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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曹雪芹(3)

三、一身傲骨曹雪芹的家庭败落以后,如果他愿意攀附的话,他也有可以攀附的阔亲戚,家门里也有得志的人物。前面说过,曹寅长女嫁多罗平郡王讷尔苏,婚后生有四子:福彭、福秀、福靖、福端。福彭于雍正四年袭封多罗平郡王,先后管理过镶蓝旗满洲都统事务、正白旗满洲都统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事务;雍正十一年,特简“军机处行走”,并出任定边大将军,统领满洲、蒙古旗兵及绿营兵讨伐噶尔丹策零(准噶尔部首领)。乾隆皇帝即位后,以福彭协办总理事务,并擢任议政大臣。福秀封固山贝子品级,福靖封授奉国将军。曹寅的另一个女婿也是王爷,其姓名和子女情况不详,到曹雪芹生活的年代,如果没有特别变故的话,仍当是个有权势的人家。雪芹还有位叔祖曹宜,是曹尔正的儿子,于雍正十一年补放正白旗护军参领。乾隆帝登基时,因曹宜为“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追封曹振彦、曹尔正为资政大夫。这表明,曹尔正一房并没有因为曹玺一房的衰败而随着衰败。曹雪芹拥有这样重要的社会关系,为什么还会穷困潦倒到那种地步呢?也许他的姑母去世太早,表兄弟间不再有什么来往;特别是他的包衣身份同王府家的社会地位很悬殊,更增加了来往的障碍。他和曹宜共有的祖宗曹振彦,是他的高祖,在亲属关系上隔了好几层,也不会怎样亲密。曹雪芹处在穷困中得不到阔亲戚和家门的照应,同这种种人情世故自然很有关系,但是,更重要的,是由于他的孤傲性格,由于他不愿意低声下气地乞求别人。曹雪芹在穷困无奈的时候,自然可能去找有钱的亲戚和家门的人,但他受不了轻蔑的冷眼,咽不下残杯与冷炙。中国文人熟悉“嗟来之食”的故事,故事中的“饿者”因不食“嗟来之食”而饿死。曹雪芹同历史上一些有骨气的志士一样,宁肯饿死,也不会食“嗟来之食”,也不会甘心受辱。

曹雪芹工诗善画,高才博学,如果他肯投靠王公大人,作他们的清客、侍奉、幕友,那一定有赏识他的人,富与贵岂不是唾手可得?他怎么会落得衣食不给,那样潦倒穷困呢?此外,他还可以奔走权贵之门,献字献画献诗,凭他的才艺和高谈雄辩,也定然可以成为座上客,美衣美食是少不了的。然而,这样的行止同曹雪芹的本性格格不入。他是明知有富贵可图也不肯去“摧眉折腰事权贵”的。

曹雪芹的朋友常把他与阮籍相比,这是很恰当的。敦诚说雪芹“狂于阮步兵”,“步兵白眼向人斜”。阮步兵,即阮籍。按敦诚的诗意,雪芹的狂傲,更甚于阮籍。雪芹对所有的权贵富豪都保持着傲视的态度,对于社会上庸俗的利禄之辈,“须眉浊物”,“国贼禄鬼”,他总是以鄙夷的目光相待,不屑于与之为伍。这是曹雪芹的朋友们在和他多年相处中得到的印象。

不仅是曹雪芹的朋友把雪芹与阮籍相比拟,曹雪芹自己也表示对阮籍极为欣赏与仰慕。他特地为自己取了一个别号:梦阮。在《红楼梦》中,他也曾写到阮籍,是属于“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的所谓“正邪两赋而来”的人物。大家知道,这些形容是曹雪芹的赞美之笔。一定程度上带有曹雪芹自喻意味的小说主人公贾宝玉,“亦是这一派人物”。谢灵运有诗写道:“谁谓古今殊,异世可同调。”曹雪芹和阮籍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在傲世态度上,可以引为同调。

敦敏有一首《题芹圃画石》诗: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馀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时。

