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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情感小城(7)

我和英语结识具体是在小学三四年级,他长得很讨喜,班上的男男女女都喜欢他。那时候孩子被送去学画画钢琴什么的是无条件可讲的,水粉、水彩、素描和国画什么的我都学过,谈不上喜欢,也绝画不出名堂。艺术家是生出来,不是学出来的;艺术的确是大众的,但艺术家是上帝的。艺术没学出个所以然,我今天的一个习惯却是那时候形成的:对不憎恶的东西就凑合着喜欢,不抱怨。

学英语却是我主动要求的。班里的女班长会英语,我们俩回家时又时常一道,小孩子不管男男女女都无差别地闹着玩儿,中文骂的没词了,人家可以用英语骂我。四年级眼看要开英语课,我就主动要求妈妈在三年级的假期给我弄了个英语班,这一捧起英语书就是十多年。开英语课的时候,仗着自己学过点儿很是风光了一阵,后来大家也都加班加点地学,小学没毕业我就又淹没在人堆里了。

考初中的时候就考两样:英语和数学。记得很清楚,参加一所重点中学的选拔考试,考的太糟不敢写名字。上了中学后,数学一直马马虎虎,从未考得太好,可稍微上点规模的考试也都大概能应付;英语起先不错,可能是危机感太强的缘故,初一初二的时候总还能考个九十七、九十九什么的。后来搬家到北京,这才见识啥叫“英语水平”。刚来的时候走路也背单词上厕所也背单词,第一次年纪大排队英语考了九十多,我激动地直想给自己跪下。时候一长就不灵了,尤其我打心眼里不接受中国人必须学英语的事实,觉得面对中国人还说英语的中国人和二鬼子差不多,也就是那时候开始认真看《史记》和《汉书》,更觉得汉语简直是世界上最高贵的语言,这英语和汉语比较起来简直上错了擂台……但我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并顺手犯了中国文人最爱犯的一个臭毛病:站在齐腰深的逆流里,太不把会游泳的人当回事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学习方法上不对头。幸而中考时英语还算不错,总算能旁若无人地捡起一地假清高的碎玻璃而佯装自己从未照过镜子。

高中更完蛋。越是痴迷中国文化,越是把英语往冷宫里推。那时候我喜欢的杂极了:文史、民俗、国画、古乐,甚至明清八股文和先秦的祭祀礼仪。论斤出售的旧书疯了似的往家里搬,案头床前都填满了。英语呢?也碰——除非是考试前。不得不说:自从搬来北京,我和英语就谈不上恩恩怨怨,完全是我单方面对不起人家。高一的时候别人每天学英语要一个钟头,我都不好意思说我多长时间;高二的时候迫于形势,这才动心思琢磨语法都是怎么回事,完形填空什么的怎么才能不错够一半儿。后来逐渐对一些英美的散文家感了兴趣,才慢慢变得主动起来;而那时班上已经有数位高人可以把英语的读写弄的和母语一样自如了,甚至连之前总少我三五分儿的几个伙计也时有惊艳的表现。英语可以提高得很快,端正心态做做题就会慢慢好起来。高考时我的英语成绩考得还能看,总算是不耽误我上大学。这时候我沉淀了下来,觉得英语对前途命运确有其俗不可耐又绕之不开的影响,一个要好的朋友英语非常棒,在一次长谈时更语重心长地劝我把英语好好搞一搞。

数学学了这么多年,占去一半精力,但我觉得还是非常划算的。我的逻辑感形成于学数学的过程,对科学和自然规律的尊重也形成于学数学的过程。至于数学之美又是我心驰神往的,它让我看到了各种艺术的抽象体,让我敢于开诚布公地怀疑人所不疑之一切。英语学了这么多年,也苦了这么多年,尽管从未怎么较劲,但也是亦步亦趋跟着课堂和考试下来的,总要占我超过五分之一的心力。高考的压力下,算来自己最钟情的文学不过是在睡前的几分钟或者上厕所的工夫才敢拿出来爱一爱,必将终生为之奋斗的中华文艺之改良也只敢在旁人咳嗽打喷嚏的时候偷偷琢磨琢磨,实在觉得花费这么大成本在英语身上确实浪费。

