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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十话 香樟树

第十话香樟树

很多电视剧中会把主人公的情感寄托在某样东西上,那样东西通常都会叫做“树”。如《帝女花》中的含樟树,《宫心计》中的琼花树,《天仙配》中的老槐树,《橘子红了》中的橘子树,《半生缘》中的桃树。似乎树是很灵的东西,所有的编剧都很喜欢它。就连郭敬明的《夏至未至》中的校园也会有大片大片的香樟树。

可是,像《宫心计》《天仙配》这些剧里面的树只有一棵,剧务找棵树载上当道具也容易。如果把《夏至未至》也演成电视剧,恐怕是找不到有大片香樟的哪所高中做场景。几乎全国的重点中学都像林梓辛所在的日月中学一样,学校会利用每一块空地修教学楼,扩大招生量,然后再挤出每一块空地解决宿舍楼问题。中学就像是一个高度发展的国际大都市,绿化只是奢侈的附属物。要是校领导在楼与楼的间隙或是学校版图的边缘多栽几棵树、多弄一个花台,就很人性化了。

这就是文学与生活的差距。

再比如《花样少男》里的花泽类,他总是在图书馆的墙角睡着,窗外和熙的阳光打在他那恬静的45°侧脸上,然后杉菜温柔地把他唤醒。而现实生活中,就算有哪个迷糊的美少年在图书馆的墙角睡着,把他唤醒的多半也是位做清洁的阿姨:“拖地拖地,同学该起来得咯。”因为美少女们都会对这个神经有些不正常的、到处乱睡的高中生傻蛋儿敬而远之,即使他是个美少年:“装作不认识装作不认识,飘过飘过……”

不过现在的中学几乎是不开放图书馆的,那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图书馆只会出现在两种情况下:一是招生简章上,二是教育局领导视察时。所以,如果真的存在迷糊得可以在图书馆墙角睡着的美少年,学校也不给你这个乱睡的机会,而是把你限制在教室里做题做题做题。所以《夏至未至》里为了描写出主人公闲云野鹤般洒脱的生活态度,写他们在校园树荫里昏睡了无穷多个夏天也是不符合实际的,要是学校对旷课早退管得这么松的话学生岂不是早就翻天了。

但正因为美好的想象,源于想象,止于现实,才令我们感到美好。

不过日月中学确实有很多香樟树,虽然不像《夏至未至》里的学校那样一大片一大片的,但是在楼与楼之间、操场边、校门口、矮墙边还是零零散散有很多。

如果现实生活中哪个人像《蓝色生死恋》里面恩熙那样,说什么“我要当一棵树,因为树一旦种在这个地方,以后它都会永远在那里不会换地方,这样子我就不会再跟你分开了”的话,那人要不是很爱演,要不就是言情剧看多了。就算是迷恋青春小说的那些稚嫩的女高中生,也不会说这样的话来。

不过,真的有很多的故事都写了树的呢。连外国的《蓝色生死恋》也是。

林梓辛常常在思考,是不是树真的有这样的魔力呢?是不是人们真的很容易把感情寄托在树的身上?

直到那个夜晚,林梓辛在安静的夜里,听着白下水声音细细地说她的故事时,才发觉人哪里有那么多的感情可以寄托。果真只是文学的手法而已了。

文学来源于生活,就算它高于生活,其实并不是生活。

[1]

运动会后,期末考试紧接着就进行,于是短暂的寒假开始了。

考试结束不久后,同学们陆陆续续地收到来自学校的信件。信件里除了有期末成绩单、学期总评,还有就是分科的意向表。

期末考试之前,每个班的家长会上,老师就竭尽所能地宣传选理科的优势,就像中考之前老师竭尽所能地宣传不要上中专要上高中一样地卖力。

前者是由于日月中学本身就是一所理科高考专长的学校,理科的师资也比较强,所以强烈建议同学读理科,那些“理科好就业”“理科高考容易考好”这些不是理由的理由也变得相当动听。后者是由于如果同学在中考志愿上填了本校高中部并且最终确定入学班主任都会有每人500元的红包拿。如果是考上了而入学,那500元就当是奖金;如果是交的择校费而入学,那500元就更是奖金了。

在钱的利益面前,很多人都会低头,连那些考高中相当危险的同学班主任都会叫他填日月中学高中部这样的重点。考不起那是学生的事,考起了就有500元的红包拿。考不起要么就读一个普通高中,要么就花几万块买一个择校生的名额,学校就有几万块进账。不过既然学生决定要考日月中学的高中,家里又不是十分穷的话,就算借钱家长也是会把那几万块择校费双手奉上,班主任的500元红包还是会有。所以不管怎么说,学生只要填了日月中学的高中部,班主任的心里就舒坦了一口气。

