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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大棒加萝卜

斗剑士均是奴隶角斗士出身,本身就是武技高手,精通杀戮之道,同时还要经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才可以活到今天,而跟随我的一年里,每天身上都要带着40斤的沙袋进行生活,其体力,爆发力,力量,及杀戮技巧都是无以伦比的。

宽阔锋利的斗剑就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坚硬的圆盾就是他们迎接外界一切攻击的保护伞,数年的角斗士生涯就是他们成长的暖蓬,而角斗场里杀死的对手就成了他们存活的养分。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活下来的人,随便挑出任何一个就都有一流的杀人手段,不,已经不能称呼为杀人手段了,这已经是一种艺术了,血腥的,绚丽的,夺目的杀人艺术,他们成为角斗士后,搏斗杀人就是为了取悦贵族的眼睛,所以他们都是艺术家,杀人的艺术家。今天,这只艺术家终于在中国上演了一场比赛,期间没有怜悯,没有犹豫,没有停留,没有声音,他们只会用最省力的方法把手中的武器送入对方的咽喉,刺入对方的心脏或顺着节奏划断对手的手脚,然后由身后的人将他彻底解决。整场演出是那么的冷艳,那么的凄美。

五分钟内,500名斗剑士穿越了敌阵,随后一个小幅度的圆弧跑动,又是一阵寒星飞向幸存着的亲随,随后再次加速闯入,这次与刚才不同,刚才的闯入可以说是一往无前,将对手的军阵劈数块,而这次则是全面的扫荡。500人分为数个小队,简单快捷的击杀着幸存者。

十五分钟过去了,我的小队冲了回来,每个人手上都提了四个人头,无一例外,无一伤亡。随后领队的斗剑士向我报告道:“报告主人,斗剑士三营二联队500人,完成任务,无伤亡,无俘虏,歼敌2000人,并完成主人额外要求任务,每人杀了四个,人头为证。报告完毕。”

震惊、慌乱、恐怖、多种感觉涌上了在场诸人的心头,唯一没受影响的就是我属下的2000名士兵,在他们看来,这是很正常的,手下的四只兵马任何一只上去都是这个结果。

曹操惊呆了,荀攸惊呆了,李乐惊呆了,韩暹惊呆了,徐晃也惊呆了。过了一会对方的士兵终于醒悟了过来,看场面好像要逃跑的样子。我立刻大喝道:“对面的盗匪听我说句话!”

同时我喊完这句话后我麾下的所有士兵一起吼了一声:“喝!”

震山的吼声另所有人为之一颤,随即我越众而出一个人走到了队列前面,大声对盗匪们说:“今天,我是奉了圣命起来剿匪的,你们今天可能可以逃回去,但是我一会就会率众到你们的安邑城下,除非你们跑到深山里去,那么今天有可能可以逃过一劫。但是,你们有没有为以后想想?如果,你们今后还是做贼,那么早晚有一天你们会再次落到我的手里,如果你们可以回家做农夫,那么你们为什么还要做贼。你们当中大多数曾经都是我大汉的百姓,但是活不下去了才会做贼,如果你们逃回家乡,其他人会怎么看你们?如果去其他地方安家落户你们就变成了流民,最终只能成为大户人家的奴隶。但是,我现在给你们指一条明路,我可以收编你们,给你们的生活提供保障,让你们成为我的领民,但是,你们以后必须听从我的号令,忠于大汉,忠于交州,忠于百姓。如过违反,刚才这2000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盗匪的队伍有些惶惶了,李乐还想吆喝住手下大喝道:“大家别听他的,他是想让我们投降在杀了咱们,咱们先跑回城去,依城防守。”

我听见他在蛊惑人心,直接一抬手,一枚甩手箭飚了出去击中了他的肩膀,将他打下马来,随即我道:“我最讨厌别人打断我说话,那个鬼喊鬼叫的下次注意,在犯就不打肩膀打脑袋了。我劝你们不要跑。从这里到安邑距离有十余里,你们觉得你们跑的速度有我部下的骑兵快吗?十里的距离够追着杀光你们所有人两次的了。所以不要想着逃跑了,在这里等你们过来就是打的这个主意。”

我停顿了一下,给这些盗贼时间考虑,随后道:“即使你们跑了,或者为民,或者为匪或者投到其他势力那里当兵。为民,继续过着你们作乱前的日子,你们还想过那样的日子吗?为匪,迟早要再次面对我的大军,还会面临今天这种情况。投到其他势力那里,如果有一天发现你所投的势力处于我的敌对面,那么还将与我的部下对决疆场。而如果你们投降的话你们将成为我的领民,过上安定的日子,受到欺负了,就有我这样的军队为你们讨回公道。这其中的差异你们自己考虑。”

说到这里我停顿一下,用眼光扫视着对面的情况,略微等了一会后,继续说道:“现在,你们只有投降和抵抗两个选择,投降就成为我的领民,受到我的保护;反抗,就是与我为敌,我对待敌人只有一种态度就是死。所以现在你们选择吧,投降还是死!”

