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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她

她,不好也不坏,不美丽也不丑陋,不高也不矮。她,生存在正与反的夹缝中,安全又局促。

她就像吹在春末夏初的风,不和煦,不萧瑟,不凛冽。她遗漏在指尖,穿梭在耳畔。不会带来诗人伤春悲秋的思索,也不会带来夏天凉爽的慰藉,更不会带来冬天悲凉的豪迈。

她会跳舞,但不会惊天动地、撩人心魄。

她会唱歌,也绝不会一鸣惊人、余音绕梁、扣人心弦。她会写点伤感的文字,却也只是排解一下自己无因无果、无缘无由、解不开的愁绪,化不开的情怀。

她总是好得不合时宜。

上小学的时候,当她翻开语文课本,有一课《春天来了》映入眼帘:

春天来了,

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

春天来了,

梨花、杏花、桃花都开了

小蜜蜂也出来了。

春天来了,

春风轻轻地吹,

春雨“沙沙”地下。

春天来了,

春风轻轻地吹,

春雨“沙沙”地下。

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

梨花、杏花、桃花都开了,

小蜜蜂出来采蜜了。

小草绿了,

柳树也长出了嫩芽。

春天来了,

风儿沙沙,

雨儿哗哗,

融化了大地,

叫醒了青蛙。

春天来了,

我们快快长大。

她读了一遍又一遍,她觉得课文真美、上学真好,她决心做个学习好的小孩。可是她却怎么都背不过乘法口诀,背不过声母和韵母,分不清卷舌音和翘舌音。值得庆幸的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着,她也竟然会拼音,会查字典,也会算术。成绩不算好,倒也不算坏。每次期末考试,妈妈总会让她吃一碗面条,外加两个鸡蛋,可她却从来没有达成妈妈的心愿,将她吃进去的长条和椭圆,考出个红灿灿的“100”分。不是这里粗心掉了个点,就是那里大意多加了一个零,总不会考得圆满。

终于,有一次期末考试,数学科,题目出得出奇的难。全班只有一个人得了100分,而那个人竟然是她。她的这次鬼使神差给自己,也给老师带来了麻烦。那个叫王蓝太的数学老师,精确地讲应该是一位老太太,虽然,对自己的老师这样称呼有点大逆不道,但是在幼小的她眼里,包括她同样幼小的同学们,确实是这样想得,在背后也是这样偷偷地叫着她。她,梳齐耳短发,为了保证头发的一丝不苟,她把头发抿在耳后,并分别用两个小黑卡子加以固定。她额头上有几条深浅不一的皱纹,带着个像啤酒瓶底一样厚的老花镜。王老师爱给学生起外号。“你看你的脸脏得,好几天不洗了吧,和个黑煤球似的”,“你看你瘦得和猴子似的”,从此,“黑煤球”“猴子”伴随着这两个同学的小学、初中时代。

她不小心考了100分的这天,那时候期末试卷是要发下来核对、改错的。王老师留下了她的试卷,并把她叫到讲台上,反反复复地检查了很多遍,嘴里不停地念叨:“到底是哪里看错了呢?哪道题看错了?”或许,这次她意外的满分,脱离了王老师预设的轨道,让老人家难以接受。下课铃响起,王老师失望地走出教室,她才长舒了一口气,忐忑的心总算放下,她没想到考“100”分这么麻烦。

课后,她们玩跳皮筋、跳绳、跳房子,有的时候也玩捉迷藏、扔沙包。她现在依然记得,跳皮筋的时候,要边跳边念:“小皮球圆又圆,共产党员刘胡兰,刘胡兰十三岁,参加了革命的游击队……”她玩得不出众,但也绝不会给“同伙”拖后腿。后来,呼啦圈作为新生事物闯进了校园,她们玩起了呼啦圈,几乎人手一个,她们套在胳膊上转,放在腰上转,放在腿上转,有的同学甚至还能用脖子转,上课铃一响,占领教室后墙的,就是五颜六色的呼啦圈。

她放了学,似乎也没有多少作业。那时候,已经有了彩色电视,但是频道很少。父母害怕对眼睛不好,不怎么让看,但她还是偷着看了不少。父母一出门,她赶紧摆好书,打开电视。一听到脚步声,她“噌”的一下拔掉电源,朝着写字台飞奔过去,眼睛盯着书,嘴里还念念有词。暑假播放的《少年特工》、《小龙人》可以正大光明地看。一天一集。大人的电视连续剧坚决不让看,而《渴望》却是个例外。似乎全国人民都在看,所以再禁止孩子看,就有点太不近人情,也不符合大势所趋,再或许是大人太着迷已经顾不得禁止孩子了。

