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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在真相里慢慢长大(1)

那些告别

少年Pi望向老虎嶙峋的背影,期望它回头看自己一眼,当作庄重的告别,结果他失望了。这一段似乎在告诉我,即便一起经历了生死或见证了神迹,也并不代表它很留恋和自己在一起的日子,更何况,相信第二个故事的人,根本就不相信老虎的存在,它被引申为“本我”或者其他,总之,它不是具体某个人或者某个过程。

我更愿意相信第一个故事,也被那停顿了几秒,旋即冲入丛林的帕克先生伤了心,相信那一刻少年真正长大,他必然经历不得不面对的分离和有时因为来不及、有时对方根本不情愿的、没有告别的离开。

后来他应该还会知道,在乎告别的那个,总是动情比较深的那个。这该是李安在意的设置,我又揣测他的这般心境,定是体会过什么大的不舍,有些事看起来是翻云覆雨命运动了手,其实只是自己的心境罢了。

《一代宗师》里,宫若梅和叶问有一次正式的告别。她面色苍白,嘴唇又极红,她为报父仇,发愿一生不婚嫁、不传艺。她一直都目光决断执拗,表情里都是不妥协,在告别的时候,却突然柔软了下来。她承认对方是自己心里有过的人,她说:我喜欢你,这不丢人。而后,他们在某个茶室分开。叶问自述说这是最后一次见她,她背影还是僵硬的,她说:每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可其实,他俩一生交手一次,相处不过几十小时,可告别如此巨大,你又不能否认,他们就是相爱了一辈子。

而叶问和妻子在佛山告别,在她手心画字,信誓旦旦,明示郎心如铁,最后竟也成诀别,再无法相见。字幕提示说,叶问再也未进佛山。这一笔在影院里把我戳出泪来,不禁恨王家卫的改变。之前他电影里的人物都勇猛乖张,而若干年后,他们都不得不向命运低头,期待告别,或者做告别时该做的事。

相遇的太随意,告别又大多不完满,这大概是人生的两大苦恼,尤其是当你深爱一个人。后来我又在微博上说,叶问要到东北找宫二小姐,大衣都买了,终究还是抵不过战乱,又因家境败落最后不得不卖了大衣,唯独留了个扣子做念想,多年后再见宫二,第一件事就是把扣子给她,还立刻解释说,当年我是准备去东北的,可惜战乱了。这一段最传神又最伤心,盟过誓的人都知道,没有达成就像欺骗了另一方,不管是因为什么,可他们明明没有盟过啊。

如此沉浸于宫二和叶问那份不说的默契,就像执拗相信少年Pi就是与虎同行一样,后来有人纠正我说,双方是有书信往来的,算是正儿八经地盟过誓,又说叶问还写了“千山难阻”之类的,而后又查了资料说,叶问和妻子张永成并不像电影里那样耳鬓厮磨,叶到香港后,终究是找了个小三,还育有一子。

但真相也不重要,尤其是留给后人闲说的这些;我只看他这段与宫二小姐也许史上并没有的告别,才发现我那么害怕这些,不管有无准备,说“就到这里吧”这样的话,还是非常抵触,尤其是这段时间过得很匆促,觉得时光哗哗作响像大风卷过空场,北方又草木皆枯。

出书的这段时间是宣传期,有个时尚男刊的编辑姑娘采访过我。她飞快地看完我的书,又写了硬朗的书评,采访进行得非常顺利,她偶尔提出疑问,又质疑我的一些观点,又说,看了你的书,我又想谈恋爱了。我们不算是好朋友,可我又莫名地觉得可以理解她。这天看到她的微博,又无聊点进她的首页里,发现她置顶了微博,说自己已经离开了北京,回到故乡上海,还简单说了原因,说来回都为感情。她的文字硬朗阴郁,说,写下这番话,算做个交代吧。而后,又很无来由地说:成大事者,至亲皆可杀。

她没有和我告别,我想她更不会和爱过的那个人告别,可她又选择了一种形式,标明自己来和走的原因和方向,这在整个人生来看,倒也算是一种利落。我也曾在上海待过三年,走的时候,和好朋友们开了个party说再见。他们给我留了一本的言,一个小朋友坐在那里不说话,我坐下时候他突然说,我也没什么送你的,要不,我把我手表给你留作纪念吧。我当时想笑又有点儿想哭,按住他摘表的手,只好又去唱了一首欢乐的歌。

这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一次离别,还有个遗憾就是,我在上海有个固定的理发师,我们也不算朋友,交流仅限于每次理发,可他又由衷地信任我,讲些苦恼或者故事给我听。我有时给他几张电影赠券,他有时会免费给我剪次头发,我们保持着一种不远不近的朋友的状态,我离开上海之前想去理次发跟他说一声,但各种原因最后还是没有去成,反正后来就没有了联系,我不知道他是否还会突然想起,那谁很久没来理发了。