所以才会在中考前夕的班会、家长会上一再地贬低中专教育——“中专是什么,那都是成绩不好的人为了以后勉强混口饭吃才读的”“中专的校园风气不好,复杂得很,孩子要变坏”。

不过在林梓辛读初三时中考前的那几个月,初中班主任就一天到晚拉着班上成绩垫底的几个同学谈话,建议他们还是读中专比较好。说反正高中也考不起,倒不如学个一技之长,以后也好找工作。那就是班主任最后还剩的一些良知了吧。

不过中专是什么样林梓辛并不知道,她确实没有读过。这次高一寒假开初中同学会时,那些读中专的女生个个打扮得非主流似的,居然还化了烟熏妆,一点也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朝气和残余的稚嫩;而男生则开始学会抽烟了。这都让她嗤之以鼻。

不过中考都是半年前的事了,现在摆在面前的就是分科。

[2]

林梓辛一直都在写东西,加上喜欢历史、政治,当然是想选文科。可是刘晞、白上央、白下水都要选理科,这让她很烦恼。不仅仅是这几个好朋友而已,班上的那些“闺蜜”也都选理科。

令她感到惊讶的是,有一个闺蜜得知她要读文科后还给她打电话哭诉:“林……林梓辛啊,你不要读文科啊,以后……以后就不能在一起了,呜呜呜呜呜……”

林梓辛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那群“闺蜜”的心中会是这样的地位。她只是平时尽量保持甜美的微笑,听她们七嘴八舌地闲聊,对她们的所有观点加以赞同,周末和她们一起逛街买小玩意儿。只是这样而已。

“你不要哭了啦,就算分了科不是一个班,我们还是可以一起玩啦。”林梓辛面对电话中的哭声这样安慰道,虽然她心里明白分了科不在同一个班上,朋友圈子就会有很大的变动。说什么还是可以一起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个夜里,电话那头的女生一直在说让林梓辛不要读文科,还把班主任的那套“理科好就业”搬出来,不过始终没有动摇林梓辛的决定。最后终于在林梓辛妈妈吼了几句“放了假也不能这么晚了还不睡”的斥责声中挂了电话。林梓辛松了一口气:“唉,终于挂电话了。”

林梓辛还记得,运动会的那天夜里,也有一个女生,声音细细小小的,向林梓辛说着内心的话语。

[3]

“林梓辛,我想你一定很奇怪今天发生的事,一定很奇怪为什么乐队的朋友都那么排斥我,一定很奇怪我妈妈到底是怎么死的,也一定很奇怪我和林夜枫的关系。”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我的。从第一天转校到你们班上,你这种乖乖女一定会觉得我怎么会是那样的打扮,说话那么目中无人,还抽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不过你应该可以想象那些玩摇滚的人的生活作风吧,我就是跟那些人那些乐队学的。我决定要玩摇滚的时候,比我大的那些人就告诉我,不抽烟不行。你也知道烟瘾这东西吧,上了就下不来了。其实在我心里,最初只是很喜欢摇滚而已才学的,并不知道如果要加入什么乐队就一定要抽烟。然后,我就认识了林夜枫。”

“那时加入这个乐队是在一年前,快15岁的样子,林夜枫比我大3岁。他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没有读书开始赶场子了。”

“我以前不是很喜欢摇滚的,说出来不怕你笑,小时候我是学芭蕾和中国舞的,也是像你这样的乖学生。后来开始喜欢摇滚成绩就下去了,考了一所艺术类的中专,不像白上央考的日月中学。你也知道,那种地方,大家都没有什么心思学习。像我这种跳芭蕾和中国舞的,其实最不受喜欢,大家都觉得跳这种过于高雅或民族的舞是一种做作。加上我本身开始喜欢摇滚,思想就自然而然被同学们带着走了。”

“不过妈妈爸爸却不高兴,说花这么多钱让我去继续学习舞蹈我却在里面混时间。加上林夜枫开始带我出入于各种酒吧进行乐队的表演,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可是这些摇滚的东西渐渐在我身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妈妈爸爸却很生气。”

“他们经常来中专看我,看我有没有认真上课。他们在我不在家的时候翻我的房间,收走我买的CD,收走摇滚相关的书。而那时候,我开始和林夜枫交往,我觉得只要可以和他一起做摇滚相关的事就很快乐了。”

