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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四周(1)

女眷女眷

想去奥克兰的黑人区。

口语没法解释。看过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就知道,那是我偶像打架斗殴的地方。在马克·吐温和海明威之间,便是这个“马背上的水手”。一个水手,一条硬汉,一个真正的男人,最终只能葬身大海。他对中产阶级恋人的那番慷慨陈词,至今激励着我,要防着女人。

女人易挡,家妻难防。

毛毛开了好几页购物清单。多不怕,要命的是,很多商品是她幻想出来的,《乱世佳人》斯嘉丽的帽子,大力水手的女友……简直没法沟通。我只好求助于林妹妹。她成立了一个采购事业部,全权代理友人购物之事宜。

为了帮我省钱,林妹妹日渐憔悴。

我在MSN上说,省钱无止境,别省了!

她说,不省怎么过日子,你不是还要存钱买自由吗?

听她们说,在美国购物是一门学问。一是方法,二是心态。比如,用优惠劵是一种方法,必须活学活用计算精准。等待购物时机,拼的却是心态,要学会欲擒故纵。同样的东西,会买和不会买有天壤之别。令你倾家荡产的东西,有白送的可能。

洽谈购物之余,林妹妹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最近一直在海边,想坐火车去美洲大陆里头看看。她说,叫建中给你当司机吧,你来了他兴奋得睡不着。我说这次不麻烦你们了,想一个人去。

好吧,她说,知道你嫌我们碍事,我帮你订票。

周六一早出发,周日必须赶回来,根据往返时间,算出最远能到达哪儿。林妹妹帮我选了一站。后来,就是这一站,令我彻底傻眼,同时造就了一段奇遇。

起点站是奥克兰。我想干脆周五去住一晚,感受一下黑人区的治安,自作主张订了一家汽车旅馆。谁知这一订,得罪了朋友。

周四下午,建中把我叫出去抽了两根烟。他说,你探险我不反对,可要注意安全!你知不知道,那地方每周都有几起枪击案,大家都躲着黑人区,你怎么还跑进去住?再说了,明天晚上太太聚会,还要请你吃饭呢,你怎么招呼都不打?

回到办公室,林妹妹也在MSN上质问,你是怎么想的?

我怕给你们添麻烦。

杰文,你没把我们当朋友啊,都客气成这样了!

我傻了,搬杰克·伦敦出来也不管用,决定取消预订。凯子帮我问的,店家不答应,说最低折扣无法取消。

就这样,我不退款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参加在建中家举行的太太聚会。由于心虚,我不停地夸林妹妹厨艺精湛,持家有方,会省钱。

林妹妹说,省什么呀,省半天,你一下就白送人家70块!

我想请凯子帮忙狡辩,他却陪嫂子下楼散步去了。嫂子怀着孩子,吃东西要拿天平量。吃完必须搀着散步。慈禧太后饭后走九百九十步,嫂子没那么讲究,身子微热即可。小公主即将来到人世,马虎不得。

林妹妹自制了比萨。我拿手机拍照,说太好吃了!电视里放着《中国好声音》。女眷们也看《甄嬛传》和《北京青年》,要不是手里握着玛格丽特,我感觉身处上海。她们都是高学历,在国内都独当一面,在这边料理家务或听课学习。(拿H1的签证,配偶不能工作。)

林妹妹平时滴酒不沾,我一来她喝个不停,叫我谈左小祖咒的《小莉》。反正大家都听不懂,我逮着机会一通胡说。

林妹妹问,你写东西,难道不是为了迎合读者吗?

我说我怎么知道谁是读者,写了情书扔海里,谁捞了算谁的。

你觉得自己有天分吗?

这个嘛,写个东西为什么要天分——

凯子说,总理发言到此为止,请记者们离场,谢谢配合!

我还没说完呢。她们已经去看电视了,我还跑过去,双手叉腰说个不停。凯子来拉我,回来,别吓着我女儿,接着喝!

躲到阳台抽烟,空中一轮明月,谁谁想过来,谁谁也要来了。建中说,先不谈融入,咱们这帮兄弟才是真的。我说,你们把酒桌都搬到美国来了,我以后找谁喝去呀!

