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影从夜空里疾驰过来,扫视了一下河边,冲着一个正在挣扎沉浮的唐煜飞了过去,在掠过的时候,伸手在水面一抄,抓住了唐煜的胳膊,然后稳稳地飘回了岸上。
黑影在唐煜的鼻端试了试,还有微弱的呼吸,几乎在唐煜落水,希曼离开的同时,黑影就出现了,及时地把唐煜救了上来。所以,唐煜并没有喝多少水,导致他昏迷不醒的还是后脑勺的伤势。
“总算没有来迟。”黑影低声说道。
黑影从怀里掏出一粒药丸,塞进唐煜的嘴里,然后拦腰抱起唐煜跃上了深邃的夜空。
尖利的刹车声,路人的惊叫,剧烈的撞击,然后是一个身躯慢镜头一样飘了起来,鲜红的血沫在空中飘洒,追随着身躯的轨迹,最后在水泥路上涂抹了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
唐煜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能俯视着那具熟悉的躯体,虽然已经有点支离破碎了,但飘逸的长发,沾上了点点污秽的耐克运动衣,还有那个镜面已经碎裂的腕表,都在证实着这些东西的主人。
如果那具躯体是自己,而现在漂浮在空中的又是谁呢?没等唐煜回过味来,就觉得自己不由自主地朝空中飘去,飘去,离那具躯体越来越远。他甚至想伸出手来,去努力地触摸一下那可能已经变凉的皮肤。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他都发现根本做不到。
唐煜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下意识地伸出右手***了一下左手手腕,自如的行动,温热的皮肤,自己还活着,那只是一场梦。唐煜长吁了一口气。只是那块腕表,唐煜抬起左手看了看,腕表已经不在那里。
阳光已经从窗帘的缝隙中漏了进来,唐煜揉揉朦胧的睡眼,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像宾馆又不像宾馆,床头没有电话,前面也没有电视机,手边也没有遥控器,甚至,居然在天花板上没有吊灯!有点像他第一次出差时应为贪图便宜而住的小旅馆,只是床单比那些小旅馆干净多了。不过,这床还真的有点怪异,很硬,似乎是一块木板,居然还有不采用席梦思做床垫的宾馆。真实罕见。
出差?自己是在出差中?只是这环境真的有点熟悉,似乎不久前曾经来过。他从床上跳了下来,那台总是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一般都放在柜子中。他朝衣柜冲了过去,但又立即僵立在衣柜面前!
这个镜子里的人是谁?
这个人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稚气的面庞,瘦削而英俊,个头比自己还高一些,唐煜伸出手***着衣柜上的玻璃,这个人也伸出手,做着同样的动作。
这个人是他,是他自己的躯体!
昨晚的记忆又清晰地涌现在他的脑海里。那个叫希曼的器修打伤了他,为了一个叫谢敏的女孩争风吃醋,而自己和那个女孩根本没有一点关系,很憋屈地遭受了这个无妄之灾。他想起来了,还是在一样的房间,谢敏给他买来了换洗的衣物,怪不得自己对这个房间有点眼熟。而在宾馆门口,他很幸运,也很倒霉地遇见了那个男人,希曼,蓟桥学院器修分院的二年级学生。
算是昨晚的那次,自己已经是第二次掉进河里了。即使以前上学,后来上班的时候,也只是在游泳池里蹦跶几下。到这里来倒开了先例!
这里?唐煜下意识地使用了这个代词。为什么要说这里?制器、器修、魔法、斗气,还有泰阳城,这些概念一一钻进了他的脑海,这都不是曾经经过十数年的学历教育的他在书本上了解过的。滞后的记忆总是慢一拍地在脑海里慢慢地扩散。
还有王磊大哥。
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已经不是他原来的那个世界了,不是他出生长大的地球上的亚洲的中国的那个南方大城市。
而他,并不叫唐煜,这个他现在所用的姓名。他叫做宁超。在故乡的那个南方大城市中,他是一个杰出的计算机专家,以及,网络世界中的一名黑客。
他终于想起了自己作为宁超的一切,也想起了这段时间作为唐煜的一切往事。他明白了眼前的处境。
他把另外一个人的身躯占领了。
莫非这就是穿越?或者按照道家修行的理论来说,这就是夺舍?而且夺的还是另一个世界里一个男孩的舍?
在这个新的世界上几个月来的点点滴滴都慢慢地在他的脑海里放映着。居然还真的有这么一个世界。一个魔法的世界。一个有着与地球上截然不同的的能量的世界。
一个只应该在玄幻小说中存在的世界!
