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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苏醒

谭凯歌忽然醒来,咕嘟咕嘟、、、、,冰冷的河水发狂般地向他的胃里灌。条件反射地,他手舞足蹈地拼命向上游去。呼,他的头终于露出了水面。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原先被忽视的空气,竟然这样甜美。

顺着水流轻盈地划着水,谭凯歌暗暗奇怪:“我不是被一颗反坦克导弹击中了吗,现在,怎么好像完全没有受伤的样子?”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河水很冷,大概只有十几度的样子,长时间泡在这样的水里面,会感冒的。如果没有后勤支持,轻微的感冒发烧,也可能会要了最强壮战士的性命。

谭凯歌游上岸,在岸边的草地上一头躺了下来,这时的他,一股虚弱和疲惫的感觉袭上心头,脑袋更是疼得厉害,一摸,额头肿起了老大一个疙瘩。

“草,美国佬造的反坦克导弹就这德性吗,在老子的头上磕个包。”

一条水蛇蜿蜒着从水面上游过来,在他旁边上岸,并且旁若无人地从他的脸颊旁经过。它的感热效果超过最精确的空中格斗导弹的热感应器的眼睛只瞥了谭凯歌一眼,然后,就继续赶路。

这是一种藐视的眼神。

谭凯歌被激怒了。

“草,你一条小蛇,竟然敢藐视最厉害的特种战士,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于是,谭凯歌一把按住它的七寸,手指微一用力,就把这条敢于藐视他的水蛇就地正法,然后,用手指甲划开它的肚皮,去掉内脏和蛇皮,塞进嘴里一阵狂嚼。

蛇肉有点腥,但细细咀嚼之后,却感觉有些甜丝丝的,味道不错。

作为一个特种兵,在多次野外生存的训练中,谭凯歌不但生吃过各种蛇肉,就连老鼠昆虫也吃过不少。部队的野外生存手册告诉他:野外,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是危险的,如果可能,就一定要先吃带肉的。动物和各类昆虫,即使它们的外表再怎么丑陋,它们的身体都是无毒的。而植物,一枚看上去鲜艳美味的浆果,却可能蕴含着能毒死一头最健壮的狗熊的毒素。

这条水蛇虽然还没有三两肉,但它的下肚,却让谭凯歌恢复了一点力气。

他从草地上爬起来,游目四顾,发现,四周是一片青翠的山岭,从东方吹来的风,是带着湿润气息的春风。“奇怪,我刚才不是在沙漠地区战斗吗?怎么才晕过去一会儿,就好像到了江南水乡?”

百思不得其解间,无意中一低头、、、、、

“妖怪呀!”谭凯歌大叫一声。

河水的倒影中,一个古怪的影子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是我吗?”谭凯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浓眉大眼和宽阔的嘴巴倒有几分自己以前的样子,但是他最引以为傲的英挺的鼻子却改变了模样,原本向下的鼻孔,变成了一对朝天鼻,而且鼻孔还特别大,大到可以轻松地塞进两棵北方的大葱。

“毁容了,俺的花容月貌呀啊,这以后还让俺怎么泡妞呀!”谭凯歌捂着自己的朝天鼻,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

叫完之后,他低头再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穿着一种纤维很粗的衣服,这种衣服很粗糙,怎么说呢,他想起了部队装物资的那种麻袋、对,这身衣服就是用那种麻袋布随意裁剪了一下,然后套在身体上的。

这件麻袋做的衣服,贴身穿在身上,粗糙的表面让皮肤感觉很不舒服。

“我的军服呢,怎么变成了麻袋?”谭凯歌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发生了什么。

“咕咕咕、、、、”肚子开始叫了起来,刚才吃下一条小水蛇,不但没有解去饥火,反而更饿了。

“得再找点吃的。”在部队里,他是出了名的大肚皮,一顿能吃掉三个人的食物。当然,他的力气和他的食量是成正比的,平时出任务,一挺十几公斤重的80式通用机枪和重达五十公斤的一千发机枪子弹,他一个人就能背着它们长途奔袭一百多公里。

因此,战友们送他一个外号:移动碉堡。

他不怕苦,不怕死,就怕饿。

谭凯歌四处打量,再怎么奇怪,也得先想办法解决肚子问题再说。他平时是个粗线条,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去想。天大地大,肚子最大。

四周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各种树木随着山势起伏。

他走到一棵枯树下面,折下一根手臂粗的枯枝。这种枯枝虽然很脆,容易折断,但前端却很尖锐,可以当作长矛使用。“要是有一支56式半自动就好了,或者一柄三菱军刺也行啊。”

谭凯歌小心翼翼地在林中搜寻猎物,突然,他一咧嘴,从脚底传来一阵剧痛。“妈的,痛死老子了。”原来,他脚上没有鞋子,光着的脚板不小心踩在荆棘上,尖尖的荆刺,把他的脚板扎了个洞。

