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睁开眼睛,已经九点了。妹妹在外面催促着我马上起床,我翻了翻带回来的行李,并没有什么适合婚礼上穿的衣服,只好找阿姨借了一身。吃饭的时候爸爸看着我说,你这样,真的很像你妈妈。我嗯了一声,知道他说的是谁。妹妹不满意的说,姐姐穿妈妈的衣服当然像了,等我长大也会像妈妈的。说完亲了阿姨一口。阿姨笑笑,说你们都是我的好女儿。
说道女儿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想我妈了。尽管她整天忙来忙去,没时间给我做饭更没时间和我坐在一起聊天,但我就是想她。
我对爸爸说,等婚礼结束,我就想回去了。爸爸说好,有时间过来玩儿。妹妹拉着我的手,说姐姐你一定要常常来看我。我点点头说好。
举办婚礼的酒店门口聚集了不少人,走过去才知道今天这里要举办两场婚礼,我跟着爸爸和阿姨穿过人群,走到我传说中的表弟的婚礼现场。周围装饰得很漂亮,看得出爸爸有些着急,虽然他嘴上不说,但我也知道他想让我早点稳定下来,有个好的归宿。这么多年他和妈妈几乎没有怎么管过我,心理上总觉得有些对不起。
我拍了拍爸爸的肩膀,他把手搭在我手上表示自己没事。随后我便去了女席那边找了位置坐下。阿姨带着妹妹上了卫生间,我掏出手机玩起了开心消消乐。旁边的亲戚不知道是娘家还是婆家的,既然根本没印象,索性也没打招呼。
“这个就是孙倩云的女儿吧?这么大了?”
“是啊是啊。都这么大了。当初她妈走的时候才上初中吧?”
我抬起头,皱着眉头向声音的来处看去。两位穿戴整齐的中年女人坐在我的对面,正一边看着我一边议论着。见我抬头两个人停止了说话,并且面带笑容的看着我,仿佛刚才没有说过什么。
我挪了挪椅子,关了游戏刷微博,好几天没有更新作品了,有好多粉丝留言。我翻看着有趣的留言,一一回复。
“跟她妈妈长得真一样。”
“是啊是啊,尤其是那个鼻子。和那个女人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冷笑,孙倩云是我亲妈,难道我长得像她也有什么不应该吗?听到她们用“那个女人”来称呼我妈,心里有些莫名的火大。
“跟着那边长大,现在却回到这边,不知道是不是冲着宗安的财产。”其中一个女人说道。
我忍不了了。明明我人就坐在这里,想要说闲话难道都不考虑一下当事人的感受吗。再者,从大学到现在我就没要过我爸一分钱,如果为了他的财产当初他和我妈离婚的时候跟了他不就可以了么。
我心里觉得有股火升上来,终于知道了被人直面嘲笑的感觉。当年许禾跟我说,对食堂里的两个女生指着自己议论是不是gay的行为表示很生气。我表示十分不在意,自顾自的继续吃着糖醋小排,说,一来女人素来爱好谈论八卦小道,这种嚼舌根子的东西你不用放在心上,二来你本来就是个同性恋为什么还不允许人家议论了。许禾很生气,把筷子碗全都扔在了桌子上。整整一晚都没有露面。随后的一星期也没有理我。
现在我知道了,这种被人误会的感觉,就像被人当做了一条癞皮狗。你要是咬回去便正中了人家的计承认自己是条狗。
从小到大都没有人如此这般的说过我。况且如果只是说我——可以,可这两个人现在又把话题扯到了我妈的身上,说什么她没有教养、一个女人做生意能做到这么大一定是走了些歪门邪道。
我关了手机,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倒了半杯红酒,一饮而尽之后又把杯子倒满。两个女人看着我喝酒的动作,继续指指点点。我拿起杯子,走到她俩面前,一顷而下。完毕后在两人慌乱的眼神中,离开了婚礼宴厅。
我不知道后来她们是怎么跟阿姨说的。后来回到家里,我爸跟阿姨对此事一言未提。
出了酒店,我随手招了一辆车,上车后给爸爸打电话,说自己肠炎犯了,先回去。爸爸想要带我去医院,我说没事,回家吃点药躺一下就好,你走不太好。他嘱咐我到家之后一定给他去个电话,如果再不舒服,就上医院打点滴。我说好,然后叫他帮我跟阿姨说声抱歉。
过了一个红绿灯后我才发现自己今天没带钥匙。好像自从爸爸把钥匙给了我之后便一直都没带在身上。今天本以为和爸爸阿姨他们一同出去一同回来,于是更没想到要随身携带家里的钥匙。我让司机带我去以前学校对面的小饭店。在那里点了一份酱大骨,以前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经常和许禾一起来吃。一盆骨头不够我俩吃的,两盆便又多了。于是经常吃到一半的时候许禾跑回家把许诺叫来收拾残局。许诺开始只是吃,后来喜欢上了这里的排骨,便每每放了假便都跟我们一起来。
店里显然装过修,招牌老板都换了,我点了一份,在靠窗的角落吃起来。第一口下去,暗自感慨,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抬起头看到收银台处有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子在冲着我笑,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表示他们家店真的很赞。他也笑了笑,从柜台后面拿出一个本子交到我手上。说,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虽然隔了很长时间,但是我觉得照片上的人应该是你。
我打开本子,本子的扉页是一段话——“是否?你已把我遗忘????不然为何?杳无音信????天各一方”
我继续往后翻,都是一些类似的话。快速拨了一下本子,中间确实夹着一张照片。好像还是初中的时候,是在海边。仔细回想,仿佛是初三那年毕业,我们全家和许禾全家一起去大连,在老虎滩拍的。我穿着一条牛仔短裤,上面是蓝色哆啦A梦的T恤,头顶一个米色遮阳帽,笑的十分开心,正对着镜头比剪刀手。身后的不远处有一个正在踢水的少年,好像是许禾。照片的背后是一个俊逸潇洒的“唐”字,我对男孩说,相片上的人确实是我,并且问他是什么时候捡到的这个本子。他说是去年一个男顾客留下的,如果再没有人来要的话,老板就决定要扔了,因为它并不像钱包一样留下个人信息,无法贴失物招领。他希望我认识这个本子的主人,并且能带走它。我笑着接受,对他道了声谢,他转身离开后我低头吃完了剩下的骨头。结账时,男孩说希望下次是我和那位男顾客一起来。我知道他在幻想着什么,笑着说一定。
出了骨头馆,我不知道该去哪,于是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了起来。路过一个小亭子时,我走了进去。翻看起手里的本子,只有日期和一些类似文章里抄录下的句子,没有署名。但这些句子的风格很像许禾,我一页一页的看完,然后把有我的那张照片放到自己的钱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