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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明心

莫小星再睁开眼,熹微的晨光射入眼睑,这小贼起身愣了半晌,然后吁了口气,放下心来,据说阴曹地府里面暗无天日,能看到光明,他就还没下地狱。

身下却是一席厚实柔软的棉褥,简朴的木屋,屋檐上还挂着捋得整齐的茅草,阳光照进屋子,窗外还传来鸟雀名叫的叽喳声,一切让莫小星感到陌生,却又有些亲切。

尤其看到身上盖着的棉被,这小贼更是有种想哭的感觉,自从莫老头死后,他就一直住在破庙里面,别说棉被褥子,连茅草堆都时有时无。

不过他更关心这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翻身就想下床,然而双腿一阵剧痛,豆大的汗珠雨点一般从小贼额角掉落下来,这一下让他知道,他两条腿上断了好几根骨头。

“别动。”茅屋大门打开,一个老妪走了进来:“你的腿断了,不能下床,伤筋动骨一百天,养着才好。”

小星挠了挠脑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最后还是道了声谢,他虽然心狠手辣狼心狗肺,到底还是知道些好歹,虽然还没搞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但大概也是这位老婆婆救了他一命,道谢总是应该的。

“我儿子今天早晨出门,发现你跌倒在山脚下,伤的很重,差点就死了。”老婆婆声音苍老有些嘶哑,开口解释。

小星勉力回忆起当时最后一点记忆,只见一点光芒从眉心里面射向迎面扑来的老虎……小贼摸了摸眉心,看来还是那神秘莫测的遁天玄甲救了他一命,不过昏迷之中,滚下了山坡,却难免吃些苦头。

老妪一抬手,灶案上浮起一个瓷碗,飞到她的手中,小星见了心中惊讶:

“老婆婆,你居然会法术?”

“这村子里面的人都会一点。”老妪向小星颇为慈和地笑笑,倾了一碗清水递给小星,小星点点头接下,这时一个高壮的汉子提着一盘饭菜进屋,放在床边,朝小星笑了笑,甚是憨厚。

“这就是这家的男主人吧。”小星心里自语道。

吃了饭菜,小星躺在床上,一面和老妪母子谈天,言谈中小星知道这里是太白山腹的一个小村,村里的人世代耕田,也得仙人授些修真法门,世代修行,若有资质高明者,便会被山上的仙人看中,收入门中;对于外界,则是并不关心。

所以这里土生土长的村民,多少都会一两手粗浅道术,小星听了,啧啧称奇。

究竟是仙家福地,不同凡俗。

老妪的夫家姓洛,儿子叫洛二郎,有个老婆,还有两个孩子,住在山中,村子不大,但是山腹里良田却是不少,一家人种着几亩地,过着清净无争的日子。

“小伙子,却不知你怎么称呼,为什么半夜倒在山下?”言谈之间,老妪不免询问起小星身份,小星想了一想:

“我叫莫瑜,临洮人,家人早丧,孑然一身,本想上山寻找仙缘……”小星脸上做出一副沮丧的模样:“但看来是我痴心妄想了。”

这却是他临时起意,遍观整座太白山,见过他面貌的,不过四个,而且都在青冥洞天之中,下院那些见过他一面的人,印象不深,或许过一阵子也会忘掉,那么他只要换个名字,在这山腹里面隐藏起来,那个李小姐醒来要找他时,只凭一个名字,又怎么能找得到他?

他在天上看到,太白山这么大,一处一处去找,也要费不少时候吧,何况是在这个偏僻的小山坳里?

他想起那只老虎,心知山中凶险甚多,凭自己一人之力,根本离不开太白山,必须得先找个地方落脚。

这就是小贼心里的算盘。

至于莫瑜这个名字,却是小星他父亲给他取的大号,小星只是莫老头时常称呼他的小名,不过在黄沙集那个粗鄙不文的地儿,人们都懒得用那个小星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字儿,久而久之,小星自己都快忘了他还有这么个大名了,今天拿出来用,虽然生疏,但也理直气壮。

换了名字,自然也要换一下出身,小星叫不全天下地名,只知道黄沙集往北去是临洮府,所以就自称临洮人,两地口音风物差不多,也露不出太大破绽。

“命里无时莫强求。”老妪表情惋惜,安慰道:“便是我们这些帮仙人种地的,每过几年也未必能遇上他们一次。你也不必太惋惜了。”

‘莫瑜’点了点头,心中却因为这欺骗有了些惭愧,虽然他早已经能做到说谎不打草稿,但是与以往欺骗黄沙集那些坑蒙拐骗样样俱能的人不同,对那些人,小星别说欺骗,便是使些手段打了杀了,心中也没有一丝愧疚;但这个老妪是真心关心他的淳朴人,欺骗这样的人,哪怕有些理由,小星心里终是有些不自在。

