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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这样想着,于是找了个独自在街边喝酒的老头儿探听,这也是我能找得到的惟一一个人可以说说话的人。这个老头儿的头发乱糟糟地散在前面,把脸都遮住,他的声音从又脏又枯的乱发中透出来,像是从阴曹地府传出来的。老头儿说,大清早的不让我睡觉。我说,怎么回事呢?老头儿说,糊涂,糊涂啊。我想,疯子。于是调头想再到别处找找有没有人可以问个究竟。老头儿拉住我,说,别去,你改变不了,那是天数。听到这话,我心头一动,难到他知道我要到秦国去卧底吗?不可能,我没跟任何一个人说过,再说,我自己也没决定到底要不要去呢。疯子,他是个疯子。老头儿又说,赵国气数已尽,由它去吧。秦国乃是虎狼之地。这次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了,你是谁?怎么知道我要去秦国?老头儿说,天机不可泄。我笑了,什么天机啊,你又不是神仙。老头儿说,看在你是你爹的儿的份上,我告诉你。

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不行了,你这人说话怎么颠三倒四的,什么我爹的儿子啊,废话。难道你不是你爹的儿子吗?那岂不是天下男子你都能告诉了吗?老头儿不急不气地说,不,不,不。

你爹是个伟大的虽然历史不会有记载,可是我们都将记得他。我严肃起来,问,你到底是谁啊0你怎么知道我爹?你认识他吗?可是我爹前几天的时候已已经死了啊。哎,先别说那么多,你不是说要告诉我你是谁的吗?说呀。老头儿说,是的。于是把头发捋开,露出他的脸。

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叫道,你!你是,你是却被老头儿捂住了嘴。我小声说,您是廉颇伯伯?

后来我和廉颇找到一个酒馆,我抬头看了一眼酒馆的名字,稷下酒馆。好像就是小时候爹带我来的地方。今朝有酒今朝醉,一老一少发起了酒疯。啊哈,酒保看到我们那副样子吓得连钱都不要我们付就赶我们出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两个人一见如故。那时侯的廉颇,绝对不是传说中那个用兵如神的将军了,也不是我小时候见的那个负荆请罪的英雄,而是一个整天抱着酒坛的糊涂仙。不过一身的本领还是免不了要露出来一点。他经常会梦呓般地说很多兵法计谋给我听,舞枪弄剑地比划给我看。我知道,廉颇这是在教我本事,有时候看到廉颇,我也会想起从前爹娘教我念书的情景。爹总是满口的仁义道德,诸子百家无不精通,娘就陪着我背书,那时候学的第一首诗就是硕鼠。娘说,硕鼠就比喻那些搜刮百姓的坏官吏,很多地方横征暴敛民不聊生,国家终究会灭亡。

我和廉颇就这样喝酒讲话睡觉做梦地过日子,时间久了,出生于书香世家的我却变成是武功一流带兵一流的高手了。直到有一天,廉颇说,我们缘分已尽,我要走了。你自己保重,要不要去秦国你还是自己决定,’不过记住,你是赵国人,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国土上。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一眨眼,廉颇已经不见了。我知道他不会留下,也没有去找去追,因为这根本就是白费力气。回忆着刚才廉颇说的话,奇怪,怎么跟爹说的一样。难道我注定是要背叛的吗?不可能。爹娘都是为国尽忠而死,我怎么反而会叛国呢。真是多此一举。

不经意地低头,突然发现脚下有一束用红丝线扎好的头发,我奇怪前面怎么一直站在这里都没有发现。或许是在跟廉颇讲话的关系吧。我把它捡起来,随手放进了衣服里。

廉颇走了,又剩下我一个人。何去何从,还是该好好地想一想。到底要不要去秦国?我还是躺在从家里出来的第一个晚上躺的地方,同样一个角度看月亮。问月儿,要不要去?月儿妩媚地笑。

