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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外面的风很大,吹得旅店的窗户发出“铛铛”的响声。我是被这响声吵醒的,冷风透过窗户的缝隙吹进来,吹在我脸上,呼吸都有些困难。

半个小时之后,我裹着厚厚的外套,拖着一只扭伤的脚,走下了旅店的楼梯。一楼的餐馆里依旧没什么人,老板双手抱胸坐在吧台后面,似乎很认真地在看着墙角架子上的电视机。

我走完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他头也不回地问:“晚饭想吃什么?现在厨房正好要做了。”

我用力抓了抓头发:“什么……已经到了要吃晚饭的时间?”

“不然你以为呢?”他抽空瞥了我一眼,然后又立刻转回头去看电视。

我很好奇他究竟在看什么,于是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然后发现……竟然是美少女战士。

我叹了口气,拖着伤腿坐到吧台旁:“昨晚通宵写稿,凌晨五点才睡的。”

电视里开始播放广告,他这才转过头来看着我:“你不是已经江郎才尽了吗?”

我又抓了抓头发:“昨天听了你说的故事之后,忽然有了灵感。”

“……”

“晚上有些什么?”我问。

“你想吃什么?”他反问。

我想了想,说:“大排面可以吗?”

他像是有点不满地咧了咧嘴角,转身钻进厨房,过了一会儿出来,然后说:“可以。”

我点点头,转头望着窗外发起呆来。

“咦,”我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似地,“下雪了?”

“嗯。”老板用鼻音回答我,眼睛还是盯着电视机屏幕上的水兵月。

雪下得不大,可是很密,外面很快积起了厚厚的一层雪,华灯初上,运河两边的点点灯光再加上白色的雪,组成了一副美妙的景象。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面前的台面上忽然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大排面,我这才回过神来,发现电视里早就没在放《美少女战士》了。

“要喝一杯吗?”老板的脸色看上去总是好像有人欠他钱。

“你是说梅子酒配大排面吗?”我怔了怔。

他耸肩,像是在说:没什么不可以。

我苦笑地摇摇头,拿起手边的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我真的太饿了,整整一天都没吃过饭,只是在半夜喝了两杯茶而已。可是我心底却有一种雀跃,要知道我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通宵写稿了——准确地说,这半年以来,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你好像……很喜欢喝酒。”我一边咬着炸得非常酥的大排,一边对老板说。

他往自己面前的酒杯里倒了一点梅子酒,然后抬了抬眉毛:“还好吧。”

我见他好像不太愿意搭理我的样子,便决定不再烦他,专心地吃我的面条。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饿死了。结果一不小心,我一口咬到了自己的舌尖,痛得几乎要尖叫出来,整张脸都皱在一起。

原本正一口一口喝着梅子酒的老板看到我这副滑稽的表情,不禁笑起来,而且是很夸张的笑,一点也没有要掩饰的意思。

“砰”,我面前又多了一杯酒,老板很镇定地说:“喝下去。”

在这当口,我也没多想,拿起来一仰头就喝完了,可是这液体一钻进我的喉咙,就辣得我咳起来,我这才发现,这杯里的根本不是梅子酒。

我咳得厉害,从喉咙口到胃里,整个燃烧起来,我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

“怎么样,”老板却双手抱胸看着我,“不错吧,这样你就会完全忘记刚才舌尖上痛。”

说真的,我真想扑到吧台后面去掐他脖子!

但我不能,我就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时候,我面前又多了一个杯子,然后耳边又响起了他的声音:“喝下去。”

鬼使神差地,我又拿起来仰头喝了下去。

这一次,终于不再是什么呛人的烈酒,而是一杯常温的白开水,由于现在正值初冬,所以水温有些凉,可是从食管倒下去,刚才那种灼热的感觉终于渐渐消失。

五分钟之后,我感觉我又回到了地球。

“这是什么?”我用手指抹掉眼眶里被辣出来的泪水。

他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日文单词,见我没有任何反应,便改用中文说:“是白雪。”

“?”

