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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绿野美卉(3)

人生如戏

当今文林,涉笔婚外恋者多矣,描画重温旧梦者多矣,点染心猿意马、想入非非者多矣,大有“至今已觉不新鲜”之感,可是,短篇小说《幽会》却是别出心裁,另辟蹊径,仿佛砸翻了人生的五味瓶,酸甜苦辣麻兼具,读之者谁能不忍俊不禁?

然而,它又绝非简单的博人一笑,也非拉出个灰色人物来出乖弄丑,穷开心,而是自有其对人生的无奈,岁月的无情,俗念的无聊等诸多领悟,它外观幽默,内含辛辣,可资品味之点甚多。题目叫《幽会》,主人公岳某也着实趋附时髦,蠢蠢欲动,“幽会”了一番,实则是对“幽会”的反讽,反讽得甚是苦涩。

岳养修其人,年纪老大,身居高位,平日规行矩步,何以忽然春心发动,要去“幽会”呢?说穿了,此举乃在于寻梦,寻初恋的梦。何况,像他这样压抑既久,道貌岸然的人,偶然动了放纵一回的念头,也不奇怪。于是,当分别三十三年之久,在外地工作的女同学黄薇突然出现时,他就有点沉不住气了。他与黄薇在学生时代的关系,似恋非恋,无非是眉目传情,脸热心跳罢了,连接吻都没有,称为“初恋”,已属勉强。可是,这种带有很大模糊性的“初恋”,却深深植入他的意识深处,成为他记忆中的财富,美的幻影。有一同他还在梦中喊出黄薇的名字,引起老婆的警惕,他只好以黄维兵团的黄维来搪塞。尽管岳养修不算多么高尚的人,他的这份隐情我们还应该充分理解。作品于此涉及到一种普遍的感情问题。那就是:初恋因其幻想性而格外完美,现实的婚姻因其世俗性而充满缺憾,人们往往因对初恋的憧憬和回味,而产生心理错觉,对现实婚姻抱着遗憾,这种遗憾常常会伴随人的一生,且对一生的情感生活施加影响。

仅仅说岳某的“幽会”,是为了寻梦,圆梦,似乎还不够,他的这一小小的越轨行动,还含有企图证明自己青春未衰、魅力未减的意思。当然,这种“证明”本身,就是老的表现,只是他不自知罢了。在公共汽车上,一位红领巾猛地喊他一声“爷爷”,要给他让座,“他的心像被扎了一下儿”,颇为愠恼。他甚至迁怒于孩子的母亲,用挑剔的眼光打量她,认为“她比他也小不了多少”,可见岳某是多么坚信自己并不老。这里又涉及到一个人生的盲区,那就是:人都觉得自己不老,都希望自己不老,都喜欢听别人说自己不老,真所谓“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其实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自然规律是从来不讲情面的。人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又一次产生“我执”的心理错觉,大概因为人总跟自己在一起,总和自己一起成长,天天看守着自己,故而看自己不老,看别人的变化格外分明,尤甚是多年不见的人,乍一相见无不愕然。为此,倘要清醒地认识真实的自我,就有必要借助于时间差和一面镜子来刺激一下。

小说里的黄薇,正是作为岳养修的一面镜子出现的。小说的戏剧性,也正是建立在时间差上。老岳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那个在公园里徘徊良久的白发老太太,竟是他魂牵梦绕的黄薇。当真实的而非幻觉中的黄薇出现在面前时,他一再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顽固地抗拒真实,无法接受眼前的老妈子似的女人即是他心中神圣的黄薇这一事实。这里显然有一点夸张,然惟其夸张,更能揭示梦与真、幻与实、色与空的矛盾,也更能显现上帝--岁月对人的戏弄。我们也许忍不住要发一点小小的感慨:像黄薇这样姿色漂亮的女人,上帝惩罚起来就特别残酷,她比别人老得更快,更明显。对岳养修这样自私的人来说,他心造的美好幻象最好不要破坏,不要去见真人,不要第二次光顾,否则他会比别人更失态。老岳终于承认了此黄薇即彼黄薇,他甚至不顾礼貌地说,“你,变化真大,我都认不出来了”。黄薇的回答则更妙,她说“你变化也不小哇,我也不敢认啦”,还击得颇有分量。别看这只是在老不老的问题上交锋,其实有人生的玄机存焉。

