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舒赤鱼将他的部落迁徙到与大郅、庆等国最近的牧场之后,以他的狼帐为中心会聚拢很多的骑兵及该部落的居民。按习惯来说,牧民都是按草地的长势会驱着牲畜迁徙,但是这届的狼主可能是出于仿效邻邦的目的,已多年定居在此。于是,成了手工业者、商人、投机者的乐园,象蓝都这样的银号也能生存下来。
这块草地被称作“布兰瓦剌”,翻译成大郅帝国的语言,就是“草原明珠”。
草原明珠已有石头围的城墙,虽然只有一人高,并且粗陋,可是,这在草原上是空前绝后的,也说明哥舒赤鱼确实有仿效邻邦将居民定居下来的意愿。不光是石头的城墙,城中的商铺中有一些已不是帐蓬,而是象模象样的木制或石制建筑,式样都为帐蓬式的圆型。蓝都的银号就是以石头建的,很醒目地耸立在其中,门旁一块篇上用金漆书写着草原、大郅、庆三国的文字“蓝都银庄”。
蓝都是个六十多岁的肥胖富家翁,搓着双手,满脸堆笑是他的招牌动作。但在那被脸上肥肉挤得几乎找不到眼珠的细缝里,会时不时地闪露出尖锐的光芒。因为,蓝都并不只是个单纯的商人,他从很早起就是大郅帝国在国外的间谍,最近几年是听命于凤息梧的。
这天,蓝都在银庄门口迎接到了他的上司凤息梧一行人。并引进了他银庄后院的住所里的地下室中,点燃火烛,在桌上铺开一张草图。
“这是布兰瓦剌的布防图,常住居民有五万左右,流民三万,固有骑兵五千。”蓝都胖胖的手指指着一处红笔圈起的地方,点了点:“这里就是哥舒赤鱼的狼帐,负责守卫的兵士不足两百。”
“哥舒赤鱼不怕行刺吗?侍卫才这么点人。”澄奇道,“而且,布兰瓦剌怎么说也是算得上是草原的帝都了,常备的骑兵只有这么区区的五千人吗?”
“你有所不知,草原的兵役与大郅的不同,职业军人向来极少,一但开战,那些普通的居民跨上马背,捞起武器就是战士了。不要说是成年男子,就是老态龙钟离死不远的老叟、年纪尚幼的稚童,连终日洗涮做饭的妇女,到时也都会是大郅军人的梦魇。草原民风彪悍,战不畏死,而尤其以哥舒赤鱼的部落最强。而这位狼主的凶悍狠毒,你们应该都听闻过吧,不要说是这两百的侍卫,就是放他一人在帐中,也无人胆敢走上前去行刺的。”
“这么强吗?”澄轻笑着摸了下鼻子,“你是不是长期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受了那些草原居民的感染?”
“唉,你不信也罢。”
凤息梧伸手阻止两人说下去,问道:“我叫你关注的庆国人可有什么消息?”
“庆国的商队最近出入频繁,但与牧民成交生意的不多,确实是另有目的的样子。前两天刚到了一队人马,足有二十个人,而之前到达的几批人中有些都上去与他们接触过。这队人马带的一辆车中似乎有为数不少的女子,一入布兰瓦剌就直接送到了哥舒赤鱼的狼帐。当天夜里,狼帐中就有仆役出来购买香粉珠宝及女子服饰。按照他们购买的数量,推算出这批女子人数在十名左右。”蓝都边说着边用眼瞄了一下白珈,心中疑惑,凤息梧仅凭这一个女子就能斗败庆国的十个女子吗?虽然,这个女子穿着严实的斗蓬看不到面目,就算是美若天仙也还是太托大了。“这队人马之后就在狼帐呆了很久,夜晚住宿在庆国人开的‘吉祥居’酒楼,而且,自那天开始,吉祥居再不接待外客,说是被客人包了。”
“那就是他们了。”凤息梧笑了笑,“他们来得比估计的要早了几天。”
“那我们怎么阻止他们?”蓝都问道,“去刺杀庆国的使者团吗?狼帐虽然不敢去,但是要杀这几个庆国人,我们还是有把握的。”
“在狼主的地盘上杀他的客人吗?”
