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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13.安丽斯

那名法国司机在去往火车站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他们的城镇是多么有趣,把我当作一个乡下人——我就是这样对他说的。于是他眉飞色舞地讲起了他的首都:“巴黎是个浪漫的地方,消费很高,你从乡下来,那种消费你是承受不起的,没几天你就得回去。不过,那里的葡萄酒卖得很便宜,你真该尝尝巴黎的红酒。或许,乡下人一生也就只有几次机会,还有埃菲尔铁塔,远远地看上一番就行了,拍张照——哦,姑娘,你有相机吗?”他突然问。我摇头。

“真糟糕,那就用脑子记下来,长长你的见识。”他笑了笑,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与他那浓密的黑胡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突然扫了一眼我的裙子,一脸惊讶地问:“乡下也有香奈儿卖?”

“不,山寨货。”我对他笑了一笑,心里却痒痒的。

“像你这样美丽的姑娘,在城里找个男朋友谈谈恋爱是没有问题的,要是继续待在乡下可就是个大损失了,正巧我的儿子还没有女朋友……”他想说下去,却被我打断:“司机先生,我有男朋友。火车站就在前面,我该下车了。”我板着脸将行李从后备厢提出来,把钱付给司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但愿在巴黎我不会再遇到这种司机。

《每日快报》

多处农庄遭袭,受害者牙印证明吸血鬼回归?

巴西利亚新闻社2月7日电。

近日来,源于圣保罗咖啡种植区的野兽袭击案已扩张至里约热内卢——这座巴西最大的港口城市、最大的造船工业中心也未幸免于难。袭击者不仅伤害了多处甘蔗与咖啡种植园内的农夫,还将袭击的矛头转向城市,造成了不小的混乱。

“我和卡巴尔从种植园里出来,就遇到了些黑影,我百分之百保证他们是人而非野兽。”某位幸存者如是说道,“然后我就向种植园的后门跑去,但卡巴尔被他们抓住了,他们冲着他的脖子咬下去,还有手腕——哦,那时天黑了,我看得不太清楚,他们追我,以很快的速度追到了我。他们扯开我的衣服,可是他们却在下一秒躲开了。我估计他们是被我脖子上的十字架吓走了,这群异教徒!我怀疑他们是魔鬼,或者吸血鬼!”

受害者的大腿动脉、脖颈的血管和手腕上都有明显的牙印,并且他们是失血过多而死,这无不让人疑虑,传说中的吸血鬼是否真的横空出世。

“这是很明显的,吸血鬼就在身边,他们冲破戒律滥杀无辜,我们必须采取非常手段去维护我们的人身安全,而首先就该深信他们的存在!”印第安人自始至终这样认为。

然而到底是何非常手段,印第安人并未说明。

“我们应该进行并已在进行的,等待。”一位老首领这样回答。

我正在巴黎,此时从酒店向外看,巴黎还未苏醒。

雾气未散,连街边的乞丐都还在沉睡。我喜欢这样安静的城市,浪漫集中在夜晚,将一夜狂欢后留下的残余弃之不理,随即倒头大睡。第二日一早,在慵懒中继续贪睡。太阳未升之时,整个巴黎是沉睡的。

不知道丹尼尔是否在这里,我抚摸着大拇指上的蓝宝石。丹尼尔究竟是不是我的男朋友呢?我胡思乱想一番,打电话让酒店给我送早餐上来,然后开始思考接下来的旅程计划。

我已经很清楚马尔斯手中有该隐左手,这必然是我的第一个目标,马尔斯收集的圣器资料中没有提及它们到底在何处,有些甚至已消失近百年之久,我不知该如何下手。

有一件名为“血湖天鹅”的圣器在一位中国女性血族的手上收藏着,因此我必然要去中国一趟。马尔斯的资料上附有圣器的图片,这是个好兆头,至少我在看见它们时能够很快认出来。

安丽斯·乔整理的圣器资料。

乔凡尼末日蓝宝石。

刑斧。

思绪清晰之戒(末卡维族)

破坏钥匙。

血族血杯。

血湖天鹅。

亚伦的进食之刃(末卡维族)

幻银魔镜。

惑晶球之提灯。

月光项链(末卡维族)

