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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天魔剑 (3)

第八章 天魔剑 (3)

刀魔已成网中所物,所有的“剑”已成网,刀魔成“鱼”,“鱼”却在飞,“鱼”在飞的同时变成一柄“刀”,“刀”就是刀魔的躯体,“刀”刺进“剑”隙,速度并不是很快,就如缓缓而动的火箭一样,冲向白云楼的躯体,刀在刀魔的躯体里,刀魔的躯体就是一把“刀”,一把特殊的刀。

“刀”在射向“剑”的时候,忽地弯了,弯得就像是月牙,像弓!

“刀”变的时候同样很慢,刀魔的躯体变成了一柄弯刀,当“刀”尖——刀魔的头颅弯向“剑”的心脏——白云楼的胸膛时,空中蓦传嘶心裂肺的惨嗥,魔杀波滚来,淹没了疾射地面的“刀”与“剑”,忽地,强烈的剑气和刀气溶为一体,冲撞向魔杀波,刹那间,爆炸声突起。

“砰——砰——砰——”

山崩了,地裂了,千年埋在雪下的巨冰炸了……人间最残酷的场面出现了。

连锁反应,爆炸的不光是天魔剑峰下的雪峰群山,气波滚动的地方,皆发生爆炸。

冰块,密密麻麻如雨点一样的冰块飞射仙之山下,遇物即毁,天怒了,仙之山也怒了,仙之山在向大地发泄它的愤怒,痪狂地发泄……

刀魔与白云楼同一时间倒进雪雾里,就象是两只断了线的风筝。

岁月匆匆,光阴似箭,转眼间已是魔幻纪元3720年。

十年的日月虚指而过,然白云苍狗已不复从前,大地上的人与物,一切的一切都在不断地运动着,变化着……

美特亚大陆南部海域里有个岛国——巴里西族部,巴里西族部是一个以主岛哈夫多多岛和周围的诸多小岛组组成的一个岛国,面积不是很大,十几万平方公里的巴里亚岛上,有山,有水,有湖泊,还有森林,主要集居着达斯和戈巴种族,达斯族和戈巴族据说30000年以前由同一创造神创造,都是两个非常好战悍勇的海上种族,但神在创造了两族子民的同时,祝福了达斯族而诅咒了戈巴族,自从类种族诞生以来,达斯族一直为王族,统治戈巴族。

可是数年前戈巴民族英雄霸天带着全族最悍猛的勇士和最高法力的巫师们,历尽千辛万苦登上了神山,在那里跪了七天七夜,祷告苍天,以求祈福,最后其主动感动了一位美丽的女神,女神不但祝福了戈巴的族人,还给了在神之山上为种族祈福的勇士和巫师们力量,并对他们说:“达斯族的统治已经结束,戈巴族的族人可以推翻达斯族的统治,还可将战线拉到美特亚大陆,建立大帝国!”

得到女神的力量和祝福,霸天带着勇士和巫师们回来的当天,便召集族人举族起义,一年后,霸天带领戈巴族的族人们真的推翻了达斯族的统治,建立了巴西里族部成了新的君主,但是,好战的民族天生就有好战的个性,战争,是好战种族的主题,也是他们的生命。

族王霸天会不会将战线拉到拥有文明和先知的美特亚大陆,只得他一声令下啦。

巴里西族部西海域有座孤岛——巴巴岛,巴巴岛上有片森林,称之为“野兽之森”,很少有人去巴巴岛,更少有人敢去“野兽之森”,那片森林里不但遍布凶猛异常的奇禽怪兽,毒蛇毒蜂,毒草毒泉,还有毒障毒气,吸人血的蚂蝗,长着四只脚,一见人类就扑去的四脚蛇,四脚蛇的攻击速度非常地快,它只吸食人类的脑髓,人类脑髓有机物能让其迅速地成长,倘若能吸食三十人以上人的脑髓,四脚蛇迅速长出翅膀,攻击力不亚于剑士,还能放出置人于死地的毒气,野兽之森亦称恐怖之森,传说森林里曾发生耻辱神灵之事,受神的诅咒,以至如此阴森,恐怖,处处都满布生命的危机。

尽管如此,野兽之森中仍然住着人,而且是个绝不简单的人,当然,平凡的人亦不大可能活着住在野兽之森。

森林的中央有座精美的木楼,木楼分为两层,上上下下都是木头结构,也十分的牢固,涂抹上不相同的漆料,各色交配,五彩分呈,有窗,有帘珠,有玉障,楼顶还有风向车,楼后有修竹千余棵,随风摇摆,东边是个小湖泊,清澈见底,可见湖底石细沙,湖中有鱼千许头,各种各样的,有大鱼,有小鱼,还有吃鱼的鱼。

阳光就坐在湖泊的堤岸上,目视着湖底,看着大鱼吃小鱼。

阳光就是这个小木楼的主人,自从小木楼建成的那一刻起,他在这野兽之森已住了六年,六年,那是一段不短的光阴。

阳光今年二十二岁,他长着一头乌黑且卷起来的短发,黝黑的脸,精亮的脸,粗壮的躯体,散发着青年男人特有的征服气息。还有杀气,浓烈如水般的杀气,就连森林中成形多年,飞天入地的四脚蛇都十分害怕而飞无不敢靠近的杀气。

那杀气是阳光身上独特的气息,杀气的形成自然不是一天一日,缘由是——他是杀手。所以他身上才会爆发出与众不同的杀气,杀手所杀之人不是平庸之人,杀手身上的杀气亦不是寻常的杀气。何况,他是一个神秘且高级的杀手,神秘得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名字他这个人,高级得年纪轻轻,所杀之辈大都是爵士身份以上的人。

并且,自他十五岁那一年开始做杀手杀了第一个人开始,他杀人的年龄足足有七年!

