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吃药“忌口”,再正常不过了。可是食物与食物之间也要“忌口”吗?像电影《双食记》中那样的“双食忌”,虽然当不得真,却也揭示了一个道理,就是某些食物和食物之间确有“忌讳”。
比如我写糯米与鸡肉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并不是因为古代医家陶弘景曾说过鸡肉“同糯米食生蛔虫”这样的话。众所周知,糯米鸡汤是湖北的名菜,从古到今大家一直这样在吃,也没有出什么大问题,糯米和鸡一起吃更不会产生蛔虫了。但是糯米不容易消化,鸡也是厚腻之品,同吃会加重胃肠的负担。
经验告诉人们,糯米能治疗老人夜晚尿频:在睡觉前2小时左右吃糯米糍粑,以肠胃没有负担为度。很多肾虚或慢性前列腺炎患者吃了糍粑以后夜尿明显减轻,但是只要下午吃了鸡汤、鸡肉,晚上再吃糍粑,夜尿就不会减轻。这充分说明糯米和鸡的确有所冲突,至少是克制了糯米在人体内营养的吸收。可见,古人记录这个“相克”也不无道理,食物与食物之间如何“冲突”,很值得后来者探究。
由于食物的性味营养成分各不相同,有些食物搭配食用可增加营养价值,有利于吸收而增进健康;而另一些食物搭配食用会降低营养价值,不利于吸收,甚至会产生毒副作用而损害健康。所以本书根据古今医籍记载,介绍某种食物不能与某种食物搭配食用,进一步明确食与食忌的内容,以期达到合理饮食、对身体有益的目的。
要说明的是,古代医药书籍记载的食与食忌,有些现在已被证实是有道理的,而有些记载现在还不能完全解释清楚其原因,如古人经常说某某与某某同食会“杀人”、“中毒”、“立死”等尚待探讨。本书在偶尔引用的同时,也作了客观分析,或提供了我们生活中的实际例证,方便大家参考。
1.“五谷丰登”不可乱配
谷物习称五谷,为粮食的总称,历代记载的“五谷”所包含的内容并不一样,诸如稻谷、大麦、小麦、高粱、粟米、稷、黍等均属五谷的范畴。它们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粮食。
一般来说,谷物类食物大多性味甘平,无太多的禁忌,长期食用不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只有极少数食物一般不宜与某种食物同用。
人们喜欢吃精米精面,这是因为其口感好,而不太喜欢吃粗粮糙米,但如果长时间摄取过于精细的食物,就会使体内的某些营养成分缺乏,导致疾病。
大米
米汤千万不要与牛奶同食:两者混合食用,会导致维生素A缺失,从而引起夜盲症和儿童发育迟缓。曾几何时,牛奶里面加米汤成了一种科学育儿的方法,有些家长还振振有词地说可以预防儿童喝牛奶上火,结果火是没了,孩子个子也不长了。
赤小豆
有人喜欢把赤小豆与米同食,其实这样最容易发生口疮。
你也别把赤小豆与盐同食:赤小豆利水消肿,多做成甜食,加了盐后,其作用就会减弱,达不到利水作用。
鲤鱼、赤小豆均能利水消肿,可治疗水肿,但对于正常人来说同食会导致小便过多,引起身体不适。前几年遇到一位病人家属,其父亲有肝硬化腹水,医生开食疗方——鲤鱼赤小豆汤利水,病人吃的量不大,剩下的舍不得丢了,女儿听人说可以减肥,所以天天吃,吃了半个月以后,女孩子倒是瘦了几斤,但皮肤干燥得可怕。常言道女人是水做的,利水太过,肌肤失养,“干涩”
的女人恐怕是不好看的。中医说:有病则病当之,无病则人受之。不过她父亲吃了,腹水却是消退了不少。
绿豆
不宜与盐同食:熬制绿豆汤虽然加盐会使绿豆烂得快,口感好,但盐会破坏绿豆中的水溶性维生素,也降低绿豆的清热解毒的功效。
忌与鲤鱼鲊同食:李时珍云:“合鲤鱼鲊食,久则令人肝黄成渴病。”
渴病,指渴饮或有疾病,类似我们今天说的糖尿病。夏天,糖尿病患者在喝绿豆汤解暑时,别忘了绿豆的含糖量还是比较高的,特别是喝绿豆汤往往还要加入糖,更是增加了热量。而鲤鱼本身是发物,再加上盐或酒糟过后,更是增加了“发性”,所以,糖尿病患者最好不要两者同食。
