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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制胜王牌(2)

“嗯,”桑戴克解释道,“说到问题的关键了。倘若有谁想写一篇有关谋杀艺术的技术手册,他完全可以将所有的枝节问题省略,只要将几种可行的处理尸体的方式阐述清楚就够了。因为对谋杀来说,如何处理尸体是最大的难题。”他凝望着烟斗,继续说着,“人类的尸体是不可小视的。它本身具有的诸多特质,使得它很难真正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它拥有庞大的体积,形状也是不规则的,并且非常沉重,又不易燃烧,化学状态非常不稳定,在腐烂的时候会发出大量的恶臭气体。同时它还包含了很多能够用来辨识身份的不会腐朽的成分。你很难令尸体永远保持原样,而将它彻底地摧毁就更难了。有关人体的不朽特质,有一个令人惊奇的例子:埃及第十七王朝末期的国王塞凯南拉三世,他的尸骸在沉寂了四千年之后,科学家们不仅能够推断出他的死因和死亡方式,甚至能够推测出他跌倒的方式和造成致命伤口的凶器的种类,甚至连凶手的行凶姿势都能够推断出来。此外,1849年美国波士顿的帕克曼医生被哈佛医学院化学教授谋杀,这位教授还将他的尸体肢解后藏于自己的实验室中。而警方最终是通过对火炉里收集的残留的骨灰进行化验分析之后,才成功地辨识了死者的身份,破获了这起谋杀案。”

“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仍然有可能会看见约翰·伯林汉?”里维斯说。

“当然,这是毫无疑问的,”桑戴克斩钉截铁地回答,“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到底会在何时再度出现?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在几个世纪以后--当人们将这起案件已经彻底遗忘的时候。”

“如果,真的是赫伯特谋杀了伯林汉,”我说,“在他们搜索屋子的时候,伯林汉的尸体就藏在书房里,他要怎样将尸体处理掉呢?倘若你是赫伯特,你会从何处着手?”

面对我这个愚蠢的问题,桑戴克笑了笑说:

“呵呵,你似乎是在套我的认罪供词嘛,并且还是在有证人的情况下。不过说实话,我们在这里猜测未知的事情是毫无用处的,所有的推论都要以事实为基础,虚构出各种条件来,到头来也是白白浪费工夫--我想我只能说,无论多么不道德,不会有哪个正常人会处于你所假设的那种境地。谋杀常常是一种冲动的行为,而凶手通常是一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们不大可能会对受害者尸体的处理方式进行精的地设计。就算是最冷血、最工于心计的凶手,也有可能会临场畏怯的。凶手通常是在真正面对尸体的时候,才会突然觉醒,发现弃尸工作原来是这么棘手。弃尸工作的方式在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埋于地下,就是先肢解,然后再分散弃置于各地;不过这两种方式被发现的可能性都非常大。”

“散布的地点正如你刚才跟伯林汉先生所叙述的那样。”里维斯补充道。

“是的,”桑戴克说,“虽然我们很难想象有哪个头脑清楚的凶手会想到将尸体藏在水芥菜田里。”

“是啊,藏尸的地点确实非常奇怪。哦,对了,刚才在你和伯林汉先生谈话的时候,有件事我一直忍着没说,那就是我发现,你在分析所有那些骸骨是属于他哥哥的可能性的时候,都没有提到左手上那个缺失了的无名指。当然,应该不会是你在看报时漏读了吧?这难道不是一个关键点吗?”

“你是说对于身份辨识的重要性?我看这没什么重要的,起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如果现在发现有个缺了无名指的人失踪了,相信会为我们提供很重要的线索。不过我还没听说有这么一个发现。或者,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名指是死者生前被截下的,那么这也是很值得重视的发现。如今,这类证据同样相当缺乏。也可能是死者在死后才被截下来的,这就得深究其原因了。”

“你的意思是什么?我不太明白。”里维斯一脸茫然地说。

“哦,我是说倘若警方档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失踪者是缺了无名指的,那么就可以推测死者可能是在死后才被截下了无名指。如果真是这样,有关动机的问题就会浮现出来了。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无名指截断呢?这就不大可能是意外了,你觉得呢?”

“说不定那个手指本身是有问题的,比方说指关节畸形之类的,那样辨认起来就很容易了。”里维斯说。

“是的。但是与刚才所说的情形相同,如今并没有发现手指畸形或者有类似特征的失踪者。”里维斯望着我,眉毛向上挑了挑。

“那么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他说,“拜克里,你怎么看?”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要提醒你们,缺的是那根手指,是左手的无名指,这一点可不容忽视。”桑戴克说。

“啊,我明白了!”里维斯兴奋地说,“那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你的意思是,或许凶手因为无法取下戒指,所以干脆强行将手指截断了。”

“对,你说得没错。事实上这并不是没有先例。有的受害者在死后被截断了手指,而有的甚至在生前就被切下了手指,仅仅是由于戒指太紧了没有办法取下来。特别是人们总是习惯于将比较紧的戒指戴在左手上,因为通常左手指会比右手指细一些……拜克里,你怎么了?”显然,桑戴克看出了我神态的变化。

我忽然大叫了一声:“我真太糊涂了!”

