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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爱的真味(4)

第二天,我们做了同桌,我这才知道,他叫枫,比我大两个月。枫幽默开朗,常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他自己也笑,笑容灿烂得像五月的阳光。没几天,我们就熟悉了。不久,我便惊讶于枫的博学,特别是对于当代文学,他独特的见解,往往令我这位“才女”自叹不如。其实,在班上,我虽有“才女”之誉,却对课外书涉猎很少,尤其是当代小说,几乎一片空白,可枫那时已侃侃谈起《雪城》、《动物凶猛》了。为了不让枫嘲笑我的浅薄,我只好借来一大堆书恶补。不过,我对唐诗宋词的如数家珍,枫也蛮佩服的,算是满足了我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我和枫都喜欢金庸,但我们经常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发生争吵,闹得面红耳赤仍不肯罢休。握手言和后,我们会一一给书中的人物画像,还配上简介。当然,一切都是在课堂上进行的,被老师发现了好几次,把画收去撕掉。

欢乐的时光一天天地飞逝,我和枫的友谊日益深厚,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直觉告诉我,有些什么已经到了发生的对候。一次晚自习,我正在背书,枫沉默了半晌后,忽然用异样的声调小声地对我说:“萱,和你在一起,我觉得特别快乐。”他清澈明亮的眼睛里闪烁着随时准备燎原的火。我心慌得厉害,仿佛有好多话就要涌出,但情怯让我选择了逃避,我什么也没说。

那天过后,我和枫便生疏起来,很少讲话。一星期后,我们换了座位,就莫名其妙地不讲话了,可我仍能感觉到枫默默地关心着我,我们是心心相通的。偶而,枫也会向我投来注视的目光,我总是惊慌失措地躲开。我变得越来越不对劲,凡是枫喜欢的,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去接受。听别人说枫迷上了陈百强,我竞买下了整整十二张Danny的专辑来听,来学。枫喜欢的歌手总是时常变换的,不久,他又被罗大佑感动,于是我只好无奈地转移目标。我想,这一切都是为了枫。

尽管我极力掩饰,好友倩还是发现了我的秘密。“傻丫头,为什么不告诉他?”倩鼓励我。我苦笑着说:“不,我相信他会来找我的,我等着。”倩摇了摇头,枫是很骄傲的,这在班上谁都知道。

后来,枫和我一道进了高三文科班。可是,几个星期后,不知什么原因,他退学了。这以后,我很少看见他,但还能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过了两个月,知道他开了家歌厅,生意很兴隆。又过了半年,知道他恋爱了,女友是卖时装的,他很爱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为考大学而努力奋斗着。那天晚上,我抛开了所有的书本和试卷,在朋友那里喝醉了酒。倩放弃了她的物理考试,赶来照顾我。她拉着我的手说:“萱,你这是何苦!”我呜咽着嘶声说:“我不甘——心!”然后捂着被子痛哭了一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醉酒,心痛的感觉却比头痛强烈得多。我的心仿佛被划开了一道极深的口子,久久不能愈合。

在那段没有阳光的日子里,志冒失地闯进了我的世界。志是个顶优秀的男孩,高大而帅气,我们班的学习尖子,也是学校里有名的体育健将。志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照顾我。自修时,他会悄悄送来万金油和水,学累了,他会拉我到操场打打羽毛球。志还花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不厌其烦地给缺少数学细胞的我讲解一道又一道难题。我和志的交往,在校园里不知引来了多少女孩妒忌的目光。在很多时候,志都让我感动不已,但我们也仅仅停留在友情上。

高考结束了,在等待分数的漫长日子里,志常跟我和圈子里的朋友们聚会,一起唱歌、打牌、游泳。朋友们有时也开我和他的玩笑,让我们俩尬尴得脸红。一天晚上,本来约了四五位好友去看电影,谁知风云突变,下起了大雨。当我赶到老地方的时候,只有志在守候,街灯把他挺拔的身影拉得老长。志揽住我的肩说:“萱,做我的女朋友吧。”他眼里的深情如一潭湖水。我犹豫了,我明知自己不可能爱上志,却又不忍拒绝他的真诚,我们走到了一起。最初,我们也曾制造了许多浪漫,编织了许多甜蜜。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这场恋爱是难以有结果的。志和我性情、爱好都相差很远,在一起时常常无话可说,我们不是一对合适的情侣。更糟的是,本来我以为我能忘了枫,可在我心深处,枫的影子依然那么清晰,赶不走,挥不去,这让我对志有一种负罪感。