接下来的描写,就更多涉及到老岳的人品和校友文化一类的内容。岳养修这个人,虽职务不低,但灵魂苍白,格调平庸,与常见的茫茫俗物没什么两样。他认出毫无光彩的“老梆啐”(他的内心独自)黄薇以后,热度锐减,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连炫耀一下自己的兴致也提不起来了。这又是一种真实。据说现在“校友会”之类的活动多了起来,大家到了四、五十岁,聚在一起,档次就拉开了,成功者,豪富者,失意者,落魄者皆有,此中最能见出世态之凉热,人品之尊卑。老岳的表现属于恶劣者。小说的结尾最妙,上午谎称自己去“谈项目”的老岳,突然怏怏而归,妻子本来没准备他的午饭,又惊怪他何以这么早回来,但她迅即心领神会,不予深究,说话拐了个弯,只说“饭还没熟呢”。不久,里屋就传来老岳不高不低有节奏的鼾声。至此,老岳的画像就勾勒得很完整了。这个结尾,可能受到《枕中记》、《续黄粱》等古典小说的启发,老岳的“艳遇”来得快,去得疾,不如一梦长,也不如一饭长。还有些细节的照应也好,如老岳早晨出门时,望着妻的背影,“觉得那腰怎么那么顷,十足像个上下一般儿粗的水桶”,厌烦至极,中午碰壁回来时,却觉得老婆眉宇间颇有些妩媚动人,好感起来了。

《幽会》不是怎样重大和深刻的作品,它只是写一个人小小的越轨和他的乘兴而去,扫兴而返,但新鲜、多趣、谐谑,人情世态的密度大。对一个七、八千字的人生小品,是不必苛求的。契诃夫的许多短章,不也是写生活的一刹那,一场面吗?即使这么短的东西,也未必很容易写,目前写“生活流”的作品多了,可惜像《幽会》这样耐玩味的并不很多。《幽会》创作的秘诀似在构思和糅合的功夫上。它写了两次相见,以三十年为间隔;又写了两次撒谎,头一次是对妻子,后一次是对黄薇,这是间架结构。然后尽可能糅合作者对人生的体验、感觉:发现,这是内蕴。纯熟的京味语言和活泼的口头语,为作品增色不少。其中“改名字”的调侃有失节制,类乎相声或耍贫嘴,算是小小的败笔,其它就挑不出什么了。

1994.3.15

同化与异化--解读《巴拉斯山脉的草地》

我向读者推荐这篇小说,全然出于对稀有小说品种的珍视。这些年来,整个小说创作的趋向是,写实功能畸形发达,无论“新写实”,还是“新体验”、“新状态”,都离不开写实主义,写实性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审美意识。一些先锋作家,起先还坚持自己或荒诞或变形或抽象的追求,渐渐敌不住读者审美趣味的压迫,也走上了写实的甚至通俗化的路径。这股写实时尚的风靡并不奇怪,它是小说适应我们这个务实的、功利的时代的一种必然趋势。但是,必须看到,为了这种“适应”,小说是作出了牺牲的,那就是想像力、幻想性的空前萎缩,浪漫主义的几近绝迹,若从小说艺术的单一标准衡量,可说是小说不得已的退化。到哪里去寻找那种充满浪漫奇想的、假定性十足的、大胆虚构的作品呢?真是太罕见了。

卢万成的《巴拉斯山脉的草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它是作者冥思遐想的产物,营造了一个完全虚构的意象世界,真所谓空中台阁,镜花水月。不知为什么,它的地名、人名、物名,以及整个情调,都带着洋味,好像不仿照外国小说,就不能被人对号入座似的。它没有确定的时间,空间又故意“洋化”,找不到一丝今天现实的影子,但它又确实因今天的现实而发,只是,它的作者冥思着有关人性复归的形而上主题。它与今天现实的联系是理想意义、哲理意义的联系,而非现象界的比附。

