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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东阳顺利地通过了投票选举,以名居榜首的票数荣登了海阳市市长的宝座。

隆重的新闻发布会在东阳就任的当天下午召开。我把总编指定由我完成的这项重大采访任务交给了手下的记者,然后拨了一个电话给金大瑞,“没别的,就是想给你一个电话。”

“很好,米路,我喜欢这种感觉。”金大瑞那磁性的音质充满了默契的温馨。

我不知该说什么,窗外的阳光璀璨夺目,我感到一种灼刺的眩晕,我感到一种怵心的失落和悲凉。

东阳今天就任的消息是海阳市的特大新闻,金大瑞不会不知道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再过十分钟,东阳的就职演说将通过发布会向全市进行现场直播。

对东阳来说,今天是他步入政界的辉煌之日。四十岁就任三百万人口城市的一市之长兼市委第一书记,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和他二十八岁晋升为中校团长一样,在全国政坛也属罕见。

“天气好极了,不是吗?”金大瑞无疑揣透了我的心思,“想出去喝一杯吗?”

“谢谢,这会儿走不开——有些事。”我慌乱地挂断了电话,泪水莫名地涌出了眼眶。对我来说,今天是个凭吊往事的祭日,我生命中的太阳似乎已不再属于我。

我没法在办公室再呆下去,也没回我的住处。

我在说服自己:忘了他!

东阳属于政治。

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孤独酒吧”。我来到的时候,酒吧刚开门营业。我算是第一位客人。老板是位中年女人,瘦瘦高高的。她的身上有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质,有种历经沧桑的神秘和超脱。很少看到她开口说话,更难得看到她的笑,如同她的“孤独酒吧”一样,风格独特,耐人品味。

酒吧不大,不过是三十来个座位,每个座位都巧妙地隔开,自成个相对独立的空间,烛光、音响、色凋、气氛,一切都恰到好处,可见其设计匠心独到。

许是为了营造这独特的氛围,弥漫在酒吧的音乐始终是排萧。排萧是一种西洋乐器,听起来凄婉缠绵,有着为落花唱挽歌的情调,属于那种伤感的美丽。

我有一种感觉,女老板开这间酒吧绝对不是为了赚钱发财,这从她对客人的态度和经营方式可以感觉出来,酒吧没有一个招待,女老板既当老板又当招待,服务很简单,一俟你落座,她便为你的桌台点上一支红蜡烛,然后送上你需要的烟酒,来者几乎都是相对固定的老面孔,次数多了,不用你说,她便会送上你需要的那种牌子烟酒。客人不多的时候,女老板便会坐在吧台一角,把目光投在排萧手上,定定地听他吹奏。她的目光始终是凄迷寂寥的,带着一种远古的梦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凝在她身上的是一种深重的孤独,她的目光似乎永远不变。从我五年前第一次走进这间酒吧,她就是这么一副神情,她仿佛和世界永远保持着那么一段距离,她从不走近任何人,也不给任何人走近她的机会——这是我从她冷淡待客的神情上得出的结论。

我在想,这位女老板过去的生活一定有着一个和孤独有关的爱情故事,她大约四十出头。我敢肯定,她的身上一定有一个属于千古绝唱的故事,所以,她才会给这小酒吧这么一个特别的名字:“孤独酒吧”。

来酒吧的客人都是一些具有相当层次和品位的高雅客人,而且几乎都是中年人,我认得其中一些客人,他们都是一些有身份、属于白领阶层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单独一人默默地走进又默默地离去。这儿的座位从来没有满座的时候,也从没有见它冷清的时候,它总是恰到好处地拥着不多不少的客人,这似乎也是“孤独酒吧”的一种境界,一种属于排萧的氛围。因为每个人都在这样的环境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生命中那份最佳感觉。

我习惯地往右边靠窗口那个角落的座位走去。

五年前我第一次进来就坐在这个位置上,它似乎从那时便属于我了,每次我来,这个位置总是在等着我。

刚落座,女老板便为我点燃了桌台上的红蜡烛,然后送上我喜欢的意大利香摈酒和一包中华牌香烟。她习惯地送上两只高脚玻璃杯,因为和东阳认识四年来,我们总是两个人在这里约会。

