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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幸福是什么(1)

汉尼拔那次一起聊天后就很少上线了。姜毅更是再也没有遇到过。

心里压抑着很多东西,一直想找个人说说,谁呢?茵茵?我们每次通话我都告诉她我很好我很好,面对她,我总觉得自己为了一个男人伤心是绝对错误的事情,因为他不值得。但是,这种背叛地伤害,我又怎么能轻易地就忘却?

还有谁?慧慧是不懂这些的,我也决开不了口和她说这些。

还是母亲吧,我一直想找个时间和她谈一谈,并不一定是我的感情问题,而是很多很多,错综复杂的,比如社会、交际等等等等。

但是每天看着她匆匆的身影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即便是她经意地开个头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接着说。我很怕,怕最了解我的她,轻易地察觉我的一切痛苦和游移,怕她再说出转学一类的话,更怕自己无法像半年前一样坚持自己的决定!

高中的同学在筹办同学聚会,问我去不去?怎么能不去呢?不去的话,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过得不好无脸见人嘛!我要去,一定要去,而且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每个人都看清楚我虽然没有进去正式的大学学习,但我一样过得很好,比任何人都要好。

聚会是在一个同学父亲的酒店里举行的。这个酒店有一个多功能厅,装修得还不错,还有卡拉OK。这个酒店并不太大,至少够不上星级酒店的边。但很适合我们这些学生聚会,大家只不过是需要一个暖和的地方说说话,并不需要过分奢华或者摆些排场。

不过我仍然仔细地打扮了一番,首先是化上一个精致的晚妆,腮红和眼影基本上是棕黑色,只在眼角扫些闪着银光的紫色,很薄,它只是点缀。

然后穿上新购置的紫黑色旗袍,绒质地有些弹性,立领,偏襟,及膝长度,八分捎有些喇叭形状的衣袖,还有玫瑰红的轧边,这些元素都使旗袍整体感觉活泼许多。

再打开首饰盒,里面有手镯、项链、戒指、耳钉、耳环等等各色装饰品,这些大多是我自己买来的,也有亲戚们送的,我看着好便留了下来。很多时候,尤其是过年,手里总是有很多代金券,这些东西大多是用它们购买的。

我选择了一副银色珍珠耳环,还有一串类似印度风格的银手镯。

再穿上及膝黑棕色长靴。

最后是红色洋绒大衣和黑棕色背包。

我就是以那样一种类似高中时冷漠的姿态走下母亲的专用车。

我想我是一个很虚荣的女孩,当我开口向母亲借车子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都很惭愧。母亲倒是答应得很爽快,在她的思想范畴里这大概是应该的,以最好的姿态示于众人。

母亲的车子很豪华,什么名字我是不知道,但我猜想一定很贵。以前我从来没有让它和我同时出现在我的同学们身边。我觉得那种炫耀是没有必要和愚蠢的。而现在……我却要借着它来……

但——当我打开车门走出来的时候,我就瞬间释然了自己的行为。我想我会成为今晚聚会上的焦点,至少现在我就已经看到好几个来早的同学向我走了过来。而我,这一次,在他们的眼中不但看到了市长的女儿,也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我想是的,我绝没有看错他们眼中的惊艳!

这让我想起以前的我,高中时的我,总是不希望自己受到别人的瞩目,总是尽量地将自己藏在人群中。他们一定没有想到吧,分手半年之后再见到的叶凌,是如此的耀眼!

我想我的变化应该感谢我所学习的专业和在学校感受到的氛围,整天和许多漂亮且爱打扮的女孩子在一起,你想不修饰一下都不行,因为一个邋遢的你在那样一个人群中比任何人都显眼。

呵!