《草地》所探究的是:人无论处在都市还是处在蛮荒,都存在着被异化或被同化的危险,永远处于两难的夹缝中,永远有个如何保持和恢复健康人性的问题,因而,人心随时需要挽救,人随时要寻找通往优美人性的桥梁。

小说中的“我”,为了寻找“失落已久的太阳”,为了复原已变的“残缺不全的自己”,才告别了都市的喧嚣,来到这充满原始味的巴拉斯山脉的草地。他的出走,显然是反抗异化寻求本真的举动,初到草地,他也确有被大自然涤荡生命的快感,他想去吻每一棵草,拥抱每一棵大树,他几乎要为生命力的还原而欢呼了。他先是遇到一条公狗,貌似友善,但具有令人害怕的灵性,继而他邂逅了一个高大健美的茨冈女人,忽喜忽愁,神神秘秘,当他正要出于正常人欲的冲动,与茨冈女人亲吻做爱时,女人豢养的这条公狗却将他咬伤。继而,在他、茨冈女人、公狗马里之间,出现了微妙的紧张关系,他与公狗居然有如情敌般对峙和敌视,他为此大感惶惑,终于,他发现了震惊的秘密,这女人与马里有暖昧关系。这当然是人性被兽性同化的一种象征。于是,这位原本来到草地,准备接受大自然的挽救的人,不意又肩负起了挽救茨冈女人的重任,他作为被都市文明异化的人,却又惊讶地发现了一个被野性、兽性同化了的人,他不胜惊恐。最后,尽管茨冈女人矛盾万分,他还是用猎枪结果了那条恶狗的性命,并且说,“打死了它就重新得到生命了”。此时,他发现那只救过他的大熊在原野上向他拱手致意,似象征大自然的健康力量向他招手,他重整行囊继续前行了。他在战胜异化和战胜同化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作者就是这样思索着人的异化和同化问题。关于现代文明怎样扭曲人和人怎样到自然中去讨还清新,许许多多作品都写过了,不甚新鲜,此作的新意在于,它发现身处自然中的人并不安全,“同化”也威胁着人。人本是自然中的一分子,现在依然是自然中的一分子,但人经历了亿万年的进化,褪去兽毛,部分地消解兽性,成为万物之灵,区别于其它分子的本质,即在于人性的确定。可是,自然界、兽类,无时无刻不在同化人,欲使人回到兽的行列,这股力量虽不占主导位置,但也并非不存在。小说中的茨冈女人,便是这一观念的化身。

当然,作者写人的兽化,并非实指,而是象征,既可象征处在蛮荒中的人,亦可象征文明的现代人。茨冈女人是受了那条叫马里的恶狗的蛊惑和胁迫,才失掉人性的,“马里把她的人性击得粉碎”。那么马里有何魔力呢?小说写到,此狗时而伪善、时而凶残,惯以假相惑人,既能沟通人性又潜藏着蛮性,更重要者,是它有硕大的生殖器官,并以此“向巴拉斯草地昭示着亘古不变的真理”,使茨冈女人“面对这个事实时用她与生俱来的羞涩和腼腆表示了赞许和默认”。由此看来,马里可作多种理解,可以是人性中剔除不尽的兽性成分之象征,可以是本能的象征,可以是贪欲的象征,可以是金钱和物欲的象征,可以是****的象征……,它也许根本不是什么草地上的野狗,而是人性恶的象征,甚至人心中的罪恶感。

这篇小说虽负载着哲理性思考,不无奥义和玄秘,读来却一点也不枯燥,作者手下有色彩,有魅力,巴拉斯山脉奇瑰风光令人有置身其中之感,不论写自然气象还是写动物,不论写性爱还是写瞬间感觉,都清新鲜爽,有如布满露珠的草野,作者的幻想能力值得称赞。

