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笙心情大好的和濮阳搬到了宅子里,找来的人很自觉的把几间空房打扫得很好,就连外面的走廊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很舒服。
尔笙早前就定好,今天就送****的那些桌子,被褥,衣服,所有生活用品一一摆放整齐。
我的狗窝终于收拾好了!尔笙笑眯眯的看着大床,一下子扑上去尽情的翻滚。
舒服。
红袖那里,她大约已经有了法子,只不过现在自己还见不到她,那她只能从花魁大赛入手了。
至于云峥……要是两天后还没消息,她得再去找他一次。
……
“咳咳……”深巷里,有个乞丐吃力的咳嗽着,面色发黄,衣衫褴搂,却意外的有些干净,只是脏污颜色太深,残留下痕迹。
他手边还有一本书,已经破破烂烂的,缺了不少页面。
前不久他还是一名才子,得了个秀才的名声,前途无量,可如今……却是人人嫌弃的过街老鼠。
他面前忽然出现了一双鞋子,一看就是极好的面料。
他想,如果他能有这一双像样的鞋子,能不能温暖一点呢?
“好久不见。”鞋子的主人并没有走开,而是停下来对他说话,“林大哥。”
乞丐的身子僵硬了下,猛的抬头。
濮阳笑颜如同不谙世事的孩童,“认不出我了吗?我可是……清清楚楚的记得你啊。”
“不,你……!”他不是应该死了吗?!
“我怎么没死?”濮阳看出他的想法,语气更加温柔,“你当初假意收留我,转眼又将我出卖,被逼进森林里大难不死……那时候我就在想,你还活着,我怎么能死,吃了亏总得讨回来不是。”
“不是,不是,那个时候,我,我是被逼的,真的不是故意的……!”乞丐惊慌失措的解释,他想爬起来,却因为他不肯低头哈腰讨钱要饭,所以没有吃东西,饿得站不起来。
濮阳面无表情的看着脚下的人狼狈不堪的摸样,有些恍惚,这人之前还是镇上赫赫有名的秀才,受人追棒,阿谀奉承,转眼才多久就落到这个地步。
“呵……”轻笑一声,丢下两个包子,“当初你用一个包子,一句谎话骗我信任于你,而如今……这是还给你的。”
当初他逃离皇宫被人暗地追杀,正走投无路,就是脚下的这个人忽然出现,用一个包子救了他的命,用一句话骗取他的信任,转眼背叛了他,让那些人找到他的寻踪,追杀到那个森林里。
这个人得到了丰厚的报酬,十两银子的封口费,如果没有尔笙……他差点死在树林里。
最好的报复就是要他活着,看着自己渴求的东西,求而不得,才是痛苦的惩罚。
他出卖他,只为了十两银子给那位春院女子刘依依买首饰……现在,你就看着,看着你得不到的女人被别的男人得到吧!你永远都别想拥有什么……
——
这天,尔笙刚想去举行花魁大赛的地方去看一番,明明还没有正式开始,这件事情就已经在天都城传遍。
所谓的花魁大赛,是每年都要举行一次的比赛,红袖抓着民众喜欢热闹的心理,开启了公开先举的办法。
不得不说这一招玩得很好,不只打响了宜春院的名号,还能赚一笔钱。拉拢到更多的人脉……这就是花瓶和女强人的区别。
尔笙就是个女**丝……不能比。
她刚到举行比赛的地点,便被一位家仆打扮的人拦住了去路。
那位家仆有礼恭敬对她道,“姑娘,我家主人想见你一面。”
尔笙出森林以来,勉强算是认识了三九,还有一个就是云峥了。
“云大当家?”尔笙有些不确定。她以为至少还有两三天才有消息,这才一天啊。
“请。”家仆笑着,为她带路。
还真是他。尔笙有些开心,这意味着快要攻略完毕了!
还是上次的醉仙搂雅间包厢号。
“吴小姐,恭候多时。”云铮站起来,伸手一指,“请坐。”
尔笙点了点头,也不故作矫情,一针见血,“云铮公子,看来是想好了,想和我合作?”
云铮笑笑,抬起一杯茶水,“吴小姐,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尔笙掏出两张纸,上面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她早就准备好的合同。
“若是没问题,那我们还是把合同签了吧?”
“合同?”云铮疑惑。什么合同。
咳咳,忘了,尔笙及时纠正,“合同就是契约,我们现在是合作关系,但是为了方便,还是有一个牵制做保障比较好,这样您也放心,不是么?”尔笙意味深长的意有所指。
“哈哈哈,吴姑娘果然······很有趣。”他爽快的拿过合约,看完之后,确定没问题,“笔”
离开有人奉上文房四宝。
“姑娘?”他收笔,眉眼一挑,看着尔笙。
尔笙也拿过一只狼嚎朱笔,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下了“墨无名”。
她有了个假族谱,上面的姓氏便是墨,再加上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便干脆叫墨无名了。
云峥愣了,“我还以为吴……墨小姐姓吴,没想到却是姓墨,名字倒是奇特。”
尔笙干笑一声,“父母没文化,字认得不多,是家父乱取的。”
凤舞:“……”蠢孩子你那么黑你爹,你爹知道吗?
