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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过了绝境是晴天(2)

她的耳边,又响起了丈夫对她说的话。她拿起身边的一块砖头,朝着自己的小腿砸了下去。周围的人被她的举动吓得瞠目结舌,没有医疗队,唯一可以选择活下来的方式,只有如此。当她把骨头敲碎的一刻,很多人都忍不住转过了头。

她终于获救了,在那样的一场劫难中活了下来,她失去了爱人,失去了一条腿。出院的那天,她坐在医院的窗前,哭了很久。眼泪是悄无声息的,一颗颗晶莹的泪珠,从心底泛起,穿过眼眶,掉落地面,然后在空气中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嗖一声消失在地板上。

她担起了那个家。他的父母,他的儿子,还有她,都静默地等着他回来。每次吃饭,她都要摆上他的一双碗筷,每次遇到挫折和喜悦,她都会站在他的照片前和他聊一聊。似乎他只是去了远方。

再后来,她安上了假肢,可以不用拐杖就能行走。她穿着漂亮的衣服,接受电视台的采访。

记者问她,平时也是这样穿着吗?

她回答,是的,他平时最爱干净和漂亮,我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这样才不会让他感到丢面子。

可是,他已经走了很久。说这些话的时候,记者有点犹豫。

她斩钉截铁地回道,没有,他一直在我身边的不远处看着我。而且,会有那么一天,他会牵着我的手一起走。

节目播出后,她成了劫后余生的楷模,可是,她并不感到一丝一毫的兴奋。相反,每次回忆对于她来说,都是翻开自己的皮肉给别人看。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泪如雨下。

她说,她接受采访不是作秀,不是为了出名,而是为了很多同她一样的人。他们都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家园,在彷徨和等待中痛苦过活。在天有灵,这对于离开的人,无疑是种牵挂。她希望他们都坚强乐观地向前走,替他们的亲人继续延续温暖和爱。这才是活着的价值。当我们有一天真的面对生死攸关,真的濒临抉择之时,活着才是关键。

不管是痛苦还是幸福,生命大于一切。因为这个世界,我们只有来一次的机会,再相见,便是阴阳两隔,永无来日。

她叫龚天秀,那一天,她对着荧屏,哭肿了眼睛。

人生寄语:

生和死,是我们无法避免的话题,佛祖说,自杀的人只能进无间地狱。生命的价值本身,并非享受人世间的快乐。人生下来,注定就是痛苦的。但是,不能执着于这种痛苦。每个人要用“一叶障目”的乐观来支撑生活。在无数次考验折腾下,依旧顽强地、坚定地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

生命的本身是洁净

莲花生在污泥中,本身却不失洁净。生命本身同样需要洁净,藏污纳垢的人生,总会让人生失去自身的品质。像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是一份高贵的追求。

李宇宙不是天生就那样坏,她也曾老老实实过。18岁之前,她不打架,不骂街,不和不良少年鬼混,不去夜总会,不会坐台,不勾搭七七八八的男人。她变坏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就像歪瓜裂枣不是一天长成的一样。没人愿意从懂事起就做个令人厌恶的坏人。

她至今都记得被人叫做小偷的那个清晨。她背着书包,迎着旭日,小跑着赶去学校。如果那天她没迟到,也许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故事。

她跑到楼梯上,看到了那个钱包,红色的,蛇皮水纹。打开来,有大量的现金。她的眼睛被阳光晃了一下,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钱,足够她买一个手机了。她一直想要一个手机,可是父母的经济情况应付生活已经捉襟见肘。此时的她,头脑闪出了一时的贪念和侥幸,便把钱包装进了书包。

她走进教室,心里像钻进了一只蚂蚁,让她坐立不安。放学之前,没有任何人向她说丢了东西。她想,也许是外面来的人丢的呢。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用红色钱包里的钱买了点文具。到了晚上,她把钱包放到枕头底下。

