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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倔强笑忘歌(3)

我们认定了,这是一生都不可能忘却,都不能失去的朋友。同学录上,我们给他留下了大片的空白,好让他把要说的话一次性说个明白。往往,他所说的也是极短极短,因为真正想要说的,在平日里已经差不多都说过了。

毕业之后,互相拥抱着大哭了一场,各奔前程。四年之内,彼此联系的次数也如秋来之后的树叶一般越来越少。我们有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梦想,甚至,有了新的恋情。

我们忘了昔日花季里的惶惑,忘了带我们走出惶惑的朋友。或许,我们不曾忘却,一直都把他深埋在感激的记忆力。可我们不得不承认,就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已经失去了这个朋友。

如今,我们每天仍旧在见着不同的面孔,以自己的方式,在接触着不同的人群。这些人群里,有的人将会成为我们新的朋友,填补我们记忆深处的空白。作为别人朋友的我们,作为寻找寻找朋友的自己,我不得不深深地感到一种残忍。

作为一种最为高等的情感动物,其实我们再也算不清楚,活到今日,到底有多少朋友已经失去?

初恋,一点也不浪漫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同龄人群里最为特立独行的精英。譬如,学校明文规定不能穿拖鞋上课,我就偏要趿个三角拖鞋,在学校里晃来晃去,生怕裤腿遮住,别人看不清楚,还特意配了条浅色的花边短裤。

譬如,学校不允许学生染发,我就偏要弄一缕金黄在黑色中间随风飞舞。任凭老师好说歹说,软硬兼施,通知家长,我都不向长辈势力低头。固执己见,这可是坚定立场的最根本的表现。

譬如,父母三令五申,不允许早恋,我却偏偏喜欢上了一个高年级的坏男孩儿。很多次放学,我都能见到他洋洋地站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小卖部,叼根烟,斜视着马路,洁净的白衬衫,洒脱地松开几个纽扣。

我跟朋友说,我最见不得他那样儿,简直帅呆了,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朋友蹭蹭地拼命蹬着踏板,说我是犯花痴病了。我腾出一只手去抓她的肩膀,迎着风大笑,嘿,小孩子家家,你懂什么呢!他迟早是要追我的。你看,像我那么国色天香的女孩儿,当然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啦!

事实并不如我想象的这般。当我鼓足勇气,褪下宽松的牛仔裤,穿上蕾丝的连衣裙,偷抹母亲的晶体口红在他面前晃了无数次后,仍是不见他有所暗示。于是,我不得不无奈而又沮丧地在日记中写,少女的心事如风,来得很快,却难以如花般被轻易吹开。

很多个日夜之后,我的情愫开始如烈焰一般在心间的草原上蔓延。我想,如果我再不见他一面,或者,不与他相识的话,我便是要死去了。那于灵魂深处的虚弱,像一根无形的针,扎进了我的心门。那样摸不着实处的莫名的疼,开始让我寝食难安。

我在草纸上写了信,细细修改了数次,终于誊抄到了一张粉蓝的信纸上。我对朋友说,你帮我送去吧,求你这一次了。她看了我许久,兴许是被我打动了,从未见我对任何事儿这么认真过。

人潮涌动的小卖部门口,朋友将粉蓝的被叠成心形的信件递给了他。我站在不远处,佯装漫不经心地四处探望,寻找东西。心里,却是像乱了方阵的万千战马,轰隆隆地,不知所措。

一路上,我像个坏了的复读机一般,反复地问朋友,他接信时的表情是什么?他有没有说什么?你有没有对他说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排山倒海,揪扯了整整一个下午。我想,我是患病了,要不,怎会每日都心神不宁?

恍然地等待几个日夜之后,终于收到了一份简洁的来信。他说,可以和我做朋友。而我,在信中所提出的要求,也仅是那么简单。

有了朋友这样一个幌子,我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小卖部和他打招呼,与他一起喝杯冰凉的奶茶,不着边际地闲聊;可以明目张胆去球场看他打篮球,在众人间挥汗如雨,几乎一手遮天;可以故作成熟地叫他戒烟,告诉他吸烟的一些危害......

一个明媚的午后,我们无缘无故地在街头牵手了。我不明白,这到底算不算恋爱,反正心乱如麻,空茫不已。最后,我们约定,周末半夜悄悄潜逃出来,带上手电筒,一起登山看日出。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他的请求。要知道,在每一个少女的内心深处,其实都潜藏着一个浪漫至极的梦境。即便,她不漂亮,不善良,不大方,不温柔。可这个梦境,一定是无比美妙而又完整的。

与一个让自己怦然心动情窦初开的男孩儿,一起冒险,一起在黑暗中摸索至山顶。而后,静默地等待暖彻心扉的日光穿透云层,斜射在两双十指紧扣的手背上,该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儿啊!

