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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都进屋吧。”志民说:“对了,万山,我二叔在家呢吧?”

“嗯哪,就他一个人在。”万山说。

志民领着他们进了自己的房间,四个人说了一会儿闲话,最后还是志民忍不住说:“万山,过两天你就要走了,家里的事情不要多想,有我们几个照应着,你在外照顾好自己就行。”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是天意,况且二叔刚刚给我算过命,说我福大命大造化大,就是上了战场也死不了的。”万山呵呵笑着说。

“二叔还说啥了?”二狗自从被二叔一根钢针刺过以后,目前为止倒真的再也没有犯过病,何家二叔此时在他的心目中的地位,不亚于扁鹊再生,华佗在世。

“天机不可泄露。”万山看着二狗一脸猴急的样子,一板一眼的学着二叔说话的语气说。

万山模仿二叔的声音,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了,惹得志民和臭蛋哈哈大笑。

“万山,对不住了,我事先也不知道我爹办的这个事情,要是知道了,我一定不会让他那么做的。”臭蛋怯怯的说,眼角的余光瞄着志民和二狗。志民发现他的眼圈儿似乎有些红了。

万山一拍臭蛋的肩膀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于叔这么做也是人之常情,也没有什么错。不过,话说回来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话是你外公教过的。没准儿下一次你们见到我的时候,要恭恭敬敬的喊俺一声:‘将军’呢?”万山豁达的咧开大嘴笑了起来,但志民却从万山的笑声里听出了一层悲壮的含义。

“也是,也是。”臭蛋连连应到。

“今天中午谁也别回家吃饭了,俺请你们三个吃大鹅炖酸菜,清蒸方子肉,还有俺老丈人给俺的好酒。”志民说。万山三个人齐声叫好,也立马行动起来。剁肉,切菜,生火都驾轻就熟,因为四个人都有在外狩猎和野外生存的经验,做一顿饭对于他们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四个人“乒乒乓乓”的一通忙活儿惊扰了二叔,二叔走过来笑骂着说:“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了。”

“那二叔你就是猴子王了。”志民笑嘻嘻的说。

二叔沉吟了一下说:“跟你说正经的,饭菜做得了送我屋里两份儿。”

“你过来一起吃不就行了吗?两份儿?”志民疑惑不解的望着二叔。

“两份儿,你送过来就行。一份不要肉,加点咸菜就行。”二叔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完后,就迈着四方步走了。

志民百思不得其解,父母都是戏迷,估计这一场大戏听完了也要下午才能回来。小妹前几天被送到了县城和表妹一起到女子中学读书去了,家里就没有什么人了啊。

他问正在生火的万山:“你去二叔屋里的时候,见到有别人在吗?”

万山摇摇头说:“没有。”

那多出来的一份儿饭菜是给谁预备的呢?要是万山他爹来了,也不至于躲在他房间里去吃饭啊,?志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原因。

半个时辰的功夫,色香味俱全的两道大菜就上桌了。志民把两份儿饭菜送到二叔房间的时候,只见一个头戴獭帽,身穿羊皮大氅,长得眉清目秀的人正在和二叔说话。志民恍然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彬彬有礼的向客人问过安后,放下饭菜就退出了房间,回到自己的屋里。

“志民,咱们几个有好长时间没有在一起聚过了,今天借花献佛,借你的酒给万山壮行了。”臭蛋说。

“好,多余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今天就是四个字:一醉方休。”志民端起酒碗豪爽的说。

酒,是佟六爷窖藏了五年的陈酿,极品红高粱。都说好酒不醉人,但酒入愁肠似乎醉的更快。还有人说:一醉解千愁,可毕竟还是会醒过来的。

志民醒过来时,已经是深夜了,窗外月朗星稀一片寂静。他借着月光下地,去水缸里舀了一瓢凉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头脑清醒了不少。他记不清四个人喝了多少酒,什么时候醉的,说过一些什么话,留在他记忆里的只有一个场景:四个人跑到了二叔的房间里,面对着佛龛齐刷刷跪倒在地,割破了各自的手指,把血滴入到一个酒碗里,说了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话后,轮番喝光了一碗血酒,结为异性兄弟。

志民行一,万山行二,臭蛋行三,二狗行四。

自古义结金兰的兄弟,大部分都在关老爷的神像结拜,四个人在酒醉的时候盟誓于佛祖面前,也可能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了。

“啪、啪、啪。”几声枪响撕破了小村夜晚的宁静。志民对枪声格外的敏感,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摸起挂在墙上的猎枪冲出房门。近一段时间以来,附近乡镇村屯的几家富户,被几伙儿来路不明的土匪抢掠了。没听说死了人,但是钱财倒是折损不少。

志民跳出房门,就发现院子里站着一个人,他端枪喝问:“谁?”

“我,你二叔。”二叔连忙答应着。

“二叔,什么地方打枪?”志民问。

“村东头,没什么大事儿,可能是谁家轰野狗呢。”二叔气定神闲的说。

“好像是快枪的声音啊?”志民说。村子里除了李有财家有几杆快枪,别人家都是猎枪啊,志民隐约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半支烟的功夫,远处又传来两声枪响,子弹的呼啸声掠过村庄的上空,发出刺耳的声音之后,小村又在静谧中熟睡了。

志民抱着枪,几乎再没有合眼,直到天大亮了,才沉沉的睡去。

“李有财家昨晚被土匪抢了”。这是志民醒来时听到的第一句话,说这个话的是父母,他们几乎异口同声的说出来的。

志民闲庭信步一般的走出门,耳孔里听到的都是这个消息。村子的每个人似乎都走出家门,三五成群的聚到一起说李有财家闹土匪的事情。有人说被抢去了一千大洋,还有人说被抢去了两千大洋,外带五匹好马。一时之间众说纷纭,但具体被抢去了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只有一件事情被证实了,是李有财家的马倌出来说的,的的确确是被抢走了五匹马。