不想了。

这时候这次聚会的主办人我们的老班长首先走了过来。叶凌,只是一个小聚会,不必弄得这么隆重吧。他开玩笑似的说。

我略微眯起眼睛拉出一个笑容,怎么能不收拾一下,这也是对你这个老班长的尊重嘛。

他似乎有些意外,没想到那个曾经寡言的我会回复他的话。换做从前,我一定是不怎么搭理他或者转身离开。

你变了好多。他一边引导我进入酒店,一边感慨地说。

大家都变了吧。我仍然微微笑着,并且在他的引导下,挺胸、抬头,优雅地走进我们包租的多功能厅。路上,和所有向我打招呼的同学微笑示意,弄得大家都很感动似的。

我真的没想到原来“微笑”有这么强的杀伤力!

完全没有出乎我的预料,这一次的聚会,大家谈论的话题除了现在在哪儿上学就是学习什么专业、学校怎么样?而女生们也开始互相称赞对方的服装、饰品怎样的漂亮或者不凡。

我们这一个班里,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上了大学,当然这其中的偏差就在于所在学校的档次和所学习的专业。我也不能例外,被问及学校和专业,我说我在东方艺术学院,修服装设计的,东方艺术学院是附属于东联大学的。还好这个大学很有名,大家的注意力也就从我的学校转移到我的专业上。

学服装设计呀,很尖端的东西呢,你们上学一定很有意思吧。一个女生问,我已经记不得她的名字。

还好。我简短应答。

你这身打扮让我真是差点没认出来。又一个女生说,声音里透着羡慕。

我先笑笑,然后说,这也是职业需要嘛,学这个的,所以现在对这些东西也很挑剔。

你今天坐的车很棒呀,是你母亲的车吧?

是呀,正好司机有空,就送我过来,省得我还要打车嘛。我仍然保持着笑容,但自己的感觉是脸都要僵住了。我插了一个她们交谈的空档转身对我旁边一个也很喜欢打扮的同学问,你这身衣服不错呀,在咱们这儿买的吗?我怎么没看到?

她很开心别人的夸奖,不是,是在福建买的。不错吧。那边沿海嘛,比较开放,衣服样式也新……

大家的话题渐渐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我偷偷插了个空,借故跑出她们那个圈子,然后才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

“女人堆,真的不好混。”茵茵这话现在想来真经典!

我又是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休息。手里还拿了一杯茶。

我环视四周,虽然分别只有短短半年的时间,大家真的大都有了很多的改变。至少在穿衣和交际方面都有了不小的进步,再不像中学时代穿得那么朴素,而大多数人都变得比以前健谈了……

我正窥视着四周,忽然一个活动隔板挡在了我面前。我抬起头,是我以前的前桌。那个时候老师怕男女一桌成为早恋的温床,所以班里所有的同学都是男男一桌,女女一桌,其实老师真的是多此一举外加掩耳盗铃。早恋的没见少,反见多。同桌不来电,前后桌还能发展嘛,再说,一个班级一共才那么几个人,谁不认识谁呀,即使不在一起坐,谈上朋友的人也不在少数。

我这个前桌,叫马林,他长得不太高,瘦得像一根竹竿,脑袋也不大,圆圆的,偏长了一对扇风耳。呵呵!其实也没那么恐怖,只不过我总觉得他很像咱们的老祖先——猿猴,所以大多时候都是叫他“猴子”,也满亲切的。

他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人。所以我们偶尔会聊聊,因为他真的很爱聊,爱到即使你不说什么他也能对着你说个没完没了。毕竟他是个还颇有些知识底蕴的书生,所以话题总还算是很高雅,让我不至于听得头皮发麻。不过我想我将来一定不会找这样一个人做我的老公或者男朋友,因为话都让他说了,我还说什么呢,我认为夫妻最应该重视的就是交流。

嘿!你今天真的很漂亮,还是古人说得对,“女人嘛,三分长相七分打扮。”他走过来,还没在我身边坐定就调侃上了我。

请问是哪位古人说的?我啜了口茶,略带些挑衅意味地问。

这么有名的人,你都不知道吗?他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不知道。我发现今天酒店里的茶还真是格外清香。