肮脏寄生菊石。

记忆之匣。

逆天禁咒·灵杖。

魔魂戒指。

异端魔杖·血匙。

罗玛幻觉神牌(雷伏诺族,公爵)

该隐左手。

幻模人偶。

托瑞多族符石(托瑞多族)

神泪·毒瓶。

辉夜圣杯(雷伏诺族)

骨之琴。

战争大衣(梵卓)

毁灭·象牙弓。

魔镯。

不朽的血之圣书(血族,遁世会长老)

天使刺。

我开始后悔没有及时夺到圣器,现在我只身在巴黎,没有一点头绪,今天我该到处走走,不知巴黎是否真的如书中介绍得那般迷人。

大法官:如果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你也将为错过繁星而黯然神伤。巴黎若不动人,人间再无浪漫。

安丽斯·乔:要命的繁星至今未到。大法官,我们认识吗?

大法官:现在是认识的。

14.安丽斯

我醒来的时候正在凡尔赛宫附近的一家酒店的床上躺着,奇怪的是,昨晚弄脏的衣服已经洗干净,整齐地叠放在枕边,我则换上了一身睡衣。乔凡尼末日蓝宝石戒指也在枕边。

我预订了一份早餐,在等早餐的时间里,我整理了血族圣器的资料,然后在网络上看见“大法官”给我的回复。他似乎一直在关注我,而我印象里似乎没有这个人。我说服自己去相信他只是个陌生网友。

“巴黎若不动人,世间再无浪漫”,他的话使我对巴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昨天一整天的时间我都在为游玩巴黎做准备。

计划却在我走出酒店时改变了。撒旦!繁星果然出现了。我看见了马尔斯,他也在巴黎!

我的脑海里闪出几个关键词,“马尔斯”、“巴黎”、“血族”、“该隐左手”,很明显最后一个关键词最突出。

他从对面的酒店里走出来,一眼就发现了我,随即匆忙转身拐进了一个小巷子。我追了上去。血族的速度之快让我没法追上他,我的疾速奔跑又使早餐时吃的芝士蛋糕在我的胃里一阵翻腾。我跑到巷子的尽头时,马尔斯已经不见了踪影。我的心冷了,不只是因为他的消失,还因为有其他可怕的疑惑。

我没有任何可以威慑他人的东西,即使我再找到他,也没有办法迫使他交出该隐左手。并且,除了该隐左手和乔凡尼末日蓝宝石,其他的圣器我该怎么找?曾经我思考过这些问题,但并没有现在这样清晰,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赤祼裸地承认自己的无奈。

我折回酒店,在门口徘徊了很久,接待员多次上前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对他摇手否认,然后去了马尔斯住的酒店。

前台是位金发美女,当我向她提出我想看看客人房间里的录像时,她义正辞严地以“我们尊重客人的隐私”为由拒绝了我。我只好作出让步,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在马尔斯回来时给我打电话。

我以为这种机会微乎其微,但马尔斯确实回到酒店办理了退房手续,那个金发美女如约给我打了电话:“他带着一个背包离开了。”

这次我学聪明了点,把上午的那身衣服换下来,加上了一件黑色的风衣,等他在酒店门口张望许久后离开时,才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跟上他。

跟踪很成功,马尔斯并没有发现,他在一家小旅馆住下了,在他上楼的时候,我去前台预订了马尔斯对面的一间房,然后回到酒店办理退房,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也住到了那家旅馆。

幸运的是,旅馆的每个房间门上都有猫眼,我盯着猫眼看了很久,对面的房间都没有动静,我不敢开门,害怕对面的门也有人透过猫眼在看这边。也许是我多虑了,但我总有这种感觉。

这个旅馆里没有订餐服务,折腾了一上午,我的胃空空如也,现在我非常饿,当我鼓起勇气打开房门时,对面的房门也打开了。

两个开门的人望向对方时都愣住了。

对面的房间住着一个女孩,中国女孩。我看见她皱了皱眉头,然后愤怒地冲向楼梯口。我跟着她下楼,就听见她和前台在争辩着什么。

“那个男的去了哪里?”

“哪个男的?”

“就是住在A21的客人!”