四个人围成一圈,搭着肩膀,又说了许多话。在月下。

去黑人家吃饭

建中劝我别去黑人区,其实他自己去奥克兰吃过饭。

是这么回事。2008年奥运,他来美国出差,在北京转机的时候,碰到机场突发事件,全飞机的人被迫多待一天。有个黑人老头,吓了建中一跳。犹豫再三,建中鼓起勇气问道,先生,请问您是摩根·弗里曼吗?老头笑问,怎么了?听到熟悉的声音,建中更加激动,我我我,喜欢您演的电影啊,《肖生克的救赎》,《为黛西小姐开车》!老头眨了一下眼睛,笑着说,很多人都这么说,可惜我不是。

不可能!建中看看四周,轻声说,您放心,我不告诉别人。

老头把护照给建中看,说真不是。

太像了,连声音都像,连脸上的老人斑都像,建中哈哈大笑,觉得不可思议。老头告诉建中,他在美国也经常遭粉丝围堵,没想到在中国也没躲开。建中带他逛了北京,又一起坐飞机去旧金山。老头很感激,邀建中去他家吃饭。他家在奥克兰。

奥克兰?建中想,黑人区啊,去了不会被击毙吧?从这两天的交往来看,“奥运迷”摩根·弗里曼也不至于加害我。于是,在一个周末,建中真去了。

结果,老头把建中当恩人,得到黑人全家的殷勤款待。老头住在奥克兰的富人区。公馆大得惊人,由专门车道进去,气派得不行。全家几十口人,扑过来把建中都亲傻了。建中英文好,长得也黑,掉到黑人大家庭,根本认不出来。

老头的女婿,是一位白人警官,带建中参观他家的军火库。好家伙,足以武装一个重案组。这是建中有生以来第一次摸到真家伙。

给建中印象最深的,还不是枪,而是吃饭。

全家围坐一个超大圆桌,说话得喊。建中赶过去就晚了,正饿得慌,刚想动刀,发现他们全家开始祈祷,念念有词,感谢上帝赐予食物什么的。过程挺尴尬。建中想笑,觉得太无礼,跟着祈祷吧,一时又不会。他像上帝一样,端坐在祈祷声中。还好时间不长,否则真要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我向建中抱怨,你自己有奇遇,为什么要阻止我?

那是富人区!建中说,我去奥克兰看过篮球赛,差点就被抢,安全要注意。

那不成,我说,我来美国,就是要看看这个世界。

没问题,建中说,明天我送你上火车!

加州微风号

美国这地方,是人就有车,没车没驾照,等于没长脚。

我是个四肢健全的人,到这边基本沦为瘫痪。有心像阿甘那样奔跑,用脚横穿美国,时间来不及。叫建中当车夫吧,又没什么明确路线。昨晚聊到离家出走,我又一次提到火车。可以说,没有人比我对火车更有感情,尤其是那种绿皮火车。

哈姆雷特问:活着还是死去?

我问的是:火车火车,你要去哪儿,能带我远走高飞吗?

等我老了,一定为火车写本书,纪念那些爬火车的日子。“呜呜”的汽笛声,总在心中响起,不断提醒我,你还是那个充满向往的少年,永远不要丢掉好奇心!

美国的火车是个什么样子?得去看看。

随便去哪儿,能深入大陆就行。如果美国是个苹果,我不能只吃皮。有辆“加州微风号”,从旧金山到芝加哥,贯穿东西,相当于从上海至昆明。两层的,天窗加落地窗,在风景中穿行。来回坐两天要200美元。不便宜,忍了。我跟室友提议,他们说,没事坐火车,多无聊啊!

不是每个人都爱看沿途的风景,谁叫我对火车情有独钟呢。一个人上路更好,没人跟我抢艳遇。

建中送我去奥克兰火车站。

昨晚在他家喝多了,一早醉醺醺地赶火车。路上又聊到中美不同。别说人了,鬼都不同。老外的鬼是野兽型,猛鬼街、电锯杀人、血肉模糊的那种。中国鬼多是冷艳美女,白衣、散发、无腿、勾人魂魄、防不胜防。你内心的恐惧,决定了你的种族。

建中说,在美国交朋友不容易。美国人是桃子,中国人是椰子。桃子软乎乎的,谁都可以靠近;内核却是硬的,走不进去。椰子硬邦邦的,对谁都设着防,可只要突破了防线,里头就全是水。

都是泪水,我说。

聊着聊着开到了。是我的错,一提到火车站,自然想到大广场,人满为患,脏乱差、卖发票,抓人住宿之类的。这边车站更像个办事处,小巧玲珑,静悄悄地待在晨光里。按说奥克兰不算小,候车厅里却没什么人,想要恐怖袭击,肯定不选这儿。

不用检票,直接进月台。月台上还放着椅子。我靠在那儿,面对两条孤零零的轨道发呆。

没有进站仪式,上了车我都没意识到这是火车,感觉上了公交。还问呢,位子在哪儿?黑人乘务员说,哥们儿,到处都是,随便坐!