2.时蔬虽美,也有不合
野生蔬菜大多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如蕺菜(鱼腥草)、荠菜、马齿苋;家种蔬菜大多具有补虚作用,如菠菜、茄子、山药等。从食用部位来分,有叶菜类,如菠菜;茎菜类,如竹笋;根菜类,如萝卜;果菜类,如茄子;瓜类,如苦瓜。蔬菜又分为素菜和荤菜,一般来说,素菜多为寒凉之性,而荤菜则多为温性,如大蒜等。
蔬菜类食物具有清热生津,开胃消食,健脾和中,通利二便的作用,主要用于饮食不佳,食积胀满,四肢倦怠等。
土豆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土豆与香蕉同食会导致面部产生色斑。
土豆最好不与西红柿同食:土豆在胃肠道产生大量盐酸,西红柿在较强的酸性环境中会产生不溶于水的沉淀,从而导致胃肠道消化功能不良,出现食欲不振。
同理与柿子也不可以与土豆同食。
大蒜
大蒜遇热时会失去其保健功效,所以大蒜要生吃。大蒜被碾碎后最好放置1015分钟,当大蒜素完全产生后再吃效果最好。
大蒜不宜与鸡肉、狗肉一起吃,新鲜大蒜有杀菌作用,并对肠胃有刺激;鸡肉、狗肉性热,大蒜辛温,同食助火,容易损人,尤其是火热阳盛体质的人更应忌食。
大蒜与蜂蜜药效相反,所以药王孙思邈曾经说大蒜“合蜜食,杀人”。虽然不致死,但是我在临床上见过同食引起腹部不适、恶心欲吐的病例。民间有吃大蒜和蜂蜜能有效控制乙肝的说法,但是有实验表明乙型肝炎患者每天食用910瓣蒜,坚持两到三个月后,肝病毒明显减少,病情也逐步好转。加蜂蜜以后对胃的刺激是小了,但是对病毒的抑制却没有什么效果了,可见只是大蒜对病毒有抑制作用。
包菜
包菜含有少量致甲状腺肿的物质,可以干扰甲状腺对碘的利用,使甲状腺变大,形成甲状腺肿。所以吃包菜的时候最好同时服用碘盐、海鱼、海藻和海产品来补充碘。现代研究发现,包菜生吃的食疗保健效果最好。可以将包菜凉拌、做沙拉或榨汁食用。如果熟吃,也不宜加热过久,以避免其中的有效成分被破坏。
我们经常吃包菜,却很少有人知道它不宜和动物肝脏同食:包菜含维生素较多,动物肝脏中的铜、铁离子会使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作用。
竹笋
竹笋与羊肝长期同食,在不知不觉中有大害:虽然竹笋与羊肝的功效并无抵触,但可能是两者在烹调时,产生某些有害于人体的物质,并且二者的营养成分被破坏,特别是维生素A。(《日用本草》:“笋同羊肝食,令人目盲。”)缺乏维生素A时,容易出现夜盲症。
竹笋也不要与红糖同食,因为竹笋蛋白中含有多种氨基酸,其中的赖氨酸在与红糖共同加热的过程中,易形成赖氨酸糖基,这种物质对人体不利。
苋菜
苋菜千万别与龟肉、甲鱼肉同食,要是同食,会导致腹泻腹痛。
2006年我给患者樊某治疗慢性肠炎,问其起病为何?他回答说:3年前,一行人去农家小院吃饭,吃了不少苋菜,又同时喝了两大碗味道很鲜美的甲鱼汤,不料回家三小时后肚子痛泻难忍,怀疑是食物中毒,打电话询问大家,除一人腹痛,其他人没有什么异常。唯樊某,症状颇重,加之治疗不得要领,肠炎缠绵三年不愈。
苋菜也别用醋来烹调。苋菜所含的叶绿素在酸性条件下加热极不稳定,会使营养价值降低。
苋菜也尽量少跟钙含量高的食物同吃,比如鱼、虾,这是因为苋菜含草酸较多,与钙结合易生成草酸钙,不利于消化吸收,易形成结石。
芥菜
芥菜不可与鲫鱼同食,若同食,容易发生水肿。芥菜多腌食,因而盐分较多,加重肾脏负担,与鲫鱼同食后会产生不良反应。唐代的张鼎说:鲫鱼“同芥菜食,成肿疾”。
芥菜子不要跟兔肉同食:芥菜子性温,研磨粉碎用作调味品,其辛辣能刺激皮肤、黏膜,扩张血管,大量食用可使心容量和心率下降,而兔肉性寒,与芥末性味相反,不利于身体健康。
豆腐