“住在那里的是安丽斯·乔·托马斯小姐。”

“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呢?他提着一个深蓝色的运动背包。”

“您是指马尔斯·亚伯先生吗?他已经退房了。”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一瞬间在我脑海里炸开。我也奔过去问:“什么时候的事?”

前台小姐一脸迷惑地看着我们,愣了几秒才回答问题。

原来,马尔斯上楼只是去看看A21房间——我认为他一定是知道有人跟踪才故意这样做——他没有定下A21房间。我向前台预订了“那位先生对面的房间”,前台把A21房间对面的A20给我留下,我回到酒店退房时,马尔斯下楼告诉前台他对房间并不满意,然后就离开了。同样在跟踪马尔斯的这位中国女孩在马尔斯从旅馆出来后订下了“上一位客人对面的房间”,前台将之理解为我所预订的A20房间的对面一间,也就是A21房间。

我坐在A20房间里收拾东西准备搬回酒店,小旅馆确实不那么讨人喜欢,我更喜欢高层的房间,空气也会更好。

那个中国女孩从虚掩的房门进来,自顾自地坐在床边,我没有理会她。

“你为什么跟踪他?”她突然问我。

“那你呢?”我抬起头、直起腰,没好气地反问她。说不定就是她坏了我的事,我跟踪马尔斯时他什么都没有发现,好吧,至少他没有回头,一定是她打草惊蛇了。

“他是个血族,你懂吗?吸血鬼。”

她的话让我不由得一怔,我打量起面前这个女孩,她穿着一套黑色紧身皮衣,在巴黎这算普通,不普通的是她的脸色像血族一样苍白,额头上明显地暴露着青筋,她的指甲如玻璃般透明。

“你也是?”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不,我不是。”她笑着摇头说,“我是猎人。”

猎人是厌倦了不朽之身的血族,经受神圣洗礼后进行转变的物种,他们不是血族的朋友,却不能片面理解为血族的敌人。他们是监督血族不触犯戒律的人,他们要求血族遵守避世戒律,不得伤害人类。这简直和企盼“天下无贼”一样可笑。

“马尔斯杀了人?”

“不。”她立即否认,笑意更深一层。

“那你为什么跟着他?”我隐隐猜到她的来意与我相同,因为她的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

该隐左手。答案不出所料。“你也是为了这个。”她的笑极其绚烂,像绽放而易碎的蔷薇,风触即破的肥皂泡。

“你为什么要得到它?”

“你不需要知道。”她又说,“我们合作吧!”

“合作什么?”我看见她的目光聚集在我的手上,准确地说,是我的大拇指上。

“我替你抢到该隐左手,你就把戒指给我。”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我心有不安:“你不是要该隐左手吗?”

“原本我要用它向长老换取做回人类的机会,现在,向你换取就够了。”她挑了挑眉头,“你知道蓝色液体的作用吗?”

我点头:“但是它对我的意义太大了。”

见我犹豫,她急了,站起身来说:“以你的能力不可能得到该隐左手,况且,有蓝宝石和图纹在,蓝色液体没了你也可以向亲王证明你得到了它。”

“你知道?”我惊愕道。

“我会读心术。”

我思考了一会儿,问她:“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她扬起胜利的一笑,知道我已经答应。

她在马尔斯走出旅馆时向他的背包侧袋扔了一个监视器,通过GPS定位,我们很快知道马尔斯在凡尔赛宫附近。

当我们到达他所在的位置时,发现那是一家咖啡屋。米落(这位女猎人的名字)就地解决了我的午餐问题(她知道我很饿),她自己去旁边的宠物店买了一只兔子,回到咖啡屋坐在我对面,趁人不注意时优雅地拧断了兔子头,像倒牛奶似的把血倒在玻璃杯里。

血液在杯中摇晃,晃得我头脑发晕。

她端起这杯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

我惊讶:“就这么点?你不饿吗?”

“我们需要学会制约。”她轻描淡绘。

“你不能吃饭?不能喝水?”

