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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他活着,可他已消失(2)

门没锁。仲义背对门坐在窗口。屋子里响彻着评书联播的声音。仲义没听到她推门而入的声音,他投入地听着评书。黑色外衣被他脱掉了,眼前的他穿着一件湖绿色的坎肩。这颜色让她似曾相似。她走到他身后,看到桌上放着一只巴掌大的迷你收音机。这收音机无疑是仲义带来的。

“我最喜欢的是听收音机。我听评书,听秦腔、京剧,还会说,会唱。”

她静静地站在他后面,望着他偶或摆动的手、应和播讲者的鹦鹉学舌,刹那间耳中响起多年前那个英俊少年仲义的声音。于是,从前的少年仲义和现在的这个胖男人,因为这一个丝毫不曾改变的爱好,合而为一了。这就是仲义,就是他。她站在他身后肯定地告诉自己。这种认同感诞生后,她心里弥漫起浓重的伤感。十年啊,他们分别了十年,现在,他们都二十九岁了。泪水夺眶而出。

仲义跟她有感应似的,竟在这个时候猛地转过头来。他看到了她一脸的伤感。他快速调低收音机,站起来,愣愣地望着她。她恍若梦醒,立即正了神色,向他笑笑。越过他肥硕的身体,她看到桌上搁着一只电键。一只发报用的电键。仲义顺着她的目光转头,也望向那电键。他忽地兴奋起来。

“你还发报吗?我跟你说,我现在发报可快了。”

她当然早就不干报务员了。自打考上军校后,她就与这个专业脱离了干系。仲义的后半句话让她难以置信。

“我发给你听!你听一下就知道我不是吹牛!”

仲义忙不迭地坐下来,握住电键,试了试手,接着正式发了起来。那久违的、具有神秘气息的电报声在屋里回荡。

不是吧?太有意思了,这个仲义,十年前学什么都不灵光,也不过在学发报的时候,还稍稍能赶上趟,可也不致于十几年后他的发报技术如此高超啊。她当初干了两年多的报务兵,当然能听出他发得非常捧。

仲义停下来,转身自得地望着她。

“我在家没事干的时候,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发报玩儿。”

怪不得,他玩了十年,不把这电键玩得如火纯青才怪呢。可是,他这习惯多少有点出人意料。他真是个不常规的人啊。

“从部队回去后,我多了个爱好。现在我有两个最大的爱好:听收音机、发报。”仲义的笑容冲破脸颊的挤压,艰难地迸出来,瑟缩在她眼前。她看得别扭。仲义收起笑,伸手取了根烟点燃了。

“我喜欢旧的东西!”他有些突兀地说。

她没办法不认为他在向她表白。她盯着他身上这件似曾相识的坎肩。仲义也低头看了看它。

“你给我的毛衣,后来穿不上了,又舍不得扔,我就找人拉成毛线,织成了坎肩。我穿着这个就想到你的绿军装,就想到你。”

她把脸别开了,心里很伤感。她对面前的这个男人真的是没有好感,尽管她已经认同了他就是仲义。她走上前去,站着,抓住电键试着摁动了几下,发现自己已经不会发报了。与仲义发出的美妙而节奏分明的电报声相比,她所制造出的声音像人们内心纷繁的思绪,乱七八糟。她为此沮丧。

“说说你的事吧,这十年的事。”她踱到墙角,缩坐在椅子里,感觉挺无聊,胡乱问他。

“有啥好说的呢。我一辈子就那样了。我不太好,一直没有单位要我,头两年我没工作。我家里还好,我爸关了一年就出来了,九二年底,他们,我爸和我妈,办了个厂,专门生产五金模具。效益很好,一直都很好,越开越大。我家一直不缺钱。我爸妈都是人精啊。他们怕我没事干会到处瞎胡闹,给我开了个咖啡馆,让我管。我不喜欢,从来不去,其实都不需要管。也就这样吧。我什么也不爱干,也不爱认识人,我在咖啡馆里面弄了一个单间,谁也不让进,我躲在里面,睡觉、听收音机、发报。”

“你快让自己变成个怪物了。”