好吧,自己的事情要学着自己去解决。不管后悔与否,正确与否,都是自己的选择。总之这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我今后的人生,是有所作为还是碌碌无为,是平平安安还是出生入死,是默默无闻还是名垂青史亦或是遗臭万年好烦哪。虽然不知道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但是他认识那么多重要人物,而且不论国籍,大家都敬重他,一定不一般。我猜想,爹以前是个重要人物,后来隐姓埋名起来,娘知道,却从不告诉我。爹娘既然不告诉我,我也不必深究,他们总有他们的道理。但是我觉得,不管爹是谁,我是爹的儿子,就注定要担负起爹没有做成的事情。

爹不是因为赵国的衰亡才自杀的么,如果杀了秦王,必有很多人来争皇位。而事实上,王子王孙里却没有一个人的才能及得上当今的昭王赢稷的,最主要的是一些人自恃有才能就不肯听臣下的劝言,昭王用人却很得当。秦朝廷内还有很多人和宰相张禄结了仇,昭王不在了,张禄这个宰相也做不成,誓远交近攻打就实施不下去。这样,既让秦国国内动乱,大伤元气,又破坏了他们一统六国的计划,那么,赵国就有机会东山再起。

就这样决定了。我要只身去秦国,凭着廉颇教给我的兵法和武功,爹娘教给我的仁义礼教和圣贤之道,埋伏在秦王的左右,伺机下手,杀了秦王。就算因此我自己与秦王同归于尽,也值得。一个人的性命换六个国家的重生。流血五步,天下缟素。我喜欢这种悲壮的完美。

不,也许并不完美。

诺儿,诺儿,你出来!我知道你就在附近,你出来,起码昕我解释好不好?是沫儿的声音。睁大眼睛定神地环视四周,我在21世纪的柏油路边,浑身的酒气。天还没有完全亮,路的另一边,梧桐树下面,一个穿着黄色马夹的清洁工正拿着扫帚清扫着垃圾,他的身边团着浓雾般的灰尘,就这样包围着他渐渐远去。

诺儿,终于找到你了,我不用。二位自便,再见。

你不要这样诺儿,为什么不相信我!

连一个机会都不给吗?

我昨天睡着了,不知道你来。

是最后一间房间了,不然没地方过夜了呀。

我一醒来就来找你了。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睡的床当中隔了一个桌子的呀,你别把我们都想得那么你总是怀疑别人。

诺儿,诺儿!你要去哪里?一起去啊。

我们两个单独走好不好,不跟他同行了。

你不要一句话都不说,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你走慢一点,我跟不上你了,求求你。

诺儿!

诺儿我狠着心一言不发地往前走,其实我很想停下来,问她,你叫我再怎么相信,这一次是我亲眼看到的,周自恒帮你盖被子,那么晚了他还不睡。还有,那个慵懒的声音,他说,我们没有什么同伴,都睡了,别来吵。这一次,我心如死灰伤心欲绝万劫不复!我背着她,不想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听到她在身后气喘吁吁地说那些话,带着哭腔说那些话,声嘶力竭地说那些话,我当然心痛,痛得不得了,几乎支撑不住,但是,我害怕相信她的话,害怕以后的某一天再一次受伤害,害怕最终周自恒牵着沫儿的手到我面前来笑着说请祝福我们,害怕自己被毫无尊严地甩开,害怕别人说我是死缠烂打没有自知之明的厚脸皮可怜鬼。也许有人会说,你这样怕这怕那的,还叫爱吗?真正的爱是不顾一切的。可是我爱,我太在乎了,我不怕受伤害,不怕被人说,怕的是沫儿抛弃我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我好怕一无所有,因为那就代表我失去了沫儿,也失去了与周自恒竞争的能力,‘甚至不止周自恒,来日方长,一定还会有别的人。

