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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长华仙门终于到了。最后发生的事,盛沐也记不清了。一团耀眼的光芒炸开,世界开始扭曲晃动。

在白色的骸骨上,还隐隐布着肉丝,几匹豺埋头啃咬着,沾着血的大嘴抬起来,甩了甩尾巴,与同伴一起呲牙,恐吓走了几个欲分食的秃鹫。

一个沙哑刺耳,好像尖利的东西在于挠墙一般的声音叽咕笑了起来,几匹豺狼惊恐地退开,出现了一个女妖。这女妖发如飞蓬,以人皮为衣、嘴唇外翻,獠牙突出,青面獠牙,端得是面目可怖。

女妖叽咕笑了几声:“小乖乖们,急什么,多的是让你们饱餐一顿的地方。”说着,女妖突然眼前一亮,长得及地的分叉舌头拖了出来:“哈哈,看看,这是什么!一个活人!”

女妖赶开豺狼,走上去仔细看了看,就赶紧把女童往手上一拖,给拎走了。

现在活人太难见了,活着的人类幼崽,还是个雌的,连妖怪也稀罕得很。

拖到个隐蔽的洞穴,女妖满意地瞅瞅:这人类女童还是生得挺秀美。

于是女妖张开血盆大口,猛地一吸:女童秀美的外貌开始变形。

到最后,女妖的脸越来越越秀美端正,而女童,则显得形容可怖了:嘴唇外翻,脸色青黑,鼻梁塌陷,眼珠暴突。原来的美人尖瓜子脸,活生生肿胀成了饼。

除了没有獠牙,此刻的女童,竟更像是个妖怪了。

女妖吸完精气,满意地摸了摸脸,又俯身在女童的喉咙旁猛一吸,再一开口,竟然发出了个温柔和善的悦耳声音。

成功变成一个秀美模样,得了人面的女妖甩了甩豺狼尾巴,咯咯笑着把女童扔在黄沙里走了。

它吃得够饱,看见这人类被吸了精气后的模样,实在是没胃口下嘴。

女童醒来后,双目茫然,感觉眼中的视线似乎与以往有些不一样了。东西似乎都高大了许多。

低头看了看手,那是一双肤色暗沉的手,是一双难看却小小的手。

女童茫然了,她此刻的脑子,空的。只记得自己姓盛,应该是个少年女子,还有一些法力在身。

可是这双手和体内空荡荡的虚弱感,又把她现在脑子里少的可怜的那点东西都否定了。

这是一双孩子的手。她现在只是个孱弱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童。

她就这样茫然地走出了隐蔽的洞穴。

外面在刮风。

那风刮得豺狼的毛都凌乱一团,豺又兴奋又不耐烦地舔着自己的毛。

她闻到那风里的味道的时候,此时颇为懵懂的心里,竟然也直觉地明白了豺狼为什么兴奋:

这风里只有三种味道。焦味、血肉的腥味、腐臭味。

对于豺狼来说,这就是食物和生存的绝佳味道。

女童从那隐蔽的地方走出来,这是个洞穴,地势有些高。她看去,眼球里印出来的,是一片大平原大荒野。

嗯,大约是荒野,女童刚刚醒来,走出那个隐蔽的洞穴后,阳光有些刺眼,过于明亮了,看不大清楚:这荒野怎么是白色和绿黑色夹杂,还有一些红色?

难道是下雪了?可也不冷,而且那雪还带点脏脏的土色。

她晃了晃脑袋,视线清楚了一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不由自主退后一步。

这里的确是荒野,入目所及的大片大片大片覆盖了地面的白色,哪里是雪,分明是骸骨。

白骨散在地上,分布得太密密麻麻,而以至于她错眼看成是雪覆盖了大地。豺狼秃鹫成群,那些白的骸骨,是被舔干净了。那些骨头上还残留着略带发青腐肉的,被苍蝇嗡嗡绕着飞,散发出恶臭,显然是还没被那些“清理者”还没被“照顾”到。

女童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些常识。她以为这里是魔界。可是太阳高高地悬着,这是太阳底下、光天化日的场景!

而魔界,据说是没有阳光的。

这里竟然是人间吗……

阳光很明亮,天气清爽和煦。女童看出来:这是一个春天。

穿过荆棘,女童费力挑着小道走,一路尽量小心不要踩碎那些骸骨。

天上的秃鹫盘旋着,叫起来刺得她耳朵疼。

走到哪里都听得到乌鸦和秃鹫的叫声。

豺狼们不知为何都避开了女童,似乎她身上沾染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她走了很久很久,走了很远,久到那双过于宽大,以至于她险些摔倒的靴子都被荆棘磨破了,还是这样的景色。

地上的野草在春天长得很疯,她不经意低头,它们就又拱出来了。

女童无意识侧头,看到一具骸骨。那具骸骨正好压在一丛野草上,那野草就从骸骨中空的胸膛里,穿过肋骨钻出来继续生长。

看上去很滑稽,就好像是这丛绿汪汪又茂盛的野草是从白骨里长出来的。

但是女童笑不出来。

拨开一丛又一丛的野草,女童总算在下面发现了焦土与残垣。

然后,从一处被火灼过的断碑上,她惊恐地发现:这里不是荒野,而是洛阳。

齐僖宗中和三年,洛阳的春天,来得特别迟。

但是这个昔日帝国的东都,已经没有人会在意春天了。农忙时节,也只有荆棘与杂树杂草在田里疯长。

各种可以食用的果实与根茎都长疯了。

因为没有饥民去食用它们。

什么啃树皮,吃草根,相比之下,都是较为太平的时候才有的景象了。

至少那种情况下,还有活人。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史书上轻轻巧巧十个字,却是此时中原的真实写照。