“快说,是怎么回事?”里维斯急切地问。

“唉,我应该早点想到的!约翰·伯林汉手上确实戴了戒指,并且非常紧,一戴上去就再也无法拿下来了!”

“你记得他戴在哪只手上吗?”桑戴克问道。

“记得,他戴在左手上。这件事是伯林汉小姐告诉我的,如果不是他的左手指比右手指略微细了一点儿,恐怕他永远也不能将这枚戒指戴上。”

“啊,这就对了,”桑戴克说,“这项新依据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线索,我们能够从这个缺了的手指出发,得出更多、更有趣的推测。”

“比方说?”里维斯问。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不方便作过多的推测,因为现在我已是伯林汉先生的法律代理人了。”

里维斯咧开嘴笑了一阵,一边补烟草,一边思索着什么,然后他将烟斗点着,继续说道:

“现在我们回来讨论失踪的问题吧!难道你真的不认为伯林汉有可能是被赫伯特谋杀的吗?”

“我并非有意要指控任何一个人,我只是凭空作出各种假设而已。对伯林汉一家也是这样。他们之中有谁犯下谋杀的罪行,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性格。我在同伯林汉父女见面之后,很难怀疑是他们,而我对赫伯特几乎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对他不利的证据。”

“你到底知道多少?”里维斯问。

桑戴克没有立即回答,似乎在犹豫什么,不过在一阵沉思之后,他还是继续道:“这样对一个人的过去刨根儿问底儿,似乎是很不厚道,但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当然,这个案子的几个当事人,我都已经作了例行调查,这就是我目前所做的。

“你也是知道的,赫伯特是一位股票经纪人,是很有声望和地位的。然而大约在十年前,他的一个失误几乎使他陷入绝境。他好像是做了数量惊人的投机买卖,之后在一次突发的市场崩盘中,擅自挪用了客户的资金和股票。当时状况好像非常严重,不过令人惊讶的是,他竟通过提高持股量,从而渡过了难关。但是他的钱到底从何而来,这一直都是个谜,并且很值得怀疑,因为当时的差额高达五千镑以上。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确实获得了这笔钱,并以此补足了所有的亏损,所以他并没有真正犯下侵吞罪。虽然这件事情对他的名誉有所损害,但是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与现在这个案子有什么牵连。”

“是的,”里维斯表示了赞同,“然而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人们对他的看法。”

“这当然,”桑戴克说,“一个胆大包天的赌徒是最不能信任的,因为,他随时有可能会在财务紧迫的状况下犯下新的罪行。许多侵占财产的行为都是在财务突然吃紧的情况下发生的。”

“假设这起离奇失踪案该由赫伯特和伯林汉父女共同承担责任,”当提及我朋友的名字时,我感到有些不安,“那么你认为哪方应该负主要责任?”

“当然是赫伯特了,”桑戴克坚定地回答,“根据目前已揭露的事实,虽然赫伯特表面看起来好像没有杀害死者的动机,然而确实有人看见死者生前进入了赫伯特的房子,并且再也没有离开过,之后就音讯全无,失去了踪影。此外,伯林汉也是有动机的,因为他早就清楚自己是那份遗嘱的最重要的受益人。然而死者并没有出现在他家里,也没有证据表明死者当时到过他家或者在其附近出现过,仅仅是在他家后院发现了一个圣甲虫宝饰,而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况且发现这枚宝饰时,赫伯特恰好也在场,而它出现的地点又是赫伯特几分钟之前才经过的,那么这样看来,除非赫伯特已经摆脱了嫌疑,否则这项证物并不具备很高的价值,对于伯林汉父女也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是不是可以说,你对这件案子的一切推测,都是基于已经公开的事实?”我问。

“是的,差不多是这样的。我并不完全相信报上所刊登的所有证据,因为我对这个案子还有保留自己的看法,不过我现在还不想谈论。现在我们只是凭借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意见和事实对案子来进行分析。”

“桑戴克博士总喜欢吊人胃口,”里维斯起身磕了磕烟斗,接着说,“他会使你觉得自己已经充分掌握了内情,不过到头来你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个局外人,对内情几乎一无所知,只能惊讶地张着嘴,不知说什么好--对手也是一样。行啦,我们该走了,可敬的前辈,我说得是吧?”

“嗯,我想是的。”桑戴克边说边戴上了手套,转头问我,“你最近有没有巴纳的消息?”

“有,”我答道,“我曾经写信到士麦那,告诉他诊所里的各项业务都进行得非常顺利,我也很开心,并告诉他随便他在国外玩多长时间都可以。他在回信中说,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延长假期,等到确定回来的时候再通知我。”

“上帝!”里维斯感慨地说,“还好伯林汉有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巴纳的运气真不错,是吧?我就是随便说说,老兄,你的努力是很值得的,是这样吧,桑戴克?”

“伯林汉小姐真的很迷人,是位很有魅力的女士,”桑戴克说,“我对他们父女俩都很有好感,并且真心实意地希望可以给他们提供帮助。”

桑戴克说完这番客套话,就和我握手道别。我站在门口目送着两位友人离去,直到他们的身影变得模糊,渐渐被菲特巷的阴暗所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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