一个多月后,通知书下来了。我考上了北大,志则去了遥远的南方一所著名的学府。志走的那天,我到车站送他,他动情地握着我的手,说:“萱,我走了,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志的眼里噙着泪花,我知道他深爱着我。

开学后,志频繁地给我写信,几乎每隔三四天便有厚厚一封,诉说他的相思之苦,而我却往往半个月才回一次信。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思念得最多的,不是志,竟是枫。偶然翻起以前的日记,掉出了一张书签,记得是曾准备送给枫的。淡雅的白底蓝边,漂亮的隶书写着几行诗句:为何总在相遇时/觉得你我早已熟悉/为何总在你的眼里/觉得自己一览无余/原来你是我的知己。霎时,一种难言的伤痛击中了我,枫的形象从四面八方涌来,将我围得透不过气。我突然强烈地感觉到,只有和枫在一起,我才会真正快乐。内心的煎熬让我日渐消瘦,在痛苦中挣扎了半个学期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给志去了一封信。在信中,我说:“志,你是个好男孩,可惜他早来了一步,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了容纳你的空间,命里注定我们只能做朋友。”志收到信后,当天就给我打了电话;他用平静得近乎淡漠的语调说:“萱,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爱情是经不起距离的考验的。祝你幸福!”志显然误会了我,但我没有作任何解释,我为伤害了这样一个善良的男孩感到深深的内疚。

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我在家乡的街头遇见了枫。他还是老样子,只是清亮的双眼失去了旧日的那种摄人光彩。寒喧两句后,我淡淡一笑,说:“有空来找我。”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其实,我们俩家隔得很近,只是心已经离得太远,太远。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光一如既往地流逝。尘封的情感夹在书页里,已久久不曾翻动,而回亿却绽成了永不凋零的花朵,清香弥久。如今,枫已和女友订婚,志也找了一个活泼的南方女孩,我还是原来的我。几片舞倦的黄叶飘落在我脚下,远处依稀传来苏慧伦纯净的歌声:如果不是倔强让人变得愚蠢/幸福不会变成被甩上的门/我想我们都是好人/可惜拥有太骄傲的灵魂……可惜只有做朋友的缘份……我鼻子一酸,有种咸咸的东西就要泛滥。

引言:一个男孩,坦荡活泼,性格开朗;一个女孩多才,卓尔不群,在一曲优美的吉他声过后,他们之间的一段温馨的爱情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寂静的心跳

冬雪/北京大学

作者简介:

冬雪,北京大学。最喜欢的运动是游泳、篮球。最崇拜的人,不知道。最喜爱的颜色:白色。最爱吃的食品:鸡蛋饼、干炒牛菏。血型:A型。星座:处女座。身高:181cm。

刚进入大学,一切都那么的新奇,一切都那么的陌生,在这个全新的环境当中,我不得不改变高中时的那种内向,封闭的性格,我需要锻炼自己,那时恰好学校的一个通讯社在招新,于是我便报着试一试的态度欣然前往,不想却阴差阳错的把我录取了,我成了一名校报记者。

