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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江少卿始终闭目不语。宋博彦看他抿着唇,无力的叹口气,“我姐脾气是出了名的倔,当初二叔再婚,她才5岁就能干出爬窗户,离家出走的事儿。后来因为那件事,二叔失手打了她一巴掌,她就七八年不回家,到现在还不肯叫二叔一声爸爸。”

江少卿睁开眼,凌厉的看着宋博彦,“那件事跟楚楚无关。”

啧啧,伤他再深也还要维护她,真是没得救了。宋博彦忍不住翻白眼,“二哥,我的意思是,我姐认定的事情很难改变。”他稍停,缓缓试探,“要不,你们还是分了吧,对大家都好。”

江少卿闭着眼,沉静的脸庞被灯光覆上一层黯淡的光,过了好久他才低声回一句,“分不开!”

短短三个字却像一记拳头,捶在宋博彦的胸口,闷闷的、压得难受。他长长的吐口气,说出困惑已久的疑问,“那为什么要跟她定三年之约?”

江少卿淡雅的脸庞上划过深沉复杂的神色,他再度睁开眼,直直盯着着雪白的天花板,仿佛过了一古,才徐徐说出,“我以为三年的时间长得足够让她原谅我。”

“我看够呛,感觉她对你还是……”宋博彦适时噤声,实在不忍心打击这个身心受伤的男人。

“我知道她还恨我。”江少卿替他补上原话,苦涩低哑的嗓音折射出的是一份全然的痛。

宋博彦也被这种苦楚感染,轻声低喃,“既然知道,又何苦……”

“老四,我不会放开她。”江少卿打断宋博彦的劝解,“她很倔,可我等了她17年,不在乎继续等下去,三年不够那就六年,六年不够就一辈子……我不信她永远铁石心肠。”

“那如果是呢?”宋博彦大着胆子泼他冷水,“万一她一辈子想不通,都不原谅你呢?”

江少卿嘴角微微扬起,语音淡雅的蕴着几分痴迷,“那我就陪她一起下地狱。”

宋博彦一怔,无奈的摇摇头,大家都说宋楚执着,可谁又看到,在这段纠结的感情里,偏执的何止她一人?

从江家出来,宋博彦步行回医院,一路上脑子里始终盘旋着江少卿说的那句话,“老四,我知道你们觉得我疯了,可我十二岁时就认定她是我的妻子,这么多年下来,我已经不会再爱其他人了。”

这是江少卿第一次在他面前吐露对宋楚的感情,当年他们的婚事曾引起全院轰动,众人都知江少卿为了让楚老爷子点头,在雪地里跪了一天一夜,冻成了肺炎,皆以为是楚老爷子舍不得外孙女有意刁难,只有宋江楚三家的人才知道个中原委。

其实,当年知道江少卿把宋楚强了,他一点都不震惊,因为在他看来,二哥要真是把楚楚拱手让给那个男孩子才真是脑子有病。

宋楚比他大半岁,按理他这里宋家老幺是最得宠的,但事实上由于二婶早故,家人几乎把最大的宠爱给了她,而他和堂哥一样,担任起守护小公主的重任。只是,小时候的宋楚一点不让人省心,爬树、下河,越是不让她做的事儿,她越热衷,连累他们挨了不少揍。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带她出门玩,只有江少卿对她极有耐心,她步子小,他就放慢脚步;她走不动,他就蹲身让她爬到背上;她想爬树,他就让她踩在肩膀上去看鸟蛋;她不会游泳却非要下水,他就自制了一个小游泳圈,并小心守在她一尺范围内……

他还记得宋楚被楚家接走的第二天,江少卿拿着棒棒糖来家里找她,明知她被带去西山却坚持要坐在门口等她回来,直到太阳下山,才被江伯父硬给抱走。曾经,他以为儿时的感情会随着时间冲淡,可当那个暑假,宋楚又像小跟班一般黏着江少卿时,他才明白有些情谊如美酒,越酿越醇香。

只是,他始终不明白宋楚怎么会喜欢上别人?那年,江少卿忽然从英国回来,见过宋楚后就喝得酩酊大醉。他们几个发小轮番问他怎么了,怎奈他嘴巴跟蚌壳一般,死都套不出一个字,后来还是钟帅在他的梦呓里听到了楚楚的名字。

要怎样深沉的爱才能选择17年的默默守候?自己守了17年的女人,忽然要嫁给别人,换了是他,肯定做得比江少卿还要激烈。

17年,人生有多少个17年?宋博彦抬头望着璀璨的星空,发出悠长的叹息,这两人都是执拗的性子,一样隐忍的性格,一人拼命逃,一人傻傻等,这么耗下去,就算耗到头发白了也不会有进展。或许,得给他们点助燃剂……虽不知结果是点燃希望,还是焚身灭亡。但无论如何,好歹燃了一把,是死是活都是个解脱。

回到医院,宋博彦就给宋楚打电话,装模作样的说,“姐,二哥烫伤了。”

“我知道。”宋楚淡淡的回答。

“哦,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刚才江奶奶叫刘叔去给他包扎,我看他伤得挺严重的,烫伤的地方好像裂开了,全是血……”

“怎么会出血?”宋楚打断他的叙述,“还有,不是早就包扎好了吗?”