女老板自然没想到今晚我是单独一个人,所以仍像往常那样在两只高脚杯里斟满了酒。

“谢谢。”我的心在苦笑,望着那只多余的高脚酒杯,我点燃了一支烟。这回,我算是真正品尝到“孤独酒吧”的孤独滋味了。

客人陆续到来,排箫手坐在吧台一角开始吹奏,这位四十出头的排萧手有着一种流浪艺人的风格,瘦削的高个,戴着一副眼镜,一头自然卷发留过耳际,身上穿着一套脱了色的牛仔服,五年来,从来没见过他变换过身上服装,他就像一幅定格在“孤独酒吧”的独特画面,给人一种远古而又凝重苍凉的韵味。他的目光从不瞥视客人,确切地说,周遭的一切从不进人他的世界,他就像在自己心灵的一片天地里对自己吹奏,吹一种心情,吹一种风景……而这种风格也恰好默契了“孤独酒吧”的意境。

我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一支接一支地吸着烟,我试图麻醉自己,忘却过去……但这一切都显得徒劳,东阳比任何时候都固执地闪现在我眼前,我满脑子都是他,此刻,在市政府的电视直播厅里,正是东阳面对记者展示他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面对闪烁不断的镁光灯和录像镜头,可以想像他把那副政治家的气度发挥得淋漓尽致。我不知道他此刻是不是在上百人的记者群中用心寻觅我,这样的时刻我本应和他在一起分享成功的……两滴泪珠滑落到唇角,我感到一种发自心灵的苦涩。排萧手的一曲《魂断蓝桥》把我带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四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夜晚,就在这里,在排萧手的《魂断蓝桥》旋律中,他牵过我的手来到舞池,开始了我们的相爱旅程,“你是属于我的,知道吗——我的!”我的耳旁回旋着他那霸气的声音,“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有一种感觉,你是我用整个生命寻找的人,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爱梦想的白雪公主。”

“我也有一种感觉,你是我用整个生命一直在等待的那个影像,东阳,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不会!”

“不会的,我答应你,米路,我不会从你身边走开的——不会!

我属于你,就象你属于我一样,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们分开,没有!”

“可我害怕结局,东阳,我怕,真的。”

“结局?我们相爱了,这就是结局——难道不是吗?!”

回忆在过量的酒精中显得迷离起来,“哈哈——相爱就是结局?见鬼……”我喝光了杯中的最后一滴酒,摇晃着朝女老板挥着手,“再,再来一瓶……”女老板来到我身边,她递上的是一杯加冰块的矿泉水,“你不能再喝了,小姐。”我看到她眼睛深处闪过一丝异样的光亮,尽管她始终一脸冷漠,其实,从开始喝第二杯酒时,我就发现她在暗地观察着我,她是个善解人意的敏感女人。

我开始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可不想让自己在陌生人面前,尤其是这样的场合失态。一杯冰镇矿泉水下去后,感觉顿然好了许多,麻醉的大脑开始慢慢清醒。

半个小时后,当我完全恢复冷静时,我结完账走出酒吧。晚秋正浓,寒风瑟瑟,路边的法国梧桐在风中飘零着一片片枯黄的落叶,这景象令人心生惆怅,莫名地就泪眼迷离起来……一辆熟悉的轿车悄无声息地滑至我身旁,我看到摇下玻璃内那张熟悉的脸,“你好,”是金大瑞,“不拒绝送你一程吧,如果这会儿你想回家的话?”

“哦不,”我把风衣领竖了起来,今晚我可没有家的概念,确切地说,是不想一个人呆在属于我和东阳的“伊甸园”。月色很美,我想一个人散散步,我向他表示感谢,他笑了笑,眼里掠过一丝失意的无奈,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此刻的相遇绝不是偶然的巧合。

有好一会儿,他没有立刻把车开走,而我呢,也没有马上从他车旁走开,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诠释的心理状态,“我有一种感觉,你好像在逃避着什么——恕我直言。”他从反光镜里瞥了我一眼。

这家伙的洞察力可真够敏锐的,天晓得他究竟还知道什么?

“是吗?”我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耸了耸肩,“那么你呢——盯梢一位逃避者?”碰上我,金大瑞算是找到对手了。

“看来你并没有把自己灌醉,这很好,我想我可以放心地走了。”他朝我意味深长地摇摇头,“我说——你对每个人都这么咄咄逼人吗?”

我笑了笑,茫然地看着天,看着他:“你要我怎样?”