周末的夜,我辗转反侧不能入睡。生平第一次失眠了。

顶着皮开肉绽的危险,我轻微地打开了二楼的后窗,慢慢地顺着下水管道攀援下去。旋即,一溜烟消失在了昏黄的路灯深处。

他不曾失约。安然地,冷酷地站在站在学校门口等我。我们各自心照不宣,开始了徒步登山的旅程。

呼啸的山风像锋利的草尖一样划过脸庞。无边的黑暗,荆棘,恐惧,像翻腾的巨浪从四面八方打来。他似乎也有些惊恐,瘦弱的手臂止不住微微地颤抖。我开始有些后悔踏入这条所谓浪漫至极的不归路。

我的手臂被拉开了无数的细长的血痕。偶然的摔跤,跌倒,使得浑身青紫,触碰不得。他更严重,差点踩断树根,坠落悬崖。

我庆幸,这无边的黑暗,给了我足以流泪的勇气和环境。在沉重的喘息中,不息的松涛内里,我委屈的泪花像手臂上的血痕一般,一条条地在脸庞上长长拉开。

最终,还未到达山顶,他便提出了放弃。过多的能量消耗和庞大的恐惧,使我们饥寒交迫,难以抵挡。下山之后,天已蒙蒙亮。我们各自不语,朝着不同的大路阔步走去。

后来,我喜欢上了另外一个更为帅气更有才情的男孩儿。我为他,写下了不少的诗句。也曾在许多个时刻里默默感慨,为何年少的心,如此善变?可细细追问之后才明白,当时的她们,哪个心中不曾同时有过几个模糊的身影?

也是当年那样叛逆蛮横,任性妄为的经历让自己终于明白,书中所描写的初恋,电视剧里所播放的浪漫片段,其实并非真如那般让人魂牵梦萦,刻骨铭心。仅是经历者在多年后追忆起来,因岁月的诠释和人生阅历的沉淀而变得具有些许朦胧色彩罢了。

初恋,往往一点儿也不浪漫。

请在春天为我守口如瓶

A

在严小蓝造谣说我买彩票中了两千元人民币之后的一时辰里,我毫不间歇地说了不下五百次“真没骗你”。当众多同学在半信半疑的忖度中散去之后,我气呼呼地给正在埋头看小说的严小蓝写了一张纸条,上面是鲜红的四个大字:“你去死吧!”

严小蓝合上书本,嘿嘿地在我的后三排的位置讪笑,片刻,扔回我的纸条。我以为,她会为自己的恶作剧而感到羞愧和内疚,满怀诚恳地跟我道歉,谁知道,上面竟是一句让我良久无语的话:“不好意思,我只去过网吧,没去过死吧,还请大侠带路……”

课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势头冲出了教室,打算从此踏上独立自强的道路。谁知,还没跑出十来米,严小蓝杀猪般的叫声便在身后想起:“李兴海,你个臭小子,要是你再不站住,我就把你的丑事儿,全部抖出来!”

顿时,喧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目光毫不偏差地落在了严小蓝嬉笑翻卷的嘴巴上。我不得不定住身形,如同受困的木偶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等待严小蓝步步逼近。旁边的男生不断起哄:“小蓝同志,说啊!你千万不能屈服在恶势力的恐吓之下啊!”“说吧,广大群众都期待你将李兴海的丑陋嘴脸公诸于世呢!”

严小蓝故作从容地摆手:“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咱们的李兴海同志知道立地认错,痛改前非,那么我就应该赶尽杀绝,凡事,还是给他人留条活路,是不?”

严小蓝的虚假告白,旋即引来了阵阵欢呼和掌声。我附在严小蓝的耳旁说:“死丫头,早就知道不能和你说这么多秘密,我迟早会被出卖!”

B

严小蓝是我的死党兼小妹。我承认,我曾说过无数谎话,譬如,我谣传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再譬如,我还涕泪交加地说,她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我保证,这次一定真实不虚。

我一度相信,世界上再没有比严小蓝更加愚蠢的女生了。因为,新生自我介绍完毕的当夜,班主任为了让大家熟络更快,特意开展了一个名叫“语言接力赛”的游戏。就是说,下一个人,接着上一个人所说的最后一个字继续,背一段诗歌或者念一句名言都可以。

这个在我看来是根本枯燥无味的游戏,却因严小蓝变得生动而又让人捧腹。当上一个同学悲情异常地说完“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时,严小蓝兴高采烈地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手舞足蹈接了一句足以让全班同学终生难忘的毛词:“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叫。”

身旁一位木讷的男生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一脸无辜地站起来问:“谁在丛中叫?这句诗在广播里念的不都是‘丛中跳’吗?”顿时,安静的教室里,横倒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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