这是题写在曹雪芹画上的诗,说曹雪芹酒后挥毫画出的奇峭的石头,犹如他自己的傲骨。明确点出曹雪芹有一身傲骨,而且是如石一般坚硬的傲骨。曹雪芹喜爱石头,他从石头的意象中发现了自己。《红楼梦》里他创造的那块出自大荒山无稽崖的顽石,不仅是贾宝玉思想性格的象征,实际上也是曹雪芹人格精神的自我写照。在读者心目中,只要想到“无材补天”又奇兀的石头,宝玉的“愚顽”和“不肖”,曹雪芹的傲岸不屈,便可以心领神会了。

曹雪芹像李太白一样“有傲骨”,但曹雪芹的这付傲骨比李白更难得,更可贵,因为曹雪芹所处的清代雍乾时期,专制主义政治和思想文化上的统治,比李白的时代严酷得多,而作为旗人社会的包衣,精神上所受的压迫和束缚又比一般文人严重得多。

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诗题下小注说:“其人素性放达,好饮。”敦诚回忆曹雪芹在宗学里“接倒著”、“高谈雄辩”的表现,就是雪芹“放达”的实例。曹雪芹的放达不羁,是他对世俗礼法和现实秩序的藐视与抗争,也是他内心愤懑的发泄,是他人格的自我解放。

同阮籍、陶渊明、李白许多人相似,雪芹的放达傲世也伴随着“好饮”。敦敏的诗,称雪芹为“酒徒”,说雪芹“燕市悲歌酒易醺”,“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白眼斜”。“愁”与“恨”的发泄,市中的激昂悲歌,鄙夷世俗的白眼,都离不开醉酒。敦诚的《挽曹雪芹》诗,将雪芹比作“竹林七贤”中饮酒最出名的刘伶。《佩刀质酒歌》写敦诚与雪芹相遇,“雪芹酒渴如狂”,敦诚“解佩刀沽酒而饮之”,一时,“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饮酒,使雪芹被压抑的情怀得到释放,精神上得到一种自由。李白诗里面说,美酒能“销万古愁”。德国哲学家尼采说:酒神状态(醉)是“整个情绪系统激动亢奋”,是“情绪的总激发和总释放”,“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是为了追求一种解除个体化束缚、复归原始自然的体验。从阮籍、刘伶到曹雪芹,他们“纵酒”、“好饮”的原因和意义正在这里。

曹雪芹的傲骨、放达,从根本上说,是对人性自由的追求。他不仅向往于人身的不依附,而且追求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自由,这是人类社会世世代代、千年万年永恒的追求,但自由的内涵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的自由,有其具体的历史内涵和规定性。

傲骨——曹雪芹的人格精神,最充分地显示于他创造的艺术作品。不仅见于他笔下的石头,也见于他的诗和他小说的人物形象。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的诗是为小说人物拟写的,大体都符合各个人物的个性、思想和文学修养,同时也有曹雪芹个人情志的寄托。史湘云、林黛玉的菊花诗,反复吟叹菊花清高傲世的品格:“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这深情的吟叹,抒写了黛玉、湘云的情操、胸襟。不言而喻,曹雪芹也是借菊花的形象,为他理想的人格写照,为他自己的人格精神写照。

