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的新年来临之际,夜渐渐深了,我打算离开,派对无聊得很,我也累了,没想到这时有人拍拍我的肩膀。这位陌生人大概四十五岁,有点摇摇晃晃,大概是喝多了。她说我跟她认识同一个朋友,她的先生就是这位朋友的兄弟,只是这段婚姻她走不下去了,要不了多久就会离婚。我回以一个彬彬有礼的微笑。她把一只手放上我的手臂,对我说,她有个我应该会感兴趣的东西。
“你是记者吧?”
“以前是。”
“你会调查事情吧?”
“那要看是什么事情。”
“你一定要见见我的朋友。她有个事情想请你帮忙查。”
我克制不住好奇心,就跟这位朋友在大英图书馆的餐厅见了面。她是位三十好几的财务人员,穿着得体,一双蓝眼睛很犀利,还有一头乌黑柔亮的秀发。原来她是为一桩家族疑案而烦恼。她的妈妈菲洛梅娜那年圣诞节喝了太多雪莉酒,崩溃大哭,说有个秘密要告诉家人,一个藏在她心里五十年的秘密。
谁不希望有机会当侦探?在大英图书馆的一场谈话,开启了我长达五年的追寻之旅,从伦敦到爱尔兰,又从爱尔兰到美国。我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旧照片、信件还有日记,有焦急的家庭主妇匆匆写下的字句,悲哀的文件上伴着泪水的签名,还有一张照片,是一个失踪的小男孩,穿着蓝色套头毛衣,手上抓着锡制玩具飞机。
接下来的故事都是真人真事,至少是我努力回想的记录。我有线索可依循,也不愁没证据。故事里的几位人物有写日记的习惯;有几位还留下了详细的通信记录;有几位目前仍然健在,也愿意跟我谈谈;还有几位把他们记忆中的往事私下里透露给朋友。往事的空白得以填补,相关人物得以浮现,真相得以还原。侦探该做的不就是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