阳光一动不动地看着湖底,直到其眼睁睁地看着那条大鱼一口吞下那条小鱼时,他才动了一下眼皮,黝黑的脸孔上流露出一抹说笑不笑的冷淡笑容。

阳光的身旁有坛美酒,酒是皇宫送来的,而是按照他的口味酿制的,阳光开始喝他的酒,并看着那条吃鱼的鱼继续寻找猎物,其实阳光并不喜欢喝酒,哪怕是七年前他还根本不会喝酒,他甚至讨厌喝酒的人,憎恨洒,诅咒酒……

但那已是七年前的事,七年以后,他不但学会了喝酒,而且喜欢酒,嗜酒如命,不能无酒,酒能麻醉他的身体,能让他在一定的时间内忘记一切,阳光只是为了饮酒而饮酒,饮酒不是他的目的,忘记过去的一切才是他的初衷,他的过去一定很痛苦,痛苦的忘记却最是难忘。

落日的余辉酒落在湖面上,波光粼粼,泛起万点金光,夕阳若血,阳光罩在血红的残阳里,残阳照红了如流泉一般泄进阳光口中的美酒,酒已干,阳光已醉。酒坛被阳光扔得老远,临空落下,跌落在岸石上“叭”的一声摔个粉碎,碎片四落,叮叮呤呤。

酒坛的破碎声打破了森林死一般的沉寂,同时亦惊醒了一个美人的春梦,小木楼里扯起一声女人的尖叫,随后小窗的珠帘被一双雪白的玉手分开,探出了一张美人娇嫩还残留着惊梦中惶恐的美脸,她正在看阳光。

金屋藏娇,她是谁?除了阳光和另外一个人还有她自己,没有人知道,亦没有必要知道!

阳光不可能听不到她那充盈着惊慌的尖叫,但他没有回首,看着那条吃鱼的鱼却被鱼吃了,他黑黑的脸上再挤出一缕残酷的笑容,他想大声地笑,狠狠地笑,他已经开始大笑,笑声未出,笑已到嘴角,但最终没有笑出来,止了笑,还回首。

一阵风声卷来,婆娑的树影里疾飞来一个娇媚的身影。来人是个武力和能量都绝对高的女人,她是在利用魔法的身法飞行,她的飞行速度非常地快,像风,轻轻地卷过树梢,斜穿急掠,人已到了阳光身后,火红的服饰,显眼,鲜艳,是那种落日炽燃的色彩,自她落定阳光身后的那时开始,湖水里就多了一道火红的身影。

她是个绝色美人,她美丽漂亮,充满诱惑的娇躯,杨柳细腰,富有玲珑的曲线,周身都散射出风骚女人的柔情和妩媚,给男人第一的感觉就是占有欲望和犯罪感,看不到她的真正面目,她带着轻纱,只露出两只比水晶更亮,更惹人骚动的眼睛,黑发轻挽,盘在脑后,一身的如兰幽香,随着她手中的白羽扇的扇动四扬,沁人胸肺,扑鼻生香,她正瞅着阳光,随之一阵银玲般的娇笑,笑声在恐怖的森林中荡漾,恐怖的森林突然显得莫名异常,野兽之森原本不该有这样美丽的人,美丽的笑声。野兽之森不配有这样的人这样的笑声。

阳光已经扭过脸去,他不想欣赏她的柔情和美丽,他害怕看到她的美丽,然而阳光还是看到了,她美丽的身影倒映在湖水里,尽管如此,阳光每一次看见她就后悔,就反感,就想呕吐,从指尖一直寒到胃里。

阳光早已经欣赏不动她的风骚和美丽,她真的有那么可怕?

杀手,应该不惧不恐,不怕任何人,杀手的天职就是杀人,自杀手真正意义上成为一个杀手的那一刻开始,杀手绝不该怕人,否则就不可能杀人,阳光是杀手,还是绝对优秀的杀手,他却惧怕看到身后这个风骚的女人,简直怕到要命的程度。

他还是不是一个称职的杀手?

她来自王宫,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风情。

风情不是哈夫多多岛上族人,她应该是美特亚大陆上人,阳光是大陆上火族的孩子,大慨是因为同是大陆上的人,她对阳光特别的亲近,可是阳光讨厌她,从七年前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讨厌她,特别近两年以来,他恨不得杀了她,她每一次在阳光眼前出现,就意味着血腥的出现,就意味着阳光又要杀人,而都是不同凡响的高人。

这一次她到这里,无疑又是要阳光去某个地方,杀某个人,两三年以来,阳光自己都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他讨厌杀人,已经到了级点!

但身为杀手,他不得不服从一个人的命令去杀任何人,因为他的命把握在那个人手里,他的命是那人救回来的。

 那个人是阳光的老师,亦是他身后那个美丽女人的主人,巴里西族部所有的子民的主人。她,只不过是他的老师的一个使者,一个代其传递杀人信息,发布命令的工具。她大抵同样反感杀人,只是,却看不出她这样一个美丽女人有任何一点反感杀人的迹象。

 “光,你好吗?”她轻笑着唤道,语若落珠,清脆而悦耳,那是极动人的声音,光听到她那声音便会令任何一个男人从心胸里发出颤意与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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