她从来不敢有过激的言行、举止、穿着。甚至于,她从来不敢做夏天第一个穿裙子或者冬天第一个穿棉袄的人。夏天肆无忌惮地来了,她暗暗地观察身边的女孩子,有没有穿裙子的?没有。到了第二天,还是没有。她有点着急,但还是按捺住想穿裙子的心,心绪烦乱,但又有点激动地等待着第一个裙子的出现。结果,校园里还是不见裙子的踪影。知了都不耐烦地叫了。终于,一天中午放学,她们几个要好的小伙伴凑在一起商量,我们下午一起穿裙子吧。这句话似乎点亮了大家稚嫩的小脸。好啊,好啊。大家一拍即合,似乎大家等这句话等了太久。回到家,一头扎进衣柜,寻找早已在心里计划了很多遍的最爱的花裙子。迫不及待地穿上,站在穿衣镜前照了又照。转个圈,满意地笑了。女孩离不开裙子。裙子就像拖着花朵的绿叶,绿叶一舒展,顿时,花也“啪”的一声开了。裙子,衬托的女孩更加的娇艳。下午,走在上学的路上,心里既高兴又忐忑。高兴的是终于如愿的穿上了裙子,忐忑的是,小伙伴们会不会说话算数,也像她一样穿上裙子了呢。一进校门,她像做了贼似的,低着头,贴着墙根,快步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在课桌的遮掩下,她定了定神。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连衣裙,多漂亮啊。淡绿色的棉布底子上撒着粉红色的小碎花,领口上还缀着个蝴蝶结呢。她怕别人看见,又希望别人看见。她看到其他几个小伙伴也都穿着裙子走进了教室。大家纷纷到齐了,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互相吹捧着,并高兴地接受着别人的吹捧。各自心中那淡淡的不安,因为互相壮着胆,也都烟消云散了。只剩下最初对美最简单的追求与渴望。穿裙子的季节从此拉开了帷幕。

再大一点,她特别喜欢一个姓马的语文老师。她喜欢马老师写在黑板上龙飞凤舞的字,虽然她有时候会认不出来,却更增添了几分对老师的崇拜。她喜欢马老师的课,喜欢老师和蔼但又不失威严的笑容。她甚至喜欢马老师右手臂上的一颗小痣,她幻想如果她也有一颗该多好啊。那样,她就会离得老师更近一步、和老师有了一丝的联系。可惜,她的痣没长在右胳膊上,老师并没有注意到普通的她。她总是分不清哪个字是“继”,哪个字读“续”,她经常把课文中出现的“继父”念成“续父”、“黄继光”读成“黄续光”。她还总是背不过课文。

记得有一次老师检查背诵老舍的《猫》,她把头埋得很低,老师似乎洞穿了她没背过的事实,老师点了她,她一顿胡编乱造。把老舍笔下可爱的小猫背得支离破粹。老师都无奈地笑了。

她特别喜欢马老师讲鲁迅的文章。很多年过去了,她依然清晰地记得学完《三味书屋》,她也煞有介事地在课桌上横写了个“早”字。她也还记得那个带着银项圈的“少年闰土”。

或许,马老师早已记不清在她无数个教过的学生里面还有个小小的她。

后来,她上了初中,开始一板一眼地学起了英语。她记得她学得第一个英语单词是“Tian‘anmenSquare”。她实在记不住这种奇怪的语言,想破脑子也没想出“广场”和“Square”的任何联系,苦恼的她不行,苦思冥想,为了交差她只能在“Square”下面标注上“死乖儿”。终于如愿以偿地记住了这个单词。学得单词、句子多了,她发现这个办法越来越不奏效。而令人欣喜的是,读得多了竟然不用标汉字就记住了,并且,老师教会了她音标,实在忘了老师怎么读的,自己拼一下就出来了,像汉语拼音一样。慢慢地,她不仅不害怕英语了,英语学得竟然还凑合。教英语的朱老师是一个特别严格的老师,有一双大而严肃的眼睛。朱老师要求每篇课文都必须背诵,一单元进行一次测试。每次测试都有奖品,奖品是朱老师在参加某次培训时,一位外籍教师送给她的礼物。礼物是外籍教师从外国带来的很多小牙膏、小香皂、小牙刷。在前几次的测试中,她还是发扬了她的不好也不坏的作风,从来没被批评,但是从来也没获得过奖品。看着获奖的同学拿着精致的奖品,兴高采烈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她眼红得直跺脚。她暗暗发誓,下次一定要领到奖品。测试的前一天,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捂着耳朵,反反复复把课文背了很多遍。第二天,她满怀信心的参加了单元测试。她度一日如隔三秋般迫不及待地等着成绩的公布。成绩出来了,她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最高分。日子如流水般一天一天地流过,奖品却杳无了音讯。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是老师的奖品已经用完了还是老师忘记了发奖品。

她的作文写得还不错,得过几次满分,老师在班里读过几次。但她也曾经被语文老师不点名的狠批过一次。原因是她在作文里说,农民烈日当头、辛勤劳作太过辛苦,她要好好学习,为了不生活的这么艰辛。课上,老师措辞严厉地说:

“人家有的同学说要好好学习,为了实现国家的“四个现代化”而读书,有的同学说要好好学习,发明、创造出现代化的工具运用在农业上,而有的同学却为了不当农民而读书,你不觉得你的立意太俗、太低级了吗?”

