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历2014年12月末,穿云行省地区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十日下午,我和特维斯刚训练回来,就有探子报告穿云行省南部的云起城城主木界封一脱离穿云帝国,现在已趁法迪加的军队忙于往东路集结没有防备,攻取了附近几座城池,直逼穿云城。这时特维斯才明白在白水城之战前,我说法迪加不一定有精力来对付我们的意思了,原来早就预料我们的胜利会引起更多的聪明人反抗法迪加。
我听后大喜,忙让人找来南希、伍尔夫、阿苏和凯特等人商量下一步的行动,形势的发展正在按照我以前的设想进行着,这是天赐良机,就看怎么去利用了。
听完探子的报告,特维斯卡德拉赞同出兵声援木界风一。认为军队经过一个月的训练,已经军心稳固,战斗力大大的增强了,这是攻取飞星堡的大好时机。阿苏和凯特也赞同声援云起城,分散法迪加的兵力,但不赞成强攻飞星堡,因为他们更了解飞星堡的防御和守将范斯特尔.李将军的本事,并不是区区一万多人就能攻下的。
特维斯质问道:“不攻下飞星堡怎么向西进军,拿下穿云行省不成了空话一句。”
凯特则认为决不能冒失进攻,眼前自己的力量还很弱小,一旦失利就可能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应该趁机扩充军队,增加实力。南希也赞成凯特的稳妥。伍尔夫则直陈帝国现在无力襄助任何一方,谁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让法迪加和木界风一拼个你死我活,而我们先收拾飞星堡周围的弱小力量来声援木界风一,这是上策,如果我们强攻重地飞星堡,法迪加就会把重兵留在东部,反之法迪加就会主要对付木界风一,毕竟云起城离穿云城太近了,如同火烧眉毛。
我采纳了凯特和伍尔夫的意见,先攻打飞星堡四周的小城,这也是检查训练质量的好办法。月神军团和狮剑军团分兵两路,一路向南一路向西。南路靠近洛基郡,凯特是洛基郡人,地形熟悉,主动要求带兵5千出战。特维斯刚才的建议没人听,心理不太高兴便要求出兵西路,说只需三千人即可取胜。西路的黑风堡和卧云城曾被我仅用1500人就攻打了下来,特维斯因此认为三千人已经足足有余了。这两座城从战略位置上看,也只宜作为缓冲地带,穿云并没有派重兵防守,无特殊情况特维斯的三千人应该拿得下来。
第二天一早,凯特和特维斯就带兵出发了,我和阿苏等人留守在班德要塞,继续训练军队。由于阿苏和卡德拉总是闹矛盾,我索性把他们都分派出去消灭盘踞在班德要塞附近的盗贼团了,这样也好让训练腻了的士兵多一些实战经验,以盗贼团的实力又不会损伤军队的元气,但对我来说最想要的是这两个家伙赶快从我眼前消失,我已经够心烦的了,再加一点重量,我就非暴走不可了。
除了对凯特和特维斯很有信心,也是想让他们多多独立作战,所以我没有亲自带兵出战。纵观战史仅靠主帅一人的力量,或主帅太强的军队往往结局都归于失败,我并不想让下属对我产生过分的依赖和崇拜心理,相对来说我更喜欢轻松的战略指挥和全盘策划,什么都管,那该多累啊,何况需要我留下来处理的事并不少,而训练组建魔武军队更是重中之重。从南希提到法迪加和影月大陆的魔鹰帝国有勾结时,我就敏锐的感觉到一旦法迪加呈现败象时,拥有双月大陆最强的魔法技术的魔鹰帝国肯定会插手,也许在飞星堡,月神和狮剑军团就会遇到穿云的魔武军队,那毕竟是东部最重要的军事要地,我怎么也不会大意轻敌的。
在凯特和特维斯出发后的第四天,捷报就开始频频传来,如战前所料,他们并没遇到大的抵抗,范斯特尔.李将军只是呆在飞星堡中,没理会这些小地芳的失守。凯特打下了南部的深尾城后,南部基本就都投降了,特维斯略略受阻,但他强攻下卧云城杀了城主汤顿后,黑风堡的抵抗就弱多了,十天后,他们已经基本控制了城市及周边地区。在土丹城那边哈桑也传来好消息,说梅亚和丹丝小姐现在交往很密切,发展势头良好。这个好消息对我来说却比坏消息还令人烦恼,尤其是”密切”这个词语让我酸溜溜的,但在南希和伍尔夫面前我还是强作笑颜。这次我觉得笑容要自然的多,我暗暗自嘲自己连脸部肌肉都能控制很好了。伍尔夫对联姻很赞赏,却对我为何不亲自出马而大惑不解,因为梅亚来做要麻烦的多。南希并不完全了解哈桑和我的用心,不过他也认为借助西丹郡的力量是好策略。我当然无视他们的目光,连忙乱以他语,然后赶快溜走出去喝闷酒了。
我自负有超世之才,坚韧的神经,深邃的思想,遇到再困难的事也没如此不知所措,但爱情却让我昏头转向,我甚至搞不清我是不是爱上了丹丝,因为我只见了她一面,谈了一次话。难道真象有人说的友谊是长期积累的,爱情是突然发生的。但如果不是梅亚去追丹丝,换任何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我恐怕都只会叹息一声,伤感一下罢了,决不会象现在这样难受。让我难以忍受竟是弟兄得到我喜欢的,我宁愿外人得到。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震惊,我竟然这么自私吗?平时我常让着他们的啊。是,那些并不是我最爱的。这么说丹丝是我的最爱了。我简直被自己绕糊涂了。爱?不爱?不爱?爱?一杯,又一杯,再来一杯。酒从来没象今天这么可爱。
一个人从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简朴的可以叫简陋的酒吧出来时,蓝月已经在空中笑我那可掬的醉态了。上苍是公平的,什么人在爱情面前都是一个样——傻样。
微凉的风吹着我披肩的长发,乱哄哄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强烈的情绪在涌动。突然一缕笛音穿过夜空传到我耳中,曲调凄凉而怪异,不象是印月帝国本土曲子,笛子声音低沉,在静静的夜里清晰可闻,立刻引起了我的情感共鸣,让我泪流满面,我不由的循着绵绵不绝的笛声走过去。当我走到十字路口时,笛声却戛然而止,让我一阵惆怅。这时巡夜的士兵正向这边走过来,因为宵禁还没解除,我不想让士兵看到我醉醺醺的样子,赶快向回走,但巡夜的士兵已发现追了过来。我加快了步伐,巡夜的士兵更疑心了立刻向这边跑步前进。我心想如果让逮到,那笑话可就闹大了,忙撒腿就跑。万幸的是,不是个死巷子,使我轻易的摆脱了巡夜士兵的追逐,若比速度,别说喝这点酒,就是只剩一条腿,这些普通士兵也跑不过我啊。当我洋洋得意的走到另一条街道时,却发现一队士兵正静静得等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