“白雪清酒。”

我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看着我面前的两个杯子愣了好一会儿,才说:“昨天你问我为什么来小樽。”

“嗯。”他点了点头,拿起我面前的杯子放到吧台后面的水槽里,手脚利落地清洗起来。

“那么你呢,”我看着他,“你为什么来这里?”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餐厅门前的地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大概是到了饭点,陆续有几个客人掀开厚厚的门帘走进来。老板招呼完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把扫帚,走到门前扫雪去了。我错愕地坐在吧台前的座位上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压根没听见我在说什么。

面前的大排面已经有点冷了,但我还是捧起碗,吃了个一干二净。墙角的电视机里开始播放综艺节目,里面的人东倒西歪笑作一团,我却根本没看到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老板拿着扫帚又进来了,看到我还坐在吧台前,便说:“还要点什么吗?”

我摇头。我什么都不敢要了。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自顾自地暗笑起来,那样子,真是有一种让人说不清的恼火。

“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他把扫帚放在吧台下面,双手抱胸,隔着高耸的木质台面站在我面前,“我为什么来这里?”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看到坐在窗前那个穿和服的老太太了吗?”

我顺着他的目光别过头去,看到了一位穿着浅紫色和服的老太太。我对于判断一个人的年纪实在没有天分,所以很难一下子说出她有几岁,但是总之比我老妈年纪大就是了。老太太的身形有些消瘦,头发已经完全是花白的了,但是脸上却很光洁,除了两道比较深的法令纹之外,其他的细纹在我这样的距离几乎可以忽略。她的和服上印着雅致的花朵图案,布料看上去很厚,没有一点褶皱,她脖子上还围着一条白色的皮草,雪白雪白的,跟窗外的雪、还有她那整整齐齐挽在脑后的花白头发相得益彰。

从外表看,我实在说不出她的具体年龄,可是我之所以认为她年纪比我老妈大,是因为她的眼神。她坐在那里,看着窗外的那种眼神,就好像这一场风雪对她来说根本不足为道。

忽然,老太太像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转过头来看向我。一时之间,我尴尬至极,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老板却神态自若地跟她挥了挥手,然后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日文。老太太立刻露出和善的笑容,回了话。

一来一往结束之后,她朝我们轻轻地点了点头,面带微笑地又转过头去看着窗外的风雪。

我窘迫地转回头,看着老板,他笑嘻嘻地说:“我告诉她你很喜欢她身上那件和服,跟我打听在哪里买的。”

“啊……”不得不说,他真的很机灵。

“这位太太以前是住在东京的,后来搬来这里,开了一家卖腌制品的小店。她的先生在来这里之前已经得了很严重的老年痴呆,几乎连怎么吃饭都不会。一开始,这里的人都猜测说,她年轻的时候在东京是做舞小姐的,年纪大了之后才找了个老实人嫁了,来到小地方隐居。”

我点头。这样的故事,真是屡见不鲜。

“后来街角那家玻璃器皿店老板的侄子从东京来做客,他是报社记者,看到那对老夫妻的时候大吃一惊。”

我挑眉:“有名的杀人犯?诈骗犯?”

老板翻了个白眼:“你推理小说看太多了吧。”

“……”好吧,我承认我有阵子是很迷这个,没日没夜地看,可是看完之后,还是写不出半个字。

“实际上他认出来的是那位已经患了老年痴呆症的老先生。”

“?”

“据说老先生年轻的时候在银座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开了一间非常有名的同性恋酒吧,这个酒吧足足火了有二十年,十几年前才开始销声匿迹。”

“……”我有些愕然,“同性恋酒吧的意思是……”

老板眨了两下眼睛,算是默认。

“后来他们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也逐渐融入了这里的生活,老太太断断续续说了她以前的事。原来她年轻的时候家境很好,那个年代还在流行父母决定子女的婚姻,但是她爱上了一个年轻的酒保,于是就离家出走,嫁给了这个酒保。然后有一天,这个酒保决定离开她——这部分她没有多说,也没有人去问——于是她开始一个人独自生活。这个时候她才真正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

“她为什么不回到父母身边去?”我问。

老板看着我,似笑非笑,好像在开玩笑,又好像很认真:“如果是你,你会回去吗?”

