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点半,李想准时睁开眼睛。
规律的生活会把人的生物钟调整得异常精准。所以尽管昨晚一点过才睡,李想还是按时起床,穿上运动服,继续每天雷打不动的晨练。
活动开身体,李想就在公园角落的一块草地上练习拳法和腿法。这块草坪周围是树林,很安静,少人。
李想没几天就固定了这个地方。倒不是怕人偷学,他又不是练传统国术的拳师,没有那些忌讳。散打技法都是属于大路货,书店有卖,网上有视频教学,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主要是人家打拳就是太极之类慢悠悠的,他伸拳踢腿的混一堆老头老太太中间太不和谐。
孙师也曾经说过,练这些暴烈的东西尤其是腿法,最好是不要在硬地上。长期在硬地上练功跑步容易震到脑子,或者伤到肌腱。
老规矩,直勾摆拳各一百次。正蹬一百个,侧踹鞭腿拦门脚各五十。然后是肘击加膝撞。全部是单调而枯燥的单项练习。一遍遍的练只为了某个技法速度更快点,力量更大点,落点控制更精准等等。
单项完毕随便弄两下子拳法腿法肘击膝撞的组合,或者拉拉韧带,做做俯卧撑。估计时间差不多就往回跑。
一边练习,一边在脑子里回放昨晚出手的经过。这是自己回到现在的第一次实战经历。直接就是一对二、空手对白刃的大场面。亏得这阵天天晨练体能没落下,整个战斗虽然时间不到十秒钟,体力精神消耗的着实厉害。
这么一想,李想就觉得以后要加强一下短时间内高强度的爆发力训练。练功夫这个东西可能很长时间甚至一辈子都用不上——对性格平和的人来说。但是用得上的时候也许就几秒、几十秒。像电影电视里那么漫长花哨的打斗,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发生。
李想现在身体是二十岁,实际心理却是饱历沧桑的中年大叔。或许生活中的一些小冲突,口角什么的也就一笑置之。不会像后世里网上披露的那些为了一个眼神,一句无心之言就大打出手,以命相搏。但是一个人在外面讨生活,谁也料不准会摊上啥事儿。你不惹事可能事儿来惹你。
就像昨晚上那样,如果不是自从抵昆之后就坚持锻炼,面对手持凶器的两个年轻男子,自己一定会选择上?扪心自问,未必。即使勉强上去,速度、力量、反应有任何一方面做不到位,后果很难说。
伸手又比划一下昨晚的几个动作。提车,砸,垫步正蹬,伏身,夺腕肘击,挺身扳臂,回身肘。以自己的水平,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运气也是极好,瘦子大意,矮子被先声夺人,没有第一时间拉开距离或是伤害人质。
假如矮子见势不妙放开王芳芳,避过自己第一扑,拉开距离,自己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对峙的话,自己吃亏可能性大过对方。跑的话不仅抓不到人,还可能导致王芳芳被对方泄愤伤害。
琢磨两遍,李想摇摇头。险。好险。以后这种事少做,不是次次都有好运气的。
回去的路上,李想看见有卖糯米饭团的,顺手拿了两个。前世里他就喜欢吃这种昆明特色的早点。摊主,说摊主都不合适——就是个自行车,侧面绑个铁皮桶,里面是蒸熟的糯米饭。另一侧从自行车后座支个木板摆一些白糖,油条,火腿肠之类的辅料。
卖早点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穿着打扮都像是农村来的,收拾得干干净净。她手脚麻利地拿出小塑料袋,从桶里挖一块米饭,略微摊开,拿夹子夹块油条放在中间团好。问李想:
“格要白糖?”
“少要点点。”
“好呢——”YN人说“呢”字的尾音比较重,可上扬,可下挫,可带拐弯,用以表达不同的意思。在女孩子嘴里说出来,别有风情。
像这个普通的卖早点的农村少妇,“呢”字平直干脆而不失热情,像极了她做事的麻利劲儿。
从少妇手里接过饭团子,递上两块钱的零票。这时候的饭团只要一块钱一个,后来一块五,两块。再后来李想就不知道了,他已经离开昆明。
到楼下遇到了房东赵大爷。见李想晨练回来,笑眯眯打招呼:
“小李又去跑步了?”老头挺喜欢这小伙子,看着文质彬彬的,有礼貌,不多事。从不往房间里领乱七八糟的人回来。
“是呢。赵大爷格吃早点啰?”有时候李想会不自觉带上昆明腔。
“吃了吃了。”老头回他。
“那我先上去了赵大爷?”
“不忙。”老头凑近李想,“最近晚上回来注意点,听人讲昨晚上后面有抢人的。有个住老贺家的女娃被抢了。你下班晚,小心点儿。”
李想一愣,这么快就传开了?嘴里却说:
“哦,我晓得了。会注意的。谢谢大爷。”
昨晚出来看到过自己的,除了歹徒。警察,就只有后面两排房子的租客和房东。自己每天基本早出晚归,应该没人认识自己。
现在李想不愿意出任何风头,只想自己的事情按部就班的做。当时出手也就是脑袋发热没多想,也是见不得恃强凌弱。前世里网上、生活里知道太多单身女子下夜班,或是女生下夜自习,甚至下楼打个酱油,过个马路看个朋友——都会遭强,遭抢,被害的。那时李想除了扼腕叹息,什么也做不了。
等等,李想突然想起什么。
前世······赵大爷······出租房······抢劫······QJ!
前世里自己第一次来昆明是2000年三月份,离现在就只有半年的样子。当时赵大爷跟自己讲过这边发生过一起QJ案,有个深夜下班的女孩子被两个坏人叉叉圈圈,被发现的时候衣不蔽体遍体鳞伤。歹徒也跑得无影无踪。
那个前世里发生过的事不是抢劫,是QJ。那个不幸的女孩子就是王芳芳!
自己竟然已经深刻的改变了她和他们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