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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明媒正娶(2)

云槿此时已经去换掉了身上的婚纱,打发走细细,她决定跟丁骁好好谈谈这事儿。

车里,云槿面色平静地说:“有件事儿我一直想问你,希望你能如实告诉我。”

丁骁见她表情凝重,不知道她要问什么,但还是点了点头。

“原来有一次,你喝醉了,叫我去接你,你还记得吗?我想知道,你喝醉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她?”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但这件事一直停留在云槿心里。

“是。”丁骁吸了口气,没有否认,也没有解释。

云槿心痛如刀绞,“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结婚?你心里明明没有我。”她觉得自己就像他那时在医院割掉的盲肠,本是可有可无,一发炎还危害健康,不如割掉。

“我跟她在一起,痛苦多过快乐。这么多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我已经不想再继续下去。你跟她不同,你能带给别人快乐。”丁骁慎重地说。

“可我要的不是这样的感觉,我要的是爱,而不是你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云槿希望丁骁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爱和恨一样,只有刻骨才会铭心。

“那你觉得什么是爱呢?在我看来,为了对方跟世界反目成仇,那不叫爱情,因为对方而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友善之情,那才是爱——爱情不是一股戾气。”丁骁头脑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别看他平时看起来什么都不放心上似的,其实他心里很有一套。云槿收起泪眼,怔怔地看着他。

“我选择你,是因为我相信你能带给我幸福,我也努力让自己带给你幸福。”丁骁这话倒是发自肺腑。在这一点上,他看得很清楚,云槿是那种会让丈夫过得舒心的女人。

这男人,真是让人又爱又恨,看似漫不经心,但他的每一句话听起来都是那么有道理。难怪安思洁舍不得他,自己也迷恋他,他实在是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气质,不仅如此,他还有思想。

丁骁是个有思想的人,云槿一直都知道。尽管他表现出来的始终是那种事不关己的淡然,可他的眼神和谈吐,无一不让人感觉到,这男人是太聪明了,以至于把人生当作游戏一样,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其实他说出来的话很少是无心的。

玩世之态,不是谁都能表现得恰到好处的,表现得不好,看起来会像个流氓。丁骁从来不会那样,良好的教养让他哪怕在最生气的时候也不会在人前失了分寸,除非对方是自己最亲近的人。这大概就是世家子弟和市井之徒的区别,时刻维持着最基本的风度。

可你要是以为他一板一眼、毫无情趣,那也错了。丁骁是个特别有趣的人,懂得生活,既能娱人也能悦己。只要他想,他会让身边的人很快乐,因为他够聪明,总能捕捉到对方情绪上的细节变化,并加以调节。

云槿抽泣着,握着丁骁的手,把他的手按在自己脸上,“我不漂亮,也不聪明,还胖,‘特别能吃苦’我做到了前面四个字。”

“这不要紧,将来宝宝遗传我的基因就行。”丁骁安慰地反握住她的手。云槿这才破涕一笑。他总是知道,什么话能在最大程度上安慰她。

“对了,细细刚才骂安思洁嫁个男人像国宝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困扰丁骁半个多小时了。

云槿破涕为笑,“真没文化,国宝就是大熊猫啊,长期人工繁殖,公熊猫那玩意儿不仅短,功能还退化了,所以熊猫繁殖特别困难,你不能多看看《走进科学》啊。”

丁骁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没想到细细骂起人来这么恶毒,还不带一点脏字儿。

“你猜,细细要是跟安思洁打起来谁会赢?”云槿突发奇想地问。

“那肯定是细细,细细的指甲又尖又长。安思洁自幼学钢琴,从来不留长指甲。”丁骁不假思索地说。

这回云槿更惊愕了,原来丁骁一下子就看出来细细脸上挂彩是她自己挠的,却对她的苦肉计将计就计,可见他还是护着自己和细细多一点。想到这里,云槿余怒全消,心里只剩一片爱意。

此刻丁骁在她心中,那就是一个无比拉风的奇男子。

丁骁没注意到她这个表情,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蓝丝绒盒子递给云槿。云槿见盒子跟那时丁骁买给她的结婚戒指商标相同,猜到他要送给自己什么,打开看看。

果然是一套精致的蓝宝石镶钻首饰,项链、耳环全套。

“本来想等晚上去你家时再给你惊喜,现在这种情况,只能提前拿出来了,希望能让你消消气。”丁骁笑道。

云槿瞪大了闪闪发亮的眼睛,没有告诉他自己早就不生气了,安心享受他难得的体贴。做女人要是连这点小心思也没有,那就不叫女人了。

云槿带丁骁回家吃饭,姥姥瞅着丁骁英俊的眉目,越看越喜欢,“妞子,丁骁长得可比你好看。”

“是啊,您也看出来了。”云槿赔着笑。这话姥姥不知道说了多少回,每次丁骁来,她必定会重复一次。

“我早看出来了,你这丫头有福气。”姥姥又亲自给丁骁添了点饭,对外孙女这个金金贵贵的小女婿满意之极。

丁骁哪里吃得下那么多,忙推辞:“姥姥,我吃不下了。”

