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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二:有酒的地方,有你的地方

文/自由极光

我第一次见晓娟,是2004年初,十年前,差不多也是在一个春天。

春节刚过,我来北京考电影学院,一路披荆斩棘,到了面试。候考的时候,我们那一组有十几人,一个个进去面试,其余的人便在教室里等。

她坐在我身后,戴着眼镜,拿着一个笔记本,神情有些桀骜。

忘记是谁先开了口,我们聊了好一阵子。

对话的内容很装逼,聊到了第六代导演,她说她喜欢贾樟柯。

我说,恩,我觉得娄烨比较好。

后来,我们都很幸运,一起考进了电影学院,成了很好的朋友。

今日回头再看初见时她脸上的桀骜,我又何尝不曾有过。

时光暂且擦亮了我的眼,我恍恍惚惚地在那份桀骜里,读出了对于未来满满的不安。

也许正是因为那一份共同的不安,我们才成了朋友。

她是我在北京的第一个朋友,我一直忘记了告诉她。

好多个第一次,都是一同经历的。

第一次在北京喝多了抱头痛哭,盛夏的学生公寓楼下,烤串和啤酒。

第一次拍学生作业,她是我的副导,春寒料峭,我们因为一点儿小事,好些日子没讲话。

就连第一份工作我们也是一起接的,枪手工作,家庭伦理剧,被关在五棵松的小宾馆。我们一共拿了三千块,写了十几万字,被同门师兄骂作“你们都是我的打字机”。

那么苦的日子,我们都笑着捱过来了。

这十年,我们亲密无间过,执手相看泪眼过,叫嚣老死不相往来过。

世事苍茫,但还好,我们都没把彼此丢掉。

我看着她,一路跌跌撞撞,从热血沸腾要做导演,吃了多少记闷亏,又在职业编剧的路上被那些不相信报应的人欺负得一塌糊涂,但始终不言败。

睡一觉,消沉一些日子,她依旧是当初的样子。望向她的眼睛,依旧有初始时的光芒,不是没有心疼。但又能做些什么呢?

北京城这么大,我们这样小城里来的孩子,说到帮忙,也无非是彼此受伤之时,借一个肩膀,叹口气安慰对方说,都是素材,都能写到戏里去。

这本小说,就是由我们成长的这十年,锤炼成的一个故事。

里面的每一个桥段、每一句话,都热气腾腾地出现在我们过去真真实实的日子里,是拿血和泪换来的。

也许为了戏剧,略有加工,可亲历者们总能看出端倪,并报以微笑。

这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更多的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离家漂泊在一个冷漠的陌生城市,心中的所有不安和渴求。

这种情感,仿佛乡愁,伴随始终。

跟有多少爱,有多少钱,都没有关系。

书中的字字句句,我详细地看下来,看到她处处的精细,跟平常性格上的大条不同。她写起小说来,是有敬重之心的,字斟句酌,每一个句子都是反复推敲过的。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写这本薄薄的小书,放弃了那么多写电视剧赚钱的机会。

她刚刚动笔的时候,我不是没有骂她太天真,劝说她应该先赚钱,闲下来了再写小说这种没有“钱途”的东西。

可是她那么固执,自然是不听的,她说写了那么多糟心的电视剧,还是想写一点儿自己想写的东西。

我这么现实,自然报以白眼。

但是,当她把定稿发给我,看至最后一个字,我舒了一口气,觉得她这段时间花得值得。

我们还有多少机会和勇气,做一点儿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犯一些该或不该犯的错。

我自问已然输不起,但她,我敢说她依旧敢,依旧天真,依旧热泪盈眶。

她写了一本她问心无愧的小说,凝练出一个完整的小世界,仿佛琥珀。

她替我们给予了过去泛黄的时光,一份完整的交代。

这本书交到读者手中,也许仅仅是一个好看的故事,但是对于她来讲,其实是一番洗礼检阅,是对记忆负责的洗礼总结,是一份青春的记录,一面映出旧日时光的镜子。

这是她的第一本小说,这十年,我写了七本书,粉丝不多,都是赏脸的朋友。

身为娘家人,我诚挚地推荐这本书,希望我的读者朋友们,看到这本书也会喜欢。

极光,鞠躬谢过。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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