《红楼梦》的众多女儿形象,曹雪芹倾注了最大热情、最深沉的哀痛的,是林黛玉和晴雯。她们是感情纯真、有棱角、有叛逆性格的人物,也是具有一身傲骨的女性。

晴雯本是赖大家用银子买来孝敬贾母使唤的,后转到宝玉房中。她是“下贱”的女奴,当怡红院的一些丫头正变尽方法笼络小主人的时候,她竟时时顶撞主子,在主子面前任性使气。被称为“作孽”的“撕扇”,就是她敢于在主子面前任性使气的一例。她有时好像忘记了自己的奴婢身份,她对那些以“勤谨”讨主子喜欢、一心想往高枝上爬的,对于得到主子一点施舍便认为是“福气”、“脸面”而扬扬得意的奴才,打心眼里表示鄙视,尖刻地予以嘲讽,甚至于骂为“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当抄检大观园的队伍进入怡红院时,她堵气将箱子往地下一倒,以示抗议。最后被逐出大观园,她坚持不服,抱屈夭亡。这表明在迫害加到这位女奴头上时,她宁可玉碎花残,也决不折腰,决不俯首贴耳,决不表示驯服。她死后讹传作了芙蓉花神,宝玉特意为她写了一篇感人肺腑的诔文,赞扬她“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又说:“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晴雯的形象由此升华到冰清玉洁、高尚完美的境界,她的傲骨也被赋予了传统文化品格的意义。

林黛玉是《红楼梦》的第一号女主人公。自《红楼梦》问世之日起,在读者中间就有黛玉与宝钗孰优孰劣之争,甚至有因看法相左“几挥老拳”的。今天,读者的文学观念和审美意识已经和过去的时代大不相同了,人们开始从外貌、才学、感情、精神境界以及与传统文化的联系等等方面对这两个女性形象具体地进行分析比较。她们的差异是很大的,而一个很重要的差别在于:薛宝钗处处显示出适应环境的能力和现实性色彩,是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染上了禄蠹之气;林黛玉具有超逸绝俗的傲骨和灵性,她身上蕴含着人性解放的新意识和优秀文化、优秀人格的积淀。

元春省亲时,召集宝玉和众姊妹在大观园题匾吟诗。对宝玉和众姊妹来讲,这当然是一次“应制”之作。宝钗题的匾额为“凝晖钟瑞”(阳光瑞气汇聚于此),题的诗里面有这样的句子:“华日祥云笼罩奇”,“修篁时待凤来仪”,“文风已著宸游夕,孝化应隆归省时”,一味奉承元春,颂圣,赞美孝化文风,合乎“应制”的要求。宝玉这天晚上写的诗中,原有“绿玉春犹卷”一句,宝钗瞥见,急忙叫宝玉将“绿玉”的“玉”字换掉,因为元春刚把“红香绿玉”的匾额改为“怡红快绿”,宝钗已看出元春不喜欢“绿玉”一词,她多么善于体察并迎合在上者的心理。黛玉这天晚上安心“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料元春“只命一匾一咏”,使她不能尽兴,“只胡乱作一首五言律应景”。黛玉题的匾额是“世外仙源”。诗的首联是:“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她不颂扬“昌明隆盛之邦”、“运隆祚永之朝”,却称道世外乌托邦的桃源仙境,这就与应制诗的体格不合。

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自从住进荣国府,便常至贾母、王夫人处“承色陪坐”,深得贾母等人的好评。贾母出面替她做生日,问她“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她“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使“贾母更加欢悦”。以后贾母常常人前人后夸奖“宝丫头好”,说从贾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王熙凤心机乖巧,口齿伶俐,无论是恨她的还是爱她的,都不得不佩服她。宝钗却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她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恭维得贾母乐滋滋的,不禁当场自我炫耀了一番。金钏儿跳井以后,王夫人的良心受到责备,心里很不安,宝钗赶忙去道安慰,说什么多半是“失了脚掉下去的”,纵然是赌气投井,“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宝钗不仅这样会逢迎上人,对下人也不结怨,也会笼络。上上下下的人都喜欢她。在协助探春兴利除弊的时候,宝钗提出一套“小惠全大体”的方案,宣布之后,“家人都欢声鼎沸”,感戴之至。林黛玉的处世原则与薛宝钗不同。黛玉对待自己的外祖母当然不必要像宝钗那样去周旋迎合,但要在贾府立足,就必须善于同几个舅母和表嫂相处,特别是与王夫人、王熙凤的关系最为微妙。可是黛玉孤高自许,从不取悦于人,从不对任何人阿谀奉承,与周围污浊的、尔虞我诈的环境很有些格格不入。她的品格,就像潇湘馆前的翠竹一般瘦劲孤高,不为俗屈。她鄙薄功名利禄,不羡慕世俗的荣华富贵,不像宝钗那样一有机会就要劝宝玉去学仕途经济。在荣国府里,黛玉得不到宝钗所得到的那种赏识。抄检大观园之前,王夫人同王熙凤谈到晴雯时说:“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很看不上的狂样子,眉眼儿竟和林黛玉相像,这可以想见林黛玉在王夫人心目中的印象。赵姨娘也是不喜欢林黛玉的,她在感激薛宝钗给贾环送东西的同时,便想到:“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贾母自然是应该疼爱黛玉的,但因黛玉的脾性,贾母也抱怨她“不省事”。贾母说的“全不如宝丫头”的,无疑也包括林黛玉在内。