第二天,班主任就问同学,有没有人捡到一个红色蛇皮水纹路的钱包。那是班里家庭条件最优越的孩子的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此人也是李宇宙的宿敌,他经常会带头欺负她。

李宇宙犹豫了很久,决定不还回去,她用那笔钱买了一个手机。父母问她钱是从哪里来的,李宇宙回答说是在路上捡了一些钱,等了很久没有失主来认领,就自己留下了,钱不够,就捡瓶子,攒了很久,才买了一个便宜的手机。父母又询问了一些,她回答得滴水不漏。父母也就相信了她,毕竟她一向老实。

父母让她少一点心思在物质上,多花一点时间放到学习上,眼看就高考了,她需要拼一拼。

她以为,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可是不久后,有几个同学来找她复习功课,在她床边发现了那个钱包,他们一起告诉了老师。后来李宇宙才知道,那几个同学是失主派来的“特务”。其中有一个曾经看到过她在商店买文具,并掏出了那个钱包。于是他们上演了一出擒贼计。

这件事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李宇宙自知再无尊严,高考结束后,就躲在家里不出来。当然高考失利了,她名落孙山。

她把这一切归咎到那个“失主”的身上。那段时间,她碰巧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自称大佬的男人,他主动帮她报仇。结果把“失主”男同学打成了轻伤,被派出所抓了进去,并供出了李宇宙是主谋。

李宇宙成了众矢之的,她的父母不再对她抱有希望,她身边的熟人无一例外地选择了远离她。

从看守所出来后,她就成了一个有前科的不良少女。

出狱后的大佬找到她,劝她用青春换钱花,不必那样辛苦地虚度。李宇宙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山穷水尽了,便选择了和他瞎混。她出入高档场所,结交各路豪杰,逐渐混出了名堂。

她以为她会这样一直混下去。可是几年之后,她萧条了。男人们不再找她,不再对她有求必应。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才明白,女人的青春有限,对男人的吸引也有限。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他冤家路窄。他从国外归来,顶着金灿灿的荣耀。他变得成熟稳重,不再是多年前那个总是欺负她的臭小子。

他看到她,狼狈得仿佛一株蔫了的植被。她幸灾乐祸地望着他,并滔滔不绝地讲述了她这么多年的不幸。她总结给他一句话,如果没有他,就不会发生这一切。他是罪魁祸首,是害人的妖精。

他跟她说,很抱歉!

她故作痛苦:人已经杀死了,狗屁的道歉有什么用?

他问她,能为她做什么?

她故意刁难他,让他替她找个可以娶她的男人,一个可以包容她黑色过去的男人。

他听了她的话,马不停蹄地为她张罗相亲的对象。他介绍了一打儿,个个都是精英。他替她约会,替她安排好餐厅。他为她鞍前马后。她在这种优待中,找到了快感。她故意把自己打扮得风尘味十足。对相亲的对象眉来眼去。不等对方开始,她便作自我介绍。从上学时期的八卦说到现在的处境。

她会注视着他,恶狠狠地说她有多恨他,若不是他,她的人生不该如此。或许,已经有了家,有了爱她的男人。有些女人,不是天生就下贱。

男人都被她的这种彪悍吓得落荒而逃,他因此成了朋友圈中被耻笑的话柄。

她就是要他这样才会有成就感。很久他不再联系她,她跷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等着他,他一定会来。果然他来了,憔悴苍白。她靠了过去,不给他一点余地。他从震惊到激烈,用身体的碰撞接纳了她的挑逗。

他说,他要娶了她。

她说,好啊!就算是怜悯,我也接受。她说话的时候,忍不住心虚到浑身微微颤抖。

他给她买了结婚戒指,订了婚礼的酒店。他的父母知道了儿子的决定,气得和他断绝了关系。她问他会不会后悔?