沫儿终究是女孩子,我走得太快她跟不上了,她不再跟着我说很多话了,只是在某个地方站着,‘竭尽全力嘶喊着,诺儿,求求你,停下来啊,诺儿,诺儿声音越来越小,不知道是因为她喊不动了还是因为我走远了,终于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了,我停下来,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不到沫儿在哪里。凄色塞满了所有的空间,心里空空的,多希望她一直跟过来,如果现在她还在我后面,我就会转过去抱住她。可是,足我自己走得太快,是我自己想逃离得远远的。

不知道我的选择是对还是错。欲共柳花低诉,怕柳花轻薄,不解伤春。念楚乡旅宿,柔情别绪,谁与温存。我又要去哪里呢?我又该去哪里呢?我又可以去哪里呢?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难道我又一次被世界抛弃了吗?

手机响了,是彩彩。

终于还是开学了,基本完成。只是后面几天一直在家里赶着写情节,修改的时候才猛地发现把自己给漏了。细想那些天,一边敲着键盘一边想着某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一边倒计时开学的时间一边害怕数字越来越小。不过那时候想,我宁愿开学了读书,也不要再写这小说了,一天八千多,太苦了。而真正开了学,却又回过头来想,我宁愿缩在窝里敲键盘,起码不用在太阳底下晒,起码不用做数理化,起码不用每天早出晚归跟个熊猫似的。暑假的生活毕竟是松散的,开学了才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紧张。

人有时候是这样,眼前的困难往往是全世界最困难的困难。而当它过去了之后,便什么也不是了,只用来遇到下一个困难的时候说,我宁愿像上次我没有接,过了一会儿又响了起来。不接,又响。不接,又响。最后我接了,心想彩彩真是锲而不舍,沫儿为什么没有这种精神。

干吗啊你打那么多电话来,你知不知道长途电话费很贵,浪费钱啊?

你还来问我干吗,还说我浪费钱,你好意思的,沫儿都告诉我了。

你这家伙人家跟着你离家出走,跟着你不远千里到目木去,跟着你去找什么乱七八糟梦里的人,还跟着你提心吊胆地怕被抓,你问我干吗。那么点小事搞都没搞清楚就走人,你走了沫儿怎么办。你们在外地,你倒是体贴一点啊反而还不明是非地生气,你你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啊,你去问你亲爱的表哥啊,真是莫名其妙。

那么点小事!我可不觉得这是小事。

我表哥怎么了啊,晚上总不见得和你一样带她露宿街头吧,谁像你啊。

哼!我又没说不能住,可是他自己做那种事给我看见现在两个人还来解释,神经病!

什么叫“那种事竹啊?

嘁,你居然还不知道,拜托彩彩同学以后学会先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再来兴师问罪,怎么读大学的,这点能力都没有。

你怎么说话的你啊,沫儿和我哥都没说有什么事啊,就是只剩一间房了他们分开在两张床上睡觉呀,然后你就发神经了呀,自己神经还骂别人。

好啊好啊,他们都没跟你说,那么事情很明白了,本来我还真有点动摇,现在,没什么好说的了,再见。

于是我挂了电话。他们竟然都把一些重要的细节漏掉,让大家都觉得我是负心郎,周自恒是救世主。真是,变态!

又来了个电话,是吴辰。我犹豫了一下,接了。

干嘛啊?

到底怎么回事啊?这个态度倒好,像是来弄清事实的。于是我耐着性子讲一遍。他说,我操,会有这种事,那个野人。他把野渡无人简称了。放心,彩彩那里我去说,你尽管在这里对付他,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废话。

又来一个电话,坏事果然传得快啊,比赤兔马还快。一定不是个兴师问罪的就是个了解情况的。本质上无区别,语气好坏而已。不带半点兴趣地瞄一眼屏幕,唰地跳起来。

不,这次不是,是周自恒。他也真是个有耐心的家伙,我犹豫了一下,接起电话,那端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让我想到西游记里把唐僧架在锅上煮的妖怪,阿弥陀佛,怎么又说到唐僧了。换一个比喻,以前国民党看着被审的共产党受各种酷刑的时候阴森森的怪笑。

他说,你知道吗?小子,你中计了。我是听到老板娘说有个同伴来了之后,猜到是你,所以故意说了那些话,做了那些动作。

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喜欢她,我爱她。

我跟她说过,可是她的心里只有你。昨天她睡着了,她说梦话也一直叫着你的名字,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不停地在我面前说你担心你想你关心你。我受不了!我要你在她的心里彻底地死去。

你!你是个疯子!