“不过,有一次我逃晚自习和乐队的人一起赶场子,我妈妈那晚上却来找我。她发现我不在学校之后到处打听,打听到了那个酒吧后门卫不让她进去,她就在马路对面的小饭馆一直坐着等我。”

“那夜已经很深了,学校早已锁了门,我还是准备和往常一样去我们乐队在市区的工作室将就睡一晚上,然后第二天直接去学校。可我一出酒吧的门口,就听见马路对面有人大吼我的名字,那吼声很熟悉,妈妈生气的时候就是那种声音。我知道,她实在不敢想像,我会是那种进酒吧的人,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样子会是画着烟熏妆。那时候我也惊呆了,乐队的人也不知道那个中年女人是谁,为什么那么气冲冲地跑过来一副要打我的样子。”

“虽然很晚了,路上还是有很多车在开。妈妈也顾不得那些横冲直闯的车,径直跑过来,我真担心她会被车撞。不过还好,没有撞到。她过了马路,就开始拉着我的头发打我,边哭边打我,边骂边打我。林夜枫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过来帮我。当然,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家里的事。”

“那时林夜枫横在我和妈妈面前,我妈妈说你滚开,老娘打女儿你管不着。我不想让林夜枫看见我这么落魄,我不想他认为我会是那种年纪小小就不听大人话的女孩子,不过我已经变了,自从遇见他就变了。我只想要跑,不想妈妈和林夜枫都看见我那副样子,那副他们都不想看见的那副样子。”

“林梓辛,你是写小说的,你相信那些小说的情节会在生活里面上演吗?不过它真就上演了。我往马路上跑,我妈妈来追我,就被撞了。夜里那些车本来就开得很快,刹也刹不住。那时红绿灯也停了,不,就算红绿灯还亮着以我们当时的状况也不会管什么红灯停绿灯行的。总之就是,我妈妈被车撞了,流了好多血,在市一院的重症监护室躺了几天还是去世了。”

“你知道吗,以前看报纸总是有这样的新闻,说什么家长为了去网吧、游戏厅找自己的孩子,不料在路上出交通事故去世。这些新闻简直多得看都看麻木了,特别是以前小学老师常常在思想品德课说不要去网吧不要去游戏厅。我还以为是那些媒体夸大其辞,以为是那些媒体就喜欢没事找事干,弄些新闻来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噱头。不过经历了这事我算是信了,交通事故的确是频频发生。”

“妈妈去世后,爸爸用了些方法把我弄到了日月中学,不过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我好了,总是很冷漠。哥哥也很少跟我讲话。你别看我才来你们班上那会儿和白上央关系这么亲,那是我们在家里就说好的。”

“因为妈妈的死,我们乐队被媒体胡乱报道,说什么带着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等。由于背了一条人命,请我们乐队表演的酒吧也越来越少。因为妈妈的死,我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家,就和那个乐队没有了往来。我倒好,一走了之。离开了乐队,离开了那个中专,进了重点高中。乐队的人却渐渐把过错总结在了我身上。是的,本来就是我的错。出了那样的事,我居然还可以离开大家重新上学,他们却不行,他们是那种一心一意玩音乐的人。”

“他们或许像林夜枫那样高中毕业就没有读书一直热衷于摇滚,或许是音乐学院毕了业一心一意想把兴趣用于事业来挣钱养家,或许是像我那种在读学生出来赚取经验,或许就是有正当工作仅仅是喜欢摇滚而加入的乐队。他们,都是把我们的乐队看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是由于妈妈的死,这个乐队濒临解散。”

“他们中的很多人退出了,加了其他的乐队。还有一些人,死守阵地,即使乐队的工作室从市区搬到了那个荒凉的郊区。”

“林梓辛,我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感受我,或许我这样说很矫情,或许这个故事比你写的小说还要不现实。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你的小说不现实。我只是想说,我已经很克制自己的感情了。在学校里尽力地装作对任何事物任何人都没有兴趣,即使旁边有同学在谈论彩虹乐队,我也要告诉自己我不能再想摇滚;在家里又要竭尽所能地表现出内心的想法,表现出我是多么地忏悔,我是多么地对不住这个家,表现出爸爸哥哥你们原谅我吧。甚至,我把那些摇滚歌曲的CD、摇滚明星的海报、相关的杂志和书籍都打包到箱子里面放在床下。”

“不过,这些事始终都会是一个伤疤。当事人只允许自己去回忆,禁止别人提起。”

[4]