英语的教育方法显然是错误的,花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多数学生在升入大学后仍不能真正掌握基本的读写技能。而英语造成的学业规划上的本末倒置则有其更深远的消极影响。可以肯定地说:目前中国学生的英语识记水平远远高于汉语识记的水平。最简单的,基本上所有读过两年书的都知道“脏”是“dirty”,但中文系硕士毕业也未见得能把“邋遢”二字写明白,何况我列举的例子还不牵涉古汉语!今天来看,英语简直是中国的第二母语。这倒没错,但真正的母语水平你够了吗?母语水平低下,直接造成的就是对通盘中国文化的认识异常苍白。不了解汉字是怎么来的就不清楚中国的农耕文明(一说大河文明)大概是怎么回事,对文明的整体形态毫无概念就不能对构成文明的文化元件有任何真实的体验:你所指点给他的五岳和昆曲只是凭空飞来的百科词条,像生根在水里的浮游植物;你所再三强调的诗书典章、礼乐人伦也只是强作庄严的陌生概念,原本应看来是星辰的天体在他眼里是灯泡。尤其在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没搞明白“究竟学什么有用”之前,孩子们平白无故地被派去纠葛于和英语结下的恩恩怨怨,最终也没有人站出来告诉他学这个是为了什么,他也自然会糊涂究竟应学到什么程度。

究竟学什么有用?如果从迅速转化成生产力的角度上看,只有学技术有用。排出机械故障不需要了解卡尔·本茨是谁,不需要知道生产流水线是谁发明的;这世界上和语言应用有关的多数工作不用读半本莎士比亚,不用真正搞清楚《珈蓝经》和《吠陀经》谁是谁非。科学和技术在中国往往被潦草地叫做“科技”,但他们的距离何止由地球到月亮。我们进入大学的那一刻,大学都假定我们是要做学术的,因此教授给我们了许多看似“用不上”的东西,而“用不上”在我们看来也无非是不能马上变成现钞。而这“用不上”的宝库里有行事为人的参考标准,有研究学问的逻辑经验,有在旁人说“是”时坚持说“不”的信念支撑,有在时代拒绝你的杰出时躬身对历史表达的敬意和挺直腰杆的坚持……这世上看似有用的东西多类似活期债券,看似无用的东西是埋藏深山的金银矿苗。

上大学仍然要学英语。而且在我决定了要出国深造之后,英语忽然变得可爱起来。做人做事到二十大几,才真正明白究竟应如何安置英语的“工具化”。这件事做起来简单,无非是围绕着学术研究各环节和阶段的不等要求定向地进行语言技能的加强,说起来要费番口舌——类似于对木匠来说,让墨斗和鲁班尺回到工具箱的位置,不要处处显示其相比锛凿斧锯的高尚。

英语学到这个分儿上才觉得学的不冤枉,觉得不亏欠自己的追求多少。任何学科我们必须分离地看它,对少部分精研理论的业内人士而言它是学问,对其他靠他吃饭的人来说不过是一门手艺。但站在母语身后的本土文化却必须综合学问和技能的两方认可,我们断不能以实用性的眼光草率地打量我们的文化,即便它确实是一些人的饭碗,但它更是所有人对普遍价值观的辨识特征——我们无法仅凭纸人纸马在敬天敬地的祭典前拼凑庄重,真正的虔诚是一种内化的皈依。

时间一去十几年,恩恩怨怨都是美好的回忆——YoucannotconnectthedotslookingforwardYoucanonlyconnectthemlookingbackwards,soyouhavetotrustthatdotswillsomehowconnectinyourfuture

2011年2月11日

可堪折腰的五斗米

这几天收拾一些稿子。远的有高中时候的,近的有上个月的,整理差不多了竟意外地发觉:升学一类的“大事”均未撰文以记之,密密麻麻写上几页的多是“正走着路,一片还没枯透的杨树叶敲到了我的肩上”,当然还有翻了书而随手留下的笔记,有些只记了三分之二——捧在手里反复端详已确信没有续上的可能,就连墨水也买不回当初的浓淡了。

感染我的无疑是一些生活里的针头线脑。类似“高考”这样的大事可能参与感太强,面面俱到以致了无生趣,连回忆也显得毫无必要——我甚至记得考卷的气味,和地沟油摊出的煎饼差不太远。倒是那些缺我不少、多我不多的小事,总让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出现过,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别人会无心提起我的一些言行给他们留的印象,有些我忘得干干净净还要煞有介事地支应着,有些大概还剩点边边角角,有些竟鲜活如IMAX画面。