“不知道,真的,”他耸肩做的姿势十足的西洋化,“你是一个特别的女人——我想是的!”他深深地瞥了我一眼,“再见。”

奔驰很快从我眼前消失。我长时间地站在原地,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处理好照片那件事,使得东阳顺利获得市长竞选的内幕。但我确信,他的确是个创造奇迹的神奇人物。

我不清楚金大瑞的出现对我预示着什么,在我这一生中,除了秦楠和东阳,还没有哪一个男人能介人我的生活圈。此刻我有一种被神秘的命运左右的感觉。眼前发生的一切,仿佛都在昭示着一种冥冥之中的宿命色彩——我预感到将有什么要发生。

想到命运,我便想到了“高人”,每次命运处于混沌之时,我总要到“高人”那里寻求点拨,他对命运的诠释永远是那么高人一筹。

“高人”住在博物馆大楼的一套办公兼起居室里,当我到来的时候,他还在工作着,此刻已是零点过五分。

“茶是刚刚沏的,我一会儿就来,”他的工作室挨着客厅.这会儿他正拿着放大镜蹲在地上对一件古陶瓷进行考古研究。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说是客厅,除了一张沙发,到处摆满了各个朝代的出土文物。“高人”是研究出土文物的专家,除了偶尔外出考察古迹,他的生活就完全封闭在这所七十六平方米的办公室兼起居室里了,他没有任何爱好,除了考古,从不介入社会的任何应酬,更没有交际的概念,身边除了一位男助手外,他从不跟任何人打交道,我肯定,除了我,这个世界没见他和哪个人有联系,他是一个孤独而充满神秘色彩的奇人。就像他研究的出土文物,笼罩着扑朔迷离的玄奥。

我与他的认识完全是一次意外,用宗教的话来说,是一种缘。

那是八年前的事了,记得是我刚到报社的头一年,“高人”在考古方面做出了一项重大研究成果,他发明了一种最精确的鉴定出土文物年代的方法,这项成果获得了国际考古研究专利的大奖,为我国的考古学填写了一项空白。为此,报社派出记者去采访他。按理,他应该会乐于接受采访的,因为这是在为他的扬名唱赞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种成为新闻人物的机会的。可是他拒绝了,报社派出的两名记者先后碰了壁,原因很简单,“高人”不愿意见报。

“那家伙是个怪人,跟他研究的古董一个样——整个儿混沌未开,天晓得他那脑袋怎么同时装着现代科技文明?”

“他看上去像个苦行僧,全身笼罩着一种神秘的孤独,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幽灵——用幽灵形容没错——就那个味。”

两位记者回到办公室后就对他的拒绝直叫怪,“好像我们是去揭露他不光彩的隐私似的,竟让助手对我们进行挡驾。”

“科学家们都有这种怪癖,他们只关心研究成果,对舆论不感兴趣。”一位老记者用一种见怪不怪的语气发表着他的看法。

“可新闻对他感兴趣,社会对他感兴趣。”总编走进办公室,“因此,我也要你们对他感兴趣,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拒绝,都必须从他嘴里掏出点什么或从他身上挖出点什么——明天的头条就等着这道‘菜’,因为盛市委的领导们传旨下来,他们有权让全市三百万公民都知道在他们领导下的海阳市有这么位获得国际大奖的模范公民——毕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政绩嘛!”总编指定由那位刚刚发表完看法的老记者亲自出马,“我想你一定能征服那家伙的怪癖——姜,还是老的辣嘛。”总编的幽默透着焦急和期望。

三个小时后,出征的老记者打道回府,他显然也吃了闭门羹,一脸的颓废沮丧,“我这辈子头一回遇见这种人,不但怪,而且顽固得不近人情。”

“怎么啦?”

“我怀疑他的灵魂根本不在活人身上——他只对放大镜下的那堆死人骨头感兴趣。”老记者一脸的恼怒,“他对我视而不见倒也罢了,可我受不了整整两个小时他对我的采访问题充耳不闻。如果不是他唤助手的名字,我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后来呢?”

“后来?哼——这到是条头版新闻,钻进一大堆木乃伊里去了,连我也分不清哪个是他,哪个是木乃伊了。”老记者气冲冲地要去找总编,“我倒要看看,老总出马是否能创造奇迹。”

“我去试试。”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了兴趣。我倒要见识见识这个怪人究竟怪到什么程度。我那时二十出头,生性好斗。

“祝你走运,黄毛丫头!”老记者朝我耸耸肩,“不过,我得提醒你一点,别被他吓着了——那家伙模样怪极了,形容起来——孤独幽灵?没错,绝对的孤独幽灵。”

“哦——是吗?”我更来了劲,“那么我想最好先给他来张照片,你们看怎么样?”我把采访本装进了口袋,顺手带上了照相机。

“这主意不错——上不了报道来张照片特写,效果更妙。”

“这下看你的了,黄毛丫头。”

到了博物馆的大门口,正遇上他的助手下班出来,见我挎了个照相机,助手明白了我的身份,“听我说,你还是回去吧——不会有结果的。”

“为什么?”

