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樱兰被手机的闹钟吵醒,睁开眼一看已经七点多了,早市要散了,她准备好的今天去早市买些新鲜的蔬菜包饺子的。要来不及了,樱兰穿好衣服,洗把脸,拿了包就准备走,差点撞到从楼上下来的罗逸风。
“有什么事,这么着急?”罗逸风看樱兰急急忙忙的样子问到。
“去早市,但是起的有点晚了,再不快点就散了。”樱兰说道。
“别着急我开车送你。”罗逸风说道。因为昨天在他难过失落时可以听他诉说,让他得以宣泄这年来藏在心里的不安和对母亲的愧疚。他很感激樱兰,他应该表示一下。
“谢谢,不用了,我坐公交车去就行了。”樱兰不想麻烦人,更何况是她的老板。
“没关系,我今天不忙。顺便去参观一下早市是什么样子的。走吧”罗逸风说着从兜里拿出车钥匙就走。
樱兰赶紧跟在身后。
第一次坐罗逸风开的车。
这是一辆黑色奥迪Q7,孟凡最喜欢的车。想到孟凡,也不知道孟凡过的怎么样,自己这样一声不响的离开,对孟凡来说可能有点过分,毕竟这些年孟凡在她困难的时候一直都陪在她身边。
对于孟凡,樱兰是有些内疚的。
樱兰禁不住摇了下头。她不该再想起孟凡的,既然已经决定重新开始,所有的一切都应该忘记,从现在开始过不一样的人生。
“怎么了?有什么事不对吗?”似乎是看到樱兰摇头,罗逸风问道。
“没事,想到一个人,他也喜欢Q7。”樱兰实话实说。
“定是男是吧?”罗逸风扭头看着樱兰笑着问道。
“恩,也只有你们男人才这么热衷于买车了。”樱兰笑笑说道。
罗逸风也笑笑,对樱兰的说法表示认可。
罗逸风开车的姿势很帅,双扶着方向盘,修长的右手灵活的在方向盘和档位之间变换。
周国伟说过,男人之所以喜欢手动挡的车,是他们享受换挡时那种感觉。
一个急转弯过后,罗逸风的手轻微离开方向盘,但距离仍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方向盘自己回位,孟凡也有这样的习惯。这个动作很是潇洒。
今天的罗逸风一身黑色的休闲装,内套浅灰色圆领毛衫,打扮很随意。
更多的时候这个男人身上散发着一股王者的霸气,那种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霸气。樱兰不止一次的觉得这样个性的男人很难驾驭。
但今天的罗逸风似乎心情不错,在超过一辆女子驾驶的白色的宝马车后他竟然吹了一声很长的口哨。
孟凡心情好的时候偶尔也会吹口哨。
每次和孟凡出差,坐的久了她就想睡,孟凡无聊的时候会对着睡觉的她吹一声常常的口哨,每每她都会被孟凡吵醒,有时她会给孟凡一个白眼,这时的孟凡,总会耸耸肩,做出一个无辜的表情。
在那段日子里,因为有孟凡的陪伴,最怕出差的她,一年大部分的时间竟然是奔波在路上,她竟然有些习惯了这样的奔波,也因此公司的营业额成直线上升。
孟凡,这个在自己身边默默的呆了八年的大男孩,樱兰在心里一直把他当做是亲人,是弟弟。
或许自己就这样跑了出来,最对不起可能还是孟凡,一直以来都是她去哪儿,孟凡就跟到哪,她当初答应过孟凡的母亲会好好照顾孟凡,可现在她却没有做到。
孟凡的能力不在自己之下,这些年默默的呆在自己身边,她知道,孟凡只是想报答她当年的救命之恩。
她不该束缚着孟凡,他应该有更广阔的的天空。他应该自由的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