“你身上有伤,修养好了再说吧。”老妪收拾完了屋子,走了出去,小星一把躺在床上,两只眼睛游离地望着天棚。心里有了一丝想法:“这里的人都粗通仙术,估计那李家妞儿一年半载里面找不过来,我不妨找个缘由留下来,就向这些村民学些道法也好。”

弃了仙缘,小贼心中不可谓不可惜,对道术还是有几丝向往。

莫小星又掏出怀中两枚百宝囊,凝神端详了良久,晃了晃头又有些无奈地塞了回去;这其中有那罗道人三件法宝,和那黄寨主的一身宝物,肯定还有一些其他对修真有用的物事,但是他却连打开看个究竟都做不到,只有望洋兴叹的份儿。

卧得久了,却也有一丝气闷,莫小贼抬起上身,拉开窗帘,往窗外看去,却见一个清秀的小人儿带着甜甜的笑容从窗外走过,远处是炊烟稻田,忽然感到这段日子的坎坷,犹如一场幻梦。

那少女从另一边走过来,莫小贼看到那小脸上的浅笑,恍然有些失神。

常言道伤筋动骨一百天,小星却没在床榻上躺太久,他年轻,身子健壮,只卧床躺了五十几日,便又生龙活虎起来,静养了两个多月,那李小妞儿还没找到他,小星松了口气。

这一段日子没人找来,那么以后也不会有人刻意在太白山里找他了,他可以安心在此待下,小贼感念山村生活安逸,又想即使出了太白,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他以往在黄沙集时候,也是心无大志,最大的愿望也只是过上安宁日子,如今这地方却是正好。

有了这些想法,他便与洛婆婆洛二郎一说想在此地落脚的想法,本有些觉得冒昧,然而洛家人确是毫不介怀地答应下来,这片山谷种的都是神仙粮草,产量颇丰,也不在乎多添张嘴,再说小贼口上说得凄惨,无依无靠,也是惹人心怜。

与世隔绝之地,人心淳朴,却是没人看得出来小星是个什么货色。

这段时候,小星也向洛家人请教一下道术,得知这村里的村民修炼的都是一门粗浅的观想存神法,大多数人幼时修炼一回,就能生出神念,驱使天地元气,使用些简单的术法,比如隔空驱物之类。

不过小星观想几回,但觉意识中各种杂念此起彼伏,别说抱元守一,就是定下心神都做不到,更别提什么神念了。

修真练气,修真排在练气之前,便是修炼自心一点真性,若是不修炼真性,如同平凡武夫,就是练气练得再高强,也无法飞天遁地,成就上乘。

而修真入门第一关,便要是明心见性;常人心中真性,被五色红尘诸般欲念所迷,欲寻真性,便要脱出这迷障,是为明心,这山村众人生性淳朴,又与世隔绝,心中没有太多欲念,本就是桃花源人一般超世脱俗,明心见性自然容易,凭着一点粗浅的法门,就能修出道术;但是莫小星这厮出身于黄沙集那种五毒俱全之地,真性蒙尘颇深,一入定冥思,便有无数欲念升腾起来,遮蔽本心,想要明心见性,实在是大不易。

这也是为何柳陌和凌波几个道人瞧不上他的缘故。

世人真性,或是未入世时,心如赤子;或是入世后出世,从诸般迷障中脱出,是为看破红尘。修真炼道,就以这两种心性为佳。

但是赤子之心一旦沾染红尘,就会丧失真性、道基全失,所以为道家所不取;而脱出迷障,看破红尘之人,大多人生阅历已多,即便修道,也限于年纪资质,未必有太大成就。所以大凡修道者寻找传人,都只得退而求其次,寻找意志坚定根骨较好之人,作为修道种子。

小星心性让红尘蒙蔽已深,根骨又不能让人眼前一亮,根性俱差,自然被弃如敝履。

然而小星不知其中利害,尽管无论如何入定也没有丝毫成效,但他却坚持了下去,几度走火入魔被欲念侵扰,疯疯癫癫,所幸他只观想神念,并不练气修身,所以不像真正练气士走火入魔时那般会元气暴走、伤及性命,只是看上去神神叨叨,疯疯魔魔,让人疑心他是个呆子。

一面疯疯魔魔地过日子;另一面,岁月如梭,冬去春来的时候,小星与洛家几人认熟了,到了这里,他也自收敛了几分心性,春耕时候,还学了些农务帮忙做活。他能在黄沙集街角蹲好几天只为等一只肥羊,自然不是个好吃懒做之辈,这份勤快用到了务农种地上面,倒也颇受洛家几人喜欢。