他突然抬起手凑到嘴边,恨恨地咬了一口。疼,真他妈的疼!这不是做梦。他愣愣地看着手腕上血红的清晰牙印。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床上,也不知道在床上呆坐了多长的时间。直到阳光已经转移到另一个窗口,唐煜才懒懒地走出了房门。脚伤已经好了,走路已经没什么妨碍,唐煜记得当时在小腿肌肉上有一个很明心的洞。
沿着熟悉的走廊,扶梯来到一楼的接待处,那天见识过他的湿漉漉狼狈的服务员惊讶地扫了他一眼。果然就是这个宾馆,唐煜发现自己和这个宾馆有着不解之缘。每一次前来总有着尴尬的因子,却没有结出善果。
唐煜没有愚蠢到去问服务员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那位救出他的大侠,有着神鬼莫测的能力,说不定并没有让这些服务员知道。从她们的神色也可以猜出几分来。
唐煜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大侠,他还是习惯地给昨晚救他的那个好心人安上了地球上那个古老国度的尊贵的称呼。他甚至没有见过这位大侠的面,也许神龙见首不见尾正是大侠的风格吧。
唐煜破天荒地在宾馆门口拦住了一辆马车,这里总是有一些马车等在这里做这些地下情人的生意。也许是唐煜在这个世界上重新活转过来后第一次坐马车吧,想起那个在马车下身亡的这个躯体的原来主人,唐煜对马车的感觉说不出的怪异。从夺舍后唐煜的境况判断,也许这个原主人不会有多少机会乘坐马车的。即使后来唐煜由于节能冷藏器赚了不少的钱,他也从来习惯于利用自己的两条腿作为交通工具。
撩起车帘,唐煜茫然地扫视着从车身掠过的熟悉而陌生的景色,有一种荒唐的挫败感,这个身体的痕迹,这几个月积攒的记忆,无一不在告诉他这个身体生命之年轻,而自己三十多岁的老灵魂寄居在这个十五六岁的身体内,不不,也许是拥有了永久定居权,给他一种老马吃嫩草的荒唐。要说老马吃嫩草,在原来的那个世界,在原来的那个被小姐们称呼宁总的微微有点发福的躯体上,也是经常吃一吃的,有时他请别人吃,有时别人请他吃。只是这与那种情况没有一点相同处,唐煜庆幸自己夺舍了一个男性的躯体,虽然这个躯体过于年轻了点,想去吃女人的豆腐时可能反而容易被人吃了豆腐。但比起投身于一个女人甚至一个老女人的躯体来说,已经幸运很多了,而这在精通数学的宁超看来,也只不过是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一半对一半。
“劳驾,五个铜币车费。”马车夫打开了车门,恭敬地把一个脚踏放在门口。唐煜一直还没有从那种恍惚的状态中走出来,马车什么时候停下来的都不知道。唐煜直接越过脚踏,跳到了坚实的大地上。他很喜欢这种冲击对心脏的微微波动带给他的真实的触摸感,从而告诉他这的确不是在做梦。
“给,一个金币。”唐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放到马车夫张开的双手上,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是家乡的汉语,而不是这个大陆的语言。
马车夫看来把这个好心的贵族当作了一个来自他乡的愚笨的旅游者,于是,他把金币放进了口袋里,却仍然坚持不懈地在唐煜面前伸出双手。
“还有四个金币。”
“不是五个铜币吗?我已经给了你一个金币,还不够?把我当凯子了?”唐煜这次是采用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泰阳城方言。没想到这里也和那边一样,碰到有钱的凯子,也是逮住就猛宰。
马车夫尴尬地缩回了手,急忙跳上马车跑了。
唐煜站在那所漂亮的宅子门口,一时也不想进去,曾经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的宅子,也变得既熟悉又陌生。在宾馆房间呆坐了一天,现在还居然不知道饿。
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唐煜忽然想起了刘欢唱的这首歌,那时总觉得里面尽是废话,现在看起来……,唐煜抬头看了看漫天的星光,歌词到了这里改一改后,倒也符合眼前的处境。星星已不是那颗星星,月亮也不是那个月亮。
唐煜有点奇怪,当初车祸后进入这个躯体时,躯体的原主人早已烟消云散,而自己的记忆却被莫名其妙地封印了,剩下的全是这个躯体的主人的本能。
苦笑的唐煜,对曾经差点要杀了他的希曼不知是该感谢还是痛恨。要不是他,自己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灵魂从封印的状态冲出来。以前地球上也有类似的案例报道,受到撞击后的失忆,有时还必须要另一次撞击才能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