助手耸肩表示他也弄不清楚为什么,“我想这会儿他正烦着呢——你是第四个了,他不喜欢和任何人交谈。”

“可我是记者。”

“在他眼里一个样。”

“那我就拍一张照片。”

“你达不到目的的,记者小姐。”

“至少我要试试。”我向门内走去。

“你进不去,他把过道上的门锁上了。”

“我可以喊。”

“喊哑了嗓子也没用,他已习惯了和没有生命的东西打交道,他对声音没反应。”助手说着朝我摇摇头,“你和他一样顽固,小姐。”

我可不死心,过道门关了,我使劲推了推并连喊几声,没有反应,我转身绕到后面,七拐八绕地找到了他工作室的窗口。

我看到的是一个坐在转椅上的背影,穿了件褪了色的蓝色工作抱,他显然在抽烟,因为我看到他头顶上弥漫着浓浓的烟雾。

我张了张口但没发出声来,我在考虑着这句开场白要怎么说,对付这样的怪人得有绝招。

“谁在那里盯着我的后脑勺?”

“一个四顾茅舍的记者。”我的声音带着揶揄,刘备也不过三顾茅舍便请出了诸葛亮。

“这话听上去挺幽默——是位小姐?”

“不,是记者。”

“那么记者同志,我让你失望了。”

“是的,我知道。”

“既然知道,还站在那儿干吗。”

“我在想,这后脑勺的另一面会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孔。”

“这么说,你不是来采访我而是来看我长得什么模样?”

“是的。”

“带着照相机,对吗?”

上帝!他后脑勺长眼了,要不,就是有特异功能。

“看来我说中了。”他并没有转过头,“不过,这并不会使我改变主意。”

“我知道。”

“那就好。”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彼此僵着。

“你指望得到比他们运气好?不!你得不到的。”

“不,我得到了,”我说,“至少,我证实了你并不是一个哑巴。”

我觉得他不是不近人情,而是怪癖。我不喜欢和怪癖的人打交道,这种情绪一下子破坏了我对他的兴趣,我转身正想离开,没料到他突然转动转椅给我一个全正面。

我承认,第一眼便令我终生难忘,他有着一张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孤独面孔——孤独到形成一种风格,一种特征。他的眼睛很大,眼眶很深,那眼光的确有那么一种幽灵的味道,晦黯阴深,却犀利得很,听说他只有四十岁,但看上去不下五十,他抽的是烟斗,一个大概是他从地下挖出来的考古烟斗,造型很怪,他看上去像个来自远古时代的人,有种仙风道骨的超脱气质。

我下意识地托起照相机,想拍下他,但仅仅是转瞬即逝的一念而已。

“怎么——不拍了?”

他的眼光能穿透人心。

我承认,我被他身上的一种神秘困惑了。他不像我见到的别的科学家那样,他的怪癖不是来自他对工作的痴迷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科学者们通常反应出来的怪癖,他的怪癖来自他内心的一种神秘,他的眼光不是痴迷而是犀利,这表明他思想的深度,尤其是他那从骨子里释溢出来的孤独,我深信,他不愿接受采访绝不是因为对舆论不感兴趣而是另有原因。

“是的,不拍了。”

“为什么?”

“答案在你那儿而不是在我这儿。”我说,但我心里十分清楚,我之所以不拍是因为对他瞬间产生的一种敬意,他固执地拒绝采访一定有他的原因,特别当他可能是一种隐秘时,“公正地说,是你有权行使这份拒绝的权力。”说完,我转身想走开,他却突然叫住了我,“等等,”他走近窗口,“你叫什么名字?”

“米路。”

“米路,”他重复了一遍,“我在这个城市没有一位朋友,你想成为我的第一位朋友吗?”

我当时愣了一下,我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一种结局,尽管我一点儿也不了解他,但我却无法拒绝他,他对我有一种神秘的诱惑,我把手从窗口伸向他,他握住了,并露出一笑,我忘不了他这一笑,我从没见过这样一种极富人情味的笑——尤其从他那张孤独冷漠的脸流露出来,就更有一种打动人的味道了。

“喝杯咖啡怎么样?”