盛沐走了很久。

累了,她蜷缩在荒野里休息,身上沾满杂草与污泥,配着那张丑陋不堪的面孔,渐渐像是在荒野白骨与鬼火间游荡的小妖。

饿了,她胡乱吃一点草根与可食的根茎,肚子中还是哐当作响,很快瘦了下去。

一路走来,唯一没有停止的是默诵地母咒。她已经养成了连睡觉都要喃喃默念的习惯,只是企盼这咒语能多多少少超度一点这中原大地上望不尽的白骨,数不完的亡灵。

盛沐是在一路走的过程中渐渐想起来自己的姓名、一些记忆中的常识,除此之外,仍然满目茫然。而依据着这常识,从废墟上生满青苔的断碑告诉她:你到了八十三年前的中原地区。

好不容易听到马蹄声与人声时,盛沐却脸色一沉,因为甲胄相击声也响起来了。

在这个时代,和妖魔一样可怕的是那些职业杀人者一一一那些曾经的士兵。

盛沐曾在记忆中翻找到一些南方诸国修缮的史书。

八十二年后的史书是如此记载的:齐朝地方据有兵权,藩镇林立。到昔日辉煌的大齐式微之时,个个骄兵悍将,都想据山为王,搏一个富贵滔天。

一个泼天乱世,就在中原腹地的北方开始降临了。

以至乱世结束时,中原人口最稠密的汴京及周边数千里之地,没有荒芜的土地,仅仅十之二三。

她悄悄把瘦小的身子猫到了高大到足以遮蔽眺望的荆棘下,一列卷起黄沙滚滚的队伍来了。

这是一支队伍高大,兴高采烈、油光满面的军队。在这样连直属齐朝的禁军都面黄肌瘦的世道,这支队伍显得十分异常。

盛沐看到戈矛犀利,举止野蛮的行军后边还有许多辆滚滚的大车被人推着,这些大车上盖着茅草和布,似乎是军粮。

盛沐看着却觉违和与蓦然发寒,这个貌似寻常的场景里,有什么东西令她毛骨悚然。

盛沐虽然失去了法力,成了个孱弱的女童,但是成为女童后,有些东西反倒能看到了。

比如,跟在这些大车和这些士卒身后的怨魂厉鬼。以及在暗处盘徊的妖魔。跟在这支队伍后面的怨魂与邪祟,竟庞大到不输这支队伍多少。

只是有一件事很奇怪:这支行军队伍杀气与煞气浓得几欲成形。这样浓的煞气,这些阴魂之流,哪怕是有再大的冤屈,怕也是不敢靠近。是什么驱使它们非要跟在这支队伍后面?

直到部队停下开始扎营休息,开始搬运军粮。盛沐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

掀开稻草与布,那堆得老高的运粮大车上,竟然是一具具尸体!

这些尸体皮肤紧缩失水,竟都是腌过的样子。这些士卒笑嘻嘻地把那些尸体搬下来,丢到锅里。

士卒开始交谈,嗓门很大,连稍远处的盛沐都听了个明白。

这支行军队伍来自淮西,是淮西藩镇领头人秦寿宗的手下。秦寿宗是个很有创造力的人,创造力体现在哪呢?

在解决吃饭问题上还很有“创造力”。秦寿宗指乡聚曰:“啖其人,可饱吾众。”

乱世缺粮,人却多的是。于是每当兽军远行时,常先将无辜的妇女儿童,老人青壮,活生生的成批屠宰,用盐渍腌以防腐,然后将这尸体堆在大车上,随军当军粮吃。其踪所过,只剩残骸、废墟和人骨。

盛沐吐了个天昏地暗,心内却燃起了从未有过的滔天杀意。

禽兽不如,怎配为人!

正在盛沐被激起了生平最大杀意之时,此时,忽然听到身后有一个如山泉淌过的声音响起来:“淮西被胡化久矣,连遵从自己的主帅吃人都不以为耻。”

盛沐一回头,却见一只雪白雪白的兔子蹲在那,从三瓣嘴里吐出这样一段话。

女童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听着兔子兀自感慨。

齐朝强盛之时,朝廷打败了那些风气残忍,茹毛饮血的胡人之后怎么办?放他们回草原?那是放虎归山。于是自诩聪明的朝廷就把淮西当成了安置大量异族战俘的地方。

淮西这块地方,处中原腹地。虽不论富强,本也是安稳之地。不料因此举措,非但没有令异族改俗归华,反倒是让淮西地区渐渐民变俗改,最后竟面目大变,成为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恐怖地带。

淮西胡化久矣,民风大变,越发残忍暴虐,四邻都怖惧不已。本就民风大改的淮西,更是摊上了秦寿宗这个活阎王的领头人。秦寿宗很是有杀人的能耐,一路带领着淮西的虎狼之徒,在北方大地上四处烧杀抢掠。在黄河以北极其混乱的割据藩镇混战中,其残忍无道,连那些杀人无数的兵痞、流氓、强盗都心惊肉跳,不欲与之为敌。

盛沐失去了法力,也看不出这兔子到底是什么来历,只是身上大约没有妖气与邪祟气息。她听着兔子说道,眼睛却一直死死看着那些亡魂,站在那些啖人的士卒身后,嘤嘤而泣。原来这些冤魂厉鬼跟着他们,竟然是因为躯体被他们所食,魂魄无法远离。

兔子看着女童直直盯着那些人,手越攒越紧,那小小的拳上青色的筋脉开始蹦了起来。这来历不明的兔子顿了顿,改口道:“我没那么那能耐可以助你解放那些死魂灵,但是你如果同我签下契约,我就借你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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