寒假一到来,每天的生活就没有了上学时的冲劲。林梓辛睡觉睡得临近中午,下午做会儿作业,晚上上网。有时下午会和那些“闺蜜”聚一个会,也无非就是逛逛街,买买东西,唱唱KTV。林梓辛其实觉得,既然分班后不会在一起了,现在继续以前的生活在一起玩加强关系也没有必要。不过她没有说出来,还是笑盈盈的说“好啊。”

这让她有些想刘晞、百下水和白上央,考试完了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也没有电话联系,QQ上也没有看到他们,不禁有些思念。自己就要读文科了,这几个居然这么冷血不叫自己出来聚聚。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叫你出来吧,你觉得没必要;不叫你出来吧,你说别人冷血。

在家里,大人念得最紧的也是分班的事。不过林梓辛的父母没有过多地干预她到底应该读文科还是理科,而是叫她快点把单子填好在规定的时日里给学校寄回去。不过处于家长的看法,她读文科理科没有关系。

林梓辛爸爸那边家族几乎都是学医的,什么内外科医生、护士、中医师、药品检验师、卫生局公务员、医学院老师应有尽有,比如林梓辛的爸爸就从医院单飞自己开了个骨科诊所生意好得不行。按林梓辛爸爸的说法,她就应该读理科,以后考个医学院。

林梓辛妈妈那边亲戚从商的很多,当老师的也很多,和她同辈的兄弟姐妹不像爸爸那边的几乎一致读医学院那么统一,什么设计、规划、建筑、预算、文学的都有。按林梓辛妈妈的说法,行行出状元,这个应该以林梓辛自己的想法为主。

于是,就真的以林梓辛自己的想法为主了。不过,当她可以自己做主的时候,反而变得那么无所适从。

当她一如既往百无聊赖地上网时,在QQ上和班上的某个女孩子聊无关紧要的天来打发时间。对方无意间说道:“哎呀你知道2班的那个秦筝吗,就是我以前的初中同学啦。晕死了,她也要读文科,读就读呗,碰见我了还说什么读理科不好是书呆子,读文科比较知性。切!”

对呀,还有一个叫秦筝的这么个人,林梓辛想起了秦筝,也想起了杜比尼。这一学期下来,觉得自己什么该做的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比如说喜欢杜比尼吧,喜欢了这么长的时间,原来喜欢的只是曾宣柽口中的那位才子杜比尼而已。当亲眼看见杜比尼把雨伞给秦筝然后弱弱跟在后面时居然有种说不出的厌恶感。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变得那么坏,设计去拆穿秦筝在杜比尼心中的形象。秦筝爱和几个男生同时交往是她自己的事,没准杜比尼愿意当她的其中一枚男友呢?

“我当然知道秦筝啦,你呀别忘了我们可都是校广播站的咯。话说她和她的那个男朋友还在一起吗?叫什么来着……杜比尼?”林梓辛在QQ的对话框打下几行字发过去。

“还在一起啦。告诉你哦,后来爆出一个惊天新闻,原来秦筝还和其他男生交往,不知是谁把那些男生的电话寄给杜比尼,杜比尼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还粘着秦筝。我靠,他俩简直是绝配!”

“哇塞,这消息太劲爆了。”林梓辛有些惊奇地在句子后面附上了一个吃惊的图像表情。不过她确实也够吃惊的,任何一个正常心智的男生若是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爱玩劈腿一定会很生气,看来这个杜比尼的思想果真异于常人,起码和中国人的价值观不一样。

“唉,我是看不出来秦筝到底哪点好,这么自以为是,经常说些故弄玄虚的话,还以为自己是什么思想家。”

“哈哈,就是,我也觉得。”

“唉,你要是读文科,没准以后会和她分到一个班。真是可怜你。”对方的话倒是给林梓辛当头一棒。对哦,日月中学向来理科班比文科多得多,高中任何一个年级有2个文科班就是很繁荣的事了。如果这一届只有一个文科班的话,自己岂不是要和秦筝分到一个班。况且那个杜比尼本来也算个文科小才子,肯定会粘着亲爱的秦筝去读文科班。要是这样的话,自己岂不是天天要看着他们俩卿卿我我的样子?想到这里,她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匆匆和对方结束对话后,林梓辛还在想到底要不要读文科。本来意志还是这么坚定,一下子变得这么举棋不定还真是可笑。况且是为了和自己不相干的人,更加的可笑了。

[5]

第二天,林梓辛在门口的收信箱收到了一张明信片:车窗外暗淡的田野。她有些迷惑地翻到明信片的背面,邮戳上显示来自SX,右下角有一个刘晞独特的笑脸符号。原来,这小子又跑出去旅游了,难怪电话也不打个,QQ也不见他上。