“我想你应该先请我进门。”

“哦——对不起,”他打开门让我进到他的客厅里,“知道吗,你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风格。”

“而且善解人意。”我喝着咖啡,说不清为什么,我们一见如故,而且在沟通上相当默契。

我们没有再提起采访的事,很自然地,我们成了好朋友。他对生活的悟性很深,渐渐地,我发现他不但是一个博大精深的考古专家,而且还是一位精深于生活的智者,他研究生命的奥妙,研究易经,预测命运,信奉宗教,他简直就是一位神奇的术数大师。虽然我始终不了解他为什么不愿见报的原因,但我能感觉到这牵涉到他心中一个很深的隐秘。在以后交往的很长时间里,当我们成为好朋友,而我对他无所不谈,他也从不对我谈他的过去,可我敢肯定,他的过去一定不同寻常。

慢慢地,他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种精神信仰,一位神父,我愿意把我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像一位虔诚的教徒,每当我生活遇到挫折时,他总能为我指点迷津。而他对我的情感,既非友谊,也非爱情,而是一种包容一切情感的可称之为深交的情谊。

这就是我同他交往的过程。

当我抽完了一支烟的时候,“高人”放下了工作来到了客厅,他仍穿着八年前我见到他时的那件蓝色工作抱,只是颜色已泛白了,四十八岁的他身上那股仙风道骨的气韵更浓了,凝在他骨子里的孤独神秘也更深更重了,他就像是个心灵被阴影打上烙印的命运缩影,充满了一种苍凉的悲剧色彩。当他笑起来时,他又像是个慈祥的长者,充满着神父般的神圣和慈祥。

“让我猜猜你遇到了什么事?”他点燃了那支自称有五千年历史的兽骨烟斗,在我对面坐了下来,“那个梦被验证了,对吗?”

“高人”的预测能力就是这么神,你不能不对他诚服。

我点点头,吐出一长串浓浓的烟圈,“我感到一种幻灭——灵魂上的幻灭。”

“对爱情而言?”

“是的,”我的心好痛好痛,“我失去了他,仿佛一场梦。”我对他说了关于照片的前前后后。

“高人”定定地凝视着我,那是一种穿透灵魂的眼光,“确切地说,是他失去了你。”

“反正都一样,没什么不同。”我耸耸肩做出一个凄迷的笑。

“不——不一样。”““高人”一脸的凝重庄严。

见他这副认真样,我有点迷惑不解,“我不明白有什么不同?”

“那我问你,做出这个决定后你懊悔了吗?”

“不!”我答道,“我没有这种感觉,今后也不会有。”

“可他有,这就是区别——懂吗?”

“你怎么认为他有?”

“时间会证实这个答案的。”“高人”一脸的高深莫测。

“我想时间只会使他将这一切忘却得更加彻底。”

“那是对没有遗憾的爱情而言。”

我的心一阵难受,拥有市长辉煌的他会忘了我的,他的心里只有政治,他的追求目标是省长——那是他一生的梦想。

“不!终有一天他会发现,他犯了一个终生的错误。”“高人”看着我,“他不该放弃你而选择政治,你不是一位普通的姑娘,你很特别,你值得珍惜——就像不可估价的文物——我是说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时就认为你是一位不同寻常的女孩。”

“所以你才和我交朋友?”我苦苦一笑。

“难道不是吗——认识八年来你看到还有谁走进我的生活里?”

“没有,确实没有。”

“所以说,你值得珍惜。”“高人”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他案头上的一个罩在玻璃柜中的一件象牙制骨戒指上,那是他许多年前在一次野外考古中发现的,那是一件商朝陪葬品,大约有一千年的历史,戒指面上刻着一种神奇的符号,有点像八卦的阴阳形状。“高人”认为它诠释着一种生死相伴的含义,于是称它为“生死戒”。“高人”珍惜它就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连助手也不让碰,玻璃罩天天擦得一尘不染,我能感觉到这枚生死戒和他内心的某种隐秘有关。“高人”的生活对我一直是个谜,他一直过着独身生活,他从不对我谈男女间的话题,不谈爱情,不谈任何和****有关的东酉,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把他视为神父。开始,我认为他生来便与****无缘,但后来从他对那枚戒指的异样的珍惜来看,我认定他生活中一定发生过与爱情有关的故事——戒指代表着一种与爱有关的信物。

有一次,我冒昧对他提及这件事,他的反应是可怕的,一种触及灵魂的不堪苦疼,我吓坏了,从此再也不敢提及。

我对“高人”说过秦楠没为我戴上结婚戒指的事以及我希望戴上东阳的戒指的愿望,“高人”的反应很怪,但他并不作答。现在,我重提这件事,我认为我婚姻的失败和东阳不再为我所拥有一定和戒指有关,“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解释我婚姻上的失败了。”

“高人”的目光又一次掠到那枚象牙戒指,眼光凝着浓重的宿命色彩:“你说的也许有道理。”

“这就是宿命——对吗?”