我们的学校后面有一个大池塘,周围栽满了柳树,池塘里还种了好大一片荷花,那时候,一赶上没课,我就会抱上几本散文,小说去池塘边细细品味,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微风一来,杨柳拂面,在这种环境中读书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对吉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平时听同宿舍的哥们弹,总是觉得心里痒痒的,但又不好意思公开在大伙面前弹,因为我心里很清楚,那哪里是在弹吉它,简直就是在“弹棉花”。无奈之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一个人拿了一个哥们的吉它跑到池塘边去瞎弹,一曲难度还不算太高的“旅途”,让我瞎弹了半天,可能一句都没在调上但自我感觉还倒是满好的,天色已晚,我刚准备起身回去,突然从池塘的对面也传来了吉它声,那声音好像桔红色的太阳风从那遥远的天际缓缓吹来,是一曲娴熟的同桌的你,我突然间产生了一脸莫名其妙的感动,有一种东西在眼圈里打转,感动过后便是羡慕得要死,过了一会儿,那吉它停了,一个黑人影站了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女孩,黑色的牛仔裤,黯然的风衣,再加上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很随意地扎在脑后,斜掮一把吉他,洒脱中透出逼人的青春和美丽,就像一支黑色的牡丹花突然从草丛中冒出来了一样,我傻傻地站在那,思绪冲出我的身体飞向池塘那边,等我回过神来,那黑衣天使不知去向,我无奈地“唉”了一声,然后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说来也奇怪,我和她倒挺有缘份的,自从那天起,我在校园里经常能够遇到她,有时她就这样迎面向我走来,不经意地看我一眼,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咚咚乱跳得都快蹦出嗓子眼了。很容易就打听到她的一些情况,知道她是外语系的学生,也是新生,就住在离我们不远的那幢女生宿舍里,我发现我已经深深的爱上她了,也许我的想法很单纯,在好长一段日子里,我一直是“单相思”,对她越来越强烈的感觉把我整天折磨的神经兮兮的,终于,我再也受不了啦,我决定找个机会机会向她表明心迹,不管结果如何,但求一吐为快。

接下来便是苦思冥想,怎样才能接近她,而又不动声色,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不知知怎么知道她们宿舍的几个女生家都在本市,周末一般都要回家,这就意味着星期六晚上,有百分之八十可能她们的宿舍就剩她一个人,而我自己是名正言顺的校报记者,凭一个记者证,就有在校园范围内随便采访的权力,也就是说我完全可以以工作的名义去接近她,我此刻才感觉到当初我进校报是一个多么明智的选择,我被自己的这个创造思维弄得兴奋不已,虽然动机不纯,但我还是屏着咚咚的心跳等待着那一激动的人心时刻的到来。

终于计划开始施实了,我不记得那天我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爬上那层楼的,站在她的门前,我经长达十几分钟的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迈出了那艰难的一步,“谁呀”屋内的声音,“是我”我的声音小得我自己几乎听都听不见,此时,我的心里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七上八下,门开了,梦中的她一下子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你找谁?”她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找你……啊不……是这样我是校报的记者,我的校刊想了解一下同学们平时都是怎样安排自己的业余生活的,所以……不知小姐是否愿意配合一下。”“扑哧”她大概是被我的窘态逗乐了,笑得很迷人。“进来吧”她很大方地把我请进屋,然后给我倒了一怀茶。“对零食有兴趣吗?”说着拿了一包五香瓜子放在我的面前:“不爱吃,这玩意有点上火……”我一直在努力地使自己保持镇静,但我还是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你的吉它弹得不错,什么时候教教我。”“你怎么知道我会弹吉它。”她很惊讶,我心里一惊,“坏了,说漏了。”于是赶忙打圆场,……难道我记错了吗?“不,我很喜欢吉它,但弹的不好”她很谦逊,我的自信一点点的恢复,并且还壮着胆子,直视了一下她的眼睛,那一眼直望得我脸红心跳,和心爱的人这么靠近,一时间,我感到自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跑题了,就接着说:“对了,我们还是进入正题吧,你们平时都干些什么呢?”“看书,听歌,打毛衣……”“都看些什么书呢?”“什么书都看,中外的小说,诗歌。”这么丰富,我还以为你们女生只钟情琼瑶、三毛呢?“那是你的个人偏见。”她说话很直,“我觉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生,你的周末一定过得很充实,我可要好好写写你了,对了,常看我们的校报吗?”“当然,你叫什么,哪个是你?”我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忙问他写得怎么样?“唔,一般,就比我差一点点,”说完她格格地笑了起来。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我极其不情愿地向她告辞。

我很有礼貌地站起来,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与她握手告别,谢谢你的合作,耽误你的宝贵时间,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怎么说,认识你这个朋友,我很荣幸,希望下次还能与你合作。

“我也一样。”

当我手碰到她的手那一刻,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爽”。

以后的日子,又进行了多次的采访,感觉进一步升华,话题也完全转移到我们两个之间最后终于双双坠入爱湖。

……

几个月之后,我拥着她漫步在寂静的池塘边郑重地向她坦白这个伴随着幸福心跳的美丽的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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