俗话说贼性难改,只是小贼日子过得安宁,觉得作恶无趣,也就安于现状。

有时候他也想起太白山顶的洞天福地,小星就躺在稻草堆上仰视太白山顶,那处云雾缭绕,只有苍鹰灵鹤,偶尔飞过,徒增几缕飘渺。

“小莫哥哥!该干活了。”一把锄头丢在小星身边的草垛上,那穿着麻布裙裳,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左手叉腰,两条眉毛轻轻低竖了起来,微微俯身用右手扯着小贼披散的头发,轻声催促道。

“嗯?”这小贼沉思被打扰,由于头发被拽,脑袋晃了一晃,不过仍然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那观想存神术让小星凭着一股执念修炼得入了魔障,平时还好,一旦想事情想得太多了,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冥思,浑浑噩噩,脸上神色变幻,却是念头不知随着心魔飘到何方去了。

女孩撇撇嘴无奈地摇了摇头,显然已经习惯了,到小贼身后,双手掩住那两只直勾勾望着山巅的大眼。

“我说,小莫哥哥,该干活了。”女孩仍是细声细气地催促,气息吹过了小贼耳朵,一阵温热。

这小丫头是洛婆婆的孙女,这山谷一向少见外人,自从自己住进了她家,就一直被缠,他初时还有些不适,过了月余,却也习惯了,深思每次入定,小星都如同沉入了七情六欲的海洋,想要脱出,却没有那般强大的意志,在欲望的幻想中越陷越深时候,这少女偶尔打岔,却也误打误撞把他从幻想中拽出去。

小贼不懂执念不能修道只能入魔的道理,只是模模糊糊地明白这种修炼已经有害无益,可是却欲罢不能,他拂开女孩的小手,捡起锄头,在山田上耕耘,而女孩笑眯眯地跟在后头,在挖出的坑里放下种子。

淡绿色的春光,山冈上的清风徐徐拂过山坳,带来阵阵清脆的鸟鸣。小星抹了把汗,对着远山重峦叠嶂发出一声叹息。

洛冰瑶哼着小调,端着箩筐,见小星停下,看着小贼侧脸,心情愉悦起来。

山中只有寥寥几户人家,那几个同龄的男女孩子,她已经看得腻了,这个新住在他家的小子,实在给了她几分新鲜。

小贼卖相本来不算差,只是过往孤苦,发育不良,在山村中休养了几个月,原有些淡青色的面皮也红润有光,本身的清瘦,与冰瑶同村那些少年相比,却别有一番味道。

而且平素少烦恼,为何这少年却日日发呆?弄得她有时也情不自禁地呆滞。

“他总是在发呆呢,他都在想些什么呢?村子外面的人,好难懂哦。”

冰瑶偷眼瞄着小星侧脸,双颊有些羞红,山冈上一时静谧,只余下淡淡风声。

小星低头看着自己的锄头,又看看身边的少女,种了几天的地,好像已经习惯了平凡农家的生活,忽然又想起以往在黄沙集偷鸡摸狗的日子,一股恍如隔世的心情油然而生。

对他而言,在黄沙集偷鸡摸狗、闷棍杀人是为了活着,而不是活着为了偷鸡摸狗闷棍杀人,现在要过日子,种地耕田,只是换了个行当,并无不妥。

若非无可奈何,谁愿意做日日挨人白眼的贼匪呢?两手沾满鲜血,游走死生之间,那种活计,又有几人喜欢?懵懵懂懂之间,小贼竟然有了几分浪子回头的形状,眼睛里的刁钻贼气,也渐渐开始消减。

念头一转,小贼注意到这一刻,汹涌的杂念居然没能进入他的心念,小星双眼一亮,渐渐生出一番明悟。

“小莫哥哥,你怎么又发呆了?天快黑了。”冰瑶看了片刻,忽然感到天色渐暗,恍然醒悟,碰了碰前面的少年。

小贼面色变了几变,眼神渐渐从迷茫转为清明,哈哈一笑,拽起摸不着头脑的小女孩,挥起锄头,继续向前去了。

小瑶一惊,一失足打个趔趄,筐子里的麦子飞洒出去,冰瑶一惊,却见小贼转身,笑嘻嘻地一挥手,那些麦子就停止了下落,倒着飞回到箩筐里面,只是身子再不能站住,与莫小贼一起倒在地上。

“啊?莫哥哥?”

小星有趣地看了一眼冰瑶通红的小脸,再将目光转向这片麦田,静静地聆听着风声,一片片草叶迎风舞动,散发出无限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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