来到狂放不羁的大城市,看到那不停闪烁的霓虹灯、成群的鸽子,还有那些张大眼睛只能傻傻盯着他看的侏儒们,他就更晕了。要是在西雅图或者温哥华那些如明镜般的大峡谷内绕上几小时,那他肯定完蛋……车坏了,人也不会说一句完整话。他甚至还可能担心自己会不会就这样死掉,那样的话,他就永远都没有机会去弄清楚生命到底是什么了。

有人说他脾气古怪都是因为他患有阅读障碍症。不过他的症状的确挺严重,连那个目光呆滞的儿科医生也说这是上天的礼物:虽然他的读写水平永远都不会超过一个四年级学生,但是,他总能看见我们平常人看不见的东西。还有些人总是疑心他过于庞大的身躯和这个世界是否搭调。布兰登总说自己的身高只有两米多一点,因为这是人们普遍能接受的最大高度。超过这个,他们就会感到困惑不解。其实他实际身高恐怕有将近两米一。不过,他绝对不是一根瘦长的麻秆。相反,他可是个大块头,足足有一百零五公斤,一身结结实实的肉和骨头,让他这两米一的个子完全没白长。他笑起来时嘴是歪着的,头发又总是一副愤怒冲天的样子,所以怎么看都像一座未完工的雕像。庞大的体型也让他的生活充满各种奇妙的经历。美术老师夸他画的鸟儿很特别,就像他的体型一样异于常人,能让人忽然之间灵光乍现。篮球教练逢人就称赞他多么有天赋,可是自从他看到电影《飞越疯人院》里,印第安巨人替玩世不恭的杰克?尼克尔森往篮网内投球后,就决定永远告别篮筐。高个子的女人们本来认为他挺有潜力,也有点想法,可是再仔细瞅瞅他的绘画,听听他模糊不清的吐字,还有哼哼唧唧的笑声后,又都敬而远之了。

暮色渐近,布兰登驾着车子往北伍德路方向驶去,那里就是寂静的边境地区,路边的草坪上插着很多“禁止赌博”的牌子。这里就是所谓的地理交界线的起点,其实不过就是一条排水沟罢了。春天的时候,会有很多发情的青蛙在沟里叫唤。而到了秋天水面上涨时,水会溢出河岸流向两个国家。

水沟是这条边界线上为数不多的界标之一。其实,这条把喀斯喀特山一分为二的边界线也很少被人注意到。排水沟向西一路延伸,穿过郁郁葱葱的小山。不管这条线如何断开蜿蜒的山脊或者碾过茂密的杂草,最后也不过是湮没在植物茂密的群山之中,无迹可寻了。它划分开所有的湖泊、沼泽、树林和田地,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接下来几公里的边界线就是这条水沟。翻过一道山后,分界线还是这条水沟,直到穿过和平拱门国家公园,止步于盐湖前。大多游人来到这片边境地区,看到的只是这个国家公园。如果是当地人,他们会直接开进山谷,到水沟边上流连一番。其实,真正能让你吃惊的不是你所见到的东西,而是你没有看见的。你绝不会想到这条长满水草的水沟,原来就是两个大国的边界线。水沟的南面是边境公路,北边是零号大道,两条路夹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分布凌乱的北美乡村地带。两国的双行车道之间只有一河之隔的距离,路上驾车行驶的加拿大人和美国人常常像邻居一般彼此友好地打着招呼……至少最近之前都是如此。

大多数路人都没有察觉这里和往日有什么不同。山谷里,湿润肥沃的土地还是一如既往地向周边绵延数公里,一直伸展到大山的马蹄谷下……北面矗立着一座像阿尔卑斯山一般的山峰,东面是参差不齐的大山豁口,东南面则是一年四季披着白雪的贝克山,如一个巨型雪球般耸立在那里……这样看来似乎通往山外的道路只有西面那个圣胡安群岛了,那儿的地势较低,常年吹拂着太平洋凉风。大片湿润的土壤上覆盖着一排排整齐的树莓藤。这里有一大片绿意盎然的湿地,比玫瑰碗球场更宽敞也更青翠欲滴。山里还有几十个奶牛场,都养了很多的母牛,所以味道比较剌鼻。奶牛从喂食到挤奶都由电脑自动化控制,装牛奶的罐子也排成一排。这些金属家伙的容量很大,每个都和油罐车大小相当。每天都有大量的牛奶像小河般源源不断地流入其中。

其实仔细一瞧,你就能察觉到些许变化:不少谷仓和青贮塔遭到废弃,不再用来装粮食或者喂牛。以前,从贝克山滑雪归来的加拿大人,返程路上都会在这些美国的边境小镇上逗留一会儿,吃点汉堡,稍事休息。刚刚迈入十九岁、可以合法喝酒的美国少年会穿过边界线去喝点酒、找点剌激。尽管合法的贸易往来有所减少,但是分界线两边仍然有一大批房屋悄然地冒出来。一条条单行道向北延伸,看不到头,仿佛行进中的队伍一般。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继续在险峻陡峭的山上搭建玻璃房子,那里可以将下面的美国风光尽收眼底。