哼!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住那个地方吗?

当周自恒说完一切,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心情,我真想把自己一枪毙了,不是,应该千刀万剐。我恨我自己,真的是走得太冲动了,我不知道要怎样弥补我这个混蛋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可是,周自恒怎么可以这样呢,毕竟也算,算不了朋友的话算同伴总可以吧,同伴一场,竟然为了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女人我说他是丧心病狂,他说是又怎么样,他说他比我更爱沫儿,他说我不配。

我不知道。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沫儿把水送去了之后灌入了水箱,满以为车子修好了,大家凑足了一千块的修理费,上路了。修理工倒也负责,说是开着自己的一辆面包车护送大家到终点站。没想到开到一半,又开不动了,那股难闻的焦味又冒了出来。询问修理工,他说是一个零件的寿命到了,这个零件一般的地方是买不到的,更何况那天已经夜深。于是修理工慷慨地愿意自己开车送大家,他的面包车正好够坐本来一车的人。他很客气地说不要钱了,但是有一个女的主动说,钱要付的,已经那么晚了麻烦师傅过来修车还麻烦师傅开那么远的路送大家回去,实在很不好意思,就带头拿了100块给那师傅。

其余的人也不好少给,每人100块交了出去。后来周自恒就跟沫儿讲,他觉得那天车上的乘客里有几个人和那修理工是讲好的,包括那个司机,都是一伙儿的。先故意把车弄坏,然后有个人打电话叫修理工来,再然后故意修不好还装好心跟着,就是为了车子再次坏掉大家都好乘他的车,最后那个女人带头付钱,让大家都付钱。这样一来,又赚了修理费又赚了车费,大家还对他感恩戴德的,收来的钱那几个人平分。沫儿觉得周自恒把人家的一片好心分析得那么坏,非常气愤,就不跟他讲话,自己关起门来担心我,因为我们住的那地方只是旅游车顺路给停一下的,不是终点站,我和沫儿下车讨水的地方也是车不停的地方。

怕我晚上没有车又不认识路会回不去,而且昨天我看上去都是沉默寡言有心事的样子,还一个人留在小茅屋外,行为举止都很奇怪。她又不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就瞎猜瞎想,越想越觉得害怕,那两个目木人,发现宝剑和我不见了,吓出一身冷汗,咬牙切齿地发誓要找到它,沫儿发现他们往我在的地方来了,偷偷打我的手机我不在服务区,便执意要回小茅屋去找我。周自恒没有办法,刚才已经惹她生气了现在正好将功补过,就陪她一起去找我。

他们搭了晚上最后一班开往回车巷的车,但是天黑黑的,一路看过去眼睛都快掉出来了还是没有找到那座小茅屋,最后到终点站了,只好下车,又没有车回去,只好住下了。沫儿一开始睡不着,后来就捧着手机慢慢入睡,昏昏沉沉之中开始叫我的名字,叫得周自恒气炸了肺,他根本就没睡着过,想着到底要不要下手,犹豫着挣扎着斗争着。直到我来了,他就想出了这么个办法,让我们产生误会,好让我气死,让我一走了之,让沫儿时间久了就忘了我,让她觉得是他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其实他喜欢沫儿可以跟我说,我又不是那种占有欲很强的人,大家可以公平竞争嘛,为什么要这样。我觉得很受伤,自从离开家之后,先后与两个陌生人结为朋友,一个子番,一个周自恒。我倒开始赞同周自恒那套“修车案竹的假设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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