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被林嫣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脑袋发懵,而且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狗屁昭武校尉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和林嫣一起,将那圣旨以及官文一并取了过来。
手捧圣旨,林风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不过林嫣却是有点激动了,如果不是林风拉着,保不齐会做出什么焚香沐浴,斋戒三日一类的傻事出来。
宫廷用品,必属精品。所以圣旨的面料极其考究,虽然对于这种东西并无研究,但凭直觉和手感,林风也觉得这玩意儿必非凡品。圣旨上的字迹清丽绢秀,显是出自女人之手,林风的第一直觉就想到了那天在武后宫中所见的上官婉儿。
对这位中国历史上的才女,林风一直是心向往之,对她的生平算是有个大致的了解。初见她时,就知道她正在宫中担任女官,替武后起草一些诰命,而今看来,这圣旨也应该是她所手书的,看着这清秀的笔迹,林风就想到了上官婉儿了神色郁郁的模样。而当再看到圣旨落款处盖着的那方大印时,林风却变得有些激动起来。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林风所认得的仅有的八个小篆文字。之所以认识这八个字,因为这八个字的出处不简单,正是那传说中传国玉玺上面的印文。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传国宝,为秦始皇所作,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着李斯所篆的八个大字,为秦以后历代帝王所相传,被奉若奇珍,国之重宝。历代帝王得之则象征“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宝而无此玺者,则往往被讽为“白版皇帝”。
传说中,传国玉玺乃是咸阳玉工孙寿将和氏壁磨平,雕琢成玺。但林风却并不怎么相信这种说法,壁是礼天的礼器之一,形制圆扁,有着很严格的规定;而玉玺则是由印章发展而来,下面四方,上面有个屋顶般的凸起,可系绳子。林风很难想像,一个又圆又扁,中间还有孔的盘子状东西如何加工成砖头状的玉玺。
之所以说是传说中的传国玉玺,因为在林风曾经生活的那个年代,传国玉玺已经不复存在了。有说是在五代时期失传的,也有说是在元末失传的,有说是被留学生在国外地摊买回的,也有说是现今被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馆的……各种说法很多,不一而足,不过多数人却都认为,现存的所谓传国玉玺都是仿造的赝品。
传国玉玺可以算是华夏文明的一种传承,林风虽然依然没能亲眼得见,但瞧着它所盖出来的印记,也算是一饱眼福了。
虽然观念里觉得这圣旨是个宝贝东西,但在林嫣的眼中,看来看去也不过就是一尺写着几个大字的黄绫罢了,看过几眼之后就已经失去了兴趣,见到林风一副如获至宝的模样心中不禁好笑,不知道他这又是犯的什么病,变得跟个官迷一样。全然不知林风心中正意淫着,这圣旨如果弄回21世纪去,该会是价值几何。
“少爷少爷,快拆开那官文,看看你到底被封了个什么官?威风不威风?”林嫣扯着还在发傻的林风的胳膊,娇嗔着说道。
被她这么一晃,林风也意识到刚刚有些失态,尴尬地笑了笑,摸起那封着朱漆火印的公文,准备拆阅。
公文是兵部发下来的,密密麻麻的一篇蝇头小楷,林风头晕眼花地看完之后,不禁兴致索然。
整篇文字,歌功颂德的废话说了一大通,末了才指明,林风的主要职责是带队巡视皇城,负责夜间警卫,三日后上任。
林风不禁为之气结,这和打更的有什么区别,还是武后并不知晓他与太平公主并未发生什么超友谊的关系,如此安排,纯粹是为了方便太平公主与他偷情?