“唉,大男人怎么胃口这么小啊,以前妞子她姥爷一顿饭能吃三个馒头、两碗米饭。”姥姥说着说着又提起自己过世的丈夫。

这是个不能提的话题,一提起来,姥姥准会说个没完没了。云槿从小就知道,姥爷是个教书先生,因为一条腿被日本鬼子打跛了,一直没结成婚。解放后,政府给做的媒,他才和姥姥结了婚。婚后,他俩感情很好。姥姥以前没名字,是他给姥姥起了名字,还教她识字。可惜的是,结婚没几年他就病重去世了。

“我那时候也是名角儿,论起名气,除了小彩舞就数到我了。你姥爷写得一手好字,区里的领导都来找他写春联儿,那时候别人一提起我们就说郎才女貌。”姥姥伤感地叹了口气。

云槿知道丁骁不耐烦听这些,一个劲儿地跟姥姥使眼色,让她别唠叨个没完。

哪知道,丁骁并没有听烦,反而道:“怪不得云槿会写剧本,原来都是您和姥爷遗传给她的艺术细胞。”

姥姥听了这话特别高兴,得意地道:“要不是我识字不多,五八年选政协委员,我肯定能选上。可惜的是,你姥爷去得太早,没能教我太多……”说着说着,姥姥又难过起来,抹了抹眼角。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老得哭不出来眼泪了,可心里还时时惦记着早逝的丈夫。

丁骁跟云槿对视一眼,见她无奈地耸耸肩,似乎在暗示自己姥姥经常这样颠三倒四地唠叨,便淡然一笑。

好不容易等姥姥唠叨完了,两人进屋去。整天忙于婚礼,在一起的时间少得可怜,两人得了机会就得说点悄悄话。

躺在床上脸对着脸,云槿轻抚着丁骁的侧脸,“你跟我结婚,不是勉强的吧?”

丁骁听她还不放心自己,心里有点不耐烦,可又不便表现出来,只得道:“勉强什么,我自愿的。”

云槿呵呵一笑,“那你以后得对我好点儿啊,不要仗着你比我聪明就骗我。”

“你得了,我哪有你聪明。”丁骁讪笑着。

两人抱在一起亲热了一会儿,丁骁道:“那天我看微博上说,人类无法做到的七件事,首先就是无法数清楚自己有多少根头发,其次就是把舌头伸出来的时候就不能用鼻子呼吸了。”

“是吗?我试试。”云槿说着把舌头伸出来,试着用鼻子呼吸,却见丁骁笑成一团,才意识到自己是中他的计了,气呼呼地拧他胳膊。

“哈哈哈!跟狗一样,把舌头伸出来喘气。”丁骁没心没肺地大笑。用这个冷笑话,他还是骗住了不少人的。

云槿没好气地跟他耸鼻子——从小到大,他一有机会就捉弄她,不是给她起外号,就是出各种损招儿看她笑话。在他眼里,她始终是个可以取乐的对象。

“你这个笑话跟别的女人说过吗?”云槿轻轻地捏着丁骁的耳朵。

丁骁摇头,“没,我还是比较怜香惜玉的,女孩子像狗一样伸着舌头太不雅了。”

“那你为什么要拿来捉弄我,我不是女的吗?”云槿一个翻身,把丁骁压在身下,非让他投降不可。

丁骁笑得更厉害了,笑声震动胸膛,随着气喘起伏,“女人是水做的,你是水泥做的??哈哈哈!”

云槿被他嘲笑得实在生气,趴在他身上不说话,鼻子里哼哼唧唧地撒娇。丁骁拍她屁股,想让她挪开,她一动也不动。

“看来你是准备用体重把我压死泄愤,这算不算谋杀亲夫呀?”丁骁一挺身,把云槿推到一旁,喘了一大口气。

云槿悻悻地不理他。

丁骁扭头看她,拍她肩膀,“肉肉,生气啦?我跟你闹着玩儿的,你生什么气呀?”

“你都不尊重我!”云槿噘着小嘴。

丁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怎么不尊重你了,不就是说了一个冷笑话吗?不是谁都有幸听我说冷笑话的。”

“你从小就这样,老拿我寻开心。二年级的时候,把肥皂用盒子装起来给我,骗我说是瑞士进口的白巧克力,害得我吃了一嘴的泡泡。”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云槿决定抒发一下她这么多年的郁闷。

哪知道,丁骁非但没有悔意,反而又是一阵大笑,“哈,这事你还记得,谁叫你那么笨啊!那天是愚人节,你忘了?我给小丁丁吃,小丁丁就没上当。人家那时还在上幼儿园,你都上小学了。”

丁骥那小子从小就聪明伶俐,他能上当才怪,云槿想,你的歪瓜裂枣也就能骗到我,骗到我你就得意得像是骗到了全世界。

“我会上你的当,是因为我信任你,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信。”云槿凝望着丁骁,郑重地说。

除非他是个大傻子,不然他就该明白,如果不是因为爱,没有哪个女孩上了一次当以后,还心甘情愿被骗第二次。你以为她是智商不够,其实她是因为太爱你,才愿意装傻陪着你犯二。

丁骁收起笑意,眼睛中闪烁着温柔的光芒,轻拢云槿的头发,“所以我说,你总是能带给我快乐。我每次看到你,心情都莫名地好,因为不管我怎么欺负你,你都不会走,永远在那里。”

“那是因为我太笨了。”

“不是。”

“不是?”