贾母的爱心,不知不觉的往宝钗那一边倾斜去了。至于邢夫人、王熙凤、尤氏等人,对于黛玉只是做点“花胡哨”的表面文章,谈不上真心实意相待。黛玉在这样冷漠的寄人篱下的环境里,坚持傲世的态度,我行我素,“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这是她立身守志的原则。

清代一位《红楼梦》评点者,说薛宝钗“真是俗骨”。林黛玉和薛宝钗这两个典型人物,展示了傲骨和俗骨两种人格精神。

文学典型是个奇妙的艺术世界。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既可以看到作为创作客体的人和社会,又可以看到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个人。曹雪芹将自己的人格精神和他理想的人格,寄托于林黛玉的形象。林黛玉的傲骨,就是曹雪芹的傲骨。

四、后人评说曹雪芹哀乐中年,情深舐犊,感伤成疾,遽尔早世,是惨酷无情的事实。但这绝不是唯一的原因,更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脂砚斋说雪芹“泪尽而逝”。他哭的不只是爱子一人。他的一生,是为“新愁旧恨”所充满的一生。并非是什么“司痘者”夺去了他们家人父子的生命,而是那个黑暗的时代社会不容他再活下去。

雪芹一死,身后只遗下一位后续的夫人;几束残稿,笔砚零落;备极萧条凄惨。二三朋好,赙赠相资,草草殡葬。西山某处,荒坟一角,衰草寒烟,便是这位文学巨人的归宿之地!

敦诚当时为他的亡友,写下两首挽诗。其一说: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

肠回故垅孤儿泣,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写出了那一片的伤心惨目的境象。

脂砚斋曾提雪芹“泪尽而逝”的话,那原文本是这样的: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则可见雪芹临终抱恨的,最首要的还是全部书中若干地方尚未最后补齐写定。也可见雪芹把写作这部小说看作是他的毕生的事业,他是为完成这一事业而支撑苦斗地活下去的;及今力尽,只有把它托付给亲者脂砚斋一人了。

曹雪芹把他的一生付于写作《红楼梦》上;他虽过早地死去,却总算给我们留下了这部千古不朽的伟大作品,也就可以无憾于地下。但是最极不幸的是从八十回以后,雪芹原作扫数亡佚了。

原稿为某人借阅,有五六回迷失,其事曾为脂砚斋叹恨,这种残损,也可能是八十回传抄问世以后、下半部迟迟不出的一个原因。但这绝不是最要紧的问题。

其真正原因,实另有所在。

这原因,就是《红楼梦》解剖、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就是曹雪芹的叛逆思想深深地击痛、惹恼了封建势力,因而当时统治集团中的重要人物对它加以注视。——这使得脂砚斋往外传写八十回以后小说下半部时,发生了很大的顾虑,遭遇了意外的困难。

封建势力痛恨曹雪芹和《红楼梦》,加以百般辱骂,斥为“邪说行之尤”,污蔑曹雪芹死后还在“地狱”中受苦;他们“欲得而甘心”的那种凶恶狠毒的面貌,已然十分清楚。他们甚至连雪芹丧子无后都引为足以释恨的大快事!——但是在我们看来,这正好说明了雪芹小说的反封建思想的伟大;他们的辱骂污蔑,正是一种最有力的赞扬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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