老外胖子多,座位宽,间距大,每个人都可以踢腿或打坐。宽宽松松的,一个人坐好几排,一节车厢没几个人。我担心美国铁道部亏本。铁路不是他们的交通动脉,已经退化成了观光线路。

国内坐火车,最怕上厕所。你刚蹲下,外头狂拍门,拍得你双脚发抖,怎么可能痛快?这里很悠闲,我不紧不慢,暗爽了半个多小时,还玩了会儿自拍。

车上老人居多,我混迹其间,像个调皮的孩子。车也跟老人一样,背着手,喘着气,在阳光里慢慢滑行。

我试着给一个老人说春运,还列举了一些数据。难以置信,他说,还有这么可怕的事!听那意思,他想去感受一下。我看他拿相机手都会抖,心想您老还是别去了,万一出事,中国人民怎么担当得起。

我醒了会儿酒,后来一直待在观光车厢。全是玻璃,人都被打开了。头顶白云飘,身边树木过。碧海金沙,深山大谷,戈壁草原,牛仔木屋,西部小镇,美国端的是大好河山!

躺下来,抬起脚,试了试脚踏祥云。

每过一段路,广播都会提醒你,有什么风景不容错过,还讲典故。为了这条铁路,累死过很多中国人。英文好的话,可以慢慢听。我是个粗人,胡乱看过去,到了内华达,觉得是新疆。

有位漂亮的法国老太太,一直拿笔记录着什么。她写一会儿,看一会儿窗外,偶尔抬手挡阳光。挺喜欢跟老人聊天,说得慢,不急着干什么,平静安详。她过去是个老师,现在周游世界。她早就游过了,这是第三次,去过敦煌。已经碰到好些老外游世界,感觉周游世界并不是件值得炫耀的事儿。她讲到法国,讲到日本,还讲到南亚的佛教,又说到内华达的历史。我没怎么听懂。

身后一对夫妇,饮红酒,看风景。

这地方太新疆了!我觉得要去乌鲁木齐。夕阳追着火车,戈壁一片金黄,投下各种各样的影子,烟霞万丈,让我想起徒步丝绸之路的日子。

打开电脑,播放古典音乐。我在流动的风景中写下这篇日记。

内华达中秋的摇滚乐

不知什么时候,旁边坐着个姑娘。我以为她是菲律宾的,她以为我是泰国的,用英文聊了几句,发现大家都是中国人。

她刚从西藏回来,每年都去住两个月。我以为她是台湾人,又错了,她是杭州姑娘。我以为她跟我差不多大,还错了,人家刚毕业。我不敢再猜了,直接问,你在美国干吗?

她在美国中部上学,说那里的美国人淳朴得孤陋寡闻,并举例说明。

她问,你觉得我胖吗?

啊,我说,不胖不胖!

呵呵,她说,我在美国不算胖。

她又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黑?

我说,不黑不黑。

她说这是西藏的恩赐。她特别能聊,也特别敢聊。我彻底沦为了听众。

她说美国人热爱阳光和运动,不怕晒黑。她说中国也有胖子,但绝对胖不成那样,屁股都能顶住后脑勺。中国的胖子是大款,美国的胖子都是穷人,整天抱着垃圾食品看电视,没时间去运动,撑着骨架子长肉,不胖简直没天理!

她小小年纪游遍世界。我问中美风景哪个更好。她说,要说风景,还是西藏最好,当然看多了也没什么,关键是文化。我又跟着问文化。她说,文化很复杂,听我慢慢说。

她帮我长了不少见识。她问我有没有看过《失恋33天》。她认识那个作者,早就认识,没成名前就认识。我说很可惜,我不认识。

打算聊一个通宵,可火车无情到站。两人静静相望,竟有几分不舍。留下联系方式吧,别初见成永别。

不是所有车厢都开门,没空含泪惜别了。我背着包一通跑,急得直跳脚。在火车启动前冲了出去!