她话语中流露出的关心让宋博彦眼睛一亮,顿觉看到希望的曙光,继而夸张的说,“刘叔说是用力过度,好像还挺严重的,可能会感染,要是感染他这手可就废了。”

听话筒里没声音,宋博彦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试探,“姐,你有空去看看二哥呗,好歹你们……”

“我没空。”宋楚生硬打断他的话,连再见都没说就切断通话。

宋博彦握着手机,呆了几秒,挫败感油然而生。哎,话说他真的很佩服二哥,竟然能在堂姐这种态度下熬了三年。

宋楚将电话扔在床头柜上,拉高被子,像困惑的小兽蜷卧在床上,怎奈辗转反侧都不能寐,最后只得翻身仰躺看着屋顶晦暗的光线。她不是傻子,自然猜得到宋博彦来电话的目的,原本她该恨江少卿奸诈,利用外人来哄自己回去,可想到他受伤的手,心房竟酸胀难耐,她用力甩甩头,摒弃掉那些夺人心神的画面,似乎怕一想起就会万劫不复一般。

失眠到凌晨才迷迷糊糊睡着,醒来时一看闹钟竟8点一刻。她暗叫一声“迟到了”,翻身爬起来,冲到卫生间洗漱一番,再随便往脸上拍了点爽肤水就抓起个外套急匆匆地出卧室。

站在玄关处换好鞋,刚想关门,一抬眼就看到鞋柜上昨晚打包回来的芝麻糊。

她握着钥匙,愣在原地……她曾经有多任性,高考前夜跟他通电话嚷着要吃九门小吃的芝麻糊,他笑着应好,并许诺明天她考完就能吃到。北京到广州几千公里的距离,她原本以为他只是哄哄自己,可当第二天,当考完语文走出考场,看到校门口那个单手插兜,老神在在的男人时,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她坐在学校门口的餐厅里,笑得眉眼弯弯,舀一勺陈皮芝麻糊在嘴里,绵绵腻腻的香味在舌间磨化,明明没加糖,却浓得如化不开的蜜。

这些年,他总是这样惯纵着她,那样深厚的情谊,怎么可能忘得一干二净?

宋楚忽然想到陈媚那天的话,“小楚,爱与恨只在一念之间,他爱了你那么多年,做了那么多事,难道你就没动过心,还是你喜欢过他而不自知?”

当时她恼羞成怒的否认,并强调,“我对他只有恨。”可是那个“恨”究竟是用来告诉世人,还是欺骗自己?

深吸口气,宋楚换上鞋匆匆带上门。好在运气不错,出小区门口就拦到出租车,报了地点,宋楚靠在椅背上看窗外飞驰的景物,眼见过了红绿灯口就到单位,她摸出钱包,瞟向计价器,就这样看见了斜前方那辆黑色亚光的揽胜。

她滞了一瞬,心脏不由紧缩。这款车的这个颜色是极特殊,也是极好看的。记得当初陪他去买车,一眼就被4S展厅里的揽胜吸引,指了指车说,“就买这辆吧,我喜欢这颜色。”

销售经理夸她好眼光,说这叫亚光黑,全B市就这么一辆,是厂商推出的限量款。物以稀为贵,唯一的颜色,价格自然不便宜,足足比同款其他颜色贵了好几个零。那时他的公司刚刚上轨倒,花这么多钱买辆车实在不值,她委婉的说再考虑考虑,他却拉住急欲走人的她,笑眯眯的开了支票,“千金难买心头好,你喜欢最重要。”

听说江伯父为了此事还骂了他几句,大意是这车太过招摇,有违他低调内敛的性子。如今,这颜色依旧稀少,只是不少车主用贴膜的方式把颜色改过。乍看下没区别,仔细看还是能区分山寨与正版,前方那辆想必就是山寨。

怎么又想起他?宋楚咬着唇,有些惊慌失措,这两天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总陷入有他的记忆?是因为跟陈媚吐露压在心中的往事勾起回忆,还是因为那个……失控的夜晚?

认真算起来,那一晚应该是他们的第二次吧?刚结婚时,她坚持不跟他同房,他也由着她,主动搬到客房去睡,后来她到单位报道,索性申请了宿舍,搬出那她一刻也不想待的地方。

那天早上她气急败坏的骂他“混蛋”,可这两日,每当夜阑人静时,一些破碎的画面就不断闪出来,即使她不愿意承认,但那一晚失控的确实不仅仅是他。

“小姐,到了。”

出租车司机的提醒唤回宋楚的思绪。她敛起心神,掏钱付了车费,打开车门,迈出的左脚却滞在了半空,最后生生拉回来。

司机见她又合上门,疑惑的问,“小姐,你掉了东西?”

“没有。”她否认,然后说出一句自己也意想不到的话,“师傅,去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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