布兰登开车在边界路上来回巡视,苏菲·温斯洛的家就在路边。她是个按摩女郎。好像所有人都光顾过她,但从未有过一个人了解她。沟渠对面的加拿大公路上也有一辆黑色轿车在来回巡视,车里的司机躲开布兰登的眼神,直接加速开了过去。很快,布兰登开到了自家的奶牛场,他家这场子有将近十四公顷,里面盖了三个牛棚、一个青贮塔和一个二层小楼。房子上的木板经过风吹曰晒,显得十分沧桑,冬天里没了繁茂的柳树或者郁金香花丛的陪衬,看着有些突兀。后院牛棚的吊灯是亮着的,他父亲这会儿肯定又在一遍遍打磨那根柚木,木棍已经被磨得和黄铜一般光滑了。他肯定又在想那些自己到现在也买不起的东西了……桅杆啊,风帆啊,一台好的柴油机啊。透过厨房的窗户,他看到正在闪烁的电视画面。放的是《智力大冒险》吗?这么快就开始了啊。这个节目他母亲一期都没有落下过,用她的话说,看这个很好地锻炼了她的记忆力。布兰登回头瞥了一眼那座位于水沟对岸零号大道旁边的加拿大人的房子。布兰登·范德库尔还和她父亲住在一起吗?上次和她说话已经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呢?显然,现在你在路上偶遇加拿大人已经不可能了。天真烂漫已经彻底飞离了这个山谷。

布兰登悠闲地晃过莫法特的农场后,停下车来仔细瞅了一眼悬挂在路边小屋屋檐上的冰凌。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舒展了一下身子,钻出车外随手折了一根粗粗的冰凌。他把较为平整的那头放在一个雪泥交融的水坑里浸湿后,再冻在自己坐驾的引擎盖上,犹如一根晶莹剔透的长矛。机器发出的最后几声疲惫轰鸣,传入布兰登的耳里……发动机启动时的隆隆声、V8引擎发动失败时的闷响声,以及扫雪机的吱吱打磨声。

布兰登踩踩脚下厚重的靴子,努力想给自己的脚指头腾出更多的空间。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穿着局里最大的鞋,却还是小了半号,否则他总会产生一种错觉,似乎自己并不属于这个星球。耳边又传来一只毛茸茸的琢木鸟笃笃的凿木声,这该是第二十九只了。啊,还有一只黑眼雪鸭在焦急地嘎嘎叫,第三十只。哪怕隔着一两公里的距离,布兰登也可以根据鸟儿的大小和飞行方式,说出它们的品种;只需一个叫声,他就能从各式各样的鸣啼中分辨出它们。每到春天鸟儿多的时候,布兰登就更厉害了,清晨还没有睁开眼呢,他就能听出在他枕边欢叫的十几种鸟儿分别是什么。很多观鸟的人会把自己见到的鸟儿分门别类,还有些更热衷的人会把每年看到的每个种类都记录下来。但布兰登从来不用费这个心思,他无须刻意去做,就能将每天看见的鸟儿全部记在脑子里。

他又折了两根小一点的冰凌放在水里,想把它们也粘在引擎盖上的那根“长矛”上,但无论如何也接不上。于是他用牙齿把冰凌那参差不齐的底磨平,又重新插在雪水里浸湿,试图再粘一次。终于粘上了一个,接着又一个。就这样,他给引擎盖装上了一个银光闪闪的装饰品。只可惜没支撑几秒钟,它便摇摇晃晃地倒下了,像一个玻璃酒杯一般跌碎了一地。他满心雀跃想重新做一个,却又听到一种类似于玻璃纸发出的噼里啪啦声。

是麋鹿吧?它们就喜欢趁这会儿偷偷溜过去。要不就是莫法特家的火鸡又挣脱绳索了。布兰登抬头四顾,却发现雪又开始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突然间,他似乎看到有七个孩子般高矮的身影窜进了杉木林。这个林子像是一片天然屏障,隔开了莫法特的农场以及克劳福德家的湿地。于是他抬头瞥了一眼边境地带,想看看是不是有人从水沟那边跳了过去,可除了远处的汽车尾灯外,什么也没有发现。等他返回林子时,发现黑影已经不见了。他立即抓起无线电对讲机,努力想用自己已经练习过多遍的简单对话向上级报告。

“我看看二二九号在不在你那一带。”对讲机传来调度员惯有的冷漠声音。

二二九号是迪昂。回想起过去教员对自己的大力举荐,布兰登并不会觉得很尴尬。事实上曾有两个警察警告过他,说他只配做后备。迪昂却不这么想,她坚持认为布兰登所需要的仅仅是有个人给他铺平道路而已。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单独巡逻时,听见无线电里传来她的声音:“我这儿发现了一具尸体。”语气镇定自若,仿佛逮捕六个巴基斯坦人和在奎克车站捡到六毛钱一样,不过是小菜一碟。她逮住的犯人几乎平均是其他探员的两倍,因此也赢得了其他人的尊重,尽管不是那么乐意。当然,还是有人会说她是“****运”。

