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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另一个疑犯

圣堂传来一阵沉穆的钟声,时间已到了6点45分,屋内壁炉架上的挂钟也指到了相同的时间,而桑戴克仍旧没有回来。这着实令人感到奇怪——他的确是个守时的人,我也迫不及待地想把我的新发现告诉他,而加之此前比德阴魂不散地在一旁唉声叹气,我的神经早被他折磨得紧绷绷的了。我把头探出窗口,望向下方的草坪,想穷极目力望穿这皑皑的浓雾。最后实在忍不住,干脆敞着门等待桑戴克归来的声响。

突然一个人影出现在了实验室的楼梯口。待我看清来人是比德时,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这家伙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正要回到房里,忽听见一阵马车声从培伯大楼那边传来,声音渐渐变得清晰起来。

马车终于停到了房子对面,比德迫不及待地从楼梯上一跃而下。过了几分钟,我就听到从大厅里传来他洪亮的声音:

“您的伤要不要紧,先生?”

我立刻跑到楼下,看见比德扶着桑戴克,步履蹒跚地踏上楼梯。他的右手正搭在比德的肩膀上,浑身沾满了污泥,左手吊着绷带,帽檐下压着一条黑手绢,显然头上也缠着绷带。

“没什么大事儿,”桑戴克口气轻松地回答道,好像受伤的人并不是自己,“看起来确实有点碍眼,就像个刚从田地里爬出来的庄稼汉。是不是,里维斯?”他一见我惊慌的神情,便自我解嘲道,“此刻,一顿晚饭、一把衣刷就能满足我所有的愿望。”

可一进到屋里,在明亮的灯光下他的脸显得十分苍白,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浑身虚脱了似的一下子倒在安乐椅上,显然他已疲惫至极。

“怎么会弄成这样?”我关切地问。

看到主人已经安全归来,勤快的比德立即跑到厨房为我们准备晚餐。

桑戴克疲惫地抬起眼皮,在确定自己忠实的仆人已经离开后,他开口道:“实在是太古怪了,里维斯。下午我从比鲁区那边儿往这边儿赶,一直小心翼翼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这种天气简直糟透了,到处泥泞不堪,湿滑难走。就在我走上伦敦桥时,一辆全速奔跑的大马车,突然呼啸着从桥下冲过来。要知道在这种天气下,十二码以外的地方根本看不清。我连忙躲到街边的石头上,想等马车通过了之后再走。可就在马车逐渐驶近时,我突然被人猛地撞了一下,脚下也被绊了一跤,结果我整个人就横摔到马路上,戴的新帽子也被摔脱了。我还没来得及爬起来,那辆马车就飞奔而至——我的帽子是彻底完了,出门的时候还是全新的呢——我都快被吓晕过去了。紧接着我就感到我的头部一阵剧痛——就是这个丑陋的伤口造成的;然后又卷起袖子查看手臂,因为我整个身子都曾被马车拖着走,手臂上被磨掉了一块皮。这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里维斯,我差一点就去见上帝了。如果被摔得更远点,我可能就被完全碾平了,就跟海星一样。”

“那个推你的人呢?”我问。

“早没影儿了,看样子好像是个点灯的灯夫。有个喝醉酒的红脸女人救了我,是她把我送到了医院——多么令人感动啊!”

他苦笑道。

“然后直至你从伤痛中恢复过来?”

“当然。我被推进了手术室。之后老兰德让我在那儿躺了一个小时,观察我是否会留有脑震荡的后遗症,实际上我只是受到一些惊吓罢了。但这事真让人想不通。”

“你指的是那个推你的人吗?”

“没错,而且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绊倒我。”

“你觉得他不是故意的,是不是?”我又问。

“不,不是。”他对此并不是很肯定。

我本来有机会继续追问下去的。可这时比德出现了,桑戴克也就故意岔开了话题。

吃完晚饭后,我把从华科·霍比那儿听到的事儿告诉了他。此后我一直盯着桑戴克,想看看他对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可结果令我很失望。他听得认真,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奋或者意外的情绪。

“因为这样,约翰·霍比就冒险投资矿业?”等我一说完,他就开口道,“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这么冒失!那么,他这种资金短缺的状况持续多久了?”

“还不清楚,不过估计不是突如其来的灾祸影响,应该经历了一番过程。”

“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桑戴克也表示赞同道,“或许在股市上有时会出现突然的灾难,一夜之间富翁变成穷光蛋。而照此看来,霍比是真的买下了这些矿准备生产开发,而不仅仅是投机的行为,因而这样的损失不能等同于股票折价的情况。假如能搞清楚其中的原因,也是挺有趣的一件事儿。”

“这事儿肯定和钻石失窃案有关联,对不对?”

“毫无疑问,”桑戴克肯定道,“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比较复杂,不过,显然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见解。”

“的确如此,我觉得,假如亏损局面已不是短时间的情况,那么在案发之前,他们很可能已经打算实施一些激烈的手段。”

“这倒是很可能的事,”桑戴克点头道,“可这一点与案件本身有什么联系吗?”