随着我的话音的结束,我麾下的战士高声喊出:“投降或死!”

整齐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平原上,对方剩余的5000名盗匪,茫然了。突然一名盗匪大喊道:“我投降啦,不要杀我。”随后迈步跑了出来,守在旁边的韩暹,回过味来,纵马冲出要杀了这个投降的盗匪立威。突然之间,迎面飞来了3只利箭瞬间扎入了韩暹的咽喉、心窝、面门。

韩暹还没来的及发出惨叫已然落下马死了,随后只听见我这边三名骑马挽弓的士兵催马走出队伍向我报告说:“报告主人,按主人所说,投降者为我部领民,我等战士有保护领民的义务。此人意图危害我部领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将他射杀,以敬效尤。”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回道:“凡是欺负咱们交州百姓的人,就是看不起咱们交州的百姓;看不起交州百姓的就是看不起我这个交州牧;看不起我这个交州牧的人就是看不起你们这些以保护家园而存在的战士;看不起咱们战士的人就让他知道咱们的厉害。你们做的不错,先归队。”

对面的人看到了这个先例,立刻开始投降,徐晃和李乐也是无可奈何,突然徐晃高声喝道:“对面的主将可敢与在下一战?”

我看到他手中的大斧就知道来人是有名的大将徐晃徐公明了,不过此时自然是装做不知了,对他道:“来者何人?你有什么资格要求与我对战杀场?”

徐晃一愣,这是怎么说的,什么叫有什么资格?难道挑战他都要有一定资格才可以挑战?他可狂的可以啊。想随是这么想,可是话还是要回答的:“我乃河东杨郡徐晃。你可敢与我一战否?”

我看着他笑道:“不自量力,托尔腾何在,将此人擒下来。”

站着车边的托尔腾答应了一声走上前来,身上还套着那件重百斤的厚铠,手上提着百斤的超级巨剑,行走到阵中。此时的托大壮身高两米三左右,一身铁甲将他魁梧的身体完全包裹住了,腿上都覆盖着重甲,只有关节处是一层厚厚的牛皮作为遮蔽。这身行头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的震撼感。

徐晃坐在马上都不比站在地上的托尔腾高多少,看这对方的这身装备心理直犯嘀咕,这简直就是个铁人啊,我的斧子在能劈开他的盔甲吗?突然他想起来了一件事,连忙说道:“你就是传闻中赵天麾下四魔将中的铁魔将托大壮吗?”

托尔腾听了对方的问话点了点头,说了两个字:“来吧。”

徐晃点头青啸了一声,纵马前冲,飞奔而来,举起手中大斧借着马力狂劈了下来。托尔腾也不甘势弱,迈着大步狂奔而至,双手握着超级巨剑的剑柄,借着前冲之势反手上撩。只听得‘当’的一声巨响,徐晃一个趔趄,险些栽下马去,手中的精铁大斧险些被磕的飞出去。只觉得手上虎口处一阵巨痛,转眼一看,原来一震只下虎口破裂,已经流出了鲜血。这可把徐晃吓的够戗,自己这把斧子自己明白重六十三斤,自己也很是有把子力气,如今接着马冲来的速度劈下的力量少说也要有千斤之力。而对方徒步冲来,一剑上撂,竟然差点把自己的武器击飞,并且把自己的虎口震裂。这力量上比自己强了几个层次啊。

随即听得托尔腾说道:“七分力,不错,再来,全力。”

徐晃脸都黄了,这是什么怪物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怪物啊。徐晃这一愣神的工夫就看着对面的托尔腾大喝一声,双手握剑,在头上挥了一个圆圈后,利用离心力全力挥向还在发呆的徐晃。

此剑还未到近前,已然呼呼风声大做,超级巨剑的黑韵有若一条翻江倒海的怒龙,盘旋着,咆哮者,那团团黑光中蕴藏的爆炸力量仿佛可以将眼前的一切撕碎般的压向了徐晃,眼看着就要将徐晃吞食掉。

徐晃是我内定的大将,我将来还需要他为我带兵东征西讨呢,自然不会让他再此陨落,托尔腾的力量及强,又经过我的训练,自然不是现在的徐晃可以匹敌的,托尔腾不知道这点可是我已经看出来了,所以我动了,瞬间,我出现在这团惊涛骇浪之前,运起野兽之力,挥出一拳轰向了这石破天惊的一击。

‘轰’的一声巨响,托尔腾“咚咚咚咚”连退七步,我站在徐晃马前,甩着有些生痛的右手说道:“托尔腾,力气进步的不小啊,已经可以让我感觉到疼了。还要在加把劲努力练啊。”

此时托尔腾正惊骇的抬头,看清是我后,呵呵一笑道:“是。这个人很厉害,和跟随主人前的我差不多。”

