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你觉得好吃就多吃点,离晚饭还有好几个小时呢。”顾里斯边吃边对她道。
“嗯嗯嗯......你也多吃点儿......”钟情说完再不说话,寝不言食不语,专心吃完桶中之面。
吃完之后,顾里斯继续回他房里打游戏去了,钟情撑着腰到院里散了会儿步,实在没什么精神,肚子又撑得厉害,便回房里坐着了。
闲来无事,便到了绣坊,飞针走线绣起花来。相公公事繁忙,她不能帮助于他,聊表心意,想为他绣一个随身携带的香包。
理出绣线,捻起绣针,在早已备好的绣布上神情专注地一针一线地绣着心中想好的图样。
杨昳傍晚回来的时候,钟情仍没有从绣房中出来。
杨昳推开顾里斯的大门,看到他在里面举着大刀战得激烈,屁股下面坐着的凳子也因他夸张的动作而吱吱地叫着。
包往床上一扔,看着那狗窝似的床铺嫌恶地摇摇头,坐到了房中另外的一张凳子上。
“哥,嘿嘿!哥你回来了”顾里斯手下动作没停,回头讨好地冲他笑道。哥喜欢安静,不喜欢他闹哄哄的,笑脸奉上他应该准许他把这一级打完。
“又在房里呆了一天?”杨昳淡淡的问他。
“没有,哥,我谨记你的吩咐,没有整日呆在房中,有时间就去陪嫂子说话。”
“哼。”杨昳轻哼了一声,他会信他的才怪。他是什么德行他不清楚?只怕今日他屁股都未曾离开那张凳子。
“你们中午吃的什么?”
“这个嘛”顾里斯挠挠头,大哥若是得知他叫他为嫂子做饭,结果只给嫂子泡了一桶面一定会不高兴,说不定还会处处限制自己。
哥的手段很多,别看他表面上风平浪静,没什么心眼,其实他鬼点子多着呢。哥最知道他,也知道拿什么办法对付他,他们年纪相差不大,他却总能把自己掐得死死的。
依他看,哥不但是个古玩大家,也颇有识人相人之能。对付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法子,这一招他早已摸得炉火纯青。
“哦......阿斯,你怎么不说下去,中午你和你嫂子都吃了些什么?”该不会是这家伙太懒,又不想叫外卖,两人这会儿都还饿着肚子吧?该死,杨昳皱了皱眉头。
顾里斯不停转动着眼珠,想着法子转移话题,无意中瞥到电脑桌旁的那幅字,眼睛一亮:“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杨昳岂会不知这家伙的打算,他们是一块儿长大的,他对他了解甚深。用一句不怎么雅的话形容就是:顾里斯屁股一厥,他就知道他拉的是什么屎。
不过这一次,他还真的被这家伙得逞了。
“这个是什么”杨昳也不看那张纸,悠闲地架起腿问着顾里斯。
“你先看看”这么好的东西,怎么都得先卖卖关子。他保证,一会哥一定会大感惊奇的。
杨昳起初还不为意,懒洋洋地接过那张纸打开看起来。只瞥一眼,便开始慎重起来。越看下去,脸上的神色就越是震惊。
“这你从哪弄的?”
顾里斯抱着双手不肯说。
“这谁写的,说!”
“哥你先说写得怎么样,我才会告诉你这是谁写的。”顾里斯这一次胆子大得冒泡,敢跟他哥“叫板”了。
杨昳又拿起那份字,他的样子很奇怪,对着顾里斯他可以随意说谈,可看到这份字的时候,眸中却不失尊敬之色。
顾里斯看他的反应,心中已有了数,却还是问:“哥,这字写得好不好?我吧,虽然不懂这个,可也觉着它好。当时我就想着,把这幅字拿给你看看。我不懂,可哥是行家啊!哥,你还没说呢”
杨昳看这小子坚持,知道不说出自己的想法他是不可能告诉他这字出于何人之手了。
“平心而论,这份小楷古雅浑朴、圆润遒劲。古风醇厚,笔法精简,自然天成,是书法字画中的难得佳品。最难的是,这幅字古风古韵,无论是用墨还是布局,与现代的书法大家都略有不同,却别有一番意趣。而且似乎似乎”杨昳不知道该怎么说出自己那心里奇怪的而又熟悉的感觉,不知为何,看到这幅字,他竟然想起一个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大家来。
“阿斯,你是从哪里弄到这幅字的。”
“那哥,这幅字比起你收藏的那些又当如何?”
“这”杨昳似乎没想到顾里斯会有此一问,他还真没想过会拿这一幅字与他收藏的那些相比较。或者怎么说呢,这幅字只是闲暇之时写来打发日子的,或是兴趣所好。而他收藏的那些珍品,全都经过精心的装裱,存在历史超越千年,每一幅字都价值千金。这两者,他还没想过要拿来比较。
时下也有许多人,在书法方面颇有涉猎研究,真能成为大师的却少之又少,难道写这幅字的人便是其中之一?
谈到字画的价值,除了字之本身,最重要的还是要考量他的历史价值以及写这副字之人的名气。名气越大的话慕名买字画的人就越多,也就能赚到个好价钱。相反,你若是籍籍无名,除非真的遇到伯乐,你字写得再好,也无多少人赏识。对于有些文人雅士而言,用金钱来衡量他们字画的价值,无疑是对他们的侮辱。不过在古玩这一行,商业价值却是一个不可不估量的因素。
“哥不要考虑其他的,就说她这字写得比起当代的书法大家如何?”顾里斯倒不是真的想打破沙锅问到底,他只是想借此了解一下他这嫂子的深浅。
就连他这个懒得连外卖都不想叫的人都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嫂子产生如此大的好奇了,他就不信他这个对什么都掌握其间的大哥会没有!而且从大哥和嫂子的相处来看,他们似乎对彼此的生活很不了解,甚至更多的像个陌生人一样,只因为有“夫妻”这个身份两人才牵扯到一起
而且他们夫妻之间的相处极为怪异,不能说是漠不关心,却都划清界限,好像井水不犯河水。最重要的是他还偷偷发现,大哥和嫂子分房睡,哈哈!新婚夫妻却分房睡,这其中的关联岂不是耐人寻味吗?
再者,以今日他和大哥的对话看来,显然大哥并不知道嫂子精于此道。他这个才来几天的弟弟都发现了,身为他丈夫的哥都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可以说明哥对嫂子的事情知之甚少吗?
依他看来,哥对嫂子比对陌生人的了解也多不了多少。
杨昳静默良久,沉吟半晌才大胆说出心里的想法。
“我对这字怎么看,你只要听过这一句话就知道了。”杨昳定住他,眼睛很亮很亮。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说出那个名字,顾里斯就无话可说而且也无需再追问他的答案了。
“什么话?”
“你知道这幅字颇有谁之风吗?”杨昳目中泛出兴奋地神采,这是爱宝之人对发现珍品所独有的光亮,正如伯乐看到良驹。
“谁?”连顾里斯都慎重起来。妈呀!他该不会发现宝了吧!
杨昳等了会儿,慢慢道出两个字:“钟繇!”
“什什什么?钟繇?”显然钟繇的名气太响,在书法史上的地位太过崇高,以致顾里斯这个没啃过多少历史书的人,也听过他这号人物。
钟繇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书法家之一,在书法史上享有极高的成就,做出不朽的贡献,遗留的真迹不多,每一幅都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oh,mygod!哥,你是说嫂子这字有钟繇之风?”天哪!顾里斯早看出嫂子写的字不赖,但这么牛还是哥说的,真是出乎顾里斯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