原本因为林风实现了父母一直以来的期望,总算是出人头地,在朝为官了,林嫣的小脸一直兴奋地红扑扑的。可刚才跟着林风一起,把那公文全篇通读下来,林嫣的脑袋也不禁耷拉了下来。
公文中写的很清楚,要自上任之日起,每日夜里巡视皇城,这也就意味着林风以后每日夜里都会出去忙碌,而每天白天又需要睡觉休息。林嫣与他在一起的时间相对来讲,极大的减少了。
林风没想到,他这明明都算是当官了,昭武校尉,正六品上,按照后世的说法,那也是相当于副厅级的干部了,可竟然需要天天上夜班,这让林风不得不在心中大骂,武则天就是一个老糊涂蛋,总把她的想法强加在她女儿的头上,害得他自己也要跟着受到牵连。
看了公文,林风和林嫣各有心事,都不再言语,屋子里的气氛变得静谧起来。两人又都是一夜未眠,这一安静下来,不消片刻的功夫,便已沉沉睡去。自从搬进这东厢房,林嫣与林风一直都是分房而居,今天却由于太过困倦而破了例,倒在林风的怀中就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就睡到华灯初上,林风再次被“砰砰”的敲门声惊醒。
林风醒来的同时,林嫣也被惊醒。这些日子以来,两人的生活明显改善了许多,林嫣脸上原本的菜色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健康的粉红色,再配上她大梦初醒,睡眼惺松的迷糊模样,长长地睫毛上下抖动,可爱的样子让林风恨不得在她的粉嫩的脸蛋上轻轻咬一口。
但外面的敲门声甚急,完全败坏了林风的兴致,把林嫣抱到一旁,手上穿着衣服,心中却是奇了怪了,这在以前,一年到头也不会有几个人来找林风,可自打他穿越过来,似乎就从来没有清闲过,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各种各样麻烦的事情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躲都躲不掉。林风已经开始琢磨着,是不是改日清闲了之后该到大慈恩寺去,找法明和尚来给他念念经,驱驱邪了。
想到大慈恩寺,林风突然记起,《三国演义》只讲了个开头,他便消失不见了,他最近之所以这么倒霉,该不会是那些等待下文的听客们的怨念所致吧?想到这种可能,林风一脑门子的冷汗,甩掉这种可怕的想法,跑去开了院门,看看这次又是何方神圣。
“林老弟,听说兵部的文书下来了,恭喜恭喜啊!老弟这可算是平步青云,前程似锦了,以后还要多多提携一下哥哥了……”来人正是张达,一见林风开门,便满面笑容的贺喜道。
“张兄说笑了,我不过就是一走了狗屎运的傻小子,说不定哪天又被打回原型了,平步青云,前程似锦这纯粹是笑话。不过张兄可是和我见外了,如果有用得到兄弟我的,张兄一句话,那是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啊!”林风拍着胸脯向张达保证。
“哈哈,我就喜欢老弟这直性子……”张达同样大笑,末了,又放低了音量继续说道:“老弟,没想到你还真有本事,只是一夜的功夫,公主的情况可是大有起色,天后她龙颜大悦啊。你现在快去准备准备,就在刚才,公主她也是刚刚起身,这一起来就命我要诏你入宫,恐怕,今晚是回不来了……”
张达和林风脾性相投,几次交道打下来,两人已经混得极为熟稔。张达知道林风脾气好,不拘小节,放心大胆地和他开着玩笑,表情和语气里充满了暧mei。
虽然很不情愿,但林风却不得不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已经成为为太平公主的禁脔,似乎已经有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张达知道,早上的传旨太监马公公也知道,林风就纳了闷了,那个很神秘的雨荷不是让他嘴巴严点不要瞎胡说么,可怎么似乎全天下人都知道了一样。
所幸的是,唐人开放,此类事情尽皆视为风liu韵事,张达的话里,除了一丝丝的艳羡之外,倒也别无其它意思,否则林风就真的只有抹脖子上吊以谢江东父老了。
折回屋里,和林嫣交待了几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行头,便和张达直奔含元宫而去了。对于太平公主为什么喜欢缠着他,林风多多少少也能猜测出来,心里只能期盼着李令月能够在他胸中的那点墨水被掏空之前转移注意力,重新变得对其它东西好奇起来,也好让他得到解脱。
张达和皇城的城门官是老熟人了,而林风跟着张达跑了两趟,与那城门官也算是点头交了,在和他打过招呼,走进皇城后,林风不禁自嘲起来,这皇城的门槛是何其的高,可如今他却似乎可以想进就进了,这还真是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再次见到李令月,林风也发觉她的气色明显好了许多,脸上已经不再那么苍白,多了几分血色,而且因为刚刚睡了一个好觉,皮肤也变得光洁了许多。
“林大哥你来了!”因为一送到李令月的寝宫门口,张达便已经折回了,而李令月一向又不喜欢太多人伺候她,屋子里只有雨荷一人服侍在侧,所以李令月倒是极放得开公主的架子,一见林风就亲热地打着招呼。