布兰登飞身向杉树林跑去,跑了几步才想起来车子还没熄火,警帽也落在了车后座上。没时间了,他明白从这片树林跑到头就是一块租赁出去的牧场,而牧场那边又通向庞宝公路,现在很有可能已经有车在那里等待接应了。如果他们已经到了那里,他就追不上了;即便他赶到,肯定也只能听着车里的流行歌曲渐渐消失在五号州际公路上。森林里茂密的树枝好像飞机的机翼一般,下面散落着一团凌乱的小脚印。布兰登加快脚步拼命追赶。终于,有两个身影落入了他的视线里。“站住,边境巡警!”他喊道。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自己这样喊,怎么听都像是在用假声做自我嘲讽。他可能还喊了一句:“喂!还不给我站住!”个子较矮的身影回头望了一眼,便尖叫一声摔倒了,跪在地上。另一个赶紧过去抓住他抱了起来。如果他们只是孩子怎么办?这是他心里担心的另一个问题。那不就会吓着他们了?小婴儿是很喜欢他的,可是孩子们却很怵他,不管他怎么友好、怎么低三下四都无济于事。

林子里的地面崎岖不平,两次都差点把他绊倒。最后,他终于跑出了林子来到空地上。天空依旧下着小雪,地上的雪被他踩得嘎吱作响。他知道克劳福德这块地上最近刚挖了很多沟壑,准备用来建造排水系统,但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在哪里。脚又被绊了一下,他打了一个趔趄,歪着摔倒在地,一阵疼痛向他袭来。但就在他几乎倒地的那一刻,他看到了另外五个人……还是七个?……在前面四处逃窜。

虽然他从学校毕了业,也接受了一个星期的培训,还独自巡逻了四个晚上,但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有追捕罪犯的一天。而且他所学的只是理论,对于一切都很茫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在参加试镜,而这个角色他从来就没希望得到过。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父亲逼他离开奶牛场,周围又没有谁需要帮手。他只好来到这里,所以现在才会穿着一双根本不合脚的鞋子,在克劳福德湿滑的地上奔跑着,追逐犯人。其实这里离他家才不过一两公里远呢。不过和模拟巡逻比起来,现场追逐反而显得十分轻松,他跑的时候可以缩着身子,因为这样能避免滑倒。终于,对讲机里传来了迪昂的声音:这几个人身上很可能携带了核装置!

现在距离前面的公路还有差不多五十五米,路上并没有发现什么在接应的汽车,虽然他的确听到也看到有一辆车,正呼啸着朝他们的方向驶去。那个小个子又回头望了一眼,并尖叫了一声,灯光下足以看清那张充满恐惧的面容。是个女人?亚洲人还是墨西哥人?或者别的什么国家?他本能地想去帮助她,可等他真正追上他们的时候,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他只能朝着他们的肩膀猛冲过去。几乎同时,他左脚的靴子被绊掉了,一阵痉挛从右小腿传来,他直直地飞了出去。就在这时,一束光照在了他腾空飞起的身子上……迪昂拿着手电筒赶过来了。

他的这一形象很快传遍了边境地区。这也是第一次出现这种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安排布兰登·范德库尔在边境巡逻不是一个笑话,选择他并不是在浪费资源,他也没有白白便宜那些不法分子。亚历山德拉·科尔其实并没有亲眼目睹整个过程,但她后来打赌说布兰登当时绝对腾空飞了八米才着地。人们对此深信不疑,谁让布兰登飞出去的那天恰好是三月二十一日呢?那天的黄昏,下着暴风雪,一切都显得十分诡异。况且他当时还手无寸铁,脚上又穿着那双完全不合脚的十九号靴子,等等。故事愈演愈烈,人们后来都觉得席卷山谷的那股疯狂和诱惑,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然,这是后话。发生在边境地区的这一爆炸性事件之所以会为人们津津乐道,是因为主角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而且事件解决后,人们得知布兰登追捕的不法分子并非普通的外国人,而是从一个不知名的国家来的一对富豪夫妻。

从布兰登的角度来看,他之所以能看见自己腾空飞起,只是因为他的滞空时间足够长而已。其实之前他已经有过很多次这种灵魂出窍的感觉,所以后来每一次他都凭着自己的天赋从容化解了。不管怎么说,当时他看见自己在天上飞着……胳膊垂直张开,像一只信天翁一样,最后落在了那群人身边,这勉强算是个飞翔式的拥抱吧。不过他着陆的位置是那群瘦小的躯体上,因此,他没有直接亲吻大地。迪昂呼喊着他的名字,手电筒发出的强光照射着鹅毛般的雪花。他记得在那之前他还听到一声类似骨头断裂的咔嚓声,接着眼前一片黑暗。他心里反倒愧疚不已,不过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多久,他就听到仓鹄凄厉的叫声,第三十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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