不要将豆腐与竹笋、菠菜同食,豆腐中含有氯化镁、硫酸钙,而竹笋含有草酸,二者同食可生成草酸镁和草酸钙,容易在体内产生结石。同理,豆腐也不宜与菠菜同食。
豆腐中含有多种皂角甙,能阻止过氧化脂质的产生,抑制脂肪吸收并促进其分解;但皂角甙又可促进碘的排泄,容易引起碘缺乏。所以经常吃豆腐者,应该适当增加碘的摄入量。海带含碘丰富,将豆腐与海带一起吃,便可两全其美。
南瓜
《本草纲目》:“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令人气壅。”因南瓜补中益气,羊肉大热补虚,两补同进,会导致胸闷、腹胀等症状。
南瓜也别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如菠菜、花菜、油菜、小白菜、西红柿等同食,南瓜可破坏富含维生素C食物的营养成分,并可产生不良反应,降低营养价值。
南瓜不要与虾同食,二者同食会导致腹痛,里急后重,大便不爽。
可以以黑豆、甘草解。俗云:南瓜就虾,大便如渣。非空穴来风也。
胡萝卜
胡萝卜不要与白萝卜一起食用。白萝卜适合生吃,白萝卜里面含大量的淀粉酶、木质素,均不耐热,在70℃便被破坏;而胡萝卜生吃时,大部分胡萝卜素不能被吸收。胡萝卜与肉一起炖食时,胡萝卜素才容易被人体吸收。此外白萝卜中维生素C的含量很高,而胡萝卜中则含有一种对抗维生素C的分解酶,可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二者相遇其营养价值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胡萝卜最好不与大枣、草莓、桃子、柑橘、柠檬、苹果等同食,胡萝卜所含维生素C分解酶,会破坏水果中的维生素C。同理,胡萝卜也不宜与菠菜、花菜、油菜、辣椒等蔬菜同食。
用醋来烹制胡萝卜是不科学的。胡萝卜富含胡萝卜素,而胡萝卜素在体内能转换成维生素A,对人的眼睛和皮肤的健康有益,醋能破坏胡萝卜中的胡萝卜素,失去原有的营养成分。
在喝酒的时候也不要吃胡萝卜,胡萝卜素与酒一同进入体内,就会在肝脏中产生毒素,导致肝脏负荷加大,也容易导致醉酒。
韭菜
韭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与蜂蜜同食,所含的维生素C容易被蜂蜜所含的矿物质铜铁离子氧化而失去作用。另外,韭菜含有丰富的纤维素能导泻,二者同时食用后会引起泄泻。
韭菜与牛肉同食,传统认为容易引发牙疼。
韭菜也不适合与白酒同食,《金匮要略》云:“饮白酒,食生葱,令人病增。”白酒大热,韭菜辛热,同食,加重体内热盛,甚至可引起胃炎、胃溃疡等。二者合用,犹如火上浇油。
洋葱
洋葱与蜂蜜同食会损伤眼睛,引起眼睛不适,如视力减退。即使是不和蜂蜜同食,吃洋葱的量也要控制一下,洋葱对胃肠的刺激比较大,属于容易产气的食品之一,和韭菜大蒜一样,不但“虚恭”多,而且也属于“动静大,杀伤力强”
型,不雅。
莴苣
莴苣与蜂蜜同食,可加重腹泻。
莴苣也不宜与乳酪同食。对此汉代张仲景的《金匮要略》早有记载。按古代记载,莴苣一般是生食,而乳酪是油脂性食物,容易导致消化不良或者腹痛腹泻。
菠菜
平时爱喝菠菜豆腐汤的朋友要小心了,豆腐里含有较多氯化镁、硫酸钙,两者若同时进入人体,会生成不溶性的草酸钙,不但会造成钙质流失,还可能沉积成结石。所以最好不要把菠菜和豆腐一起吃。
其实,菠菜含铁量并不是最高,也没有民间传闻的补血的功效,因为菠菜中仅有10%的铁在肠道中被吸收,另外的90%都与草酸结合成不溶物质,不仅难以吸收,而且也会影响人体对铁的吸收利用,故单吃菠菜也不宜一次过多。
菠菜与鳝鱼的搭配也不合理。鳝鱼甘温益气,菠菜甘凉且性质滑,同食容易导致腹泻,故不宜同食。
如果你拿菠菜与乳酪一起吃就错了,菠菜含有丰富的钙质,而乳酪所含的化学成分会影响钙质的吸收。
菠菜别与牛奶同食:若同食会引起腹痛、里急后重等类似于痢疾的病症。
萝卜