“高人”的目光是肯定的;我有一种感觉,他对那枚象牙戒指怀有一种期待,他心中一定有着一位女人,那枚戒指从某一个意义来说是他生活中的一种希望,他在等待着她的出现。

“我相信每个女人都期盼着为她所爱的男人戴上戒指,而这个男人同样期盼把对爱的承诺以戒指的形式永远套牢他至爱的女人的心。”“高人”说,“相信我,米路,你会得到这枚戒指的。”

“不要轻易对自己感情下结论,你可以追求永恒但别过于执守永恒的信念——因为世间万物无一永恒的定局——感情也同样不例外。”“高人”说,“这是生活规律,也是自然定律。”

最后,他对我说了一句话,“失去也是一种拥有,结局在你心中。”他道出了佛学样宗与人生的关系。

“谢谢,”我感到一种莫名的释然,每次和“高人”见面,他总能给我一种悟的启迪。他从不慰藉我,但总能给我一种信心,“我走了。”

回到住处,已是午夜两点了,电话的录音键红灯闪烁,说明有人来电话,我按了一下放音键,全是东阳的留言电话。

“嗨,米路,你在哪?下午的记者招待会你怎么没来?给我来电话。”

“现在是午夜零点,你始终不给我来电话,我简直要疯了,米路!我不能没有你。”

“我爱你,米路,别离开我……”

我把放音键关了,刚点燃一支烟吸着,电话铃响了起来,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了。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会在夜半三更吵醒我。

“你终于回来了,”东阳的话中流露出切切怨艾。

“是的,回来了。”

“我要见你,马上。”

“不!”

“为什么?”

“我说过,你已失去了我。”

“不,这个问题得由我自己来决定。”东阳霸气的声音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你是我的,米路——永远?”

“你没有这个权力。”我那被伤过的心仍在隐隐作疼。

“权力?你说话像个律师。”

“是的,权力曾在你手上,可你在我与仕途之间却选择了市长的乌纱帽。”

“对不起,米路,我选择仕途并不意味着放弃你,尽管我伤害了你,但——我,我别无选择。”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说,“别忘了照片的事——你现在是出镜率最频繁的一市之长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从此后不再见面了?”

“我别无选择,你也一样,再见,东阳,我累了。”我放下电话,泪,迷蒙了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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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如戏,如果有你作陪,入戏何尝不可。小老百姓的平淡感情,无跌宕,微起伏。--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画蛾眉:一笑倾城百日香

    画蛾眉:一笑倾城百日香

    文案她是天朝六军元帅独生女儿,未及豆蔻之年,已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天下传说,她有一张惊魂摄魄的脸,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三笑,则必定倾命。当朝太后的一面懿旨,她无从选择的嫁与天家皇子,消息一出,霎时,天下哗然,直说自古倾城多祸水,何况倾城倾国倾人命。将府之中,她心中冷笑,神色疏离,自顾悠然,全不在意。她的夫婿,传说中,年少英勇,心气高华,曾是功高骇世绝世英才,而自三年以前,大败宋国得胜还朝之后便销声匿迹的七荣王,竟也出人意料的允旨成婚,愿意娶她这个名闻天下的绝色祸水。嫁入天家,她原就当做玩笑,何况早已心有所属,更是万事从容,斑斑周全。大婚当夜,乐鼓震天,举朝笙歌,她安之若素,端的一身清华高傲。只是,她并未料到,传说中万般大义分明的七皇子,竟是如此语出惊人……
  • 神缚

    神缚

    九天之上,众神操控天地神则!九天之下,百族掌握绝对领域!这就是强者的标志!当一个不被任何神则法规束缚的少年踏入这里后,消逝的百族再次回归,就连众神都不再只是传说!“我要让这天地秩序,因我而彻底改变!”——萧然。
  • 遗失光明

    遗失光明

    本文作者以凌霏的角度,描写了一个身在重组家庭中,以及在高中校园生活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