“你以为血族是什么?是神吗?别开玩笑了,血族是死尸,没有心跳、没有呼吸!血族是以吸血为生、惧怕光明的物种,这根本不是好玩的。当我们吃饭或菜——就像身为人类时那样,消化系统不会工作,我们迎来的是反胃和呕吐。”她好像有点激动,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眉毛一跳一跳的。

“我一直在奇怪,为什么有些血族惧怕光明而有些血族却可以在阳光下活动?”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血族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血族由第一代繁衍至现今已有第十五或第十六代了,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洗礼,有的血族能够接触阳光,近代血族甚至能在阳光下任意活动,但盛夏时正午的阳光依旧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近代血族,就像马尔斯这样吗?没有什么可以威胁近代血族?”

米落困惑地看了我一下,眯起双眼说:“你的父亲该给你雇一位家庭教师。”但她停顿了一会儿还是回答了,“不新鲜的血液作为食物就像人类吃了过期食品,会让血族不舒服。致死的只有将他们活活饿死。哦,还有银质子弹穿入心脏,这对血族来说是要命的痛苦。或者……”她又一次挑了挑眉,“把他们大缷八块,以此来确定尸体不能再聚合成一个人形。”

“多恶心。”我露出厌恶的神情。

“恶心的事你会遇到更多,今晚也会。”她眨了眨眼睛。

我不懂她的意思,随后她给我讲了她的计划。

通过读心,米落知道马尔斯要去酒吧见一个人,然后明日一早离开巴黎,我们必须在今晚下手。米落会想办法将马尔斯灌醉(血族也会喝酒)拖进酒店的房里,由她控制马尔斯,我负责用斧头把他的左手砍下来。

“他必然是用了什么方法把该隐左手接在了他的断臂上。”说完计划后米落盯着对面咖啡屋里的马尔斯喃喃自语。

我倒是怜悯起了马尔斯:“他会死吗?”

“他必须死。否则你的托马斯家族就会与亚伯家族反目,虽然你不是血族,但你成为血族后会受到亲王的制裁。”

“那就更不能杀!”我叫道。

“我们杀得无声无息,也就没人找得到证据。”米落淡淡一笑,把她手里的兔子尸体扔回了笼子。

15.安丽斯

我们在咖啡屋待到晚上七点,期间我吃了一份新奥尔良烤鸡,米落又杀了一只兔子,马尔斯在咖啡屋看完了一本书,他的餐点一口都没吃,甚至没有喝水。

七点天就已经黑了,整个巴黎被灯光照亮,我们跟着马尔斯进了一家热闹的酒吧,这是我第一次进酒吧。虽然做了万全的思想准备,我还是被震惊到了。

这是阴暗与混乱的一小块天地,男男女女在跳着火热的舞,彩色的灯光在我眼前摇晃,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响彻整个酒吧。坐着喝酒的人们在欢笑,有陪酒女郎来来回回地走动,拎着几扎啤酒靠在一个又一个男子的怀里,脸上荡漾着别有目的的笑。

我很快就迷失了方向,把马尔斯和米落跟丢了,我在混乱的人群中四处张望,可明明在一瞥间看见了她,下一秒她又在跳跃的人身后消失。我走进了舞动的人群,好不容易挤过一个挺着大啤酒肚的男人,转眼间又被他回身撞到另一个人身上。“嘿,女孩,一起跳舞吧!”被撞的男子用流利的法文向我发出邀请,然后扯着我一起跳。

“停下!停下!抱歉!我要去找人!”我的声音被音乐盖过,这个男子依旧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环上我的腰。

“放开!我叫你放开!”我要挣扎,他却以为我要跳舞,于是自己跳得更欢了。

我扯着嗓子叫喊,声音却被音响盖过。突然间,我看见面前的男子变了脸色,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头顶,他环在我腰上的手放开了,紧接着我被另一只冰冷的手环腰远离了眼前的男人。我像一个洋娃娃似的被翻转过去,正对着救了我的人,但我没看清他的脸,他就放手离开了,来时和去时都像幽灵。

他的手那么冷,就像丹尼尔。

我打了个激灵,反应过来,想去找那个人,可他早就不见了踪影。

挤出舞蹈的人群以后,在吧台我看见了米落和马尔斯,米落给我打了个绕道的手势,我去吧台的另一端要了一杯鸡尾酒。其实我不喝酒,只是在吧台上只坐着不喝酒并不好,所以我稍抿几口就放下了。在那里等了两个小时,米落成功地灌醉了马尔斯。她真是个天才!