我淡淡的笑了笑,回身带着托尔腾走入了本阵,此时接收俘虏的工作也做的差不多了,我对着蹲在地上的一片俘虏说道:“你们以后就是我的领民了,我会从你们当中选择青壮组成一军,此军的统领就任命徐晃徐将军了。其他人将随着我的队伍一起剿灭另外几股盘踞在汝南的流寇,随后一起聚集于长沙,在一同返回交州。”

俘虏们看我安排徐晃管理他们成为他们的统领,稍微安心了一些,脸上也不在露出那种惊恐的表情了。

随后我继续说道:“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治下的民,或我麾下的军了,必须遵守我的规矩。第一条,凡我交州治下军民,均不允许祸害百姓,如有违反此规定者杀。第二条,凡我交州治下军民,所有战利品必须充公,不得私藏,如有违反此规定者杀。第三条,凡我交州治下军民,一切行动必须听从指挥,如有违反此规定者杀。以上三条必须无条件遵守,否则就是死。”

听完我的三条铁律所有人都心头一震,随后我安排士兵将其分为两队,一队军,一队民,统一交由徐晃管理,命曹操的亲兵将李乐绑了,将韩暹枭首押送回洛阳。然后命令队伍出发,前往安邑小城。

路上曹孟德低头沉思,一句话都没说。我与荀攸说说笑笑的也没答理他。过了一会,曹操抬起头看着我道:“赵大人,末将有一事不明,希望赵大人解惑。”

我抬头看着曹操回到:“孟德有何事不明?”

曹操也不客气,直奔主题道:“赵大人,请赎孟德驽钝,末将怎么也想不明白此仗是如何赢的。往赵大人解惑。”

我听了曹操的话笑着回道:“孟德公有所不知,在绝对的实力面前,策略是苍白的。我的部队如排列本身就是给了对方冲阵的打算,所以我在队列前方的是重步兵,此重步兵身上铠甲重60斤,虽为半身铠,但是配上手中的钢盾足以形成一面钢铁城墙,他们在跟随我之前就是条件及好的战士,并且经历过无数场生死搏杀,跟随我之后,我将让他们穿上重甲组成了这只重步兵,这一年内,他们除了在睡觉的时候将铠甲脱下以外,一直都是穿着这套铠甲在生活,在赶路,可以说他们的身体已经完全适应了体外的这身铠甲了,这身铠甲已经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了。而重步兵的首领托尔腾,则是整整一年时间均不曾脱下这身100斤重的铁铠,所以他才可以这么强大。所以当这只铁军在前行军的时候即使受到了突击,也可以在短短20息的时间内整队迎敌,这样即使袭击来的是骑兵,也可以足以挡住对手的冲击力。而排在队伍中部的斗剑士的出身与这些重步兵相同,他们也是经过无数场血战洗礼过的勇士,我训练他们注重轻灵,注重整体配合,注重杀人手法,但是他们在战斗之外的生活也要佩带上40斤重的沙袋,也是一年来均未摘下过。这两只军队是我手中王牌的王牌。而身后的骑兵前身就是马西莫斯精心训练的菲历克斯军团,曾经帮助罗马大帝征服过无数个民族,无数个国家,是精锐中的精锐。跟随我后,我要求他们除了睡觉外必须时时刻刻在马上坐着,与战马接触着,达到人马合一的境界,马匹也是精心饲养的,现在马匹根本就不会为负担了一个人而觉得沉重。将他们排在后边是利用前边的无比防护力拖住对手,随后锋锐般的斗剑兵绞开对手的阵营,骑兵再从两侧包抄彻底歼灭对手,这就是我行军的方式。不要怕敌人会从旁边突然出现,我自己的近卫早以散出百米,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有信号传来的。”

停顿了一下我继续说:“对方见我的行军方式不合兵法,又见我军的数量较少,还在四十里外止步不前,自然会蜂拥而来看个究竟了。如果对方来了就直接动手我军立刻会杀他们个鸡犬不留,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对方至少有六成以上可能会先问个明白在动手。随后我叫士兵回答他们的口气很大,可以说是狂妄到极点,对方自然不信了。这样就会达成我的目的,给我机会立威。这就是猜测对手的心理而算计对手。”

曹操想了想,的确是这么一个理,随后又问道:“可是这些俘虏为什么不派人看守呢?”

我回答道:“他们投降以后就是我的人了,要相信他们,正所谓用人不疑,为什么还要看守?就算他们逃跑几个,那逃跑的也是无信之人,这样的人走了我还节省粮食了呢。为什么要管?”

曹操一听也是这么个意思,就不在多问这些事了,虽然对我说的并不完全都信,可是对我练兵的新奇手法到是有些兴趣。还打算细问,却被我摆手阻止了,我对他说:“练兵只事主要是利用了我东归的途中不断行军造成的,经过这场练兵,所有人的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箭龙军主要是我在草原上搭救的草原部族,他们天生就善于骑马射箭,所以箭法才会如此高超。”

得到了全部的答案后曹操也不由得郁闷了起来,这只军队纯粹是远营拉练出来的,每个人的基础素质都是很好的,才能这么快成军,而现在的百姓大多数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想将农民组织起来练成这样的精兵,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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