他摇摇头。

有些事做了,就不可能后悔。他不想前半生歉疚,后半生依旧歉疚。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逃避是懦夫的行为。

她忽然有点懂他了,也忽然有点懂自己了。他在救自己,而她在兴风作浪。这样下去,只能离岸越来越远。

婚礼前夕,她跟着他去九华山拜佛。一进门就看到了一副对联:若不回头谁替你救苦救难,如能转念无须我大慈大悲。

她跪在佛祖的面前,突然委屈万分,前尘往事一并赶来诉苦。她匍匐在佛龛脚下,心中顿然大悟。世间无对错,全赖自身的修为。一念之差,步步为偏,心不正,路怎么会正呢?即使多美的一朵莲,也会在这样的污浊里丧败。

她成了他的落跑新娘。

最后的一通电话里,她说原谅了他。其实,不管爱不爱,都不该拿自己的未来做赌注,我们本来都很干净,却让现实捉弄了我们。现在她要寻找失落的自我。

几年后,他在一个助教的网站上,看到了她灿若桃花的笑容,那样的笑容纯净得像阿尔卑斯山的雪莲。

人生寄语:

人生是自己的人生。别人向左还是向右,那是别人的人生。别人可以影响你的判断,却不能主宰你的选择。我们习惯了把问题归咎到他处,就像我们从来不明白,花的生长和苍蝇是没多少关系的。生命的本身是一种修剪,在折腾中,修剪成最终的自我。

爱情的尽头,是我爱你

有句话说:最美的树,总是结出最苦涩的果实。越是流光溢彩的东西,越难持久。爱是那样,生命也是那样,我们到达某一巅峰时,却总要面临居高临下的孤寂。所有的幸运都是有高度的。在哪里停止,在哪里停留和结束,都是我们无法预测的。在最高的时候,也是在尽头的时候。

蓝衣经常忽略坐在后排的那个戴着眼镜的胖子,她喜欢的人是锦年。锦色的年华,有锦年,她就足够。胖子和锦年是发小儿,他笨拙得有点过头。每次和蓝衣说话的时候,都会结结巴巴,此时蓝衣就会捂着小嘴嘻嘻地发笑。胖子的结巴便更厉害了。

锦年对蓝衣很好,他出手阔绰,只要是蓝衣轻轻一瞄的东西,眼神里放射出占有欲,他就会慷慨解囊。他曾和蓝衣说过,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说得蓝衣心里暖洋洋,嘴上却嗔怪他:“要分要合,将来有的是理由,山可以变成鹅卵石,天地可以变成电动玩具,至于决裂,那全在你身上。”

锦年就佯装生气,找来胖子评理。胖子总会对蓝衣解释,锦年会爱她一辈子,他可以作证。蓝衣就笑话胖子,一个没谈过****的人,怎知****的玄妙。

胖子就红着脸跟蓝衣说,他是有喜欢的人的。

无论蓝衣怎样追问,胖子都沉默不语。那时蓝衣是最快乐的。

这就是蓝衣对胖子的印象,他是锦年的陪衬,是锦年的绿叶,没有胖子,就体现不出锦年的风流和才俊。锦年会吹口琴,他总是给蓝衣吹那首《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

有时蓝衣听腻了,锦年就说,爱一个人,就要给她一首歌,是独特的,唯一的,念念不忘的。

后来她才知道,这首歌来自于胖子,是锦年缠着胖子好久,才学了这首歌,且只会这一首。胖子多才多艺,是个全能。蓝衣看过他弹钢琴的样子。

他在学校的毕业晚会上,穿着天蓝色的衬衣,黑色条纹裤子,戴着一条红色的领带。他满头大汗,却神情专注地弹着。

蓝衣听得出了神。

后来锦年说,胖子的钢琴是他家赞助的。他把胖子说得一穷二白,蓝衣相信,胖子是个可怜的没有任何资本的男人。

蓝衣对胖子又多了一份同情。

毕业了的蓝衣,选择了和锦年在同一城市,同行的,还有胖子。蓝衣对胖子的如影随形并不反感,反而觉得他是难得的朋友。

她曾经和胖子半开玩笑地说,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锦年,胖子变成了瘦子,她一定会嫁给他。可惜这个世界有个叫锦年的男人,胖子也不是瘦子。

胖子却因为这句话,紧张了好久。

蓝衣曾问锦年,胖子的心上人是不是她?