我想了想,最后叹了口气:“应该不会……”

他微微一笑,开始用干布擦那些刚洗完的杯子。

“所以那位老先生是在结婚之后才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吗?”我又问。

老板耸肩:“大多数时候,人不是一开始就能认清自己的。”

我抬了下眉毛,算是认可:“然后呢?”

“然后就这样过了二十年,”他一边擦杯子,一边轻巧地说,仿佛二十年是二十天一般,“有一天她接到一通老先生年轻时好友打来的电话,告诉她说,老先生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经非常严重了,严重到谁也不记得了。她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医院看他。但是当她走进病房的时候,远远地,老先生抬起头看到她,喊了她的名字。”

我虽然有点感动,却还是忍不住亏他:“为什么你说得好像你也在现场似的。”

老板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啦,是因为这段话,这个场景,我已经听老太太说过很多遍了……”

我诧异:“可是她看上去不像是喜欢跟人家讲自己八卦的人。”

“她的确不是,”老板眨了眨眼睛,“但是有些人,一旦喝了酒,话就变得多起来。”

“……”

老板将用干布擦得发亮的玻璃杯一个个摆到头顶的酒杯架上,然后双手扶着吧台的桌面,看着我:“所以最后,她还是决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或者更准确地说,她决定照顾他的余生。”

我看着眼前的大排面,不禁唏嘘道:“原来要到了这种时候,这个男人眼里才只有她一个人……”

老板怔了一下,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小小的佩服;“不愧是作家啊……”

我苦笑。好像并没有因为他的“赞叹”而觉得高兴。

窗外的风雪越来越大,老板又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头顶的电视机屏幕,我瞥了一眼,似乎正在播放纪录片,两只松鼠在铺满枯枝的泥土地里抢松果。

“已经变成暴风雪了啊……”他喃喃道。

我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在看电视屏幕上方滚动播出的天气警报。

“这种天气,”我说,“很适合杀人事件的场景。”

听到我这么说,他终于将视线从电视屏幕转到我身上:“你说你是写爱情小说的?”

“……嗯。”我用鼻音回答。

“可是你看上去不像是那种有很多感情经验的人。”他抚着下巴说。

一瞬间,我有些哭笑不得。原来一个看上去很酷的人,一旦打开话匣子,就会变得收不住。

“那写散文的人生活就要很松散,诗人就必须时时刻刻活在风花雪月里,推理小说家要天天目睹杀人现场吗?”我反驳道。

老板想了想,耸肩:“也对。不过我有点怀疑一个没什么感情经验的人写出来的爱情小说到底能不能让人信服。”

我不想就这个问题跟他继续争执下去,所以怀着一肚子气,开始闷头喝大排面的汤。

“不过说到推理小说家,”老板说,“角落里那个戴着毛线帽的老伯好像就是写这个的。”

我放下面碗,有些惊讶地看了看角落里的老头,说真的,乍看还不觉得,仔细一看,这老伯与其说是推理小说家……还不如说更像是街头艺人。

“不过他现在每天在运河旁边画些水彩画,卖给游客。”

“?”

“据说他以前也是得过奖的,很有名。”

“后来呢……”我有点不敢问下去,“江郎才尽了吗?”

“好像是因为跟出版公司有合约纠纷,打了个官司,拖了很长时间,耗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最后是出版公司获胜,他赔光了所有财产……最后来到这里。”

“……”

“还有那边那个头发乱糟糟的中年男人,”老板站在吧台后面,一脸严肃地说着八卦,“据说年轻的时候是在东京混山口组的,道上响当当的人物,后来为了替老大顶罪,坐了牢。但是等他从牢里出来,老大已经死了,世道也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用餐巾纸擦了擦嘴,将面碗推到他面前:“我还以为你是个根本不关心八卦的人。”

老板收了我的面碗,用抹布在桌上仔细地抹了两遍,然后拿出一个灰褐色的陶杯放在我面前,往里面倒了浅浅一层梅子酒:

“这不是八卦。”

“?”

“这是故事,”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我看着他,发现如果去掉脸上那一脸青色的胡渣,他其实是个眉清目秀的人……

“那么你呢,”我说,“你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是哪个角色?”

他将仔细地用干布将梅酒的瓶口擦干净,放好,然后看着窗外,缓缓道:

“暴风雪果然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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