林风差点被李令月的称呼惊了一个跟头,不知道两人间的关系何以变得如此亲密了,昨天还是“林兄”呢,今天就变成“林大哥”了,不知道明天再升级,又会升成啥?林风满怀恶趣味的惴测着。
“林大哥,先跟我去拜见母后,然后回来给我弄东西吃……”林风还未开口,李令月已经不由分说地扯住了林风的一只手,把他向外拖去。
林风一听,只有无奈苦笑,今后他除了打更巡逻外,似乎还要客串一下厨子,不过林风可不认为他的厨艺拿得出手,还是得想办法推掉这差事。苦笑过后林风发现,自从结识了这太平公主后,似乎他的笑容多是苦笑,受制于人的生活真的不好受,但他现在无权无势的,想要过上逍遥自在的生活又谈何容易。
李令月带着林风赶到蓬莱殿前的时候,正巧碰见太子李贤怒气冲冲地从殿中走了出来,知道他可能又是和母亲发生了不愉快,撇下林风,忙走上前去,明知故问地道:“二哥,这又是谁惹你生气了?”说完,也不给李贤说话的机会,立刻转移话题道:“快别气了,我来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朋友!”在说到朋友二字的时候,李令月一脸的欣喜。
听李令月这么一说,林风和李贤都注意到了对方。林风是久闻章怀太子大名,《黄瓜台诗》也知之甚详;而李贤注意到林风,则是惊奇于李令月的介绍,两人虽为兄妹,但李贤却要比李令月大上十几岁,说是看着她长大的也不为过,两人的感情也非常要好,李贤自是清楚,从小到大,李令月从来没有承认过谁是她的朋友,而今如此郑重地介绍出来,显然这林风必有非常之处,因此便多看了两眼。
在林风的眼中,李贤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样子,比起他黑马王子的造型,要强了不止一分半分。而且李贤虽然贵为太子,但瞧向林风的眼神却也并无倨傲不屑之色,这让林风不由地对他多了几分好感。因为对女人的关注程度要远远高于男人,所以林风对他也只是有着模模糊糊印象,记忆中,李贤这个章怀太子似乎做不了多长时间就要被废了,而关于他被废的原因却是众说纷芸,并无一个确凿的说法。
虽然李贤给林风的第一印象很不错,林风也很同情他今后的悲惨境地,但林风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哪有能力提醒于他,况且即便是对他说:“你就要大祸临头了,赶快想办法消灾避难吧!”李贤便会信么?说不定他便先会一剑把自己给捅了,所以林风也只能心里祈祷两句,以期他自求多福了,对于未来,嘴上却是半点风声不露,只是打招呼道:“见过太子殿下。”
“既是小妹的朋友,那也便是我李贤的朋友了。太子?哼哼……”对于他的处境,李贤又岂会一无所知,听了林风的称呼,只是自嘲地笑了笑。
林风没想到一介书生模样的李贤性格倒是极为爽利,其实就本性来讲,林风也算是随心所欲,意气风发的脾气。要不然也不会因为老师在课堂上公然索贿而当堂大骂,以致于这一科目直到林风穿越前才算是刚刚重修完成,这还是靠别的老师说情才做到的;更不会因为在饭店吃了一块变质的排骨而店家拒绝更换,连跑公商税务卫生检役,拖了一大帮的大盖帽把饭店老板吓得关店避祸,还把店老板想要私了而塞给他的钞标撕得粉碎丢回他的脸上……
从小到大,林风干过的冲动事情极多。也正是因为这副脾气,林风极为羡汉唐盛世时汉人意气风发的风骨,也曾把梁启超的“吾此生恨不为汉唐人物”挂在嘴边。也正是缘于对汉唐的热爱,也使得林风对于汉唐有了多多少少的了解。虽然这大唐盛世,万邦来仪,经济文化开放,百姓生活相对富足。虽然有着无数的优点,却也掩盖不了唐代刑罚之苛不逊于任何朝代,寻常百姓的小命在上位者的眼中就是蝼蚁不如的事实。
而林风却又偏偏倒霉到,自打他来到这大唐后,周围是个人就有权利决定他的生死,以至于他为了求生而把原本的性格压抑得有些窝囊,想要随心所欲,意气风发,却是怎么发也发不起来了。
瞧着李贤的心情又要变坏,李令月又扯了扯她的袖子道:“二哥,什么时候我们再一起蹴鞠打马球啊?”
听李令月这么一说,李贤会心地笑了笑,想到了以前兄妹几人一起游戏时的光景,爱怜地揉了揉李令月的脑袋,道:“这天寒地冻的,玩什么蹴鞠马球?老老实实地猫在屋子里,好好练练你的两笔字,多读几本书,别不学无术的整天闲逛……”
刚才李令月也就是为了转移李贤的注意力,随口那么一说,不过听李贤说完,嘴却嘟了起来。李令月生性好动,让她学些杂学还好,可若让她安安静静地做学问,那可是比杀了她还难受。
“好了,二哥还有事,以后有空儿,带着你的朋友一起来东宫找我吧,我就先走了。”李贤又摸了摸李令月的脑袋,便大步离去了。
从始至终,林风只和李贤说了一句话,但却对他的印象非常好,不由对他将来的遭遇更为同情起来。
“走了,快别发傻了,和我去拜见母后了。”见到李贤走远,李令月的手肘在林风的腰上轻轻捅了两下。
看着现在的李令月,林风突然有了种很荒谬的感觉。听她说话的口吻以及现在想要做的事情,怎么看都像是女儿家带着男朋友去见未来丈母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