自尊的苦闷与成长的烦恼--读《少男》

《少男》登在今年第一期的《山花》上,似乎没引起任何一家选刊的注意,我却很想把它推荐给读者。不过,读它,得像含橄榄一样,慢慢品味。

我现在越来越相信,好的短篇是无法用理性的语汇转述的,倘若能用简括的语言叙述得大致不差,读者感受到的东西又大都能被清楚地转述出来,那一定不会是多么精妙的作品,它一定在什么环节上存在着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好的短篇主要不在它的故事好不好,不在它有怎样曲折的情节,而在于故事以外有多少潜伏的意蕴,其它说穿了,好的短篇总是由许多小细节,小感觉,小情境组成的,它常常能表达出生活的“无名状态”。一篇小说,能很清晰地转述,那也就是处处有“名”,作为艺术品,它怎么会特别好呢。当然,只有理没有情不好,只有“象”没有“意”也不行,凡事不可绝对化。这是另外的问题,此处就不多说了。而《少男》这个短篇,就正属于很难转述的作品,我在这里,也只能说出几点感受,或可沟通读者的广泛联想。

《少男》这个作品,首先好在它善于状绘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年因自尊和责任而引起的苦闷和烦恼。这种情愫有如无边的春水,不断变形,极难描绘,但作者恰恰能找到相应的语言和形式把它传达出来。我们知道,描写青春期的苦闷,历来都是文学的一个敏感的主题,但同属青春期之苦闷,不同的人却各有各的苦闷法。维特之烦恼,杜丽娘之情幻,似都离不开爱情二字,而这里的农村少年河生,也许是他还太小,只有十二、三岁,也许另有原因,他的苦闷就完全是另一种样子,我们或者不注意,或者根本想不到。他是长子,父亲临终时,叫他到床前,什么也说不出,只看了他一眼,“只这一眼,就足以让河生记一辈子了”。就因为这一眼,从此队里分红薯,户主的名字换上了他,就因为这一眼,这个还没有真正长开的小伙子,眼神有些忧郁,也有些警惕,“有事无事都蹙着眉,一副小父亲的样子”。显然,生活需要他尽早地挑起重担,而他自己也有了朦胧而坚决的参与家政的意识。惟其如此,他对姐姐的婚事所投注的关心,是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但又是辛酸而庄严的。

这篇小说最难得,最动人处,还是它那敏锐的,纤细的,有如高度灵敏的琴弦般的,对于复杂情感的描绘。有名诗说,“世间惟有情难诉”,《少男》作者的优势,恰在于抒情。河生和姐姐的感情很深,猛然听说姐姐定亲了,遂产生严重的受挫感,很失落,很沉闷,于是把一腔怨恨转向了那个媒婆,一再向她示威。媒婆不理解,还以为他想讨媳妇了呢。他觉得那个未来的姐夫,名字别扭得很,人也丑陋得很。本来那人在捉鱼上很有办法,当众出了风头,目睹了这一切的他回到家,却偏不回答姐姐的问话。他想到,要是他把那人逮住大鱼的情形讲了,姐姐一定在害羞之后,感到心满意足。这是他决不愿看见的。于是,他装作头发蒙,闭着眼,连嗯也不嗯一声。河生的这种心态是什么?是偏见?是幼稚?是嫉妒?是留恋?抑或是一种类似恋母的情绪?真是难说清楚。

作者的一支笔,既写河生,也写姐姐,无论写谁,都紧紧围绕着抒情性,不是那种凭空的抒情,而是通过最生活化的细节,甚至用一个无言的动作,来凝聚起来的一种深沉的、欲说还休的感情。小说写道,到了秋天,姐姐的婚事忽然告吹,“订亲的事不算数了”,那人到外地工作去了,不由分说地“退亲”了。且看作者怎样写遭遇此惨变的姐姐:“姐姐做好了饭却不吃,自己躲到一边去了,母亲一而再,再而三地劝她吃,她才端起碗,眼泪就涌出来,一串一串往碗里掉,只得扭过脸,把碗放下”。这里多次出现“饭碗”,实乃以饭碗为道具,表达了十分辛酸的情感。写母亲的一笔也很绝:“她(指母亲)指使河生的妹妹把屋后那棵椿树上的老鸹窝拆掉,要拆得一枝不剩。妹妹动作稍慢了些,她差点拧了妹妹的耳朵”。仅此两笔,对一个家庭而言,其郁闷气氛可以嗅到;不正面写悲苦,而悲苦情状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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