“这样可不行,得弄双鞋子。”

可是,在这杳无人迹的密林深处,想弄双鞋子,谈何容易。不过,这难不倒谭凯歌。平日里严格的训练,这时显出成效。他四处寻了一下,很快,就在一堆灌木之中,找到了一些麻类植物。他折下一些叶片,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不停地摔打。

很快,这些叶片破碎了,但是,结实的亚麻纤维,却没有断裂,反而随着他的摔打,而变成了一根根细细的麻条。把这些亚麻纤维几根一组地揉在一起,就变成了一根根细细的麻绳。然后,他用这些麻绳为主要结构,编了一双草鞋。

虽然全部用麻绳编织的鞋子要结实一点,但这种没有完全加工过的麻绳的边缘很锋利,长时间紧贴皮肤的话,会弄伤皮肤。所以,除了一些关键部位,其它地方使用一些柔软的枯草。

鞋底被他用麻绳编织为两层,两层中间,他塞进去一块树皮。树皮虽然没有橡胶好,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有柔韧的树皮做鞋底,就不错了。

穿上新鞋子,一股舒服的感觉从脚底直冲心头。“真他娘的舒服。”谭凯歌抱着鞋子,狠狠地亲了一口,晃了晃大脑袋,说道:“感谢国家,感谢部队,感谢教官、、、、、”

成功制成鞋子,谭凯歌继续寻找他的午餐。

树林很茂密,林子里光线很暗,高大的乔木和各种藤蔓,几乎遮蔽了天空。

“咔咔、、、、”突然一阵异响传来,拨开一片不知名的大叶子植物,一头健壮的野猪出现的面前。这是一头公猪,长长的獠牙,显示出很高的危险性。

谭凯歌看看手中的木棒,再看看野猪闪着寒光的獠牙,不由仰天长叹:“娘地,怎么吃顿饭也这么麻烦?”然后,大喝一声,跳了出去。

野猪仿佛被吓了一跳,转身想逃,不过,当它看清只有谭凯歌一人的时候,它又站住了。

谭凯歌高举木棒,准备在野猪冲上来的时候,狠狠地在它的脑袋上来一下。凭他的蛮力,这一棒子就算不把它当场击毙,也要把它敲得晕头转向,然后,用铁臂锁住野猪的咽喉,勒死它。

一个普通的特种侦察兵,即使手中没有武器,空手干掉一头野猪也不在话下。何况,他是有着“移动碉堡”之称的大力士呢。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目瞪口呆,手中的棒子再也击不下去。

刚开始,这头野猪愤怒地咆哮着,伸出长长的獠牙,就想发起冲锋。可是,一股熟悉的气味忽然飘进了它的鼻孔。这不是危险的气味,而是,一种属于同类的气息。

野猪用它的长鼻子使劲地嗅着,慢慢地,它的肌肉开始放松,獠牙也收了回去。

它发出几声表示友好的“哼哼”,然后,竟然慢慢地走到谭凯歌的身边,用它的猪头亲昵地蹭了蹭谭凯歌的腿。随后,就旁若无人地走到一边,继续用长嘴拱开地皮,寻找食物。

这时的谭凯歌,惊讶得张大了嘴巴,那嘴巴大得,足可以放进去一个西瓜。看着野猪那亲昵的眼神和动作,他手里的木棒高举着,却怎么也砸不下去。

“草,我说野猪大爷,你怎么不向俺进攻呢,这样的话,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吃你的肉了。”谭凯歌大声说道。

野猪“哼哼”了两声,摇摇小尾巴,给了他一个猪屁股。

“真是奇怪,这里的动物难道都不怕人。”谭凯歌垂头丧气地离开了野猪,忍受着饥饿,又向前搜索。他这次下定决心,如果再碰上这样的事,不管是一只兔子还是一头豹子,不等它过来表示亲昵,先一棒子下去毙掉再说。

森林里的居民们仿佛都知道来了一个凶恶的猎手一般,搜寻了半天,除了刚才碰上的这只野猪,就没有看见过任何可以打到的猎物。林中的鸟儿倒有不少,叽叽喳喳地仿佛在嘲笑着谭凯歌。

谭凯歌来了火气,心道:“老子堂堂一个特种兵,难道会被饿死在这里。”

既然搜寻不到,那就守株待兔罢。虽然这是一个笨法子,但有时候,看上去很笨的方法,却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后果。

蹲坑守候,需要很好的耐心和毅力。而作为一个侦察兵,耐心,却是一项最基本的品质。

在林中的一个水潭旁,谭凯歌埋伏下来。“不管是什么动物,它们都需要喝水的罢。”

漫长的等待开始了,从上午到下午,时间一久,腹中的饥饿感反而没有了。但谭凯歌却暗叫不妙,因为,那种虚弱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可能已经很久没有进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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