“是什么原因我知道,虽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但是后来我知道了。”丁骁狡狯地笑,脸靠在云槿眼前。

云槿迷恋地看着他,沉迷于他的这种表情,把脸埋在他怀里,只想跟他厮守一生一世。

“哎,肉肉,咱俩在一块儿,可以用一出传统戏剧的名字来形容。”丁骁憋了没多久,又开始调侃。

“哪出戏?”云槿好奇地问,情知这家伙不会有好话。

“《金猴降妖》。”丁骁竭力忍住笑。

“看不出来,原来你是妖怪。”云槿慢条斯理地反驳。

丁骁见她又中计,笑出声,“我演妖怪可以啊,我这么帅,演个狐狸精绰绰有余。可你这么胖,能演猴子吗?”

云槿见他又开始取笑自己,脚狠狠地踹他,想抓他头发。可惜他留的是寸头,她根本抓不住他头发,只能抓耳朵。直到他疼得哇哇叫,她才松开手。

“你这娘们儿除了使用暴力就不会别的了。”丁骁揉了揉被她拧得生疼的耳朵。

“不用暴力,那应该用什么?”云槿瓮声瓮气地说。

眼见丁骁笑意闪烁,云槿先红了脸,把脸转过去,背对着他。丁骁见她不好意思了,也没再说什么,手伸过去抚摸她,无言的行动代替了一切语言。

就在他俩快要进入状态的时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姥姥拿着拐杖不停敲门,“妞子,十点多了,让姑爷早点回家吧,太晚了路上不安全。”

云槿深知老人家心思,赶忙松开丁骁,推搡他回家。

“路上不安全?哼,贼会那么傻,敢打劫我的车?”丁骁相当不情愿,好事就快做成了,却以一个莫须有的理由被驱逐,这算怎么回事?

“快走吧,别惹我姥姥不高兴。咱俩就快结婚了,也不差那几天。”云槿整好衣服,把丁骁的外套拿给他,把他往门外推。

姥姥守在门口,看着丁骁穿好外套出门而去,两只不大的眼睛眨眨,瞅云槿一眼,祖孙俩心领神会。

“姥姥,我跟他领了证了。”云槿虽说深知姥姥心意,对她的保守也有些无可奈何。

姥姥不以为然地道:“领了证不算,喜事办了才算,你入他家门之前,不能给他占了便宜,姑娘家总要矜贵一点才值钱。”

她老人家什么事没经历过,外孙女这还没上花轿呢,就跟小媳妇儿一样陪着汉子花天酒地热炕头,回头再被人家甩破抹布似的甩了,连个响儿都听不到,没那么便宜的事儿。

“我知道,姥姥,我一定听你的。”

云槿把姥姥送回房,才悄悄回自己房间打电话给丁骁。

丁骁正开车,一肚子火没地儿撒,接到云槿电话也没客气,“你姥姥肯定是故意的,就跟我要谋害你似的,守在门口偷听,挑唆你装矜持。证儿都领了,还矜持什么呀矜持。”

“就是故意的,怎么着,你猴急呀?”云槿笑着调侃他一句。

丁骁这才笑了,“我不急,我怕你急。”

“我也不急,我有红本子,党和国家给我颁发的产权证。”云槿每天不知要把结婚证拿出来看多少遍,反复确认,照片上和她并肩而笑的正是她从小爱慕至今的那个人。

“你终于承认你很想嫁给我了吗?”丁骁得意道。

这件事对他来说,是他二十多年人生里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女人多算什么,只要有钱、只要不是阳痿,谁还不能找几个。但有个女的死心塌地惦记他二十多年,哭着喊着想嫁他,这就难得了。

“求婚可是你先求的,你该不会跟我说你是一时糊涂头脑发热吧。”云槿太知道丁骁的脾气了,要是自己承认喜欢他很多年,他的尾巴得翘到天上去。他知道是一回事,她亲口招认又是另一回事。

“有可能。不然就你这长相,在我认识的女人里基本上算垫底,我怎么会对你念念不忘呢。肯定是犯贱,一犯贱就想你,一想你就更贱。”丁骁笑道。

云槿哼了一声,把电话挂了,心里甜滋滋的。丁骁说话是有点毒舌、有点损,可他也承认了,他是喜欢她的,这让她心里很高兴。他那种男人,不喜欢不会往家里娶,她就是认准了这一点,才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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