锦年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摇摇头。

那时候,蓝衣和锦年的感情已经灰了、淡了。锦年忙着寻找下一个目标,而蓝衣,对锦年除了迁就就是迁就。她爱他,不管他是谁,他爱上了谁。

锦年离开了。他跟着一个富婆去了台湾,临走时他劝蓝衣,找个好男人就嫁了吧,其实胖子一直都喜欢她。

蓝衣问他,当初的誓言呢?天地没有合在一起,山没有浑圆,他的爱怎么就没了?

锦年轻蔑地看了一眼蓝衣说:“男人发情期的鬼话你都信啊!当初不是不相信吗?现在却信了?”

蓝衣找胖子评理,胖子扯过锦年,挥了好几次拳头,却没有打下去。锦年当着蓝衣的面,爆出他的心事,蓝衣跪在他的面前,声泪俱下地说,只爱他一人。

锦年没有眷恋,他丢下胖子和蓝衣,头也不回地走了。

蓝衣把怒气发泄到胖子身上,她用卑劣的语言去攻击胖子,她告诉胖子,让他死了心,这辈子都绝无可能。

胖子离开了蓝衣所在的城市,一别经年。

蓝衣断断续续打听到锦年的境况,他和那个台湾女人结了婚,有了三个孩子,生意失败,靠打零工糊口。再后来,他离开了台湾女人,跟了大陆的一个年近五十的暴发户,做了她的小白脸。

他从来都不是出身富足家庭的孩子,那些信口的胡编,只为了博得蓝衣的好感。蓝衣的心情逐渐平复,她和当地的一个男子谈了一场寡淡的恋爱,就在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她被查出了白血病。男子很识时务,当天就离开了她。

深陷绝境的蓝衣,等待着死亡的宣判。她以为这一切都随着她的结束而结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银行账户上,多了几十万,她却不知道这是谁为她打的钱。接着医院告诉她,有人愿意捐献骨髓。如果配型成功,她就得救了。蓝衣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配型很成功,手术也很成功。蓝衣想知道,到底是谁救了她,她努力地找这个人。最后,医院不得已,把那个人的地址给了她。

她穿上最隆重的衣服去见他。不负所望,她见到了他。她站在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堂中央,看着他从楼上走下来。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身形匀称矫健。他是瘦了的胖子。

她站在那里,像农田地里被叉住手脚的稻草人,不管怎样的风吹草动,她都只能哀怨地站在那里,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做不了。

他就像她一样,在她的身后,偷偷摸摸地注视着她。他才是正宗的太子爷,他的父亲是江南一代有名的企业家,他却低调地隐瞒着这些身份。当年锦年追求蓝衣的费用,统统出自他手。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她,他叫了一声蓝衣。

蓝衣背转过身,在心里默念了一遍他的大名。除了胖子这个称呼,她竟然不知道他的全名,即使她看到医院的救助档案时,也只是觉得他的名字似曾相识。这样的忽略,让她汗颜到无地自容。

他走到她的身边,她婆娑地注视着他说:“我以为我的生命不会再有奇迹。”

他憨厚地一笑:“只要我在,你就是奇迹。”

爱情的尽头,是另一种爱情的萌芽,蓝衣却在这份珍贵的感情面前慌了手脚。

人生寄语:

珍贵的东西和感情,不轻易显山露水。相反,那些死去活来的热辣往往更功利。我们在没有接受考验的时候,一切都妥妥当当,相安无事。背叛的砝码足够多时,该走的人就会走,该来的人才会来。绝境,是尽头,也是开始。没经过口干舌燥,怎知水的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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