“如果这一事实成立的话,也就意味着霍比先生在案子发生前已经陷入财务危机,那么行窃者的身份也就多了一个可能。”

“我倒想听听阁下的高论。”桑戴克表示十分感兴趣。

“但这似乎又不太可能,”他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倒使我生出几分怯意,“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

“这有什么关系,”他激励我道,“在一名智慧的思想者面前,可能与不可能的事都将得到同等的机会。”

有他这句话的鼓励,我便开始滔滔不绝,将刚才在回来的路上所想到的那套理论全部说了出来。桑戴克专注的神情以及他不时的点头示意,都令我感到无比的兴奋。

等我说完后,桑戴克默默地望着壁炉里的火,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显然是在思考我的这项新论题与其他的线索如何挂上钩。他思索了好一阵子,最后双眼依然紧盯着那团火焰的余烬,缓缓开口道:

“里维斯,你的这份新论题的确证明了你的聪明才智。我们先假设各种理论都具有同等的实践性,然后根据搜集来的这些线索作出判定。我很高兴能看到你拥有这般科学合理的想象力,能将各种事件串连到一起。实际上,挑战性越强,获得的成就感也就越大。表面的事实谁都能发现得了——诸如指纹这类的东西。祝贺你,你的表现非常好!你已摆脱了那貌似不可撼动的指纹命题——自从郝贺德发表了他那篇着名的论文后,指纹理论便夺取了许多法律工作者的理性。我记得他在那篇论文中指出,只要提供出指纹证据就无须进一步证实——这是最误导人的观点,而警方却奉若神明。他们似乎终于找到了一块灵便的试金石,为此他们可以省去不少繁复的调查工作。可实际上任何证据都不可能‘无须进一步证实’,这就好比在逻辑学中不可能存在用单一前提条件推导出三段论法的实例。”

“这也太夸张了吧?”我笑道。

“是有点。不过,”他回答道,“现在他们的三段论法就是这么推导出来的。”

“也就是说,作案的人留下了红拇指印。”

“而某人的指纹与此吻合。”

“因而某人即是这件案子的案犯。”

“噢,多么完美的三段论法!”我说道。

“完美?”桑戴克带着疑问的语气,说道,“这一推断的前提条件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案子真是由指纹的主人做下的吗?’

这一点并没有得到证实。”

“如此说来,指纹作为证据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

“也不是这么说,”桑戴克答道,“我的意思是不要随意夸大指纹对确定案犯的意义。指纹对破案无疑是很有价值的。就目前这个案件来说,假如没有这个拇指印,那么任何人都有作案的嫌疑,这也就意味着没有任何线索。正因为有了这个拇指印,怀疑的对象才被锁定在诺柏本人或者某个能够获取其指纹的人。”

“这么说来,你觉得我的那套理论是说得通的啰?”

“当然,”桑戴克答道,“打一听你说起,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个理论是否可行;而你所打听到的这条新线索也增加了它的可能性。你还记得我说过的那四个假设吗?即诺柏、华科、约翰·霍比或其他人都有可能作案。现在还未排除前三个人的作案嫌疑,因而可以先不去考虑‘其他人’的可能性。假如排除指纹的证据,那么约翰·霍比的嫌疑最大。他可以取得钻石,因为他拿着保险柜的钥匙,而那两个人则没有这项条件。可那个拇指印却让诺柏百口莫辩;不过,以你的理论推导,约翰·霍比还是不能被完全排除掉。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分析:约翰·霍比的钥匙能够打开保险柜获取钻石,因而他可能成为作案者。可假如那枚指印是在他锁上柜子之后留下的,那也就意味着在他再度打开保险柜之前,某人也打开过。而这个人也可能是盗贼。”

“法律指控诺柏·霍比的基础就是那张纸上留有的拇指印。但并没有证据能够说明他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取钻石的。假如他并没有盗窃的行径,那么便不可能在那一时段留下自己的指印。”

“但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约翰·霍比事先已取得了诺柏的指纹,作案时便加以利用。如果这种假设成立的话,那他就是盗贼。”

“而华科·霍比虽然也有可能取得诺柏的指纹,可并没有证据显示他能够取得霍比先生的备忘录或者钻石。因而指控他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所以我们辩护的关键点就在于,”我强调道,“诺柏是否有打开保险柜的可能性?而霍比先生是否可能使自己的备忘录上留有沾着诺柏血渍的拇指印?”

“没错,”桑戴克肯定道,“这些都是要深入分析的重点,虽然还有其他的疑点,但一时还无法弄清楚。诺柏的房间已被警方搜查过了,在那里并没有发现复制的钥匙或********;不过这并不能说明问题,他也可能在得知拇指印被发现后,将钥匙处理掉了。至于另一个问题,我曾经问过诺柏,他说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否按过这样的血指印,所以这两个问题都没有确切的线索。”

“那霍比先生应对钻石的失窃负有怎样的责任呢?”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不予考虑。”桑戴克答道,“他没有负担任何义务,也没有疏忽之处,所以他并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讨论了许久之后,桑戴克觉得有些累了,便回房休息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独自苦苦思索这起谜案,越想越觉得案情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倘若桑戴克今晚所说的这些便是他脑中所想,那么为诺柏洗冤的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而他对指纹论提出的那番质疑,恐怕也不会受到法院的采纳,但此前他却对诺柏下了那样的保证。我知道我的这位朋友并不是意气用事的人,不可能平白无故说出那样的话。因而我确信他一定隐藏了某些我未曾获知的线索信息。想到此处,我便不再多想。弄灭了烟斗,上床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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