怪不得古人说“女人头发一长,见识就短了”。他又做感叹状。

古人是这么说的吗?怪不得男人都喜欢长发的女孩子,因为她们比较愚蠢好驯服,是不是?我斜着眼睛看了看他。我们两个到一块总是喜欢抬杠,不过也不错呀,至少我觉得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呵呵!是呀是呀。没想到半年没见,那个酷女也变成了怨女。

怨女?我惊诧这个形容。

长发为君留!不是怨女才会做的事吗?他倒是说得头头是道的。

我心里一愣,没想到他轻易地探知了我的心事。我没有急着回答,只是又拎起茶壶把杯子再度注满。也许吧。你说得或许真的很对,只可惜这层意思我还没领会到。多谢你的指教!你找我不是只为了哈啦几句没用的闲话吧。说说正题。

正题?我就不能关心一下老同学的个人隐私?

隐私?当然不行。你究竟想说什么?我对于他的迟疑有些不耐烦了。

我……他还是很吞吞吐吐的。

啊,对了,你认识不认识姜毅和苏哲,也是咱们学校的,听说是咱们的学长。我突然提问。

怎么提到他们?你认识吗?他的表情很怪异。

不太熟,他们和我在一个城市读书,在火车上遇到过。我轻描淡写着我们的相识。

哦。这个姜毅嘛,以前在学校也很出名的,他长得不错,所以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不过听说他满花心的,几个月换一个女朋友。至于那个苏哲,好像挺老实的,学习挺不错的。只可惜最后高考的成绩并不太理想。他们……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他所知道的关于这两个人的一切。我却渐渐又沉入了自己的思绪,以前我好像真的很少注意学校里的任何动静,仿佛一切都和我无关。只不过现在……人生真的很无常,不是吗?

……

其实我知道马林想说什么,从他的扭捏中我看出一定是关于感情的事。而现在的我,再无力去理会那些沉重的东西。

他最终没有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其实不论他说与不说,我想结果他是很清楚的。他算是一个对我有些了解的人,至少在这帮同学里他对我的了解最多。

同学会办得并不是很理想,由于音响设备不太好用,所以大多数同学都借故纷纷提早离开。我算是坚持到最后一刻,一看表也不过是下午三点多,决定先不回家而去附近的商业街走走。那条商业街在我们这个不太大的滨海市也算是最长最大客流量最多的购物街了。那附近还遍布着很多娱乐场所,比如大型电子游戏城、各色的酒吧、迪厅、溜冰场等等。

就像我现在路过的这一家BOSS迪厅,是全市最有名的一家。它的有名不只是因为BOSS迪厅拥有最先进最酷的音响设备,还因为这里是整个滨海市最黑暗与糜烂的堕落温床。听说里面有很多人边跳舞边磕药,还听说每到午夜十二点这里面就会准时进行脱衣舞表演,听说这个城市里的黑社会成员们经常聚集在此,也听说很多小混混以到BOSS娱乐为一种身份的标志。什么标志呢?标志他从踏进那个门槛就成了一个“老大”?

呵呵……

此刻,我就站在马路对面,看着BOSS迪厅醒目的招牌。曾经我也想进去感受一下里面的生活,但现在,我却不敢再轻易尝试什么,因为很多东西都会像******一样上瘾,即使那并不是毒品。

我就是在街的对面,看到了刚从迪厅里走出来的一个痞气十足的男孩子。这个男孩不是别人,而是我的中学同学周满。他家很有钱,所以自费上了市一中,但后来报考了一个中专学校。他一直不喜欢读书,一直是那样,谁都知道。但我没想到,曾经纯纯的、胖胖的他竟然成了一个“大哥”似的人物。他身后跟着三四个小喽啰样子的年轻人,身边还有一个染了黄头发、脸色像调色板的女孩。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过去和他打个招呼。

