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夜、女人一生1
成功的男人,要睡很多女人?
有朋友对我说,我知道你是作家,心高气傲心气高,但是,你也得出去多接触接触一些成功人士,让他们投资你出书,帮你做宣传,这样,你才能被广而告之,被大众熟知,红得更快。于是,他带我参加了一个上层人士的聚会,这个聚会,还真的让我这个外行有些意外的大开眼界。
在这个聚会里,所谓的成功人士的身边都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小三,小三也一个比一个年轻漂亮,穿得一个比一个性感,但是,男人们嘴里还在议论别的女人,讨论撩女人的套路,好像根本不把女人当女人,而是当成战利品,当然尤物、玩物,觉得谁睡的女人多,谁睡的女人年轻漂亮,谁就高人一等的最有优越感。
我待了不到半小时,就待不下去了,找了个借口走人,朋友追出来说,我知道你不适应,但是,成功的男人都这样,要睡很多女人才行,跟我回去?什么叫成功的男人,就要睡很多女人?我摆摆手,不了不了,我还真适应不了。
是谁规定的成功的男人就要睡很多女人这个道理?睡很多女人在这个时代难吗?不难。一生只爱一个女人在这个时代才难。睡很多女人根本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一辈子对一个女人忠诚才值得骄傲。
如果要一个人来说清楚娱乐圈当中的事情,那是绝对不会找到这么一个人的,因为没有什么人能这么厉害说清楚娱乐圈当中的事情;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娱乐圈的水太深,没有一个人能够摸得清摸得透,所以,说如果真的出现这么一个能够说得清娱乐圈当中的道道的人的话那他将注定不平凡,而现在说的这件事,也是与娱乐圈有关,但是,只是一条小小的支线而已,不敢说全部;而由这一条条小小的直线,却串起了由成龙当绝对主角的娱乐圈;那么,大家心目中的绝对主角都有哪些名人与明星。
对圈外人来说,娱乐圈向来星光璀璨,珠光宝气;名人与明星,在戏里戏外,精彩无处不在,虚虚实实似乎几经世纪,尝过各种人生经历。
机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是,机遇也是靠自己创造的。它的一次眷顾,你好好珍惜,努力赢得下一次;即便没到时候也不要气馁,坚持积累,用实力去获得机会。
虽然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不可能像名人与明星那样的丰富多彩,跌宕起伏;但是,我们一样可以努力创造,做自己生活的最佳男主角,让自己遇见更好的自己。
但是,身在娱乐圈,就注定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大众的视线,都说名人与明星是最没有隐私的人,就连片酬都能顶老百姓一辈子,任谁都想挤进娱乐圈;在娱乐圈里,名人与明星不是普通人,或说名人与明星被剥夺了当普通人的权利;名人与明星的存在,仰仗着大众的滋养,那么,就得把自己,尤其是自己的私密,自己的隐私,尽可能多的回报给大众;所以,第一卷的绝对主角是成龙,而非周润发,或周星驰,或林青霞,或邓丽君,等等。
女人要想真正了解一个男人,只需一夜;男人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女人,需要一生;男人骗女人一夜,女人骗男人一生;男人为女人守一夜,女人为男人守一生;有趣的是,男人等不了,却时常说等你一辈子。
人的一辈子怎么可能爱上那么多的人,而这个人,自己内心也不清楚真正的爱是什么;世上女人很多,男人说值得爱的女人不只一个,男人的幸福在于他的女人值得自己爱,而是一个女人值得为她拒绝别的女人;对男人来说,一辈子想不完的事是我爱谁;女人等不起,却等了一辈子;世上的男人也很多,女人的幸福在于他真的爱自己,女人却说值得爱的男人只有一个,女人的幸福在于她的男人真的爱自己,而是她的男人愿意为她拒绝多少女人;能为一个人等多久,说得最动听的是男人,做得最成功的是女人。
男人滥情,更薄情,自古如此。男人的那句:我愿意等你一辈子,搁在哪个女人身上,多年后,都会变成一种伤害,一种痛苦的记忆。事实上,很多誓言和承诺,在爱情结束后,都会变成一种伤害;男人滥情,伤的是女人;女人痴情,伤的还是女人自己。