“这……”
澄这时却笑了起来:“这个哥舒赤鱼真的如传说中的那么好色吗?”
“是啊,很好色。无女不独眠。”蓝都点头。
“那布兰瓦剌哪个地方最有诗意?要离狼帐近的。”
蓝都想也不想地指向地图上的一个地方,那里是涂成一块蓝色的地方:“月儿湖。”
“我们既然不是狼主的客人,那只好把他请出狼帐了。”凤息梧会意地与澄对视一眼,两人同时在嘴角扬起了笑意。
白珈看向凤息梧,他的目光沉静。虽然,为了大郅帝国几百万的百姓,牺牲一下色相算不了什么,但看到他的宁和的神情,她的心还是狠狠地被刺痛了。
她在他的心中,是可牺牲的。
男人当以事业为重,可是,一个利用心爱的女子来完成事业的男人让她感到心寒。
澄与凤息梧例出一张清单来,要求蓝都在天黑前要置齐上面所有的物品。蓝都没有询问他们的计划,匆匆地拿着单子去准备了。
“我去月儿湖看一下地形。”凤息梧看了下白珈,轻轻拉了拉她袍子里的手。
白珈没有回应他,凤息梧都没有察觉出她的落寞,转身出了地下密室。
“是不是对凤息梧很失望?”澄轻轻拉了下琴弦,找了把椅子坐下来。“你大可不必伤心,他不是不在意你,只是因为他到时也会在场,所以能肯定你不会真受到狼主的侵犯。”
真的吗?
白珈心中好受了许多,转头追问:“你怎么知道?”
“嘘~”他将食指放在唇边示意她不要出声,调了一遍琴弦后,弹起了当初在帝宫所弹的《蝶恋花》。
曲子依然美妙动听,将她带入了幻境,伤感在不知不觉中化为乌有。
“曲子真好听。”白珈叹了口气,“不知作这曲子的乐师,后来与王府小姐怎样了?”
“这名乐师凭着这曲子得到了小姐的芳心。”澄漆黑的眼眸开始迷离起来,似乎沉浸在某中虚幻中。“郎有情,女有意,他们的爱情纯洁无瑕。可是世间偏偏有那么多污秽的人去破坏美好的事物,王爷要将女儿许给当朝太子,棒打鸳鸯,生生拆散了这对情侣。太子成婚当天,小姐从楼上跳下自尽,几乎同时,乐师也于家中举剑自刎,他的血溅在了心爱的琴弦上。”
白珈深深地叹了口气,为了这对情侣的不幸。
“为什么这曲子流传了下来,而这个故事却没人知道呢?”
“因为,没人敢得罪太子与王爷啊。”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那名乐师是我太师祖,我手中的琴就是他用过的那把。虽然琴弦早已换过,这把琴却再也弹不出欢快的乐章了。”
白珈上前轻轻地***这冰冷的琴身,却在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手指。她心中一跳,想要逃离,却被他一把抓住。
“自太师祖之后,拥有这把琴的琴师只为自己心爱的人弹那首《蝶恋花》。”他另一只手伸进面罩里却***她的脸颊,他的眼睛好象拥有某种魔力一般,令她痴痴相对,心中喊着:离开!离开!却动不了身。
“你为帝君弹过。”白珈咬破舌尖以自省,把手从他掌中抽了出来,冷冷地道。
“你以为,我是为她弹的吗?”
白珈的心又猛跳了一下。难道,在帝宫里,他就已用这《蝶恋花》在向自己表白了吗?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知道凤息梧的想法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他幽幽地道,“因为,那也正是我所想的。只要有我在场,就不会真的让你落入险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