“那么,我们之间的协议,就此达成。以茶代酒,祝我们合作愉快。”尔笙松了口气。
云铮颇有兴趣的看着尔笙,这还是他第一次跟一个那人合作,太有趣了。
没有千金小姐的矜持婉约,也没有江湖侠女的那种豪迈。
就好象她本身就具有这俩种特性,能屈能伸,随时可以扮演每一个角色。
“呵······”
婉约与豪迈,真实与虚伪并存,真是奇特。
这还是云铮第一次正眼看一个女人。
毕竟女人向来都是一个样,柔弱,三从四德,相夫教子······就像他们是一个被安排好命运的人偶,围绕着男人和孩子,没有自我的过完一生。
云铮心下宅异,他是什么了?这自古以来便是如此,怎会去拿她去跟那些人做比较?
云铮觉得自己魔障了。
谈完交易,两人客套寒暄了一会儿,尔笙说一半留一半,抛砖引玉,说出了第一次合作的点子。
就是开酒坊,这个酒,她打算做现代的那些酒,但又不完全一样。
毕竟条件有限,做不到现代的那种口味……明明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可脑海里的东西,该知道的不知道的,她一样也没忘记。
云铮听得稀奇,一时之间入了迷,二人讨论起来,没完没了,过了午饭时间也不知。
云铮的心腹,阿仲不可思议,从来没见过主子这般入迷。可太入迷也不是好事,他叹气,上前提醒这两位完全忘了时间的人。
“少爷,墨小姐,该用午饭了。”
云铮抬头望了望天,“看我,聊得尽兴,竟然忘了墨小姐还没用膳,不妨一起用膳如何?”
“当然,那就打扰了。”尔笙笑笑,也不故作推辞。
云铮眸中闪过一抹欣赏。
尔笙在心里默默流泪,和云铮说话很费脑细胞,要注意时时刻刻不要有跟这里的人想法太出入,过于显示自己多么的有才,这样会引来反感,让人以为你是在炫耀自己有多聪明。
云铮能答应这一次的合作,是难得的机会,她必须抓住,不该暴露太多的锋芒,为人低调是第一准则,她可不想因为自己愚蠢的显摆自己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知识,搞得自己有多么的有才,最后让云铮反感。
你丫的那么喜欢显摆自己多么有才能,又何必跟我谈交易呢?咱们还是分道扬镳吧。
一想到以上的场景,尔笙更加不敢大意。
妈蛋!好憋屈,有木有!
第一次谈生意,对方还是个精明的商人,她不紧张才怪,还得处处防着不要被牵着鼻子走,被人占便宜,吃闷亏。
小心翼翼的和云铮这只商场上的老狐狸加笑面虎交谈着,尔笙试图让自己不要过于紧张,就当云铮是自己的客户,而不是合作伙伴好了。
自我推眠很有用,把对方当成客户,行为举止,说话方式都尊敬对方,没有半点身为在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的女性拥有这样的赚钱法子而沾沾自喜,或者语气骄傲的样子。
更加让云铮满意尔笙这个合作人。
不骄不躁,不卑不吭,适当的扮演着自己处于何等的角色,很聪明的女人。
到天黑了,两人才犹豫未尽的分开,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大宅,尔笙刚进家门,便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在不远处提着灯立足。
“师父,您回来了。”濮阳提着灯笼走过来。
“那么晚了,你还没休息?”尔笙有些怪异。
“师父今天没有带上我,天黑了还未回来,有些担心,看到周围没有灯,所以……”他没说完,便有些羞涩的低下了头。
尔笙心中一暖,身在陌生的世界,有那么一个人提着灯等你回家,是件很好的事情。
心里的某个地方暖暖的,很舒服,很感动。
小孩最近对她的态度渐渐变好了,她不该还如此冷漠,那样,永远只能跟小孩不亲,倒不如放开点自己……
主动牵起小孩的手,接过他手中的灯,往大厅走去。
“以后不必如此,叫人为我留灯便好。”
“可我不放心……”你又不会武功,宅子又在郊外,那么晚回来,要是碰到居心不良的人怎么办?
尔笙笑笑,“以后出去,尽量带着你,你还要学习很多东西,那些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你得学会去听,去看,去思考。明白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
濮阳看着她第一次对着他露出的笑容,不由自主的呆愣。
其实,这个人没有外表看到的那么冷漠。
只要认真去看,付出一点真心,这个人很好懂,不是么?
只是他以前惦记着对方抛弃他的事情,不肯认真去了解对方。
他握紧了尔笙的手。
就是这双手给予他温暖,第一次见面,她昏迷在山洞里,睁开眼睛的瞬间,轻声对他说,“别怕,我会保护你。”
就是这个人抛弃了他,又救了他,她说,“我要看你成王。”然后不留余地的教导他所有求生之道和无限知识。
不要抛弃我,不要放弃我,只要你不离开,我愿意,再相信你一次,我会成岚国的皇帝,在那至高的位置,我许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默默的想着,离尔笙更近。
看着小孩靠近,尔笙心情更好了。
她最近一直在忙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关心濮阳。
仔细想想,这一年来,她和夏侯濮阳聊天的次数少得可怜,她平时除了教导夏侯濮阳以外,剩下的时间就是努力想办法在森林里填饱肚子,能不挨饿、可以抵住寒冷和忽发状况罢了,没有和濮阳亲切的谈过一次,而且,就算她愿意,也没办法。
因为萌主大人从小就不大笑,尔笙也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几年下来,他们之间就成了这种师徒不算师徒的关系······
你不用勉强自己,不用装得那么成熟,你还是个孩子,从第一次见面,你就从来没有笑过······为什么,不笑呢?
是自己的错吗?什么有种推毁祖国花朵的愧疚感?
果然是自己的错吧?QAQ
到底还是个孩子,应该要多多关心才是。
慢慢来,不急。尔笙想着,干巴巴道;“看你那么晚了,早点休息。”
夏侯濮阳点头;“我会的,多谢师父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