萝卜一般不适合与苹果、梨、葡萄搭配食用:因为苹果、梨、葡萄含有大量的植物色素,同食可产生抗甲状腺功能的物质,诱发甲状腺肿。
萝卜与柑橘同食也存在一定危险,因为萝卜含酶较多,摄食后可产生一种能阻止甲状腺摄入碘的物质,抑制甲状腺素形成的硫氰酸,而柑橘所含的类黄酮物质,在肠内分解后,可转化为羟******及阿魏酸,它能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的作用,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
萝卜不适合与动物肝脏同食,因为萝卜与动物肝脏配食,会减少萝卜中的维生素C的含量,降低萝卜的营养价值。
萝卜与蛇肉同食会中毒,是古籍中的介绍,现实生活中两者同食中毒可能性不大。南方等地喜欢吃蛇肉,对皮肤病的瘙痒有效,但是与萝卜同食后,痒依然。
番薯
番薯和柿子同食不合适。番薯的主要成分是淀粉,食用后会产生果酸,与柿子同食,果酸与柿子中的单宁果胶起凝聚作用,会形成胃内结石。
番薯也不宜与豆浆同食,番薯中的淀粉与豆浆中的蛋白质凝固变性,导致消化不良。这样的例子很普遍,民间谚语云:“吃白薯,喝豆浆,放臭屁,屎如汤。”听起来恶心,但是真实。
番薯不可与香蕉同食:香蕉通便,而番薯吃了后会产生腹胀,同食后会感到腹部不适。
辣椒
如果你喜欢辣椒与黄瓜、胡萝卜同食,那么要注意了,黄瓜、胡萝卜均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使辣椒中的维生素C大量破坏,故不宜同烹。
辣椒与羊肝同吃会降低营养价值。《金匮要略》载:“羊肝同生椒食之,破人五脏。”后来的孙思邈、李时珍均有此种认识,但在实际食用中,人们又常将辣椒与羊肝同炒同食。另有一种说法,认为辣椒是明代才传入中国的。那么张仲景所说的“椒”就应该是花椒而不是辣椒了。所以根据食性来说,最好也不要将花椒与羊肝同食。
3.“瓜田李下”,吃水果也要避嫌
果品类食物包括水果和干果。水果是指含水分较多的植物果实,如苹果、梨子等。干果是指外有硬壳而水分较少的植物果实,如栗子、核桃等。另外晒干了的水果也称为干果,又名果干,如柿饼、葡萄干等。
果品一般含有水分,油脂较多,其主要作用是补虚养阴,生津止渴,润肠通便,消食开胃,醒酒除烦。用于病后体质虚弱,食欲不振,津伤口渴,肠燥便秘等。
在食用禁忌方面要分清果品的寒热属性,热性体质用寒凉果品,寒性体质用温热果品,忌暴食或过量食用。
大枣大枣与葱同食的害处在中医古籍中屡有提到,《金匮要略·果实菜谷禁忌》云:“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大明本草》:“忌与葱同食,令人五脏不和。”
嗜酒者不宜吃枣,酒属于温热之品,大枣滋腻,二者同食可助湿生痰。
枣最好不与黄瓜、萝卜同食,萝卜含有抗坏血酸酵解酶,黄瓜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会破坏大枣中的维生素C。
山楂
山楂与黄瓜、南瓜、胡萝卜、笋瓜同食易引起便秘、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山楂与猪肝同食会降低营养价值。
山楂能与海味同食吗?答案也是否定的。海味含有丰富的矿物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山楂含有鞣酸,二者同食,会结合成鞣酸蛋白,不但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且山楂味酸,易导致肠道毒素吸收,引起不适,如恶心、呕吐、腹胀、腹痛、便秘。
另外,水果如葡萄、石榴、青果、柿子等也不宜与海鲜同吃。
石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