她恨不得把头填进桌洞里,从此,写作文再不敢无所顾忌,想什么说什么。偶尔,还会违心地唱几次高调。

有一次,学校组织活动,大喇叭里放起了《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她想,她既没有美丽的大眼睛,也没有粗又长的辫子,自己和“美丽”完全不沾边啊。为了蹭一下“小芳”的裙裾,她决心留一条长辫子。结果还没等头发长到肩膀,班主任就要求女生一律留学生头,她愣是连小芳的影子都没碰到。

课下,大家也谈谈因《新白娘子传奇》而被同学们熟知的赵雅芝,听说她在拍戏的时候从飞机上掉下来摔死了。她感到很惋惜,那么漂亮的一个人。直到后来她才知道,那时候的讹传浪费了她的感情。赵雅芝不仅活着,而且还是那么漂亮。

她初中毕业那年,《还珠格格》的热播,给紧张的学习与生活增添了快乐的音符。那是灰暗天空中一道明亮的光。

她跌跌撞撞地上了高中。她一踏入高中大门,她的班主任杨老师就对她宠爱有加,军训让她带队,歌咏比赛让她指挥,新生开学典礼上,让她作为新生代表发言。一切的一切让她眩晕,她差点记不清自己是谁。令人惭愧的是,杨老师教的化学,她经常不及格。她有心考好,却总是力不从心,她的脑子里似乎缺这根神经,永远记不住化学价和化学式。高二的文理分班,终于让她像关门一样将理化抛在了身后,也将杨老师的厚爱抛在了身后。她开始疯狂的迷恋琼瑶的小说,课间读,午休、晚休读,熄灯后点起蜡烛读,有时,甚至上课也抑制不住地偷着放在桌洞里读,她也读《穆斯林的葬礼》,看着看着,就能旁若无人的泪流满面,她还看三毛的散文。她在自己铸造的城里忘我的哭和笑。

她懵懂的感情在琼瑶的小说里发酵。她编织着自己的初恋。畅想着自己的白马王子从篮球架下走来,身上带着阳光淡淡的清香。她没收到过像诗歌一样美的情书,只收到过几张小纸条,字迹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潇洒。

高考,她像她无数次在梦里担心的那样,考得很糟糕。她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复课的大军。她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脚踏实地地查缺补漏,各个击破,成绩突飞猛进。她的复课生活过得充实而紧张。一进教室,放眼望去,是摞得像小山一样的课本和资料。越过小山是同学们深埋的头顶。有个叫陈超的男生,用班里用来听英语的录音机偷着放起了阿杜的歌。《Andy》,《撕夜》,《天黑》,《坚持到底》……在阿杜沙哑的声音里,同学们捆绑的心灵得到暂时的休息。

在“非典”的恐慌中,她坚定地走上考场。平静的离开。她走出了这段深沉而意义深刻的黑夜。

升入大学,她紧张的神经得到暂时的放松。早上没有自习,不用跑操。周末可以睡到自然醒。有那么多书可以看,言情的、武侠的、高雅的、通俗的、现代的、古代的……有那么多以前不敢做的、没时间做的事情都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做了,比如谈个恋爱,比如毫无顾忌的上个网。在不太注重成绩的大学,她却毫不费力的成了好学生,每学年都能拿到奖学金。经历了一年的自由自在,她不安分的进取心提醒她,不应该这样堕落下去。她找到一份家教,开始给一个高一的小姑娘补习文科全科。一做就是三年。她早上开始背《新概念英语》,中午吃完饭,和两个好朋友背古诗权作消食。她本以为自己会顺顺利利地考上研究生继续她的校园生活。结果考研的那年冬天,她莫名其妙地生了病,住进了医院。

她毕业了,穿上学士服摆出各种造型留影。在校园的角角落落里留影。她深嗅每一朵花,轻抚每一棵树,记住教学楼、图书馆透出的每一束光。她深知,这一别或许就是一生。她含着泪,走出了校门。

她,叫刘静。是80后最普通、最不起眼的一个。也是最普遍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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