前两天大姨一家来做客,本家哥哥拿来两只家养的柴鸡。后一只是我亲手收拾的,磨得锋利的菜刀居然吃不动它的骨头,无奈只能勉强分成几大块;炖了个把钟头,愣是没熬出多少油花儿,肉像牛筋一样结实,每一口都教我感叹它的原生态。我很小时候吃过这种肉,那时候养肉鸡的还不多,买了鸡回去还要架起开水放血去毛,红烧太浪费,家家熬着吃。

上礼拜日一家人去香山,妈妈“奇迹般”地爬到了最高处。所以使用引号里的新闻联播词汇,在于妈妈的体力远远不足以支持她爬上这么高。

生了二十多年,也活了二十多年,生活的奇趣大概就是:当你朝前看的时候,不得不把它塞进希望、绝望、漫长、短促等等这些干瘪的词汇里,你实在拿不准它们中的哪些会终究与你的生活发生联系;当你回头看时,“生活”二字早已写进不同的小格子里,填满空间的还有那些灿如繁星的点点滴滴。

昨天考雅思笔试,妈妈在考场外的理发店做头发,今天和妈妈谈起她的新发型,顺带着扯出了“摩丝的故事”。2008年妈妈动手术,拆线之前的日子妈妈每天都要以极其费劲的方式梳洗打理,她的化妆品带到了病房,每天打摩丝,和上班时一样风度。后来做化疗,后来头发就没了,再后来是漫长的恢复期,终于昨天她正经去收拾了头发。做完头发她提出用“摩丝”修饰一下,人家告诉她现在所有人都用“弹力素”,言语间“摩丝”已如中国人脆弱的道德感——“相逢不用忙归去,明日黄花蝶也愁”了。

听到这里我把头别过去,朝向车窗外的方向。任何理由和珍重生命一比就显的充满破绽。生活之细节带来的感动基本来自我们彼时的专一用意和此时的遗忘无心。骇人听闻的是:人若是能清楚明白地记住每一件事,人生将黯淡多少不期而遇的惊喜啊。我们完全没必要感谢老天——今天的一切收获是你应得的,只是这喜悦的溢出本于你对播种的忘怀。

前两天哥们儿叫着打球,好久不见,加上本来就熟,动作野了点。三个多小时下来,这才发现衬衫的口袋被撕开了。这件衬衫是三年前在百货市场买的,19块还是29块记不得了,这是我第一件有彩色竖条纹的衬衫。这几年它见证了我的很多值得纪念的场景,有去上海参加SIFE全国赛的,有去参加一些重要答辩的,有高中毕业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回母校看望老师的……我从来不计较上午拿它去配上千块的西装,下午再穿着它去打球——让旁人的冷峻凝视和称兄道弟的汗水、手印共同弥散在它的表面。

有些东西会因为我们的悉心保管而变得娇贵忸怩,有些东西因为我们的放心使用而成为令你在沉沉的睡梦中也会忍俊不禁的记忆。小时候,学前班规定每周五可以把玩具带去学校,每次瞧人家带着半人高的变形金刚我都免不了围过去看看,几个平时以欺负我为乐的小男孩故意向我炫耀它的高级玩法。那时我家境一般(即使好也不会让父母买那么贵的玩具),带去的只能是塑料的刀剑和只能听响、不能打子弹的玩具枪。后来我试着分解玩具枪,把每个零件的形状搞的门儿清,我可以用两支枪的零件拼出三只枪来,包括用水果刀和钳子拾掇弹夹和电路板。

平生第一次“有辱斯文”是在地摊上买了一本砖头似的《陶渊明集》,看了一半就脱手从窗户丢了出去并当即发誓此等好书非精装正版不买!后来过去这些年,脑子里停留的还是那印的密密匝匝、歪歪斜斜的半本,几次把一摞精装本放上手推车都最终没让它们出现在我的藏书里。

很显然的是:五斗米本身并不可气,挑战人尊严的无外乎把象征意义强加于五斗米的市侩凡夫——人不应以物质单位为唯一计量标准,即便灵魂可以被贴上价码,它也一定是放在上帝的货架上。

不要因畏惧琐碎而疏于拼凑完整。白岩松讲得好:“我们80%的人生都是平淡的,人要做好迎接平淡的准备。”在车里躲闪妈妈那个“摩丝的故事”,其实是不想教她察觉我夺眶而出的眼泪……

201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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