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拢月刚起身,推开门想打些水洗脸,却发现小志双手捧着一个脸盆,肩上还搭着一条布巾,看到拢月后便迎了上去,到了拢月跟前便仰着小脸说:“拢月姑姑,我给你洗脸好么?”
拢月有点受宠若惊,但是小孩子那纯真殷切的脸,让她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让了身给小志进来,却让屋里的行墨愣了愣,而后他带着起床后特有的那种沙哑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怎么让小志做这些?你也不说说。”
行墨本来还没起身,可看到小志的小短腿一步步地迈进,立时便下了床,接过了小志手中的脸盆,对着小志宠溺地说:“小志真乖!把这个给叔叔吧,叔叔来做。”
小志摇摇头,护住了两手间的脸盆,道:“谢谢姑父。可娘说了,小志以后要嫁到姑姑家来,要先学会照顾姑姑和姑父。”
小志稚嫩的脸无比严肃地说着这话,让听到的行墨不禁失笑,而拢月却是满心的郁闷——这宇研,刚当上娘就教坏小孩子,以后还得了?这还惦记上我家的孩子了。
行墨还是坚持把这活给揽了,将小志抱到腿上后往床边一坐,指着那脸盆对拢月说:“你就自己解决吧!小志将水给送过来也够了……”
可小志却不依不饶起来,虽然不敢大力挣扎,但那扭动的小身子就是朝着那个脸盆伸着手,嘴里说出的话也带着浓浓的委屈:“娘说了,要是小志没能给姑姑洗脸,姑姑就不要小志了!”
“放心吧,姑姑要小志的!”拢月弯起一个宠溺的笑容,手也绞起了飘在盆中的那条布巾……
“可小志想给姑姑洗脸……”委屈的声音已经带了一点鼻音,让拢月拧毛巾的手猛然一顿,心也就软了下来,连忙便哄道:“好好好,那姑姑就让小志给洗!”
小志一听,当下便从行墨的膝上跳下,急急忙忙地便跑到了拢月的面前,拿过了拢月手中的布巾后便往盆里一丢,而后又捞出来,拧半干,然后大力地吸了吸鼻子,含着浓浓的鼻音说:“姑姑,蹲下来!”
拢月照做,蹲在了小志跟前,仰起脸闭上了眼睛……
小志的小手隔着布巾就在拢月的脸上徐徐地动了起来,小人儿还很认真,一丝不苟地擦拭着拢月的脸,连一些拢月平时都没怎么注意到的地方都很细心地擦了,而且,还擦了两遍。
行墨看着小志帮拢月洗脸,心里落寞的同时也有些吃味——小志从进门开始,就说着要给拢月洗脸,但是对他这个姑父,却是只字不提。
“好了!”小志满意地笑了,带着泡泡的鼻子又再次吸了吸。
而后他又蘸湿了布巾,然后便蠕动着小小的身子到了行墨身边,探着手伸向了行墨仍旧有些惺忪的睡颜,奶声奶气地说:“姑父,洗脸!”
行墨有些呆愣,直到小志那条布巾上有些微凉的湿意触动了感知,行墨这才被涌起的满足感荡漾出一个笑容——若是有个孩子,是不是也会这样呢?
蚨鸳世界里的男人,对孩子这种存在,总是有着另一份温柔。
做完一切后,小志那张小脸便摆出了犹如老头一样的表情,然后他行了一个极为标准的后辈礼,额头扣在叠起的小手上,道:“谢谢姑姑姑父救小志还有爹爹出青蚨,小志长大后,会报答姑姑姑父的。”
这小人,做了这么多铺垫,就是为了说这话吧?
拢月不禁为他的懂事心疼,懂事的孩子背后必定有一番让他不得不懂事的经历在,而在青蚨这样的地方,想必这经历肯定不会那么简单,最起码来说,绝对不是一个三岁的孩子该去经历的。
行墨的反应比拢月的心疼更来得猛烈,他抱起了小志,将他抱在怀里,再温柔不过地反复说着“好孩子”三个字。
的确,小志真的是好孩子。
*
拢月还有一个夺魁大赛要参加,之后更有青蚨那个疯子要应付,所以拢月还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好应对接下来的一切。
而拢月出门前,也让别扭的宇研给看了一下那留着水仙印子的手背,还想着有什么方法可以去了它,但是宇研却说这血痕给下了一种叫“刺青”的药,无论如何,都是会留痕的。
看着那个已结痂的水仙印子,宇研也了解到了拢月面对着的是怎样的一个人,于是她便准备了一些防身还有治疗的药让拢月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拢月带着宇研给的药,心里也多了几分底气——要是遇到什么状况,撒一把药粉也可以逃脱了。
来到迷烟楼,夺魁大赛依然如火如荼,除了一个叫“茉香”的茎魁的台子似乎有些躁动,其余的台子都上演着各种精彩纷呈的比赛。
尽歌原本坐在台子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底下的女子如何地吹嘘,可见当拢月出现在迷烟楼中,尽歌便不由自主地敛了那分闲散的心神,将注意力尽数落在了拢月身上。
今天他这台子比的还是昨日的书法,但是多了一条规矩,就是介绍自己书法的亮点何在——换一种说法就是吹嘘自己的书法厉害所在。
然底下的那些女人,一个个就像是嘴里跑马车一样,狗爬一样的字也能说出个天花乱坠,还引经据典,尽歌在赔笑的同时还得昧着心赞扬,这赞美之词也差不多该挖空了。
尽歌的目标其实只有拢月一个,虽然主上并没有明示着尽歌只能选拢月,但是除了拢月,他也没有其它人可以选了。
他尽歌,从不曾想过嫁人,而这夺魁大赛,更不是他本意。
而选择了拢月,他还有回旋的余地,因为他知道,这个美丽的女人和他那“十美”的相公的感情很深,即使自己依着主上的意思选了这人,那依着这人的性子,这亲能不能成,还有待商榷……
就在尽歌看着拢月的身影思绪繁复时,拢月已是用着她带来的那只蓝色的中性笔,写下了李商隐的《锦瑟》一诗。
抖开那雪白的宣纸,拢月硬挺且秀巧的小楷字体便展现在底下那些人面前。那些人先是看到雪白宣纸上蓝色的字讶异不已,再细瞧那比瘦金体还显得纤细的小楷字,每笔每画都那么独特,而那诗读来,也堪称绝句。
一时间,台子上下也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气氛之中。
尽歌也有些讶异这拢月写了些什么,但是却久久等不到拢月的介绍,于是便唤了那个小厮去娶拢月写的那方宣纸。
拢月也是爽快地便将手中的纸交给了那个小厮——既然青蚨说了这场夺魁大赛是他准备的礼物,那便看看,他的礼物是不是真的能称得上是礼物。
尽歌拿过那纸细细地端详了起来,檀口一张,不禁将那诗读了出来:“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好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尽歌有些失神,但在那小厮的催促中,他深深地望了拢月一眼,而后便草草地结束了属于他这个花魁的“夺魁大赛”,而这大赛的胜者,自然是拢月无疑。
而那些女人,也不敢在说什么不服了——能做出这样的诗的人,自然是不凡的。
(100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