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统一全国以后,采取了各种巩固统治的措施,像改革官制兵制,建立科举制度,选用办事能干的官员,严办贪官污吏。经过他的一番整顿改革,政局稳定,社会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
隋文帝还派人修订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是隋文帝本人就不完全按照这个刑律办事,往往一时气愤,不顾刑律规定,随便下令杀人。这种情形,叫大理(管理司法的官署)的官员很为难。大理少卿赵绰觉得维护刑律是他的责任,常常跟隋文帝顶撞起来。
隋文帝曾经下令禁止使用不合标准的钱币。有一次,都城大兴(今西安市)大街上有人拿次币换好币,被人发现了,捉到衙门里。这件事让隋文帝得知了,隋文帝听说有人竟敢违反他下的禁令,一气之下,就下令把换钱的两个人统统砍头。赵绰接到命令,赶忙进宫求见隋文帝。他对隋文帝说:这两个人犯了禁令,按刑律只能打板子,不该处死。
隋文帝不耐烦地说:这是我下的命令,不干你的事。
赵绰说:陛下不嫌我愚笨,叫我充当大理官员。现在遇到不依刑律杀人的情况,怎么能说跟我没关系呢?
隋文帝气冲冲地说:你想撼动大树吗?撼不动你就走开吧!
赵绰说:我只是想劝说陛下改变主意,谈不上想撼动大树。
隋文帝又说:你想触犯天子的威严吗?
赵绰不管隋文帝怎样威吓,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隋文帝怎样骂他赶他,他也不走。隋文帝没法,很不高兴地进内宫去了。后来,由于别的官员也上奏章谏阻,隋文帝终于取消了杀人的命令。
又有一次,官员辛穊被人告发搞不法的迷信活动。隋文帝又命令大理把辛穊处死。赵绰上朝对隋文帝说:辛穊没有死罪,我不能接受这个命令。
隋文帝气得浑身发抖,说:你想救辛穊,就没有你自己的命。说着,喝令左右侍从把赵绰拉下殿去。
赵绰面不改色,说:陛下可以杀我,但是不该杀辛穊。
左右侍从真的把赵绰扭下朝堂,剥了他的官服,摘掉他的官帽,并且准备处斩。这时候,隋文帝也想到杀赵绰太没道理,就派人跟赵绰说:你还有什么话说?
赵绰跪在地上,挺直了腰说:臣一心执法,不怕一死。
隋文帝并不真想杀赵绰,磨蹭了一阵子,气也平了。他想赵绰能忠于执法,毕竟是有利于他的统治的,就把赵绰放了,过了一天,还派人慰问了赵绰。
在大理官署里,有一个官员名叫来旷,听说隋文帝对赵绰不满意,想迎合隋文帝,就背着赵绰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章,认为大理衙门执法太宽。隋文帝看了奏章,认为来旷说得很中肯,就把他提升了官职。
来旷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就昧着良心诬告赵绰徇私舞弊,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隋文帝虽然嫌赵绰办事不顺他的心,但是对来旷的上告,却有点怀疑。他派亲信官员去调查,根本没有这回事。隋文帝弄清真相,勃然大怒,立刻下命令把来旷处死。隋文帝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办,认为这一回来旷诬告的是赵绰自己,赵绰不会不同意。哪儿知道赵绰还是说:来旷有罪,但是不该判斩。隋文帝很不高兴,袖子一甩,就退朝往内宫去了。
赵绰在后面大声嚷着说:来旷的事臣就不说了。不过臣还有别的要紧事,请求面奏。
隋文帝信以为真,就答应让赵绰进内宫。隋文帝问赵绰有什么事。赵绰说:我有三条大罪,请陛下发落。第一,臣身为大理少卿,没有把下面的官吏管好,使来旷触犯刑律;第二,来旷不该处死,臣不能不据理力争;第三,臣请求进宫,本来没有什么事,只是因为心里着急,才欺骗了陛下。
隋文帝听到最后几句话,禁不住哑然失笑。旁边独孤皇后在座,也很赏识赵绰的正直,命令左右赐给赵绰两杯酒。隋文帝也同意赦免来旷死刑,改判革职流放。
法律的制定不是为了杀人,杀人也不是法律的目的。如果只是心急地为了严整国法,或是只凭着自己的一时兴趣,便将有犯罪行为的犯人砍头处死,那么法律也不成其为法了,正如现在所常说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如果乱判罪行,或干脆见犯人就杀头,这纯是视法律为儿戏,非但不能减少犯罪,反而自己带头破坏法律,这样时日不久,法律威严非但没有增加,相反将荡然无存。正因为此,赵绰才能有胆有智,敢于用自己身家性命来阻拦皇帝的过失,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国家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