不过,没等我决定什么,我就发现他们一起朝着我的方向来了。

大哥,这妞满正点的嘛。一个也染了黄发的男孩学着港台电视里小混混的样子。他刚想伸手碰我,就被周满一掌打得向后退了两步。

我一直没动,就站在原来的位置,一直看着他们。他也曾经是我的前桌,我相信他会保护我。至少碍于我的身份也不敢对我如何。

他回头和身后的人说了些什么,那几个人的目光马上由猥亵变成了讨好。只有那个女孩子,似乎有些嫉妒,脸色红得发青。接着他们往后退了几步,而周满终于转身露出惊喜的笑容开口:叶凌,好久不见了。

是呀,好几年了。我笑着附和。

没想到你越来越漂亮了。他的眼中闪过惊艳。这种眼神今天我不止一次见到过了。

去开同学会,所以收拾一下。你现在工作了吗?我岔开话题。

跟着我爸做生意呢。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你现在在干什么?

还在读书,读服装设计。我爽快地介绍自己的生活。

哦,是嘛。他的神情中隐约可见自卑的浮影。

我不知道还该说些什么,大概有一分钟的沉默。然后我看看表说,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那……我送你……他急忙附和。

不用了。我指指他身后那一群人,说:还有人在等你呢。

没关系的。我……

真的不用了,我打车,这里离我家很近。

他看我执意拒绝也不好再说什么,他走到路边招手打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帮我打开车门。

我被他的类似绅士又有些变味的举动逗笑了,我调侃他,周满,什么时候那个胖小子也变得这么彬彬有礼了?

人总有长大的一天嘛。我坐进车内,他帮我关上门。

那个是你的女朋友吧,你帮我告诉她,浓妆艳抹有时反不如素面朝天的好。我又指指那个黄发女孩。

不是,她……他还想说什么,司机却等不急发动了车子。

我们就此分手,我想也不会再见面了。

偶然毕竟是偶然。

有时候,觉得这个城市真的很小,走到哪儿都能遇到认识的人,呵!当然很多时候是人家主动跟我打招呼,我不是认不出对方就是忘了人家的名字。

其实大多数的相遇都是在我前面所说的那条商业街上,因为大家习惯到这里来购物。比如说今天,我又是一个人出来轧马路,就好巧不巧地遇到了一个初中的老同学。她长得蛮漂亮的,初中时就有很多人追求她,而现在,她却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苍老了。怀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

她中专还没毕业就结婚了,虽然岁数还不够,可是肚子里的孩子已经等不及要来这个世界报到。她看着穿着牛仔裤还像个学生样子的我,很是羡慕,她感慨地说如果当初不是年少无知,如果她早些知道自己怀孕一定会打掉孩子,她说自己还这么年轻,就被孩子绑住,真的是很惨,因为要自己照看孩子,现在他们一家三口人都靠她丈夫来养活,她真的好后悔当初的轻率!

她的宝宝倒是蛮可爱的,只不过我这个老同学看起来很惨。再也不像原来那样穿得光鲜亮丽,而头发也不再是精心地去养护,只是用一个很普通的发夹拢在脑后。

哎……

她,又让我联想到另一个人。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其实我早已不认得他,只是有些面熟。那天去邮局拿一个包裹单,我们就那样意外地重逢。我们本来是站在两个窗口各自看着风景,我因为等得有些不耐烦而过去问站在窗口的他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汇款单。他很客气地说再等一会儿就可以了。

然后我们又各自回复说话前的样子,望着窗外的风景。

有几分钟的时间吧,突然听见他的声音:你叫叶凌,是吗?

是呀。我没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只是应声而答。

你不认识我了吗?他看着我继续发问。

你是……我虽然看着他好像有些面熟,但真的想不起来他是谁。

我叫王亮。我们小学时在一个班的。还一起参加过报考一中的补习班。他一再提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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