“怪物就怪物吧,反正咱家也不缺钱,咱喜欢咋样就照着咋样活呗,谁也管不着。我跟你说啊,我一出门,一见人就烦。这社会变化太快了,咱一天不出门就赶不上别人,那咱就索性不出去了。我不读书,不看报,连电视也不看,是啊,我是怪物。怪就怪呗,怕啥。你说现在那电视,真够闹的,我可不爱看。我爸妈,尤其是我妈从来都不强迫我去干什么,我打小那会儿,她就待我这样。小时候,我不爱学习,她就说不爱学就算了吧,身体好就行。我爱睡觉,她就让我睡。真奇怪我有这样的妈。说实话,我不爱跟着时代往前跑,也是我妈纵容的。嘿!谁叫我们家是单传呢。她不宠我宠谁。呵!我就这样了,无所谓。”

她突然觉得他挺逗的。一个放任自己止步不前的人,难怪他那么肥硕,那么呆头呆脑,都快由里到外地变成一头货真价实的猪了。话说回来,谁能跟他比啊,他一出身嘴里就含着金钥匙,从来不知道缺钱是什么滋味,也难怪他可以任性地活着。她对他突然有股子嫉妒,但终究还是替他高兴。只要这些年来,他过得安生,她就应该替他高兴。

“有句话,我想问问你。我这次来,主要是想问问你……”

“什么?”

他坐正了身子,被脸宠缩小的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她。

“你还喜欢我吗?”

她如芒在身,无以应答,猝然低下头去,脑子飞快转动,寻找措词。

“我们都到结婚的年纪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

她不确定那后半句是什么,幸亏他还没迟钝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没有把它说出来。

“晚上我请你出去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不用,不用。我跟你去饭堂吃。我可想吃部队饭堂的菜了,好些年没吃过了。”

“也行吧,我晚上给你打回来。”

“打回来吗?多麻烦。一起去饭堂吃多方便?”

“麻烦就麻烦一点吧。”

她突感烦躁,出言不逊。

傍晚她自己先在饭堂吃完,尔后用两只碗,一只碗盛饭,用另一只碗囫囵打了几样菜,端到招待所,给仲义吃了。没等他吃完,她借口有点事,就出去了。她回宿舍换了运动服,去操场跑了几圈步--这是她刚刚养成的一个算不上必须的习惯。跑完步后天已经黑透了。她两手插在兜里,两步分作三步地,慢慢走到办公室。

办公室里有很多杂志、报纸、书,比待在宿舍里要充实一些,因此调来这里后,晚上她经常到办公室来坐坐。反正宿舍离办公室也近,走两步路就到了。赵司家在驻地,晚上都会回去;那两个志愿兵都是成家的人,老婆孩子被他们接了过来,在院外租了民房住着,他们晚上从不会来办公室。到了晚上办公室是清静的、属于她一个人的。

她在里面坐了一个小时,看完了今天拿回的报纸,忽然就被无聊感淹没了。她坐在那里,回想白天里见到仲义后的种种感觉,渐渐她感到前所未有地虚空。一场失望透顶的重逢抹杀了她内心里似是而非的希翼,她突然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不再被隐约的向往粘连的人。她觉得自己特别空虚、空洞,这就是这个夜晚她对自己最深刻的体悟。

有人在外面用钥匙捅门锁,接着门开了,赵司出现在门口。真奇怪,这么晚了,他还过来干什么?她颇显紧张地望着赵司。

“我过来转转。”毕竟是夜晚,他们两个人独处,赵司很收敛,少有的正经。“突然就要结婚了,总觉得那儿不对劲,心里面,说不清是空,还是慌。反正不对劲,就出来转转。正好,到办公室拿点旧报纸。新房子在刷墙,怕把地板弄脏,铺点报纸在上头。”

赵司依然是热爱自圆其说的秉性,虽然不再顽劣但还是个罗嗦的男人。她“嗯”、“啊”地搭了几下腔,心里面打算走了。赵司像只亢奋的兔子一样,在屋里奔跳着,一会儿手里抱了一堆报纸。似乎是被她桌上某张报纸吸引住了,他放下手里的这一大堆,走到她旁边,歪斜着身子和脑袋去看那报纸。她警觉地往里让了让。赵司的眼神又出场了。他将头微转向她,嘴角向一边扬了扬,一只眼睛向她眨了一下,尔后他快速正了正头,扯了那张报纸向前面的沙发走去。他一屁股坐下来,将报纸举起来,遮住脸,又故作偷窥状,眼睛从报纸后面升上来,凝望她。又是那种眼神。

“你真漂亮啊!怎么可以长这么漂亮呢。不可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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