后来,我有很多机会去到上海,但我就是没有勇气,去那个熟悉的店面找他一下,可我总是觉得欠他一句再见似的。

●哪有那么多好朋友

不要和上班的时候发呆的人交朋友。

不要和午饭时候打电话给你的人交朋友。

不要和周五都不知道自己周日下午有没有时间的人交朋友。

两次大哭

最近一次大哭,是在春节时候看奶奶,她八十九岁,还有黑发,个子本来就小,又蜷缩起来,看起来就更矮一些。她靠在床头,大声说话,听力不是很好了,声音就不好控制。她讲一些陈年旧事,说十三岁嫁到张家,没法读书认字,一心做人老婆,而后生儿育女,伺候公婆,她说受了一辈子罪,现在,就觉得自己是累赘。

她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伶牙俐齿,大字不识却条理清晰,背得出长串的毛主席语录;她持家节俭,又讲情理面子,小时候管我分外严苛,待我长大之后反而柔和了很多。她终于是老了,说自己有的时候有些糊涂,我坐在她身边拉住她的手,背上像长了刺,只待她劝我结婚,就竖立起来。

但她全程没有提及这个,倒是问我,你在北京冷不冷,穿了几条裤子?她又说,听你妈说你在家里都不开火,怎么吃饭?说到这里她叹了口气,眼神在皱褶里暗了下来,她说,多可怜的孩子,在街上吃饭。她想象不到我是在餐厅里,温暖,灯火辉煌,以她粗浅的出行经历,她把我想象成,背着包袱,站在城墙下的冷风里,面摊上冒着热气,我站在那里,穿着裹脚的棉裤,端起破了沿儿的大碗,吸溜吸溜地吃着一碗面,顺道还吸入了大口的凉风。

她为自己的想象感到忧愁,又拉紧我的手,仰头看我,说:你吃得饱吗?

我躲开她的眼光,临行时拥抱她一下。在我被她管束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这样的动作,如今我很高大,俯身抱住她,她竟知道应和,用手拍我的后背,我说,奶奶,你瘦了。

她没有说话,我转身走出屋子,眼泪大颗大颗掉下来。她真的老了,竟然没有催我结婚,像忘记了自己年龄,也忘记了我的年龄一样。

哭的人常被说脆弱,或者矫情,可我,竟然在三十岁之后变成一个爱哭的人,竟还不愿隐藏,我在风中掉了几滴泪,嫂子和哥哥默默地走在我的身后。

这并不难堪,我想他们应该是感同身受,奶奶,真的老了。

第二天,到了离开家返京的日子,爸妈默默地收拾我的行装,带上一些吃的,又忙不迭地放进箱子,怕我发现。其实我早就不再和他们在这些细节上争执,就假装没看见,穿上衣服,准备出门。随行的狗皮卡太兴奋了,跳起来,牙挂在羽绒服上,登时一屋子羽绒横飞。

我发了十年来最大的一次火,当着父母的面,将皮卡拎起来教训。它逃到角落里,又被我拎起来教训,妈妈护住它,显然也吓坏了。

他们送我下楼,没有说话。我在败坏的情绪里上车,无力掩饰什么,关上车门前,妈妈说:别跟它生气啊,尤其开车的时候。

我没敢看后视镜,泪如雨下,知道他俩在身后目光殷切,越朴素的伤感,越让人难以应对。我也想谢谢这突如其来的火气,让我不用那么在意如何离别。

我的好朋友,在看《西游·降魔篇》时哭得无法自持。他说想起之前,爱过一个人,因为这首歌在一起,又分开,歌里唱到“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只是懂时,时过境迁。

人总有泪点,我在爱情上倒还节制,至多到眼含热泪,很少失态,在众ex眼中,应该显得寡情,不算好爱人。我信爱情有其规律,得到失去,都是得到,所以深信在爱情所有表达里,泪水最无用,它只是单属泪水的拥有者,只是宣泄渠道,被你眼泪打动的人,终究还是因为爱你,不是因为你哭。

什么时候开始,隐藏情绪成了必须的事,似乎嬉皮笑脸才符合生态,摆一副无所谓的臭脸竟被装点成所谓坚强,做个酣畅淋漓的人,不是很好吗?

我又想,大概人总是靠这些循环过下去——小时候很爱哭,叛逆期不再相信眼泪,青年时为爱伤心,或因为半生不熟禁锢了情感,中年时又为亲情隐瞒真心,老年时泪腺已干,千帆过尽,再难创造泪水,所以很珍惜这些有泪的时间,果断地为值得的事情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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