事后,也有与李有财私交过密的乡绅问过李有财:到底损失了多少大洋?李有财却讳莫如深的闭口不答。细心的村民发现,经过这件事情以后,李有财左手少了一根无名指,笑面虎似的脸上,会时不时的抽搐几下,不知道是否和断指有关联。

这天早上,县警察署由何子杰署长亲自带队,领着三十几个头戴五色帽徽的的黑衣警察就进村了。同行的还有一个日本人,看何署长对待他毕恭毕敬的态度,官职似乎不在他之下。他们在村子里调查了大半天,也没有查出来什么头绪。最后的结论是:一股流窜的土匪干的。

表叔是在临回县城的时候,来的何家大院,一些村民不知道的细节,也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他说土匪有七个人,领头的可能是一个女人,之所以不敢肯定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因为李有财家有一个久涉烟花柳巷的护院说的,他比一般人的嗅觉好像更为灵敏,他能闻出来每个女人身上的体味儿,只有是女人,他就能嗅出来。虽然那个领头的人用黑巾蒙面,但他还是从身形体态,尤其是体味儿上断定,这是一个女人。

昨夜还打伤了三个护院,虽没有性命之忧,但也让李有财耗了几百大洋去医治。

其后的一段日子,李有财的笑面,村民怎么看都像是在哭。

当表叔说道土匪头可能是女人时,志民猛然想起在二叔房里看到的那个人,眉眼盼顾之间流转的分明是女子的妩媚之气,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和二叔有着肌肤之亲的女人小兰。他用目光扫过二叔的脸颊,试图想从二叔细微的面部表情里发现什么,以此来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但很可惜的是,二叔的面部一如既往的木讷,仿佛如在佛堂打坐一般的心无旁骛,丝毫没有表情。依然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表叔,还有父母聊着家常。

李有财家里雇了八个护院,其中也不乏有枪法和身手好的人,之所以被土匪轻而易举的的端了老巢,主要原因是太平的日子过久了,难免滋生懒惰之心,警惕性也自然而然的放松了。

那日,正好还有两个请假回家探亲的,余下的六个人也轮流去关帝庙听戏。有一个护院约好了邻村的一个老相好,去村外的一个窝棚里野合,整整一个下午,经过七次的巫山云雨颠鸳倒凤之后,破天荒的去佟六爷的酒铺沽了五斤红高粱酒,然后去了臭蛋家的杂货铺,买了一斤猪头肉,六根猪尾巴,半斤猪大肠,还有一包油炸花生米,在当晚请其他的五个护院喝酒。

听说,这也是他平生第一次花这么多钱去请客。

在酒至半酣之时,他眉飞色舞的向五个人讲述每一次云雨的细节,听得五个人都如醉如痴,口角都流出了涎水,换岗巡逻的事儿,早忘到了九霄云外。

李有财也在听过大戏后,被两个要好的乡绅请去吃花酒。作陪的是一个“花班子“里的四个妖艳的女子。李有财也是此中高手,在酒宴过后独占了两个花魁。玩儿了一回双飞后,终因年少时纵欲过度,体力不支败下阵来。用力拄着文明棍,气喘吁吁的回到家里倒头便睡。

以往文明棍只是一个摆设,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但这一次,李有财真的把它当做了拐杖用了。

东家不来查岗,护院也乐不得的偷懒。何况,他们此时真的已经忘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

当那个护院讲到第五次的时候,门被一脚踹开,冲进来五个人,门外还有两个人在放哨。清一色的黑衣黑裤黑面巾,手里的枪支五花八门;有两只镜面匣子,一只撸子,一只左轮,居然还有一只是鸟铳。

有一个稍微清醒的护院,意识到来了土匪,刚刚摸到枪,就听到“轰”的一声,在他清醒时的最后印象里,那道火光像烟花一样绚丽。等他彻底醒来时,才明白那不是烟花,而是那只鸟铳发出来的,在夜晚能爆裂出来和烟花一样的视觉美景。但这绚烂的烟花,让他昔日引以为豪的面孔也如烟花一般的消逝了,只留下了大大小小,坑坑洼洼的麻子。

还有三个护院,也是习惯性的摸枪。他们事后说,真的只是一种习惯。“啪、啪、啪。”三声枪响后,每个人的胳膊都像坠了铅坠一样,再也抬不起来了。土匪收了他们的枪,留下两个人看着他们,其他五个人就去了李有财的房间。李有财和表叔他们讲的是,土匪他交钱,切了他的无名指,他也不说钱在那里,最后土匪用他的女儿威胁他,他才交了三千大洋。何家的人都不相信李有财说的话,一个能谋夺亲哥哥家产;视钱财比亲人还亲的人,会为了一个辨不明真假;是否有血缘关系的小女孩而割舍钱财。

志民最初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也是嗤之以鼻。但十几年后,验证了李有财所言不虚。

表叔走时对父母说:“明天准备一下,后天就让志民去县城警察署报到。要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就正式当差了。”

志民一听就有点急了,连忙说“表叔,我能不能晚几天去啊,等我送走了万山再去行不行?”

表叔面无表情的说:“噢,他们恐怕现在已经到省城了,今天征兵的官员次长,一大早就来了。”

志民一听,撒腿就往万山家里跑,等待他的是万山一家人悲怆的面孔,那个镜头,让志民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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