放寒假这么久,她很想给刘晞、白家兄妹打个电话联络联络,不过没有什么理由让她打这个电话。这下好了,既然刘晞给自己寄了一张明信片,那么白上央和白下水也应该有吧。然后林梓辛立即蹦蹦跳跳地回到客厅给白下水拨去。

“HELLO,是我啦,林梓辛。”林梓辛先自报家门。

“哈哈,我也正想给你打个电话呢。”白下水的话让林梓辛有些意外又有些高兴,不管是出于礼貌也好,还是她确实正想给林梓辛打电话。

“我收到了刘晞的明信片,你也收到了吧?”

“是呢,我和哥哥每人收到一张。你的明信片长什么样子啊?”

“唉,就是普通的车窗外的田野,我都看不出有什么地方特色,他到底去了SX哪里我都看不出来,唯独正面有一行小字写了个‘欢迎来到SX旅游’。”林梓辛郁闷地说。

“哈哈,我们的比较特色。”很显然,白下水和她说话的样子比以前更亲近了,自从那次在林梓辛家里过夜后。比如“哈哈”是对话后第二次出现了,起码对林梓辛她是开朗了不少,“哥哥收到的是一张是平遥古城的东城墙面,我的那张是永乐宫壁画。”

“啊——?”林梓辛更加郁闷,“不是吧,我也好想要啊,永乐宫壁画一定很好看吧。”

“当然很好看啦,改天我拿给你炫耀炫耀。哈哈,我想刘晞一定是随便寄的,我猜你的田野也很美吧。”

林梓辛再次看了看手上的明信片,经白下水这么一说,她倒是觉得田野也很漂亮,不过毕竟只是田野:“嗯,很美,不过还是比较喜欢SX特色的画面。唉,算了吧,等他小子回来找他算帐,呵呵。对了,你和白上央还好吧?”

“都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啦。快过年了,有什么安排啊?”想打电话的时候,感觉有很多话想说;一旦打了电话把要紧的事说完后,就开始废话了,比如开始问好。虽然是废话,但还是不想挂电话。因为一旦挂了电话,就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再打了。

和白下水煲了半个小时电话粥后,林梓辛挂掉座机用手机加了个17951给刘晞的手机打去,不过一直是忙音。林梓辛不死心,又拨了几次,还是忙音。再拨了几次,她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偏执狂的表现了。也罢,还是算了。就像很多哲理书上面说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好,不过林梓辛觉得放弃打电话一点也美好不起来。

[6]

,挂了电话,她裹了裹身上厚厚的棉袄家居服,打算回开着电暖炉的书房再做会儿作业,客厅实在太冷了,阳台的风一直往里面灌。再过不久,就春节了吧,到时候一天到晚走亲戚想必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做作业。

其实ZQ的冬季虽然不暖和但也本来不算太冷,不过对于本地人林梓辛来说还是够冷了。她从书房的窗口望向马路对面的日月中学,学校的香樟树还是郁郁葱葱,叶子稍微显得有些老态,但是光从表面也看不出来是在冬季。再过不久,就又开学了吧。开了学,就可以见到刘晞,可以见到白下水和白上央了。不过,到底是读文科还是读理科呢?

林梓辛的视野从远处回到手上,手里的明信片,描绘的是一个很安静又很热烈的场景。

画面的田野,已到了收割谷子的时节,远处焚烧的稻秆堆成了很多个小山,蓝色烟雾淡淡地覆盖了远处,近处是泛黄的绿色烟尘。林梓辛仿佛闻到田野里特有的焚烧稻秆的气味和温热泥土的气味。画面的天空好像快要下雨了,田坎上一个老人驼着大布袋在芳香的气息中行进,一定是急着吃家里的老伴做的晚饭吧。

林梓辛微微笑笑,感觉很美好。

[7]

其实,香樟花也是有花语的:纯真的友谊。

是不是连学校也知道它的花语,所以广泛种着香樟树,而不是那些红玫瑰。不过,它的花开得实在是隐秘,以至于林梓辛从初中至今在这个学校读了三年半,从来没有看到过它开花。

不过香樟树的味道还是可以在盛夏甚至深秋清晰地辨别出来,那种浓烈而纯纯的清香,总令林梓辛贪婪地呼吸,呼吸着青春之未央。

或者说像是《楚辞·离骚》中写的:及年岁之未晏兮,时亦犹其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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