一下车,我傻了!

这是什么站!就一个电话亭,放在茫茫戈壁之中。连我在内,一共两位乘客下车。另一位被人接走之后,光线暗下,更显荒凉。我冷得发抖。要在这儿待五个多小时,我才能坐上返程车。怪就怪我把中国式思维强加给了美国,这儿连个卖茶叶蛋的都没有!

打电话给建中,大喊:林妹妹!你干的好事,把我扔在戈壁上啦!建中叫我把确切地址告诉他,万一有事他好知道出事地点。

也罢,有人给我收尸了,环顾四周,但见极远处似有灯光。冒着被狼吃的危险,我朝着灯光,向戈壁走去。月亮好大,把我的影子打在地上,今天正是祖国的中秋。

走了一段时间,灯光越来越多,回头一望,不知道哪个是我的电话亭了。想想没关系,铁路就在我后方。回来只要大致方向不错,先找到铁路,再沿铁路找电话亭。

看清了,灯光是大写的M。麦当劳啊,我几乎是小跑过去的。

冲进去买了个套餐。刚坐下享用,人家说要关门。她问我是不是找旅馆(Hotel)。我说不是,想找个地方待会儿,还要赶火车。也许是我的回答太兜圈子,她们把我赶了出去。

我沿着公路漫游。碰到一群金发美女,披着外套,里头穿的是性感兔女服。三个老黑迎面走过来,冲我打招呼,我点了一下头。用眼角余光回望,他们停在原处来目送我。我低头看了看鞋带,心想再过来我就跑!

眼前一面金光闪闪的大牌子,Gold Country。有人进出,在门打开的瞬间,我听到了鼓声。

我推门走了进去。乐队正在调音。左边一条发光的吧台,调酒师身后一面墙的酒。右边有一个小舞台,台下十几张圆桌,稀稀拉拉地坐了几桌人,竟有人在室内抽烟!我在最前排坐下。化险为夷令我出手大方,壮着胆子要了瓶啤酒。点燃一支烟,觉得自己特可笑,这是在哪儿啊?

很快,我被舞台所吸引。

台上三个老头,白发苍苍。一个主唱兼键盘,一个吉他手,一个鼓手。台下没多少听众,可他们非常投入,调音老半天。人们都不着急,喝酒闲聊。当歌声响起,把我听呆了,像U2啊。主唱非常动情,像在亲吻麦克风。我这才发现他前面有张海报,是他自己的头像。莫非我听过他的歌?

想到自己正身处美国西部,在路边的小酒馆看演出,不由热血澎湃。

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事实上我也没认真听。音乐也是不需要语言的。

当年第一次听到《加州旅馆》,也不知道在唱什么,前奏就把我震住了。跟乐队相处的日子里,躺在南京防空洞,伴着江南的雨声,听了不知道多少摇滚乐。那些打口碟,都来自遥远的美国。

听得心痛了,才问是谁唱的。

有一首大门乐队的《当音乐结束时》,真不是人唱的。那么骄傲地悲伤着,摇摇晃晃地呓语着,诗意的疯子,疯子的诗意,牧师般的酒鬼,酒鬼般的牧师,把生命都唱了进去。真有这样的人,不到二十岁就看透了一切,几乎本能地表达出致命的忧伤。

我深信,情感源自痛苦,痛苦才有歌声。

那些天才所揭露的真相,搁在哪儿都是最优秀的诗篇。这世上,真有一些人,只有一些人,用自己内心的迷茫,换来我们从未见过的色彩。

他们的生命惊鸿一瞥,却在歌声里永不变老。

有些音乐,是从灵魂里飘出来的。好像本来就存在,在每个人梦里都曾到达的地方。从那里传过来,流淌到人间成了音乐,造出各种幻境,向你呈现着什么。你不能说,没法说。只能听,听到心疼。那么美好,那么刺骨和绝望,像爱,更像自由,不可触摸,甚至无法叹息。就那一瞬间,你仿佛回到本初的故乡。

一个梦都没有,一个梦都不想有。

伟大的歌,是唱给所有人的。

管你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美好与悲伤,怎会有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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