我们抬着他去酒店开了一间房,几乎一切顺利,不顺利的是米落说马尔斯快醒酒了(路上他把酒吐出来了),而我并没有带斧头。很显然,米落需要留在酒店看住马尔斯,买斧头的任务则交给我。

路过消防栓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会儿。这毕竟不是《泰坦尼克号》,我没有像女主角罗丝一样把斧头拿下来去救杰克,因为我知道拿下斧头警报会响起,不等我砍下马尔斯的手,巴黎的警察就会把我带走。我正在做犯法的事,不论是人类的法律还是血族的法律,都最好不要去触犯。

我买来了斧头,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把它藏在了我脱下的大衣里,我觉得它很重,捧着它就像捧着马尔斯的尸体一样。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房间时,听见了一阵令人尴尬的声音。

我很快就找到了源头,衣衫不整的米落被压在床上,马尔斯在亲吻着她的脖子,想也明白他们在干什么。米落越过马尔斯的脑袋对我示意赶紧动手,我把斧头拎起来给她看,指了指马尔斯搭在米落肩上的左手。她清楚我指的是什么,于是腾出一只手扯下自己脖子上的十字架,塞到马尔斯的左手里,轻轻在他耳边说:“亲爱的,我知道你讨厌它,把它放到柜子上,好吗?”她飞快地对我使了眼色,我走近柜子边,举起了斧头。

马尔斯果然听了米落的话,伸出了他那粗糙的、不属于他自己的手,把十字架放在柜子上,我趁机朝他的肘部砍了下去。

红色的液体染上了一切。

该隐的手里藏着世间最大的秘密,所以他的手被人砍走了。

马尔斯的手是血族圣器该隐左手,所以他的手被我砍走了。

我拥有该隐左手,而米落要抢走它。她既要戒指上的宝石,也要该隐左手。我清楚这一点。

我抱着用大衣裹紧的该隐左手,拼命似的跑出酒店,跑进了一个巷子。这场景让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只不过现在,我变成了马尔斯,米落变成了我,巷子还是很长。

我知道被她追上我必死无疑,从我砍下该隐左手、她推开马尔斯时对我露出的凶恶的目光中,我明白了她的贪得无厌。为了血族圣器,她什么都做得出来。

我没命地奔跑着,速度当然不及米落这个血族猎人,她很快捡起路边的棍子将我抽翻在地。我没有电影人那样经打的体质,一倒在地上我就感觉头晕目眩,手里的大衣掉到地上,该隐左手从大衣里滚了出来。

米落笑盈盈地捡起该隐左手,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我摔在地上的部位火辣辣地疼,但我还是忍痛扭过身子,把大拇指上的戒指取下来紧攥在手里,仿佛这样就不会被她拿走似的。

“多可爱,一个无知的人类,你没有任何能力找到圣器,却还要坚持?这枚戒指是怎么得来的?你最清楚不过了。”米落的笑像绽放的毒花,“是出卖了身体,靠一夜情换来的吧!”

我看见一个黑影自她身后缓缓而来。米落的话像在我心口上划了一刀。一夜情?我从来没有这样认为,我好像在寻找一个解释的理由,却迟迟找不到。可米落一语道破。我轻声念叨,感觉脑子快炸开了,也许刚才那一下把我摔晕了。

“没错,这是一夜情。”我呢喃道。

但我没有听见回答。我只听见一阵打斗声,还有接连几次米落的声音,然后是毫无声息。

“不,不是一夜情。”有人拦腰抱住了我,像教导孩子一样在我耳边絮语,“米落在骗你,她和你一样在找血族圣器,她不会希望自己变回人类的,当初的永生是她自找的,她要宝石是为了销毁它,这是许多猎人的心愿。”

“血族圣器是整个血族的命脉。有人在寻找,借此称王;有人要销毁,那就是猎人。所以你得保管好它们,也要保护好自己……”这个人的声音熟悉无比,可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他的面孔也快要消失,我的眼皮闭上了,可我的脑子还在不停地思索。

是谁呢?是谁呢?我的脑袋开始昏沉沉的。

哦,撒旦,他是丹尼尔,丹尼尔·艾德森。想到他我才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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