同居催化着未婚女子堕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只有经历过那份近乎心被撕裂的疼痛的,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酸楚;那样的话,她受到的伤害,受过伤害难以痊愈的女人,十分值得同情;或出于某种目的,或因为少不更事,苏青和张爱玲在兵荒马乱的年代结识了不靠谱的男人,分别在两条歧途上走了很远,最后殊途同归;曾深深爱过一人,爱时把朝朝暮暮当成天长地久,把欢爱一时当成被爱了一世,少不更事走了眼所托非人被坏男人活活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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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降一物,民以食为天,爱情是不是就像换衣服,过了新鲜期,谁还买单;受过伤害难以痊愈的女人,十分值得同情,少不更事,走了眼,所托非人,被坏男人活活抛弃,结果一年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和她交往,你会很累的,别的男人伤了她,却要你来买单。
未婚同居到底是怎么回事?众所周知,同居就是两个没有履行法律手续的男女在一起而过着夫妻般的生活,它不是什么正式的婚姻,只是为了验证彼此爱情关系的可能性,尝试在一起过日子。
它是一种类似婚姻的生活状态,是以婚姻为取向,按照婚姻模式进行的一种试验性同居;说的直白一点,有点像是买新车之前的试驾一样,看看驾驶这辆车的感觉如何,合乎不合乎自己的心理需求,然后,单方面再做出选择,买,还是不买?
听到朋友诉苦说和男友闹分手;莫不是这男小气巴拉的要向朋友索取分手费吧?又觉得不大可能,他们交往了有三年时间,两人间怎么也留着一些情分要分手费就太落下乘了吧!
然而,两人闹的原因和分手费有点关系,原来是,朋友要让男友把她送的东西换回来,计算这钱。
她解释道:我俩交往三年,我全心全意对他,交往时,我们也说好了找个机会见见双方的父母结婚领证。
然而,话又说回来,同居也并非尽只会是带来彼此的损失而无一点好处,试想想,为何彼此会选择同居呢?其实,答案很简单,那是因为各自在成长发育道路上的生理需求,也是每个人都会经历到的。而此时选择同居,或许可以给彼此的生理带来满足,而不致于导致有太多的人,特别是男性同胞,因为抑制能力的虚弱而走上沉沦,甚至是犯罪的道路。如此,选择同居又且不是美事一桩?
是的,确实是美事!可是,同居后给女人带来的伤害却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生理上,因为女人的生理阶段比男人过度得要早,一旦同居,女人大多都变成了操持家务的黄脸婆,而男人青春仍在。若不能一同走进婚姻的殿堂,对女人将更是一种打击,如此,的确需慎重选择。
太多的时候,却都是男方在承受着经济上的重担,作为年轻人,工作本来就不太稳定,工资也不算太高,一旦同居起来,将会大大增加同居后的消费金额,这却不是一个未成家的年轻人所能够承担的。
因此,在必要时,在选择婚前试婚之前,请先思考一下自身是否有能力来承担婚前试婚所带来的一切负担!如果不能,那么,就请暂别对婚前试婚的思念吧!
说到这朋友突然变得无比气愤,她道:我是搬过去跟他同居,可这三年的房租是我出的,他身上衣服是我买的,吃的喝的都是我管的,我都成他保姆了,我不该要点钱来补偿自己吗?
现在如何是好?人财两空;他一句我俩不合适便一脚把我给踢开了,要是我真有对不起他做的不好的地方,我也就认了,可事实是他和别的女人走到了一起。那你说我不是真心喂狗了吗?
谈不上吃不吃亏;首先两人都是自愿婚前试婚的,而在生活上的花费,本就该各自支付各自的吧。
一个大男人理应生活上独立自主,约会送的表心意的礼物另当别论,房租生活费什么的还给女方并不是如何为难的事情吧。毕竟都是成年人了,况且一个大男人在乎这点,跟一个女人较劲?
女孩为他付出的,在他身上花费的钱归还一部分还是很有必要的,主要照顾到女方可能有什么地方需要用到一笔钱吧,毕竟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一人也不容易。
反而,男友一直以她自愿为他付出一起生活了为由,觉得理所应当,凭啥我还要掏腰包;朋友想让男友将这几年花在他身上的费用还回来,男人不愿意,觉得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